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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集序 第二部 兰亭迷踪 第二十七章 旁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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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瓜果摊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丁瑞岐忽然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循声而去,原来在是一个男婴被人扔在了街边,偶尔也有几个行人驻足看一眼,但谁也没捡,当时那个年景兵荒马乱的,自己家孩子都养不活,谁又有闲心捡孩子呢?

想孩子想疯了的丁瑞岐跟这帮人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抱起孩子后,丁瑞岐发现孩子怀里插着一封书信,打开一看上面只有一句话:望善人大发慈悲收养之,大恩大德来世必报。字写的歪歪扭扭的,好像是女子的笔体。

“哎,人有两种死法,要么撑死要么饿死…”丁瑞岐仰天长叹,自己想要孩子都想疯了,没想到还有扔孩子的,什么世道啊…看这封信上写的什么来世必报,看来这孩子他妈可能已经不在了,也不错,虽说生不了,但捡一个也凑合养了…

兴高采烈的抱着孩子,年进古稀的丁瑞岐西瓜也不买了,跟小伙子一样一路小跑回了家,一辈子没孩子,吴氏自己也很郁闷,看丁瑞岐忽然抱了个孩子回来,西瓜的事也忘了了,赶紧打法伙计刘三出去请奶妈,然后把这孩子抱在怀里好一通亲…

从此以后,老丁家算是有了后嗣了,丁瑞岐这才明白,算卦先生所谓的旁嗣,可能就是指这个。因为当年孩子书信里并没写明孩子的生辰八字,所以丁瑞岐就把捡孩子的那天当成了孩子的生日,并给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丁建邦,意思是希望这孩子能建国兴邦,报效国家。

捡了孩子虽然高兴。但还有一件事让丁瑞岐觉得特别的怪,就是自从孩子捡回来后,便总有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来店里买鞋,看穿戴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夫人,平均一个月来一次。后来干脆到了一个月来两次的地步,每次都要买一双鞋,一不挑样子,二不看尺码,专挑最贵的买,要说鞋这东西。质量再差,也不可能一个月穿坏两双啊,所以有一次丁瑞岐实在忍不住了,就问这个女人,半年里买了二十几双鞋。到底是啥意思啊,是不是嫌这吴家鞋店的鞋做的太差不好意思开口退换啊?

起初,这个女的还不说,只是尴尬一笑,扔下钱拿了鞋就跑,后来这女的仍然风雨无阻的去吴家鞋店买鞋,丁瑞岐只要一问,这女的干脆连鞋都不要了。直接扔下钱砖头就走,这一来,丁瑞岐可真是奇怪了。天下怎么还有这种嫌钱多的大头啊?好奇归好奇,但丁瑞岐也不傻,自从捡孩子以来就来了这么一个财神爷,八成这女的就是这孩子的妈。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当这女的又一次上门的时候,丁瑞岐干脆把孩子抱了出来。结果不出所料,这女的看见孩子以后眼圈立即就红了。看了这情景,丁瑞岐赶忙让伙计把门关上。开始跟这女的询问到底怎么回事。

这女的一看事已至此,干脆就抱着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实情说了,原来这女的姓何,叫何素灵,年轻时候貌美如花,曾是戏班子有名的角儿,本来有一个海誓山盟的相好叫陈德,但后来这陈德说要去留洋,一走就是十年,音信全无,看着自己青春一年年的老去,这何素灵干脆就对这个陈德失去了信心,心灰意冷之下,甘愿给湖北督军王占元当了姨太太。日月如梭,年过三十的何素灵在王占元跟很快失了宠。恰巧一年多前,那个陈德突然从英国回来了,从旧日戏班处打听到了何素灵的下落后便寻了来,二人相见难免重燃旧情,掩人耳目的欢娱两月有余后陈德便离开汉口回了英国,可让这何素灵万万没想到的是风华正茂时没能开怀,年过三十却为了个陈德怀上了骨肉。开始几个月还好遮掩,到了身材实在走样的时节只好假托去乡下探亲,实际上是偷偷租了间房子待产,待到生下孩子后,这何素灵更是犯了难,自己在督军府本就没什么地位,现在更失了宠,身边别说亲信了,连个贴身伺候的都没有,在汉口更是举目无亲,看看日子怎么也该回府去了,万般无奈之下便想了个下下策,她打算着把孩子放在路边,自己猫在路旁,若是看着好人家捡了去便偷偷跟着,日后也好得知孩子的下落,若是孩子落在了那不三不四人的手里,自己就显身出来把孩子要回来,原来当初丁瑞岐捡孩子时,何素灵就在不远处看着,一直偷偷的跟着丁瑞岐到鞋店才离开。

说到最后,何素灵干脆扑通一声给丁瑞岐跪下了,希望丁瑞岐帮自己保密,并且能好好抚养这个孩子,说着给丁瑞岐递上了一张五百块大洋的银票,想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给丁瑞岐。

丁瑞岐听罢一叹气,一把拒绝了何素灵的银票,将自己一辈子无后的事与算命先生的话跟何素灵说了一遍,让何素灵放心回去,千恩万谢后,何素灵执意留下了一百块大洋的现钱后离开了吴家鞋店,从此再没来过。

三年后,吴氏告病而终,丁瑞岐一个人拉扯着这个孩子,日子也算过得去,但中国有句老话,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吴家鞋店旁边有一个金福楼酒店,掌柜的金大林是地痞出身,据说在还汉口流氓头子刘贵苟手下做过事,民国九年四月,这个金大林忽然想扩建酒店,由于金福楼左边是日本人开的商行,来头大动不了,所以便打起了吴家鞋店的主意,三番五次派人到丁瑞岐那里死磨硬泡,但丁瑞岐就是不同意,这金大林一怒之下便让人到吴家鞋店找茬打砸抢,但这丁瑞岐脾气也倔,宁肯买卖不做也要和这金大林死磕到底了,面对一个八十多岁的老爷子,金大林虽说是地痞,也不好意思下死手,就在其举棋不定的时候。手下一个姓王的伙计给他出了个主意,金大林听罢立即喜笑颜开,连声称好,当场赏了这个伙计五块大洋。

几天后,一个瘸腿的独眼老道晃晃悠悠来到了金大林的住处。一顿酒席之后,丁瑞岐家的噩梦就此开始。

起初,是伙计刘三在一天晚上被活活吓死,而后丁瑞岐便一病不起,眼看就没命了,汉口有名的郎中都请便了。也没瞧出到底是啥病,当时丁建邦刚刚九岁,但说话办事已经有了十几岁大小伙子的风范,爹病重期间,丁建邦一边东跑西颠请郎中。一边伺候丁瑞岐吃喝拉撒,作为一个孩子,这些事让丁建邦着实早熟很多。

这一天,丁建邦正在煎药,忽然听见屋里丁瑞岐喊自己的名字,跑到屋里后,只见已经卧床多日、平时翻个身都困难的丁瑞岐忽然自己坐了起来,且精神抖擞。双目放光,正招呼自己过去。

看见这情景,丁建邦开始还挺高兴。以为爹的病好了,但没想到,丁瑞宗摸着丁建邦脑袋把后事好歹交待了一下后,嗓子里咕噜一声便一命呜呼了。对于爹这突如其来的死,丁建邦真是欲哭无泪,但更没想到的还在后面。就在丁建邦刚想出门找棺材店的时候,好几个月都没露面的金大林忽然带着一帮人砸门。号称丁瑞岐借了金家的钱,黑纸白字的借据啪的一下便拍在了桌子上。丁建邦是个机灵的孩子。见了这阵势,虽说心理纳闷,但还是立即显出一副孩子般的天真,吓得哇哇大哭,金大林先是让人把丁建邦的身上搜了一遍,一无所获后,不容分说便闯到了里屋,看了看丁瑞岐确实已经断气,这才哈哈大笑,而后几个人便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丁建邦明白,这是找房契呢。

偷偷从柜台底下拿出十几块大洋后,丁建邦偷偷的溜出了门,临出门正好看见一个瘸腿独眼的老道进屋,着实把丁建邦吓了一跳,以前店里来过不少丑八怪买鞋,但也没见过这么丑的,瘸腿老道看了一眼丁建邦,一句话没说,一瘸一拐的进了屋。

跑出鞋店后,丁建邦第一件事就是按着爹的交待去找自己的大姨(实际上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来到爹所说的地址后,发现这个地方住的是一对外国人,一打听,这里很久以前的确住着一个姓何的女人,但后来生重病说去上海看西医,把房子卖给这对外国夫妇后就没回来。

丁建邦一看投奔大姨是不可能了,便转头直奔武当山去投奔自己的大伯。

“那他爹的尸体在躺在床上,他就不管了?”张国忠皱起眉头。

“他还只是个孩子,那时他只有九岁…”孙亭默默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景,能安全到武当山,就已经是万幸了…”

“那后来呢?”张国忠道。

“那个金大林抢了吴家鞋店,用一口薄板棺材把丁瑞岐埋了,后来还是他弟弟丁瑞宗也就是云凌子,用一些很奇特的方法找到了他的埋葬地点…”

来到武当山后,云凌子恰巧不在山上,丁建邦在复真观足足住了一个多月云凌子才回来,听丁建邦说了丁瑞岐死的消息以及那个瘸腿老道的事后气得一把捏碎了茶杯,当即带着丁建邦返回了汉口。原来那个瘸腿独眼的老道名叫李秀,论辈分应该是自己师叔辈的,当初因用道术害人,被左丘扬真人打断双腿后逐出了师门(按道家规矩,为了一己私利或报复恩怨擅自研易道术攻击活人的,都要被打断双腿而后逐出山门,这是道门几千年来不成文的规矩,当年洛降的创始人洛有昌便是因此被逐出道门的),此次听丁建邦的学舌,云凌子断定自己哥哥的死就是这个李秀搞的鬼。

回到汉口后,云凌子发现自己哥哥的尸体已经被埋了,而且葬在哪都不知道,更是怒发冲冠,只身找到了金大林,要求金大林归还鞋店的房子,而且就自己雇凶杀人的事去警察局自首,当时金大林觉得眼前这个老道肯定是疯了,哈哈大笑之后便作手势让底下人把这个老道轰出去,但没出两分钟,金大林手底下四五个彪形大汉便被云凌子如数放倒,直到金大林拔出了盒子炮,云凌子才无奈离开了金大林家。

“一个流氓…怎么可能听一个老道说几句话就去自首?”听孙亭这么一说,张国忠也觉得很好笑,对一个流氓进行说服教育,这种事放在哪朝哪代都是没可能的事啊。

“张掌教,你错了…”孙亭微微一笑,“一个月后,金大林就会后悔为什么当初没听这位老道的话去警察局自首…”

“哦?”张国忠不解,“莫非云凌子他…”

“是的,没错…”孙亭微微一笑,“云凌子在金满楼对面租了一间房子,而金大林也知道自己可能得罪能人了,所以把那个瘸腿老道李秀又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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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版社安排,本书至春节前暂时停止更新,希望大家能够给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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