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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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地房间里,rene仿佛能听见minna那熟悉的声音。
“anton说,你曾经和他一起救过我的孩子。他说你是我的歌迷,却有十几年没有听过我唱歌。”
minna写到这里,笑了起来。
“──所以他让我写这封信,亲自邀请你来看我的演唱会。”
“我也曾几次听我的孩子提起过你。他也希望再见到你!嗯,我想说的是──”
“我随时欢迎你来看我的演唱会。更欢迎你到後台来看我!如果你来了,我会很高兴地见到你!”minna对rene说。
“我在票上有写‘赠给尊敬的rene警官’!”就像在眼前,minna对著rene露出笑容,“你和你的朋友就拿著它直接进来就好了!!
再祝愉快!
你熟悉的,minna”
rene反复地看著那张卡片,看著那上面的字体。
许久,他轻叹一声。轻轻把它撕成了四瓣。
纸片、信封,那两张五颜六色的票,一起落进了脚边的垃圾筒里。
rene抬头看向屏幕。碰动鼠标。
桌子上,显示器亮了起来。
rene无声地看著那上面打开的一幅照片。
液晶屏上,minna正朝著镜头微笑。
灿烂的阳光落在她蓬松的头发上,身後是绿油油的草坪。
许久,re”和“delete”。
屏幕上显示出一个问号,“ 永久删除”?
rene点击确定。
他随手按下旁边的电话机,起身向窗边走去。
rene静静地看著纽约城市的上空。
灯火点点的城市夜色里,依稀能看到那片被灯火包裹的星云般的体育场。
比别的地方更亮。
“头儿,支出明细已经发到你邮箱。”一个女声。
静静地房间里,半小时内他没有接起的电话录音响了起来。
“哢哒”第二个。
每个电话之後,能清晰地听见话筒挂掉那轻微的声响。
“明天10点东部13州警察联盟会议预备会,改到2206,邮件已发,再提醒您一下。”男行政。
“哢哒。”
“rene我是法官罗恩。给我回电话。”
“哢哒。”
“rene──” 最後一个,一个陌生的声音。
rene陡然一愣。
“──我是肖恩。”
“──你在病房里跟他说什麽了?!让他第二天就自杀了?!!你这个杂种?!”那粗噶的声音冰冷如铁。
窗边,rene不自觉地挺起了脊背,绷起了肌肉,俯视著纽约的茫茫夜色。
“血债血偿!这就是我肖恩的法则。”
“rene,我会叫你十倍为他偿还这一切!!”
**********************
就在rene脚下,纽约密集的灯火深处。
其中一点光亮,是那辆巡逻车。
音乐再次响了起来。
anton伸手关上了收音机。
他发动车子,转过弯,驶进了纽约苍茫的夜色深处。
汽车在下坡上渐渐汇入车河。
在他背後,整个纽约,灯火阑珊。
一座座巨大的立交桥灯火闪烁,像一个个巨大的旋涡,就在他头顶陡然升了起来!!
( the end )
187尾声
他们向山坡上走去。
轻声说著话。
“我常常觉得,这十年跟上一个十年比,就像隔了一个世纪。”jimmy轻声说。
“你知道我有快二十年,什麽都没做,只是忙著想办法活下来。”
“当我现在幡然醒悟时,我发现……”
他们在山坡上停了下来,jimmy眯起眼睛看著山下。
晨雾遮挡了公路。
“有的时候,我看著眼前──
jimmy想起纽约街头,他看著眼前的帝国大厦,明明还是昨天的建筑,可是周围的一切都不同了。
“我觉得──这变化,我甚至来不及接受。”
“现在时代不同了!是信息时代。”anton嘲讽地瞥了他一眼,向山坡上走去。
“是啊,我们小时候没有互联网。现在他们可以在网上学习,学到的都是最实用的最新鲜的,让他们更适宜在社会上生存。不像我们当初。学到老旧落伍的东西,一成不变的观念,不完善的个性。”jimmy缓缓说下去,“就像owen,在那个年纪已经早早毕业了,我在那时,还什麽都不懂。你呢?”
jimmy问anton。
anton瞥了眼jimmy,哼了一声。
“我会尝试重新开始生活。”jimmy说,向山上走去。
“你得补课!”anton严肃教训道。
jimmy笑笑。“我知道。”
“起码你要知道现在联赛有哪几个队,有哪几个明星!”
“好的,我会学习一下。”
“然後你要知道这一带公路开车怎麽走,因为我父母家住在这里。”
“好。”
“还有……”anton想了想,“总统是谁。”
“这个我知道。”jimmy笑著歪头看anton,“那……别的我还用知道吗?!”
“好吧,考虑到你的智商……别的,暂时,可以放一放!”
他们到了山顶。
晓雾散尽。
能清楚地看见山下的公路。
anton看著山下,不远处,是他和young小时候曾共同生活的地方。
─────────
“嗨──你们真快!”他们身後,anton的妹妹带著她的孩子追了上来。
“那时我和young经常在这里骑车。”山坡边,anton对侄子说。
──那时,这里还没这麽热闹。
他还记得,最後一次,他上大学前的那个夏天,他骑著车和young在这里比赛。
远处地产开发商的汽车驶过。
─────────
山坡上,另一端,几米之外,reon的妹妹说著话。
“你来过?”
“多少年前……”rene轻声说,一瞬间,竟似乎有些惶惑。
“应该是这里……”他打量著山下带子般的公路,“我来过……有运动员在赛自行车,对,就是那一天。”
他记得,那个晨曦微露的清晨,他在车里──和mike最後一次一起坐thomas那辆加长车里。
他们一个拿著摄影机,一个拿著照相机。
“──我对拍电影不感兴趣。”
mike再次举起了摄影机,jimmy摆了摆手,让坐在对面的mike拍窗外。
“是啊,你只对镜头前的女郎感兴趣!”他哥哥说著掉转了炮口方向,放下了玻璃。
“嘿,他们骑得真好看!”mike发现了新目标。
“对了,你想知道上次那几张怎麽拍的?我拍给你看。”jimmy抓起了相机,也转向床外。
公路上,一群健硕的赛车手穿著漂亮的运动服,正以惊人地速度赶了上来。
“喔!他们骑得真快!”mike的镜头马上跟了上去。
jimmy看著那一幕,一瞬间也按动了快门。
窗外,清晨的空气异常透彻。沁人心脾。
一瞬间,他不由怦然心动,也想在晨光里就那样骑车。
保镖偶尔转头看看他们并不多话。
没有注意到,车里和车外,他们几乎是同龄人。
jimmy记得,就在那一天,在郊外他和哥哥分手。
他上了edward的车,去参加一个赛马的节日,当天住在叔叔那里。
不久之後,roderick去欧洲,jimmy去了thomas的会议……
生活的车轮从未停下,未来依然呼啸而来。
如今,依然是清晨。
jimmy看著山下,晨光清澈。
旁边鲜绿的叶片上,落著晶莹的露珠。
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