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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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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作者:桔子树【出书版完结】

网络名: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内容简介

这年头,好男人要么已经结了婚,要么就有男朋友。

如果一个男人到了三十二,他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甚至从来没有过男朋友和女朋友,那他一定有生理缺陷。

如果没有生理缺陷,就一定有心理缺陷,如果哪里都没有缺陷,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他是个火星人。

苗苑从来没有想过她有一天会跟火星人谈恋爱!

这年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总有数不清的怪想法。

她们一会儿恼了一会儿高兴,一会儿乖得像猫咪,一会儿哭着说分手。

陈默觉得小女孩都是来自外星球的生物,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与她一起在地球生活。

他是一个狙击手,在沉默中靠近目标,一枪见血从不落空,他是天生的军人,曾经他唯一的爱人是一杆修长的枪。

她是一个蛋糕师,指尖上流淌着牛奶与蜜糖的芬芳,温婉娇柔,笑意盈盈,像新生的蔷薇。

当冰冷的枪口遇到柔美的蔷薇花。

当甜蜜的奶油融化生涩血痕。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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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非常神奇的时刻,陈默在心里想:他一只手拿着枪,这支枪里刚刚射出过一发子弹要了一个人的命,而另一只手却握着一个女孩,单纯而美好的,干净的女孩了,在她的生命中可能从来没有想象过杀戮与死亡。

那些传说中的,本以为尘封了多年早己失去的,只在别人的故事里发生过,别人的书中记录过的情感,在他的生命中忽然出现,像一朵羞涩的花,在墙角开放。

浪漫就是你愿意为了某个人,去做你平时根本不会做的事。

甜是我们生命最初最温柔最接近于幸福的记忆。

想把你收藏起来,只属于我,收在牢固的盒子里,放进上衣左边的口袋。

起初我们都不懂爱是什么,从不知爱上一个人上怎样的感觉,总以为爱很神秘,在虚空中幻想它到来的方式。我们以为爱就像电闪雷鸣,像狂风暴雨。我们做很多事,有很多要求,我们患得患火、心酸迷茫,快乐又痛苦,最后才明白,爱情并不是想象的那样。

编辑推荐

生活让不可能的人相爱,提拉米苏味道的初恋纪念读物,一点点的甜,一点点的苦,还有一点点的醉人。桔子树细腻解读令人心底柔软的简单爱情,适合下午茶时光品味的纯粹浪漫。

遇见你,爱上你,然后明白曾经的生命其实并不完整,是你教会我如何去相信一人,如何去爱与宽容,又如何去全心全意交付自己,而我苍白的青春也从爱上你的那一刻变得香甜温暖,旖旎动人。

添加了出书版里的番外和后记

【正文】

天堂·人间之——我的青春从爱你开始

作者:桔子树

引子&1.

题记:

“iiger she rose。(我心里有猛虎在轻嗅蔷薇。)”

——西格夫里·萨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头猛虎,也有一朵蔷薇。

猛虎有猛虎的利爪,蔷薇有蔷薇的芳香。

引子:

那一天。

这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会发生在那一天,那一天其实平平无奇,可是回头看,却春光明艳,秋色宜人,而同时你早已经忘记了那一天到底是什么样子。有时候回忆很美,那只是因为让你想要回忆的那个人很美,那时候苗苑甚至觉得只要陈默对她笑一笑,她就会看到这个世界上开满了花。

那一天,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寻常的,天空是古城里一贯的晴朗,带着青灰的底色,苗苑工作的咖啡厅在古城东南边的一角,隔开一条街就是武警支队的驻地,清早会看到嫩生生的新兵蛋子们出来跑圈,苗苑和沫沫曾经跟老板开玩笑,说把店开在这里,是不是就图个放心?

老板闻着咖啡香一脸的陶醉,说,那是!板砖还没拎起来,人民子弟兵就能来解救人民了。

苗苑就和沫沫一起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开咖啡馆又不是开酒吧,哪来那么多拎板砖的。

周六的下午,太阳暖融融的时刻是咖啡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幅的玻璃窗里照进来金黄色松软的阳光,空气里飘浮着蜂蜜蛋糕的气息。

这家咖啡馆装修风格与别家不一样,阳光清冽,没有那种咖啡因爱好者所钟爱的黯淡色调,名字也起得简单,叫:人间。

因为老板说,天堂太远,人间正好。

苗苑站在“人间”柜台后面融化巧克力,透明的玻璃碗浸在热水里,从水浴锅底冒出来的气泡让玻璃碗轻轻地摇晃,苗苑用手里的不锈钢勺搅拌着深褐色的液体,巧克力甜蜜醉人的气息氤氲开来,在空气中跳动,跃跃欲试。

沫沫拿着单子进来做意式浓缩,随手划了搅拌器上的一点奶油含进嘴里。

“唔?”她诧异地皱起眉头。

“好吃吗?”苗苑眉开眼笑。

“像冰激淋一样。”沫沫扔下咖啡杯找勺子挖了一勺。

“这是动物奶油打发的,和我们平常吃的植脂奶不一样。”

“动物的啊!会不会胖……”沫沫紧张了。

“你以为植物奶油就吃不胖?试试这个。”苗苑神秘兮兮地把手边的酒瓶递过去。

沫沫闻一下,酒香绵甜。

“梅子酒,我老爸泡的得意之作。”苗苑快乐地扬着眉毛,用小碗倒出一点点,试探着咽下一小口。酸的,甜的,一点点辣,微醺而醇厚,无数活跃的因子在舌尖上跳动,果然是好物,会让女孩子喝到迷醉的琼浆。

“你又要搞什么了?”沫沫端着餐盘出去。

“回来给你看。”苗苑得意地眨眨眼。

水浴锅里的巧克力顺滑得像一汪丝,加入奶油,加入乳酪,深褐的色泽被破碎开,搅出大理石的花纹,然后慢慢融合,苗苑把酒液缓缓地加进去,空气中飘浮的气味变得复杂而迷乱,好像狂欢,苗苑感觉到异常的兴奋。

泛着丝光的巧克力液拉成一道细韧的丝线融入打发好的奶油里,打蛋机尽职地工作着,发出嗡嗡的声响,苗苑给奶油碗外面的冰水里又加了一些冰块。这是一个快乐的时刻,她的手很稳,玻璃碗倾斜在适当的角落,苗苑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等待着她的作品,就像在等待一个新生的婴儿,被全心期待的蛋糕才会让人感觉到幸福。

“怎样?”苗苑紧张地看着沫沫,打发好的奶油看起来脆弱而绵软,像一朵哀伤的云。

沫沫眨了眨眼睛,面无表情地又眨了眨眼睛,她在搞气氛,苗苑扑闪着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玩,她很想多逗她一会儿。然而大门上的风铃就在这个瞬间被敲响了,那个老板从大研古城带回来的铜铃音质悠远,苗苑下意识地从沫沫身后探出头。

这一秒钟和下一秒种在刹那间变得不一样了。

想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这个问题问苗苑就再合适不过了,小学时那个借她半块橡皮的同桌,初中时会写一手漂亮粉笔字的数学课代表,高中时永远穿着白衬衫和红色外套的高大的学长……

人间总是充满了奇迹,在某一个瞬间你忽然决定要对某人心动,可能是因为一点微笑,一个低头,或者一点挑眉。这完全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事,然而在你大脑中的某一个脑区却忽然开始疯狂地释放神经递质,让血液中的多巴胺浓度在一瞬间超过了顶点,这种变化让身体开始变得暖洋洋的,轻飘飘的仿佛踏在云端。

理智于是困惑地问情感:我这是怎么了?

情感羞涩地回答:你恋爱了。

是的,苗苑心想,我恋爱了!

眼睛里冒出一颗又一颗粉红色的心。

1.暗恋闷骚男

陈默是一个军人,狙击手,少校军衔。他曾经服役的部队有些冷门,驻地在任何公开的地图上都找不到,任务档案查阅时需要相关密码,挂靠在某军区名下直属,顶着一个比较奇怪的番号,他们是和平时期少有的那一群仍然需要直接面对死亡的军人。陈默拥有着与他的姓名相似的个性,这让他在那个半与世隔绝的地方如鱼得水。

他喜欢那里。

十八岁考军校,二十二岁毕业,二十三岁的时候他争取到进入那支部队的机会,现在他三十一岁,职务是副中队长,正是最当打的时候,经验与体能平衡得最巅峰的时期,然而现在他却在考虑如何离开。很多时候,人们的生活可以与世隔绝,人们的身份却不能,父亲的一场大病让他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现实:他是某人与某人的儿子!

现在某人与某人要他回家去。

于是,他的队长夏明朗在某个猝不及防的时刻,收到一份异常凌乱的请调报告。当时的夏明朗三十四岁,身上兼任着副大队长的职务,正准备年底正式交权让陈默提正。看着那份请调报告,夏明朗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抽了一夜的烟,第二天另一位副中队长陆臻去上班的的时候,屋子里跟失了火没两样。与陈默同寝的方进跑过来报告说默默不见了,夏明朗挥挥手说,找吧!

这是一个很大的基地,在灰白色调的大楼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功能各异的训练场地:丛林追击、城巿反恐、400米越野障碍、长纵深移动靶靶场、超远距离狙击训练场……

夏明朗在狙击训练场找到了陈默,他是顺着子弹的声音找过去的,超音速的子弹切开空气时会发出尖锐的啸音,像是死神的喟叹。陈默趴在地上仰望他的队长,阳光直剌剌的从夏明朗身后刺到他眼睛里,让他的双眼有种莫名的酸软,过了很久很久之后陈默才明白,那原来是想哭的感觉。

夏明朗迎面踹了他一脚:“你他妈知不知道,你把我全盘的计划都打乱了!!我本来以为你至少还能再呆五年!!”

陈默躺了一会说道:“我担心我爸活不了五年了。”

夏明朗在他身边站了良久,慢慢坐下,陈默陪他坐起来,荒凉的山岗上两个灰黄的背影肩并肩的坐着。

过了很久夏明朗说:“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看报纸,说有一个唱歌的,好像是什么劳模表彰的,反正就是一个唱歌的,她有一次要上一个什么晚会,上台之前她家里人打电话给她说她儿子病了,很危急,让她回去看看。然后当然是犹豫啊,痛苦啊……最后她就毅然决然的上台了,说是不能辜负她的观众。”

陈默安静认真地看着夏明朗,此时此刻那张一贯生动的脸上表情仍然丰富,他看起来似乎已经不生气了,虽然陈默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事我记了很久,一直记得,我当时就想啊,我要是她儿子我这辈子都记得她,我一辈子都不原谅她。这叫什么事?树典型树得连人性都没了。”夏明朗笑一笑,伸手揽过陈默的肩膀:“反正在我看来,放十万个观众的鸽子也比不上回家看自己快死的亲儿子重要,不就是唱首歌嘛,谁还缺了谁不行了?所以,行……我同意了,你走吧!”

“队长?!”陈默哑然。

“放心,咱缺人还没缺到这份上,这么大个国还不缺你这么个战士,可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我放你走。”夏明朗撑着陈默的肩膀站起来,背着手,一步步走下山梁,没有人能看到,当时的夏明朗眼中有泪光,然而,那并不全是伤感和遗憾。

八年的时光足够让两个陌生人结出某种紧密的联系,更何况他们是战友,同在生死之线上踩过。

夏明朗仍然清晰的记得七年前陈默第一次参加实战任务,qbu88*一个弹匣里有十颗子弹,陈默的运气不好,堵到了匪徒溃退的方向,他于是一枪一枪的把不同的子弹射入不同的心脏与眉心,一个弹匣几乎全打空。88狙并不是一种上好的枪,即使是像陈默那样出色的神枪手也需要在400米的距离内才能打到这样的精度,夏明朗可以想象当时陈默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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