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2章
到了省人民医院后,我首先去看望了谭主席的情况,不过他在重症监护室里面,我问了一个主管医生他的情况,主管医生说:“我们会尽力抢救的。但是他还没有度过生命危险期。”
我说:“你们不要考虑钱的问题,人的生命才是第一位的。”
随即我去见了谭主席的家属,他们都哭成了泪人似的。我不禁在心里叹息,只好温言安抚。
市政府的秘书长也在这里,朱市长也在。这件事情我没办法去批评秘书长,毕竟是谭主席亲自和主动找他要的车,作为市政府的秘书长,他只能想办法满足对方的要求。
朱市长对我说,荣书记和曾主席前面已经来过了,才离开不久。我点了点头。她说的那位曾主席是从外地新调来的政协主席,另外一个市的市委副书记,这次也算是解决了他级别的问题。
我即刻给荣书记打了个电话,“荣书记,我现在在医院,这件事情你有什么指示吗?”
她说:“现在我最担心的是谭主席不能脱离生命危险,曾主席又是从外地调来的,他做起家属的工作来可能有些困难。万一到时候家属闹事就麻烦了。冯市长,我们得先做好思想准备,得提前拟定一个补偿标准。这件事情总得有个底线。你说是吧?”
我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随即说道:“可是荣书记,这个标准总得有个参照啊。这样的事情以前没有遇到过,可能这个标准不好制定啊。”
她说:“按照国家交通事故赔付标准执行吧,市里面可以适当增加一点。这件事情不能开先例,如果一旦开了先例的话,一方面老百姓会因此议论我们,会说什么当官的人命更值钱。这看似小事,但却会影响到我们市委和市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这样的先例一开,今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就不好办了,这不仅仅是我们上江市的事情,可能会对省里面其它的地方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我觉得她的这个原则非常的正确,同时也发现了她所站的高度与众不同。就这次的交通事故而言,它确实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情,但是站在市委书记和我这个市长的角度上却必须考虑得更深远一些。在这一点上我确实不如荣书记考虑得周全,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她那样的高度。
其实,我们身边处处都是学问,只不过是看一个人是否留意,是否善于去发现罢了。
而且我也很有着荣书记同样的担心。
记得我在高校的时候曾经听说过一件事情。一位学生喝酒后不慎从楼上掉下去摔死了,结果学生家长要求学校赔偿。学校解释说这是他自己喝酒出的事情,而且学生管理条例里面也明确规定了学生不得饮酒。学生家长却说,既然你们有那样的规定,那你们校园里面为什么要卖酒呢?后来,学校还是赔偿了一大笔钱才了事。
这不是什么人道的问题,从理性的角度上讲,这应该是责任问题。与此同时,这还表明了一个现实:再讲道理的人,在遇到了这样事情的情况下都会蛮不讲理的。这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所以,现在谁也说不清楚谭主席的家人会不会闹事。毕竟这个事故是市政府的车和驾驶员造成的。
这就如同一个人把私车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出了车祸的话,如果借车人没有没有驾照的话,车主是会承担责任的。所以,有时候好心不一定就会有好报。责任,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是这样的事情往往是经常在出结果很多人却总是会再次会犯同样的错误,因为我们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人情面前,法律意义上的很多东西往往就会被淡化。
比如这次的事情在出了后,今后市政府也不可能去制定一条政府的车概不外借的规定。
不过我完全赞同荣书记的意见,我连夜赶回了上江市,回去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查阅交通事故赔付的有关规定。
在查询了资料后我才知道,交通事故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是按照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
根据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仔细看完了这些资料,我心里顿时就松了一口气:既然法律上对此类的事情有明确的规定,那我们后面的有些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把这些资料记录了下来,第二天上班后就即刻把吴市长叫了来,随即把这些资料递给了他,同时对他讲了荣书记的意思。他看了后点头道:“有了这样的一些规定,我们就很容易拟定出一个补偿标准来。当然,我们希望谭主席能够脱离危险,反正他是公费医疗,这样的话我们的麻烦事情就要少很多了。”
正说着,秘书长进来了,他神情凝重地对我们说道:“谭主席......没有抢救过来,刚才去世了。”
我心里顿时一紧,即刻对秘书长说道:“你马上去安排车,我和吴市长马上去省城。对了,荣书记知道了这件事情没有?”
他说:“估计已经知道了。市委办公厅应该通知了她这个消息了。”
我朝他挥了挥手,“你赶快去准备吧,一会儿和我们一起去省城,同时问问曾主席,他什么时候出发。”
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作为政协的一把手,曾主席肯定是会在第一时间里面赶去的。
秘书长出去后我对吴市长说道:“没办法,我们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我们只能面对这个现实。这个标准只能我们私底下掌握,有些东西是不能拿出去讲的。到时候根据情况看吧。”
他点头,随即问我道:“荣书记说过没有?我们在这个标准的基础上可以额外多赔付多少?”
我摇头,“她是市委书记,也就是讲一个原则,不可能讲得那么细。这样的事情只能我们自己去处理。我看这样,到时候你先去和家属沟通此事,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去和谭主席的家属谈,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开始的时候增加十万,如果再不同意,再按照五万的梯度增加。但是我觉得额外的赔偿不能超过二十万。你先去和他们谈,毕竟你是本地人,有些话好说些,而且这样也让我后面的工作有一定的余地。”
他点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