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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南荒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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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过后,有人自北面疾掠而过,由于二人前面有灌木遮挡,那人没有发现他们,径直往南去了。

“那是你的同伴?”姜南问道。

吴中元点了点头,先前过去的人正是吴大烈。

“你追他去吧,我走了。”姜南说道。

“等等,”吴中元又拿出了那个小布袋,取出几枚黄色补气丹药递给姜南,“路途遥远,你需要盘缠。”

姜南摆手未接,“你留着吧,我用不到。”

“鸟族的那人……”

姜南又摆了摆手,“凝血之毒已解,我可以化身升空。”

吴中元还想说话,姜南催促道,“我这便走了,你快去寻他,莫要等他走远。”

吴中元点了点头。

看得出来姜南是想与他再说些什么的,但对视数秒最终却什么都没说,转身往西闪移,到得空旷处化生青翼鸾鸟,贴着树梢往北去了。

吴中元站在树下,看着那只青鸾振翅飞走,待得青鸾消失无踪,方才牵马自林中出来。

刚出来,就发现吴大烈调头回来了。

吴大烈站定之后并没有立刻跟吴中元说话,而是急顾左右,似有所寻。

“老哥儿,你跑哪儿去了?”吴中元问道。

“你没看到吗?”吴大烈问道。

“看到什么?”吴中元明知故问。

“刚才有化身飞禽的牛族人自这附近徘徊。”吴大烈说道。

吴中元自然不能说看到了,只能说没看到。

吴大烈虽然疑惑,却也不是非常在意,收回视线冲吴中元说道,“可让你给害苦了,你那竹筒有人认得,你也不与我说,害得我背它出去,被人围攻。”

“我也不知道你会背它出去呀。”吴中元辩解。

吴中元说的是实情,但吴大烈还是免不得埋怨他,只道自己遭到了数十人的围攻,其中还有紫气高手,若不是早些时候晋身深蓝大洞,增了实力,长了本领,怕是身陷重围,不得走脱了。

吴中元不接他话,吴大烈发些牢骚,气也就消了,“亏你有些小聪明,假借问路留下线索,不然我还不知往哪里寻你。”

吴中元随口应着。

随后吴大烈就开始讲说自己先前如何英勇打斗,如何力挫群雄。

大部分男人都有吹牛的毛病,吴中元看破不说破,吴大烈要是真像自己说的那么厉害,也就不用被人追的到处跑了。

吴大烈只知道鸾凤剑被藏在山羊谷东面的树林里,并不知道其埋藏的具体位置,他也不问具体埋在哪儿,只问有没有埋好。

吴中元已经把鸾凤剑送给了姜南,便不能给予肯定答复,只得说被追的急了,埋的仓促,应该没人看到。

然后吴大烈又问他想要把鸾凤剑送给谁,吴中元又不认得别的女子,只得说暂时还没想好。

吴大烈又提议不要将鸾凤剑送给阿洛,阿洛无有灵气修为,若是送给了她,很容易给她带去灾祸。

吴中元点头赞同。

吴大烈哪里知道他已经把鸾凤剑送人了,还在替他忧虑,慎重考虑过后又建议他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暂时也不要去挖取,待得日后有了意中人,再去取了出来给意中人一个惊喜。

吴中元很感谢吴大烈的一片苦心,接受了他的建议。

吴大烈是个好人,骗好人是不对的,但他哪敢跟吴大烈说实话,若是吴大烈知道他把鸾凤剑送给了敌人,便是不揍他,也会骂的他狗血喷头。因为此事涉及到立场问题,不但立场不坚定,还严重资敌。

说了不少闲话,吴大烈方才注意到吴中元身上有血迹,吴中元自然不能告诉他先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说路上被人认了出来,发生了争斗。

吴大烈来时的路上的确发现了一具尸体,听吴中元这么说,就自己对上号了,吴中元含混应着,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他之所以含混应对有两个原因,一是吴大烈是个好人,能不骗最好别骗,能少骗尽量少骗,说的若有其事的,良心上有些过意不去。二来吴大烈并不是个粗心的人,如果检视过那具尸体的致命伤,就知道那人不是他杀的,因为他没那么高的灵气修为,出手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力道。

吴大烈随后啰嗦的什么吴中元就没认真听了,他有心事,这个心事就是姜南,实际上姜南对他的心意已经很明白了,追问他是不是真心想要把鸾凤剑送给她,其实追问的并不是鸾凤剑本身,而是他的心意和态度。

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原因,鸾凤剑这么重要的东西,他为什么要送给她?原因是什么?理由又是什么?别说二人分属不同阵营,就算是同族,这么贵重的东西也不能说送就送。

送的需要理由,收的也需要理由,一个真敢送,一个真敢收,原因和理由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了。

但二人最终都没有说破,也没有任何的约定,姜南临走的时候为什么欲言又止他也明白,因为他虽然表态了,态度却不够明朗,姜南并不知道他心里放不下王欣然,只当他还没有做好离开熊族的心理准备。

要知道这时的异族通婚是不被允许的,二人如果真的那么做了,就步了自己父母的后尘,自己的父亲是熊族大吴,所以才有能力保护他,而自己的母亲身为鸟族的大贵人,都不能亲手抚养他,可见此事的严重性。

他能想象姜南此时的心情,姜南并不知道他的身份,在姜南的眼里他只是个普通的熊族勇士,如果二人真的走到一起,姜南的损失比他要大的多,但人家都有勇气和决心,他却没有。

仔细想来,不说破是最好的结果,没有约定也是最好的处理方法,走一步看一步吧,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吴大烈并不知道吴中元在想什么,他此番出来是想自山羊谷耍上一耍的,而今不但没耍好,还险些栽了跟头,也就不惦记这茬儿了,只想办好差事早些回去。

吴中元也急着回去,时间并不宽裕,回去之后还得准备一下才能去都城,如果毫无准备的跑过去,很容易在验试中暴露自己的身份。

赶路的同时,吴大烈也会向吴中元介绍沿途的一些部落,这些部落大多很小,人数最多的也不超过万人,少的只有几百人,这些部落大部分臣服于中原三大部落,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附属国的性质,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除了年终上贡和一些较为重大的活动,这些小部落平时也不往中原去。

但也不是所有小部落都臣服于三大部落,也有一些例外的,不臣服的原因有很多种,一是人数太少了,不曾开化,便是想要臣服,人家也不要。

二是人数虽然不少,却穷的要命,每次跑到中原去都是打秋风拉赞助,去的次数多了,人家也就烦了,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没彻底解决,哪有那么多的东西去救助他们,于是就断交了,不让他们来了。

三是有些部落全是异类,连语言都不通,没法儿交流,这时候可没有翻译这个职业。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有些部落虽然人数不多,实力却不容小觑,可能整体实力没有三族强大,却有自己的绝技和不怕死的精神,不顾后果,不计得失,也不管打不打得过,只要你敢惹我,我就跟你拼命。

可别小看了这种精神,不管什么年代,受欺负的永远是那些顾及后果,权衡得失的人,这种人受到了欺负,最先想到的是怎么委曲求全,减少损失,其实越是抱有这种心理,受到的损失越大。

什么样的人,别人不敢欺负?答案是世人眼中的“二愣子”,受到侵犯和欺负,根本不计后果,马上就疯狂反击,这种人谁都怕,因为他们不顾后果,至少在别人看来他们是不顾后果。

拥有二愣子精神的部落有不少,以狼族,鼠族,鸦族为代表,狼族是人狼混血,遇到入侵全民皆兵,数千只巨狼奔突冲袭,什么样的军队能抵御的了。

鼠族也是混血种族,擅长掘洞,还会配制硝药,这是*的前身,惹了它们之后千万别让它们知道你住在哪儿,不然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坐了土飞机。

鸦族非常记仇,它们没什么大的本领,但它们会飞,专挑夜深人静的时候叼着火把烧房子,防不胜防。

越往南走,开化的程度越低,不像人的路人越多,途中偶遇,直视不是,低头也不是,直视仿佛是在挑衅,低头好像胆怯了一般,都说人离乡贱,这话不是没道理,离家太远,真的出什么事儿那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如此这般,又走了十多天,离狐族还有五百里。

便是二人始终揣着小心,还是遇到了问题,干粮吃完了,偶遇两头野鹿,吴中元开弓射死了一头。

谁曾想那头鹿死后,另外一头野鹿突然化为一个黄脸老妪,冲远处高声呼喊。

“糟了,你闯祸了。”吴大烈眉头大皱。

“怎么了?她在喊什么?”吴中元听不懂那老妪的语言。

“我听不太懂,好像在召唤自己的儿女,说你把他们的爹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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