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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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清晨,杨晓的营帐之中。
“二少爷,你要保重呀!阿福先回老家了。”福叔把桌上的饭食收拾完之后,看着静默在坐的杨晓,突然跪下,悲声大做。
“福叔,你这是干什么?”杨晓一惊,慌忙扶起福叔。
“阿福老了,不能再侍候少爷了。刀枪无眼,少爷可千万要当心呀!”福叔这才起来,老眼闪现出激动的泪水。
“多谢福叔挂怀!等我将来有时间,就回去看你。”杨晓回答道。他对福叔这个老家人虽然只有几面之情,但却留下了极为良好的印象。但他现在要干的是搏命的差事,是以才打发福叔回老家。
开始时,福叔还不同意,更言说自己年纪虽老,但还可以替杨晓挡刀枪之灾,但杨晓只几语就让他改变了主意。
杨晓还清楚的记得自己所说的话:“皇上已下圣旨,就算是大兄出马,安抚官一职也无法推却。贼众必然复叛,我若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在贼寇反叛前的跑掉。发动早了,贼寇未叛,陈奇瑜必会以我擅离职守而处置我。若是脱离晚了,贼寇反叛,也得杀我祭旗。时机的掌握和行动的速度,都是我活命的关键。”
杨晓并未说出左良玉与高迎祥之间的协议,在他看来,这种口头上的协议并没有太大的约束力,想活命的话,还得自身过硬。
福叔听完之后,立时就明白了杨晓的意思。他的年纪太大,如果勉强要跟着杨晓的话,恐怕会脱了杨晓的后腿。虽然无奈,但也只能同意他的提议。
“福叔,你也莫要着急。良臣有我看护,一定没事的。”就在此时,左良玉的声音从营帐外响起。
“大兄来了。”杨晓听闻,慌忙迎了出去。
出帐之后,杨晓才发现,原来左良玉并不是自己到访。在他的身后,还站着二十个精悍的士兵,均是身装皮甲,挎着腰刀。整齐的排成一排,一股精悍的气焰冲天而起。只一看他们的样子,便知道百战余生的老兵。每个人还都牵着一匹战马,那些战马形态彪悍,马眼中更透出隐隐的凶光。
“参见大人!”见到杨晓出现,那些士兵齐声高喝,声音如雷。
看到这种情形,杨晓先是一愣。但马上就反应过来,神色如常的点了点头:“免礼吧!”
“谢大人!”
这帮士兵显然是久经训练,又是一声高喝。
“良臣,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哨官了,他们都是你麾下的士兵。”左良玉看到杨晓的表现后,暗自点头,自己的这个堂弟,虽然没有军伍经验,但表现的还算中规中矩。他原来还想指点他几句,如今看来,已根本不需要。他所做的就是等待,看看他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
“谢大兄成全!”杨晓闻言向左良玉长身一揖,相谢道。
哨官即是一哨之官,虽是明军官职中比较低的一个职位,但却是副将有资格任免的最高级别军官,而且不用至兵部报备。到了上一级的把总,已经是相当于正七品了。对于杨晓这个从未从军,有过军功的人来说,想要运作成功,根本就不是短期内所能实现的事情。
“你先随我进来,有些话我还要交待一下。”
“你们且在此等候。”杨晓先对那群士兵道了一句之后,这才跟着左良玉进入帐中。
看到两人进来,福叔慌忙站起身来,他知道左良玉有话要说,便不吭声提静立于一旁。
左良玉并未理会福叔,先取出一封文件交到杨晓手中:“这是你的任命文书!”
杨晓接过文书连看都没看,就直接揣入怀中。平心静气的站在那里,因为他知道左良玉还有话要说。
“良臣,亲兵乃是我等在这乱世立命安身之本,必须要牢牢抓住。而抓住他们唯一的手段,只有两样。一是钱,二是女人。这句话是大兄统兵这么多年才积累下来的经验。”左良玉双目烁烁,向杨晓讲诉道。
“后世那只战无不胜的军队手里可没有钱,但却比给钱的军队强多了。大兄此话有失偏颇,乃是受历史局限性所影响。”杨晓一边听着一边寻思道。
左良玉似乎看出了杨晓的不以为然,嘿嘿一笑:“等你将来统领大军时,你就知道了。这些亲兵的军饷你不用担心,大兄这里略有薄财,已然替你把他们给养肥了。但是……”
说到这里,左良玉顿了一下:“待出发之后,他们就是你的兵了,能不能收他们的心,就全看你的了。”
“请大兄放心!”杨晓重重的点了一下头。
“队长叫王来咸,悍勇无匹,而且为人忠诚,你就不用换了。”
“大兄替我亲自安排亲兵队长,什么意思?难道他想安插个钉子。”杨晓听闻此言,心中有些不快,接着琢磨道:“这个王来咸到底是什么人?竟然不姓左。”
此时的明军大将,麾下全有亲兵。多则上千,少也有百余人。这些亲兵就是他们在这个世上立命安身的根本。亲兵多从亲属中选取,因为他们会更加忠心。非亲属之亲兵,若是遇到难得的人才,甚至会赐姓为大将的姓氏。或者嫁女,又或是收为义子。毛文龙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他的义子干孙人数过百,全都是他后来收的。
但这其中,也有一部分不愿意认人为父,而保留本姓。很明显,左良玉口中的王来咸,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王来咸!好熟悉的名字。”杨晓开始时还没有注意,但当他重复两句之后,才发现王来咸此名竟然如此熟悉。
看杨晓默默无语,左良玉便知他对自己的安排有些想法,便抚着他的肩膀道:“良臣,王来咸此人功夫极高,用于冲阵厮杀乃是一等一的良将。若是用在身边,保护安全的话,几十个人也不得近身。”
“功夫极高,难道是他?”
左良玉接下来的这番话,却让杨晓想起了明末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忙问道:“大兄,他的字可是征南。”
“他只有十八岁,哪里来的字。”左良玉笑着回答道。
“原来如此!”到了现在,杨晓也只能死心。他只是知道王征南本名王来咸,其余别的事情是一概不知。
“你难道认识一个叫王来咸字征南的人吗?”看到杨晓沉思的样子,左良玉发问道。
“很久以前听一个朋友说过。”杨晓只能如此搪塞,他总不能说他是在后世史书上看到过王征南的事迹吧。王征南乃是明末最有名的武术家,剑弓俱绝。他名为来咸,字为征南。明末更有文有黄宗羲,武有王征南之说。
“莫管那些了。”左良玉也不再追问,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还有……”
说到这里,左良玉把声音压低。非是故意背着福叔,而是此事确实事关重大。
“眉县西北方向二十里密林,便是我与高迎祥交易之地。负责交易的乃是李英国,如果你找不到合适机会离开贼寇队伍的话,也莫要着急。李英国不见到你,是不会与高迎祥交易的。”
“大兄老虑周全!”杨晓闻言之后极为感动,左良玉如此安排,又给他的生存加了一项保障。
“李英国会听你的命令,事后,就让他跟着你吧!”左良玉双手扶住他的肩膀。
“也请大兄保重!”
“放心吧!”左良玉脸上挂上了一层笑纹:“刚才总督传令,命我去西安。我就不给你送行了,且与我出去吧!”
“二少爷!”看杨晓要出去,福叔在一旁叫了一声。
听到福叔的叫声,杨晓把头转过来,长揖到地:“福叔,您多保重!”
“二少爷,多保重!”福叔浊泪两行,泣不成声。
“走吧!大兄!”杨晓撩开帐帘,抢先出去一步。
“大少爷!”福叔又叫了一声。
“有我在,贼子不敢动他。”左良玉安慰了一句之后,尤嫌不过瘾,又杀气腾腾的说道:“若是贼子敢动他一根毫毛,我左良玉就算实力拼光,也必然尽诛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