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六 熟人
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林鸥、伏兵、曹小强三个终于抵达缅甸北部的掸邦地区,在深山老林里与当地一支游击队接上了头。
这支游击队有一千来人左右,只不过大多数都是老人、妇女和小孩,真正能上战场的恐怕一百都不到,看得伏兵眉头大皱。这样一支游击队不仅不能为他们提供多少帮助,还是个沉重的负担,真搞不懂林鸥为什么会挑选这样一个合作伙伴!
曹小强发现游击区有不少新开的荒地,其中一些已经种上了蔬菜,嘿,还真是自力更生了。他还留意到不少妇女穿着跟苗族颇为类似的服饰,脑子里灵光一闪:“赫蒙人?”
在前面带路的林鸥说:“嗯,他们就是赫蒙人,半年前从老挝迁徙到这里,经过一连串的战斗后从毒枭手里夺取了这块小小的地盘,铲除了种植在田里的罂粟,种上了庄稼。两个月前我在掸邦搜集情报的时候遭到贩毒武装追杀,幸亏他们出手,我才得以逃出生天。”
伏兵说:“所以你选择了他们作为合作伙伴?林参谋,赦我直言,你这样做未免有失冷静。”
林鸥淡然说:“我从不做冲动的事情。我挑选他们自己有我的原因……嗯,到了!”
在前面带路的游击队员把他们带进一片密林里。密林内用竹子和木头搭建着十几幢高架木屋,看样子是整个定居点的核心地带。现在所有木屋的门都大开着,十几名身穿赫蒙族服装的老人簇拥着一名身穿迷彩服却依然明艳动人的女子迎了上来。那名女子的目光首先从伏兵和曹小强身上扫过,露出一丝惊讶,然后快步走向林鸥,握住她的手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能见到你真好!”
林鸥说:“怎么可能呢,我答应过你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算数?”拍了拍女子的手背,向伏兵和曹小强介绍:“这位是这支游击队的指挥官,王媛,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伏兵和曹小强异口同声:“我们认识!”
王媛微笑:“对,我们认识。”
林鸥有些惊讶:“你们都认识?”
王媛说:“对呀,我们认识,前年他们为救下我的族人,不惜与一个连的政府军大打出手,这份恩情我们一直记在心里呢。”握住伏兵的声,语气温柔:“你怎么来啦?这一走就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还以为你不会再出现了呢……”呃,有点抱怨的意思了,让伏兵浑身不自在。她也意识到自己的语气不对,脸一红,松开伏兵的手,“对了,你还有一个伙伴呢?他没有和你们一起过来吗?”
伏兵说:“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就我们三个过来。”
王媛嫣然一笑:“能来就好,能来就好!”转身对那些老人说:“今天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我们的好朋友都来了,我建议今晚举办一次聚会,让大家都高兴高兴!”
老人们都面带微笑:“赞成!”
王媛笑容灿烂,对林鸥三人说:“请务必赏光哦!”
林鸥说:“一定,一定!不过能不能先找个地方让我们休息一下?我们已经赶了好几天的路,很累了。”
王媛说:“休息的地方早就准备好了,跟我来!”让那些老人分头去准备今晚聚会的事宜,她则带领林鸥、伏兵、曹小强三个走向三幢新建好的木屋。
从安排住处这一细节不难看出女生喜欢偏向同性的天性,安排给林鸥的木屋面积最大,也最美观,里面厨房浴室卫生间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张书桌————虽说这个鬼地方不大可能搞到书。而安排给伏兵和曹小强的房子则要窄小很多,就一个卧室一个小客厅,然后就没了。想洗澡?到河里洗吧。吃饭?大家一起吃。想方便?喏,出门左转二十米就是公厕啦,便后记得冲水!
王媛亲自帮伏兵拿东西,送到卧室去。她指着竹床说:“条件简陋,弄不出什么好东西来,只能委屈你一下了……你不会介意吧?”
伏兵将东西放到竹床上,自己也坐下,试了试竹床的结实程度,还挺满意:“这床挺结实的,也透气,躺着舒服。”
王媛拉过一张竹椅坐下,微笑着说:“你满意就好啦。你的出现真的让我很意外呢,不过也好,正好教教我射击技巧。”
伏兵问:“我帮你改装的那支m14怎么样了?”
王媛说:“我一直带在身边。它射击精度很高,非常好用,在好几场战斗中我就是用它击毙了敌军的指挥官,扭转了战局,如果没有它,我们能不能活着来到这里都得另说。”
伏兵看着她,莫名的有点儿心疼。这个女孩子正是花一般的年纪,本应该尽情享受生活的,却被迫拿起步枪和匕首,变成了一名女战士,而且手中的枪一直都无法放下……她的命运着实令人嘘唏。当然,他没有让这种情绪流露出来,女战士不需要这种东西。他说:“你要注意保养好它,狙击步枪不同于一般的步枪,很娇气的,如果不保养好,它很快就会废掉。”
王媛点头:“嗯,这个我知道……能不能教教我怎么保养它?”
伏兵:“……”
通过交谈,伏兵得知,由于去年他们和王媛所在的赫蒙游击队联手歼灭了近两百政府军和民兵,政府军震骇之下调集数千人对该地区进行残酷扫荡,赫蒙游击队只能放弃自己的地盘,按照伏兵的建议向金三角地区迁徙。对于他们而言,这次迁徙跟西进运动中的印第安人差不多,他们不断与政府军追击部队交战,与地方民兵血战,通过毒枭盘据的地盘时与贩毒武装战事连连,一路行来,一路是血。开始迁徙的时候他们有五六千人,由于作战伤亡、伤病、瘴疫等原因,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只剩下一半多一点了。这么点人分成了三队,分布在这片山区,他们不能挨得太近,因为山里资源匮乏,觅食困难,挨得太近的话大家都得饿死。王媛是这一队人的队长,由于在迁徙过程中失去了太多经验丰富的战士,小小年纪的她不得不挑起重担,现在她要对一千多人的生死存亡负责了。
“其实这里挺好的,”即便是这样,王媛依然保持乐观,“这一带山林里的猎物和野菜很多,尤其是猎物,我们经常能捕获野猪、山羊、鹿和狐蝠。知道吗?这里的狐蝠足有两三斤重,只要抓到一只,再加上点野菜米饭,就足够好几个人填饱肚子了!”
她所说的狐蝠是一种大型蝙蝠,以水果和花蕊为食,体种超过一公斤,肉质鲜美,一向是东南亚山民所钟爱的美食,不过想捕捉就有点儿费劲了。蝙蝠嘛,白天躲在洞穴里睡大觉,晚上出来觅食,飞行的时候无声无息,哪怕是经验丰富的猎人,想要捕获这样的猎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这难不住赫蒙族猎手,这些优秀的猎手总能找到狐蝠的栖身之地,用毒箭将它们从树上射下来,满载而归,这些巨大的蝙蝠已经成了赫蒙游击队重要的蛋白质来源。
正说着,外面传来一阵欢呼声,王媛笑着说:“我们的猎手回来了,而且是满载而归,我们出去看看吧。”
伏兵带上一支手枪跟着她出去,果然看到十几名满脸涂黑的青年兴高采烈的带着猎物返回营地。走在前面的三名青年每人的背篓里都装着四五只只大型狐蝠,后面两个抬着一条色彩斑驳的缅甸蟒,足有三米多长,二十多公斤。最令人高兴的是,走在最后面的那几个嘿哟嘿哟的抬着一头大野猪,看这块头,怕是得有两百斤了!所有赫蒙人都欢呼起来,这意味着他们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
伏兵笑说:“果然是满载而归啊。”
王媛显得很高兴:“很少有收获这么丰富的时候啊,在这里这么久了,我们还是头一回打到这么大的野猪,今晚有得吃了!”
当天晚上,赫蒙人举行了盛大的欢迎晚会,猎物被放到锅子里和野菜一起炖煮出诱人的香味,小伙子大姑娘穿着赫蒙人传统的服装围着火堆跳起了欢快的舞蹈……真是一群容易满足的人,只要能捕到猎物,只要不必跟人爆发流血冲突,他们就很高兴了。曹小强也接受了邀请,和大家一起跳舞,只是这家伙实在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别人跳起舞来像一个舞动的美丽精灵,他跳得却像一头暴躁的公牛,直接把女孩子踩哭了两个,把王媛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我们也去跳舞吧。”她落落大方的对伏兵说。
伏兵摇头:“我不会跳舞。”
王媛说:“我可以教你的。”
伏兵说:“不啦,今天很累,真的跳不动了。”指向欢乐的人群,若有所思:“王媛,你确定要跟我们合作么?你要知道,如果你跟我们合作,这种平静的日子就会离你们越来越远!”
王媛脸上的欢笑迅速褪去,变成了忧郁:“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们有得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