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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贼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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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吧,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吧,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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