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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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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速度已经放缓,马上就要进站了,我站起身整理行李。围在我们这一隔间的人群又爆发出啧啧赞叹,不时有人从其它车厢里挤到这儿来。

我看向人群中的焦点,一个小小的孩子,穿着泰迪熊的工装裤,正眨着灰色大眼睛镇定地看着周围的大人。

“秦朝什么时候统一全国的?”坐在我们对面的小伙子翻着《中国大百科全书少儿版历史卷》问。

“公元前221年。”奶声奶气的回答,一本正经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小伙子悻悻地又掏出一颗巧克力塞进他胸前的小兜兜里。那容量不大的小兜兜已经快装不下了。

“那你能背出依次被秦灭掉的六国么?”旁边一个看似大学生模样的女生问道。

“韩、赵、魏、楚、燕、齐。”不假思索地回答,周围又是一阵笑。

“给你个难的,答出了叔叔这整包巧克力都给你。”另一个四十多岁戴眼镜的中年人兴致高涨,狡猾地冲他眨眼,“说出这六国都是哪一年被灭的。”

两只浅灰大眼睛骨碌碌地转,对我看一眼。我微笑着点头,将大包背上。

“前230年,灭韩。前229年,灭赵。前225年,灭魏。前223年,灭楚。前222年,灭燕。前221年,灭齐。”

“呵,太神了!”小伙子翻开书,一拍大腿,大声喊。

中年人接过小伙子手上的书,不置信地查看,疑惑地问:“这小孩真的只有三岁么?”

小伙子把书还给我,我笑着塞进包里。这场智力赛,就是由这小伙子开始。他看到那么小的孩子捧着《中国大百科全书》,虽然是少儿版,也是厚厚一本。就以巧克力为奖品考他,结果聚来了这么多人。

“都说混血儿聪明,这孩子长得漂亮,智商还那么高。大姐,你跟你老公真有福。”女大学生两眼狂冒红心。一路过来,她老是喜欢帮我抱他,摸他柔软的褐红卷发和尖下巴,不停说可惜自己早生了二十年。

火车已停下,广播在报站名了。我笑一笑,抱起他小小的身子:“小什,我们到了,跟叔叔阿姨们再见。”

他扬一扬手中的大包巧克力,先对着中年人礼貌地说:“谢谢叔叔。”

他的声音清脆,小脸蛋上露出两个可爱的笑涡,再对着所有人点头:“叔叔阿姨再见。”

我们在一车人的赞叹与再见声中下了车。

踏上故乡,我眯起眼环视周围。多少年没有回家了?记忆中最后一次,是我研三那年的寒假。一时间记忆飞速倒退,仿佛看到爸妈送我上火车的那一刻,叮嘱我一定要当心身体。从去北京上大学起,每一次的离别,爸妈都要亲自送我……

“妈妈我下来自己走。”瞬间被拉回现实,小什的小手抚摸上我的脸,脆生生地说,“你背着包,重。”

这孩子!心里淌过暖流,放下他,牵起他的小手,向出站口走去。“小什,还记得妈妈告诉过你,等会儿看到妈妈的爸爸妈妈,要叫什么?”

“知道。”

我当然知道小什不会忘。只要跟他说过一次,他都不会忘。我只是自己在紧张罢了。一出站就看到他们,站在栏杆外翘首期盼,一如当年我每次回家。

“爸,妈……”声音哽咽了,心疼地看着父母额上更深的皱纹和花白的头发。这些年,他们老得太多。

“小晴,五年了,你五年没有回来了……”妈拉住我,声音颤抖,爸只是默默接过我身上的大包。

“对不起,不孝女儿回来了……”泪一下子开闸而出,抱着妈大哭起来。爸侧过脸,偷偷抹眼角。

“妈妈,别哭。”

衣角被拉住,我放开妈,看到小什瞪大眼睛仰望着我。吸着鼻子,将小什抱起。他吻上我的眼睛,温软的小舌将泪舔去。每次我哭,他都会这样安慰我。

抱着他暖暖的小身体,我吸一吸鼻子,笑着介绍:“爸妈,这就是我电话中说的,要带回来的那个人。”

“外公外婆好,我叫罗小什,今年三岁。”怀中的小人儿又拿出最擅长的一招。每次他惹我生气,听到这么可爱调皮的声音,便会一下子心软,再也舍不得骂了。

“这……”爸妈张大嘴,眼睛瞪圆了,“小晴,这是……”

“这是我儿子,你们的外孙。对不起,电话里没讲是因为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楚。”

“你……你什么时候有的孩子?跟谁生的?”爸喘着粗气,抬头搜索我身后。

“爸,你别急。”知道他在找另一个男人,有些好笑,将左手伸到他们面前,无名指上带着戒指。

“我不是未婚先孕,我已经结婚了。只是,我所在的地方,没有任何通讯设备。无法通知你们,也没办法带你们的女婿来见你们。”

我微微一笑:“我们回家说吧,要说好久呢。不过爸妈放心,我一定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你们。”

“外公,抱小什。”

爸一惊,看着小什向他伸出肉呼呼的小手臂。小什从来不怯生,每次要讨好别人,总是一脸乖巧样。眨着晶亮的浅灰大眼,露出可爱的笑窝和一对不甚明显的小虎牙。研究基地上至最严谨的李所长,下至扫地阿姨,都被他的无敌电眼和天真笑容拿下,简直宠他上了天。

爸犹豫着伸手接过小什,在触上小什身体的那一刻,爸一直严肃的脸,瞬间柔软下来……

用了五个小时,把我从第一次穿越到最后一次回来交代一遍。十三岁情根暗种,二十四岁爱而不得,三十五岁历经磨难。与他的每一点每一滴都镌刻在我脑海中,如同一本永不褪色的书,每晚拿出来细细翻一遍。

讲到我们同龄时因为身份无奈分手,妈妈开始为我低声哭泣。讲到在人前羞辱的成人礼,吕光的逼迫成亲,爸爸也怒红了眼。再讲到姑臧经历的饥荒与怀孕后无奈地分手,爸妈早已经软化下来,为自己从未谋面的女婿心疼不已。

“小晴,三年前你打过电话给我们,那时你刚回来么?”

我点头。想起挺着溜圆的肚子,在研究室里给父母打电话报平安。在古代的两年间爸妈只能从季老师那里打听消息,季老师告诉他们我很好,因为工作的保密性,不能跟他们联系。所以当两年后我再次给父母打电话时,他们都差点急疯了。

“你那时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些?”妈气急了,又开始抹眼泪,“你三年里独自养孩子,为什么不让爸妈帮你?”

“妈,对不起。”我看向倚在爸怀里的小什,叹口气。三年里我只是定期给父母打电话,编些工作上的谎言,让他们以为我还在从事一项保密性极高的工作,却从没提起过小什。

沉着声音告诉他们:“因为我不想让你们担心。小什,从刚生出来,就患有白血病。”

回到现代,我被检查出各项指标超标,白细胞数目高于最高正常值200%。虽然还没有达到重度白血病人的数值,用药物治疗既可。但我怀着孩子,吃药会对胎儿有损伤,所以我拒绝服用任何药物。

研究基地对我肚子里的孩子极感兴趣,这样跨越千年结合的孩子具有非常大的意义。他们请了全国最好的血液病专家,妇产科专家,基因学专家,营养学专家,儿童教育专家,不计成本动用最好的医学和技术力量。我本不希望孩子被当成研究对象,可是,我需要借助他们生下孩子,所以我留在了研究基地。

小什是刨腹产生出来的。天知道为了顺利生下这个孩子,我和专家们费了多少心力。当护士抱着皱巴巴的孩子递到我面前,笑着告诉我是个男孩时,我流泪了。对着虚空喃喃:罗什,我和孩子,都活下来了……

刚出生的小什经常啼哭,容易发烧。我急得睡不着觉。经过专家确诊,我得到一个噩耗:小什从出生便带有白血病!

如同被重拳击中,脑子瞬间一片空白。孩子在我肚子中已经吸收了辐射,穿越回现代时又再受一次。那么小的身体,如何吃得消?我颤抖着恳求所有专家,无论用什么代价,一定要治好我的孩子!

最好的治疗方法,便是骨髓移植。可是全国都找不到能跟小什配比的骨髓,我便要求化验我自己。结论是:我的骨髓跟小什配比成功。我嘘出一口气。可是,小什还太小,无法接受骨髓移植手术。而我自己也患有白血病,必须降低到标准线内才可以做手术。

怔怔地回想着这三年焦虑痛苦的经历,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看着爸妈心疼的表情,不敢告诉他们最初的两年里小什和我,都是在病床上渡过,每天与药为伍。

小什超凡的智商很早便表现出来。六个月就开始说话,记忆力和学习能力超强。只是因为身体底子弱,到了十五个月才会走路。在他会说话后,研究基地的工作重心不再是找实验者穿越,而是研究小什。

儿童专家针对他的智力发育情况,给他制定的早教,他都能轻松地超额完成。到了三岁,已经能念出五千多个汉字了。在众人惊呼神童时,我只是笑笑。他的父亲,七岁时每天不但要背三万两千字的偈文,而且还全部理解这些深奥的佛经。小什,还没超过他父亲呢。

骨髓移植手术在小什两岁半时进行。专家们一再告诫我,我自己只是靠药物将白细胞降低到标准。进行这样的手术对我自己本人的伤害非常大。可我笑着告诉他们,我是个母亲,为了孩子,我愿意付出一切。

手术很成功,虽然手术后我时常感到头晕乏力,从此以后必须长年累月地吃昂贵的特效药。可是,看着小什一天天红润起来的脸色,当妈的心,总算宽慰了。

这些,我隐藏了大半,不想让爸妈再为我担心。

小什一直坐在爸怀里,乖乖听我讲,无邪的纯净双眼滴溜溜地转。我不知道这么小的他能听懂多少,可是,我不愿意瞒着他。他应该知道自己特殊的来历,从他还没开始讲话起,我就让他每天看我画的罗什,教他喊爸爸。

小什是我活下去的寄托,是我思念他的纽带。可是一想到孩子的父亲,在遥远的时空中,在艰难的环境里,独自一人思念着我们,心如刀绞痛入骨髓。我一直希望能劝服研究小组,让我再穿越一次。可是,这副虚弱的身躯,已经不允许我再破坏了。何况,小什需要我的抚养。在所长的苦劝下,我终于无望地放弃。

讲到晚上八点,小什终于靠在爸的臂弯中沉沉睡着。直到小什睡着,爸都舍不得让妈抱一下,妈只能抱怨连天。爸轻轻把小什放上床,盖好被子,凝视着小什俊气的小脸蛋出神。记忆中,爸从来没这么宠过我。

小什的睡脸非常可爱,长长的睫毛微微随着呼吸起伏,带点婴儿肥的手和脸肉呼呼的,娇嫩的皮肤似乎能掐出水来。我帮他把脖子上挂的玛瑙珠子取下,塞到枕头底下。第二天他醒来时,会自己找到戴上。本来该戴在手腕上,他还太小,我就改成项链让他每天挂着。他知道这是爸爸留给他的,宝贝得不得了。

爸突然轻声问:“这孩子,像他?”

“嗯,非常像。”我宠溺地看着小什,眼前浮现出那双澄澈无垢的双眼,清癯的脸,风清云淡的翩然之姿。

浅灰的眼珠,略带红棕的褐发,削尖的下巴,比同龄人高挑的个子,还有超高的智商,都是从他那里继承来。不过脸型像我,没他那么狭长。牙齿像我,有一对可爱的小虎牙,不过长大后应该会跟我一样慢慢消退,不那么明显。他的皮肤更白皙细腻,也是我的基因。

“小晴,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研究小组想留下小什,用最尖端的教育培养他。可我却希望小什像普通孩子一样成长。有正常的童年,有同龄的玩伴。我跟季教授商量过了,我会回学校当讲师教书,一边跟他读博士学位。”

研究基地在偏僻的西北戈壁滩上,小什如果在那里长大,接触的都是搞科研的大人,童年还有什么乐趣?

我笑着让爸妈不要担心:“我有一笔丰厚的奖金,足够养大小什了。”

“老头子,我们跟小晴去吧。反正退休了在家也没事做。我们帮小晴带孩子,让她安心读书工作。”妈抽一抽鼻子,用手肘捅爸。爸爱怜地抚摸小什的脸,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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