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案发
张耀站在现场查看,路面的焦黑刚刚形成。宛如一张脸被人重重的捶了一拳似的,护栏也被撞了一个大窟窿,现场的法医从黑漆漆的车架子里拉出来一截骨头,长长的,露出微微的惨白,在光天化日下,尤其的吓人。
“张队,这人是被活活烧死的。”
法医继续乒乒乓乓的翻了翻,一个头颅掉了出来,血肉已经被烤化了,原本是眼睛的地方只剩下两个黑漆漆的洞,注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封锁这个地段。”张耀捡起那个头颅,法医忙不迭的拿来一个透明袋子装了进去。张耀继续说:“尽量多找些线索。”
这条路上空荡荡的,连个监控都没有,就算是杀了个人,也不会引起注意。现在唯一的线索只剩下昏迷着的小红。
“那辆车朝a市去了。”
网警云端给张耀发来了位置,金贵在地图上是一个小红点,正在缓缓移动着。
一定是有人绑架了他。
张耀确定,但是并没有立刻跟上去,而是被张闻舟叫回了市局。
“c市有一个叫李忠的交警,那天晚上被人打死了。”张闻舟把李忠妻子的照片递给张耀:“前几天在门口大闹,引来了不少人围观,这件事交给你处理。”
“张队……”张耀皱眉:“现在重要的应该是跟踪金贵,这件事可以先缓一缓……”
张闻舟吹胡子瞪眼:“人命关天的事情,怎么能缓?”
他烦躁的摆了摆手:“快滚快滚,这件事你不用了管了,务必妥善处理,要是那个女人再来闹事,老子剥了你的皮!”
张耀即使千般不情愿,无奈现在是没有人权的待命之身,只得听话照做。
他买了些水果,去医院看了看时沐笙。
陆瑾珩已经办好了出院手续,一身的伤也好了差不多,只是腿上的伤依旧严重,走路一瘸一拐的,时沐笙常常和他开玩笑说是个小瘸子,陆瑾珩也不恼。两人悠闲的在医院里,难得的度过了一段十分轻松的时光。
张耀敲开门时,陆瑾珩正在喂时沐笙吃饭。他端着一只碗,里面是软糯香甜的南瓜粥,时沐笙喝了一口,一连说了三个“烫烫烫”字,一抬头,就看到了走进来的张耀。
“好久不见。”时沐笙笑了笑说,她看起来精神很好,脸色比在a市时还要粉润几分。
“沐笙,你的伤快好了吧?”
“嗯。”
时沐笙点头,接过张耀的水果放在床头:“你怎么来了?”
这句话只是普通的寒暄,张耀一到c市就脚不沾地,一直穿着那件白衬衫,所以窃听器也在他的身上。这两天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时沐笙和陆瑾珩清清楚楚。
“来看一看你。”
张耀看起来有些局促,他干干笑了一声:“沐笙,你在这里住的还习惯吗?伙食行不行?我知道c市有一家菜馆,家常菜做的一绝,你要不要去尝
尝?”
“张耀,你和我说话不用拐弯抹角的。”时沐笙微微露出了些诧异,尽管这两天在窃听器中听到了这张耀确实有些变化,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竟然是如此巨大的变化。他整个人都成熟稳重的多,像是一块铁经历残忍的炉火焚身,已经成了小小的一块,无坚不摧。
“有话直接说。我能听得懂。”
张耀有些微微汗颜。他头上冒出一层汗,伸手抹了一把:“成,我需要和你做个笔录,你们受伤的那天晚上,所有的一切的具体经过。”
陆瑾珩在一旁锁住了眉。那天晚上他和时沐笙获救时。已经把该说的一切都说了。雨夜,杀手,深入骨髓的疼痛,以及昏迷着的时沐笙。这一切都不是什么太好的回忆,所以一旦回想起来,就会记忆犹新的走马观花再过一遍,那冰冷的雨水仿佛再次冲刷着皮肤,冰冷的,深沉的绝望从脚底缓慢升起。
见陆瑾珩脸色不好看,张耀连忙摆手:“别着急别着急,我不问太多,就是想和你们了解一下,杀手枪杀的那个交警,是什么样子的。”
回忆席卷而来。时沐笙努力想了想,依稀记得自己昏迷的时候,有一抹很亮起的手电筒强光,那是一个交警来这边查看状况,但是转瞬,便“咚”的一声巨响,而那人也轰然倒地。
要么说杀手就是杀手,冰冷无情,如同一条蛇一般。面对人类的靠近,它只会露出冰冷的毒牙。
时沐笙简单的叙述了过程。在问道那个交警长什么样子时,她摇了摇头,夜黑雨深,真的没有看清楚。
“张耀,到底怎么了,那个交警有问题吗?怎么会突然调查他的死因?”
“没事。”
张耀抬起手掌,用大拇指的指腹轻揉了一下眉心。他最近常常做这个打开动作,手掌掩盖住他眼睛中的表情,在看不到的地方,张耀轻轻的叹了口气。
“交警的妻子来警察局闹了一通,张闻舟让我来处理这件事情。”
他说的云淡风轻,如同一件无足轻重的鸡毛蒜皮,但这恰恰是最不符合常理的。如今李复如火如荼的在市局眼皮子底下挖坑杀人,这才是个最大的祸害。李忠的事情大可缓一缓,再说了,这完全是一场纠纷,大可以找民警调解,让张耀去做,实在大材小用。
陆瑾珩抬头:“说来,这件事也有我们一半的责任。”
陆瑾珩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给荆启打了个电话:“往张耀的账户上划出十万块钱。”
张耀微微瞪大眼睛:“你这是做什么?”
“我和沐笙都有伤在身,无法亲自去拜访,这十万块钱你替我们送去,就当我们的道歉了。”
这是给那个那个苦命的女人的。张耀无法拒绝,只能点点头:“好。我替你们去。”
女人名叫秋梅,背井离乡来了c市之后,每天都铺着一层报纸睡在警察局门口,她赖着不走,所以其他人也无可奈何。到最后还是张闻舟出面给她租了一件宾馆,这才解了燃眉之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