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34
水,而是在灌酒!
为什麽?我不明白。他是纯粹的心情低落,还是必须喝醉了才能做出些什麽?比如说像现在这样扯掉我的浴衣吻得我头脑发涨,根本不是清醒的他能够做出来的事情,我在应接不暇的同时却丝毫不敢走神,我努力在想他这麽做到底意味著什麽,是借由酒精的催化有勇气再一次尝试原谅我,还是只有在不清醒的时候才能忘记过去的种种,重新去接纳我?
似爱而非。完结倒数二
恍惚之间似乎觉得……眼下我应该乖乖躺好?
是这个意思麽?
眼下我是真不敢对他做什麽,虽然从进屋之後一切都发生得顺利超乎意向的顺利,但难保他清醒之後不觉得我是乘人之危,而乖乖躺好是安全的,就算身体上受点罪──有什麽可怕的?最好能多受点罪,明天下不了床就可以赖著不走了。
想是这麽想,真正做起来的时候就不是这样了。身子在抖,无法控制地在抖,就算对方是肖恒就算感觉得到他动作非常温柔,我还是非常没出息地怕了。我不知道他在抱我的时候想著什麽,不知道他是否清楚自己在干什麽,而且不知道自己算是表现得怎样,这几种担心交织在一起整个心里都空荡荡的。
更何况脑子里还总闪现挥之不去的念头:他从来不是这麽主动的人啊,是和谁学的?他和路蔚夕究竟也没有怎样?不明白是我有问题还是在上面和在下面的心理落差真就这麽大,疼痛的感觉直往脑子里钻,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很可怜很微不足道,听不到他叫我的名字,叫他也得不到回应,酸楚的感觉开始蔓延。
我们厮磨到了床边,我的手从床沿上垂了下去,碰到了什麽软软的东西,毛茸茸的,触感很熟悉。因为我曾经好几天抱著那东西害怕著失去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人,印象尤为深刻。
他还留著它的,只是掉到了床底下而已,那只绒布大狗。
这些日子他一直记著我的。
我笑了,闭上眼睛,安心沈溺。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真的是实际意义上的腰酸背痛腿抽筋,阳光从窗户洒在被单上,天空平静而晴朗。
我把绒布狗从床底下捞了上来,它还是那副傻样,却让我觉得无比可爱。下床,挪出房间,我要找的人似乎也没起多久,正在做早饭。
“你,醒了?”他要比在这种事情上脸皮城墙厚的我害羞得多,看到我,整个是僵硬的。
“嗯,好香。”这样站著不走,起码早午饭要招待我吧。
“自己去倒,”他指了指刚煮开的牛奶递给我杯子,又立刻抢了回去:“还是我来吧,总觉得你肯定得烫著自己。”
好好哦。我心说。
“没什麽话要说吗?关於昨天晚上?”我一直盯著他,盯到吃完饭,他才终於主动开口。我想了想,似乎有必要澄清一下:“那个……你也许不记得了,昨天晚上其实是你主动对我……”
他的脸刷地红了,显然我猜错了谈话方向。
但他只是脸红,没有昨天那麽激动,没有昨天那麽生气,现下这个气氛可谓是出人意料地好。如果我不抓住,如果我再被他赶出这个门,我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货。
“肖恒。”我扶著桌子站起来,整个身子倾向他那边,他没有往後躲,而是手背贴了贴我的额头:“嗯,太好了。你昨天晚上发低烧,现在已经退了。”
……这些都不是问题。为什麽我还磨磨蹭蹭。奶奶的,中间的桌子真碍事。
“肖恒,我想你可能对我有误会,我知道你气我,可是你先听我说完,”我很低声地说,拉著他那一只手悄悄绕过桌子坐到旁边:“我不是故意离开这一年的,是方写忆让我走的。”
没想到,他看了我一眼,淡淡道:“我知道。你留下来的话,留下来的那些东西,之-梦-整-理,他统统带给我了。”
我这才想起那只大狗,对啊,东西都到他手里了。我马上紧紧攥住他,我害怕了,害怕他只是纯粹不想要我了。
“对不起。”他突然转过头来和我说对不起。
脑子嗡了一下,我有不好的预感,他下面要说什麽我都不想听。以这三个字为铺垫的能是什麽,摊牌,分手,还是那一套“就当过去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总之……
“对不起,我昨天太冲动了,其实方写忆给我东西的时候就算没有说什麽,我也大致猜得到有问题。因为你不是个会不辞而别的人。”
没错,会不辞而别的是他而不是我。就算有过那样的十年,那样的事情我也一次都没有过。
“我只是……生气,为什麽他让你走你就走了,”他低著头叙叙说道:“这样的话,我到底算什麽呢?在我刚刚相信你对我真的是爱情而想要重新接纳你的时候,又发现你会因为觉得亏欠而愿意离我远去,然後我就只能等。我可以等,反正也等习惯了,但不知道你什麽时候会回来,不知道该不该去找你,你觉得这样的日子会好过吗?”
“别露出那样的表情吧,”他捏了捏我的脸,温和一笑:“反正一切都过去了,你也回来了,我也……无理取闹地发泄过了,就别再互相伤害了吧。你的心意我都感觉得到,能不能伪装是不是伪装我分得清楚,也知道你笨成这样说不出来什麽我想听的话。所以我现在就问你,要不要留下来,重新和我在一起,一直一直在一起?”
“你点个头就可以了,那麽简单的事情。反正……反正我这麽多年了,唯一想要的也就只有这个。”
他不再看我,望著地面等著我答复,就好像从现在的我嘴里还可能愚蠢到说出不行一样。
我抱住他,将他这个人圈在怀里,我在点头,算是拼命点头,但是眼前的景物很模糊,什麽东西顺著脸颊淌。我觉得自己太没出息了,咬著嘴唇不发出声音,可是一直这样死死抱著他的话,他根本看不到我在点头,所以有很矛盾。
“笨死了。”他靠在我怀里,似乎轻声笑了。
就这样,我真的可以又待在他身边了。开始的几天很不安,做什麽都小心翼翼的,他就笑,带点儿我喜欢的无奈与纵容,说:“怎麽了,分开一两年而已,之前十年在一起的日子是怎麽过的就忘了?”
哪是忘了,只是我哪可能还是十年中的那种嚣张态度啊。为了让他不感到後悔而把我扫地出门,我必须自觉,非常非常自觉。
我开始学做饭,学做各种家务,当然一开始成果很不理想,肖恒看著我弄的一团糟并不生气,但是笑话我是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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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小恒圣母了
指望洛笨蛋……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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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爱而非。完结我撒花啦(*^__^*)
“怎麽样?”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做好的菜,我等著他赞赏。他大概很想要赞赏我,但是又得对得起良心,於是中肯地说了句:“很特别。”
“我总有一天会做得很好的,你等著,”我不服:“路蔚夕那个混蛋不是说不会做饭的男人不是好男人吗?之梦制作,我就非要把这东西做好了,看他还能有什麽话说!对了,那一天在街上他为什麽要牵著你的手?”
我一直觉得那个外国人正在以无邪的外表和态度极大地威胁著我的地位我的地位,但是一直不好开口去问,好不容易把这个问题带出来了,肖恒却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装没听到不作答,反而皱起了眉:“喂,好歹那是我朋友,你能别叫人家混蛋麽?”
唉,我家肖恒学会向著外人了,还那麽凶。
我低头默默吃饭,心想是啊,你就胳膊肘向外拐吧,反正我不会说话又不招人喜欢。
“你总是口没遮拦的话我会很为难,”他教训我:“因为……以後带你去朋友聚会会得罪人的。”
……
“真的吗?”我现在可算是尝到被人一句话左右兴奋和低落等种种情绪的感觉了:“真的会带我去?”
那种感觉实在不能说好受,整颗心都被别人握在手里,随著对方经意或者不经意的一句话而忽高忽低,幸好掌握了我的那个人,是个非常温柔的人。
他看著我的样子噗地笑了,指了指身後:“你真的和‘它’越来越像了。”
“它”指的是那只绒布大狗,现在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後,用那张憨憨的笑脸讽刺著我。
我瞪它。再笑!再笑搬家的时候我非得找个什麽理由给你弄丢了不可。
没错,我们是要搬家了──搬回去原来的住处。肖恒说那是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我并不敢十分认同,在那里面,我说过很多足够後悔一辈子的话,做过很多足够後悔一辈子的事情,总觉得回到那个地方会触景生情。
“傻什麽啊,不是也有很多好的记忆吗?”
有吗?我能想得起来的,全部是让他受委屈的事情。
“其实是有很多的,对我而言……”他说著笑了起来:“最重要的是,在那里你爱上了我,对我而言那可能是我这辈子发生的最美好而不可思议的事情。”
“有什麽美好的啊,我这种人……”
“没办法,我就是喜欢你。从很多很多年之前直到现在,你大概是我这辈子最执著的事情了。”
他说著,从抽屉里拿出装钥匙的信封,倒出来钥匙的同时,那用项链拴在一起的两只戒指也同时滑了出来,叮当两声落在桌面上。
我立刻就伸手把它们拾了起来,有些心疼他对它们的粗暴态度,他似乎想起了什麽,笑著摇摇头:“知道你现在这麽宝贝它们,就所幸我当时没把它们丢了。当时从方写忆手里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真的很生气,觉得你是不是故意那麽蠢,有几次走到公司旁边的人工湖都想把它们丢进去算了,可是最後还是没舍得。”
一说到那个湖,我就又想到一件特对不起他的事情,而偏偏怕什麽来什麽,他突然问我:“以前送你的耳环,是不是被你丢到那里去了?”
是的,那个时候我就像疯了一样。
“对不起……还有以前的照片,还有很多东西都没有了。”我老老实实认错,虽然知道一定会被宽容,可还是极为忐忑。
“没关系啊,没有了就没有了吧,”他大概是看我的样子太像做错事的小学生了,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别这样啦,有的时候还真看不惯你这个样子。别再动不动就因为後悔而折磨自己了,不论是回忆还是东西,丢了都可以再造新的不是麽?”
“而且……你也没什麽可自责的。本来就我不够坚强才想过要放弃,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可能再做那种事情了。洛予辰,我是曾经自私过,但连那个时候我都希望你能够幸福,现在既然……我的自私和你的幸福已经变成了同一件事情,那就更必须全力以赴了。”
在那双纯黑色的眼睛里,我看不到一丝犹豫,在决定了重新开始之後竟然真的没有丝毫保留,这样的坚定却让人更为心疼。
受了伤的蜗牛都知道往壳里躲呢,而他一个看似坚强却也很容易受伤的人,怎麽就这麽傻。
“不需要对我这麽宽容吧!”我抓住他的肩膀问他:“你一直都不惩罚我,怎麽知道我这种人不会好了伤疤忘了疼?”
“我就是知道啊,”他看著我,微微叹了口气:“洛予辰,这一年之间,我常常会做一些奇怪的梦,那些事情明明似乎没有发生过,但是却感觉很真实……有的时候是梦见我站在屋子里看你睡著,有的时候是梦见你默默在流泪,有的时候梦到的细节清晰得可怕,我不太敢去想那些究竟是什麽,但是不知为何就觉得非常非常难过,我明明只希望你快乐的,却弄得你那麽痛苦。”
“所以够了,一切都过去了,”他突然不说话了,抱住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还有很多个十年,可以很幸福,那才是当下应该展望的吧。”
我将项链打开,透过他的肩看著手上两枚古朴的银色戒指,那里面刻著的铭文都是那麽不公平地昭显著他对我的感情。
而我对他的呢?没有能写在任何地方,於是我只能默默刻在心里。从今往後的每一天,慢慢让他知道。
我给他戴上戒指,然後把我的那一只套上,左手的无名指。
那只是一个平静的午後,但是日光透过窗子洒下来,将一切照得分外明亮,所以这个动作就显得像仪式一般虔诚,甚至在一瞬间仿佛听到了圣歌的齐唱。我自己都没缓过神来,看著手指喃喃自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