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杀 好吃
中华大地上对于食物的制作方法还是多种多样的。可是在战国时期,人们主要居住在河南省一带。在那里,人们还是一小米儿黄妹儿水稻和一些麦粉为主。基本的饮食结构就是一口肉汤加几块面饼。沾着咸味儿的肉酱和菜酱来怍食。酒是那种不在常温下。随着自然条件,气候条件变化而变化的。发酵有少许酒味的澄清的粥。由于气候的不同而往往各不相同,风味更是谈不上。
叶红的高粱早就熟了,要不是一直忙着药材事情,叶红要不是一直奔波于各大世家,做好简单的人际交往。早就向高粱下手了。如今有遇刺在前的叶红也没打算再出门的意思,所以就开始鼓捣这些高粱。
高粱米饭其实味道还是不错的,只是在战国时期高粱米饭直接隔水来蒸减少了水和鼓之间的接触,从而使谷物比较硬。吃惯了倒也没什么,这对于叶红来讲,各种口感的调节还是很重要的。
叶红把高粱米煮熟还特意参杂了一些其他种类的米。然后在发酵过程中放了几块糖煮过的软质木棒。用来吸取发酵过程中产生的不良杂质。增加风味,清香醇厚。
酵母是精心挑选的。将它放在自己盘子的土炕上温度随着调节。发酵过程中,十几天到20天不等,要想全部发头恐怕至少到一月有余。再统一的环境下。剩下的就要交给时间。
这几天叶红也没闲着。他在找茶叶。茶叶不是他发现的,但是。茶叶居然出现在自家的餐桌上。无论是口味苦的口感还是哪肥厚的叶片。以后当作小菜在嘴里咀嚼着。配着那双酒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儿。可就是这味道。蒋叶红的馋虫引出来了,你们也红怎么脚着都感觉像要吃茶叶蛋。这种在后世。街边随处可见的东西,这几日却偏偏出现在来月红的梦里。天天都梦到了圆圆的茶叶蛋,有一天晚上还不知不觉的有了自己的小新娘。引来了荷接连几日都给了叶红的:“娘,可好吃了。快尝尝。”老妇人面带犹豫,不过还是接过来一个,小口地品尝着。叶红此时已经下肚三个了。
不能再吃了,叶红觉着自己还是不能吃太多,不然一会打嗝都是鸡蛋味的。东西虽然很好吃,但是无论怎么出来的都是令人不愉快的。
拿了几个茶叶蛋,带上族叔要用的药材,叶红带着侍卫去了族叔家。侍卫是早就有的,刚开始弄药材的时候韩王就给拨派了。叶红现在出门也格外加着小心。
族叔家出来,叶红面露喜色,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只是族叔给了一只金鸡,这种鸡在后世也是千金难求。不仅肉质细腻,味道鲜美。而且还有众多的好处。真是谁用谁知道啊。
由此佳肴再配高粱酒,美啊,叶红往回走的路上心里可是美坏了,居然亲手拿着这只十几斤的大公鸡,引来路人纷纷侧目。不少围观的人还发出了讥笑。一只鸡就乐成了这样,真是没见过世面。金鸡在现在还是野生的,漫山遍野,也就是叶红拿它当宝。
人群中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女子也驻足观看,一脸的与人无害。看到叶红走过,急忙对旁边的人说到:“这个人我认识。当初跟我一起进入的洛阳街坊的官署。他是库管,我是洗衣杂工。那时他还是个山民哪。不想来韩国就吃了软饭了。啊哈哈。”周围人一阵嘲笑。五短笑的犹如盛开的菊花。
叶红浑然不知,只等着享用这美味的金鸡。
回家已经有了一阵子了,叶红看到了自己的胖厨师。这个厨师典型的陕西人,嗓门大得很,人可是地道的老实人。这个时候大嗓门伴着哭腔正跟叶红说着呢:“这个,额真的不会做啊。都是金贵玩意,不敢乱作。”
叶红奇道:“有什不会做地?杀啦、腿毛、开膛、炖,齐活嘛。”
“哎呀,可不是嫩说的那么简单呢。咱家没有做金鸡的鼎呢。”胖厨道。
“有啥呢,用做羊的鼎呢。”叶红学他。
“那哪能成呢,怀了味道可咋整。”胖厨急了。
“咦,那咋能怀了味道呢。”“那咋不能怀了味道呢。”.......
最后的办法是拿出个新鼎,从此只用这个鼎做金鸡,别的不用。
临了胖厨还一边往回走,一边嘟囔着:“额不是说鼎的事情,额是说额没有做过,额不会做的事情。咱家不能越制啊。公子说的做法真的摸做过。”
叶红嬉笑着望着胖厨的背影大声说到:“不要忘记往里面放蘑菇呢。”说完自己都笑了。胖厨晕:“蘑菇,啥是蘑菇嘛?”
真是鲜美啊,关键叶红吃了金鸡以后居然到了晚间作用更大,深得其妙的叶红整个人都精神焕发。真是个好东西啊。听说大王和大臣们都是不开膛直接煮的,吃得就是全身全影,绝不浪费。叶红没有哪个爱好,对于入锅的东西一定要洗干净,尤其是肉食,必须开膛清洗。为这事还和胖厨好顿讨论。最后给胖厨增加了胖胖的女帮厨,这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发酵酒的出酒量不大,而且不是一下子就出来的,它总是出来一些,混合着还没有发酵完全的其他高粱。心急的叶红已经开始用麦管伸到坛子里,品尝高粱酒的香醇。相应的小菜也让叶红弄出来不少。冬天也如期而至。
黄河以北比较寒冷,降雪量也大,黄河以南相对较为温暖,降雪量不大,金鸡是一种陆地生的野生动物,动物的也有选择栖息地的本能,所以这种能够短暂滑行的野生金鸡在黄河以南有着大量的栖息地。这些栖息地大部分位于世家的管辖范围内。寻常百姓偶能捕获,也因为价格比较高而舍不得吃,往往贴补了家用。
这日叶红刚回到家门口,就见家门口有个邋遢的汉子,居然在卖金鸡。这种让叶红难以忘怀的味道和功用使得这个邋遢的汉子得到了解脱。胖厨最近干活格外起劲,胖厨娘也是满面春光。叶红经常笑骂他们为“胖狗男女”,胖厨咧着大嘴笑的可猥琐了。
金鸡眼看着就炖好了,叶红在暖房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出酒最多的坛子。乐呵呵地抱到吃饭的屋子。就等金鸡上桌了。荷也面带桃花地等待着。老妇人是过来人,自是不理他们年轻人,自顾自地坐在一旁,摆弄着几个装着酱料的逗。年轻人只贪图享乐,赶紧生个孩子才是正事。就知道玩。哎,我这操心的命啊。
自从上次吃有香料的羊肉那次之后,只要没有外人一家人就挤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但也显得亲热。偶尔老夫人也会给他们两个创造些空间。让他们享受下二人世界。今天由于有了一只平时吃不到的金鸡,所以叶红特意将老夫人请来,一起享用。
金鸡没等来,等来了管家。管家倒是经过见过,直接对叶红说到:“公子,胖厨和胖厨娘死了,街坊官署来了人说:他们中毒死的。毒物就是这只金鸡,金鸡有毒,两人吃的不多,不过还是双双殒命。”
叶红愣了半晌问道:“是不是蘑菇有毒啊?”后世经常有人误食毒蘑菇而中毒身亡的。
管家:“还没有到放入蘑菇的时候,两人估计是想尝尝熟了没有。结果,唉......
叶红铁青着脸:“家中可曾仔细寻找是否还有有毒的东西。”
管家:“官署的人跟着老奴仔细查找了,没有其他毒物,只在这只金鸡的内脏里发现了大量的毒物,应该是金鸡进食了毒物,又被炖到了汤里。这才药死了厨子。”
“金鸡会那么傻么?”叶红眼睛开始充血了。
“官署的人给我说,金鸡吃了这么多有毒的东西,自己不应该能活着进入咱们府邸,可能是临进府前被人硬灌进去的。所以进府还是活的。”这个时代大贵族都是吃活的动物,即使狩猎到了野物大多在野外直接吃掉。偶尔会带些肉类回来,毕竟整只带太沉,还不好经管。只有距离很近的情况下,才会整只带回。如果有条件还是会带回来活的。
叶红去看了厨子,青黑色的脸配着大胖脸格外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