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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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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灵吸怪巫妖斯兰普地命匣。

亚当斯把巫妖的命匣伪装成了一枚蜘蛛圣徽,这隐藏手段不可谓不别出心裁。如今他死了,身上所有的东西自然都被琼恩没收,其中就包括这枚圣徽。刚开始的时候,琼恩还很得意,掌握了命匣,就是扣住了巫妖的命脉,相当于多了个忠诚而强大的部属。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孤身打拼,虽然有梅菲斯,但那是情人,连个小弟都没有,什么事情都要亲历亲为,如今有了斯兰普,以后也可以摆摆老板地架子了。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美梦喀嚓破裂了。

命匣是巫妖的命脉——所以要杀死巫妖很容易,毁掉命匣就是,但要控制巫妖,并不是仅仅拿着命匣就可以的,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巫妖地命匣一般都是用宝石制成(因为最适合容纳灵魂),一砸就碎,很容易破坏,你把命匣握在手中,巫妖投鼠忌器,自然乖乖听命,不敢反抗,但人总要休息,总有疏忽的时候,巫妖却是亡灵,不眠不休,不困不倦,哪怕是背后偷袭,肯定能找到机会,一个法术把你轰杀至渣,取回命匣。

斯兰普地命匣是精金所制,要破坏起来都不容易。当然。亚当斯也不可能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粗劣手段,巫师自有巫师的办法。命匣是巫妖的灵魂容器,亚当斯在上面施加了强力的附魔法术,等于是直接控制巫妖地灵魂,令其必须俯首听命,压根不能做出反抗之举,更不可能攻击主人,这样就彻底控制了巫妖,不用担心反噬了。

这种作法难度颇高。但琼恩也可以办到,并不为难。他拿到命匣,原本就准备把亚当斯设下的法术抹消,自己重新施法,结果一试之下,才发现情况不对——亚当斯居然还留了一招后手,他为了以防万一,在命匣上又叠加了一个强力禁制:任何人想要抹消他施加的附魔法术,都会同时触发强力的爆炸。彻底摧毁掉这个命匣。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他自己得不到,那么别人也休想得到。

以琼恩的能力,还不足以解除亚当斯的这个禁制,而放眼周围,一群矮人环绕,自己已经是最高明地巫师,也不可能还找到高手来帮忙。想收个巫妖当小弟的想法,就此搁浅。

如今仅仅如此,倒也还罢了。发不了意外横财,那就安守本分。然而问题在于,既然亚当斯死了,琼恩又不能接任,灵吸怪巫妖就无人能够控制,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大巫师。比亚当斯地造诣都要高明,倘若发起怒来,那就有大沸腾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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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命匣还给巫妖,客客气气请他走路,大家从此两不相干,倒也不失为一条上策。可惜琼恩信不过巫妖的人品,如今有命匣在手,对方自然忌惮,倘若把命匣还回去了,斯兰普突然翻脸。那却如何是好。这种太阿倒持授人以柄的事情,琼恩是万万不会做的。

那么,把命匣毁了,彻底干掉巫妖,从此大家安心睡觉?这办法也不差,只是似乎太浪费了点。一个灵吸怪巫妖,如果能够控制住的话,其价值胜过一座城池,就这么毁掉。未免暴殄天物。

盘算来去,琼恩采用了拖字诀。直接用命匣勒令斯兰普自爆,虽然它会复活,但总也是七八天甚至十来天之后的事情了。当然,这是权宜之计,琼恩没兴趣一直玩这种爆炸游戏,他只是想再努力一把,试试能不能破解亚当斯的禁制,如果最终还是失败,那就直接毁掉算了。

转眼之间,已经过去几日,在命匣上地进展依旧是停滞不前,魔法这种东西,差距就是差距,没办法轻易弥补的。这一天,琼恩再次尝试失败,叹了口气,把命匣扔在桌上,站起身来,在房间里散步。

“又失败了?”梅菲斯问,她还在整理资料,昨日刚刚又从图书馆里抄录了一批,面前又已经是堆积如山,看上去十分恐怖。

“是啊。”琼恩有些沮丧。

“慢慢来,实在不行就把它毁了算了,”梅菲斯说,“反正也不是什么要紧东西。”

“嗯。”

琼恩应着,走到梅菲斯身边,从背后将她抱住,柔软地发丝拂在脸上,少女的身上透出淡淡的香气,“似乎变大了,艾弥薇……唔,这是什么?”

梅菲斯手中正拿着一张纸,琼恩随意瞥了一眼,陡然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了。那是一张洛斯兽皮纸,浅黄|色,没什么特别之处,上面写着一些字,是梅菲斯的笔迹。她的字体很好认,娟秀中透着刚毅,和本人完全一样,琼恩也看得熟了。然而……这些文字很蹊跷。

费伦的文字,就琼恩所接触过的,无论是龙语、耐瑟语、通用语、卓尔语、矮人语等等,全都是字母文字,然而这张纸上所写,却分明是一种象形文字,看起来就仿佛是魔法符纹一般——当然它并非符纹,这点琼恩还是能够分辨出来地。

如果仅仅是看到一些象形文字,琼恩倒还不至于如此惊讶,以地球的历史参照,字母文字和象形文字原本就是两大系。这个世界既然有字母文字,那么有象形文字也不算什么出奇。他之所以有这么大地反应,是因为这些文字看起来很有几分眼熟,仿佛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一般。

我认识地象形文字?汉语?不对……日语?不是……韩语?更不是……

琼恩从梅菲斯手中把纸取过来,仔细端详,越看越觉得眼熟,但搜遍记忆又怎么都想不起来。“这是什么?”他问。

“一些有关伊玛斯卡帝国的资料,”梅菲斯说,“我刚抄来的。”

“伊玛斯卡帝国?”琼恩没听过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伊玛斯卡?”梅菲斯有些惊讶,“人类历史上最远古的魔法帝国,你是个巫师,怎么会不知道。”

“我没听说过,”琼恩摇头,他的注意力也不在这上面,“这文字好古怪……”

“这是恩瑟文字,曾经是伊玛斯卡帝国比较通用的文字之一,”梅菲斯解释,“你认识?”

“不认识,”琼恩沉吟着,“它这上面写着什么?”

“不知道,”梅菲斯摇头,“我也不太认识这文字,只懂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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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抄它做什么?”

“我是不认识,但大主教认识啊,”梅菲斯说,“他最喜欢搜集这些远古帝国地资料。伊玛斯卡灭亡距今已经近四千年,能够流传下来的资料极少,绝大部份都湮没无闻,大主教搜罗了几十年都没多少收获。没想到这城中的图书馆里倒有不少,我恰好看见,就抄录了一些,带回去给他。”

“这样啊。”琼恩点点头。

他不认识这些文字,但确定自己肯定在哪里看到过,把那几张纸又来来回回看了两遍,依旧没什么头绪。“我总觉得这文字我在哪里见过似的。”

“是么?”

“嗯,很眼熟,尤其这两个字,”琼恩在纸上指点着,那是两个出现频率最高的文字,而且非常近似,不仔细看还容易混淆,“特别眼熟,但就是怎么都想不起来。”

梅菲斯看了一眼,“这两个字我倒认识,大主教曾经教过我,”她说,指着其中一个,“这是‘星辰’之意,”然后指着另外一个,“这是‘神祇’之意。据说伊玛斯卡人把天上的星星视作神明化身,所以创造出的这两个字意思特别相近。”

“等等,”琼恩一惊,隐隐约约像是把握到了什么关键,“你刚才说,这个字是星辰的意思?”

“对啊。”

“这个字则是神明的意思?”

“没错。”

“它们字形近似,是因为伊玛斯卡人把星星视为神明?”

“大主教是这么解释的。”

琼恩啪地往桌上一拍,“我知道了,我想起这是什么文字了!”

“我说过了,这就是伊玛斯卡地恩瑟文啊。”

“不,不是,”琼恩说,“这是楔形文字。”

唔,算是开始解开另外一个比较大的背景设定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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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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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mooo69手打谓楔形文字,是指居住在地球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创字,因为其时还没有造纸术,文字都是用芦杆或木棒做成的三角尖头笔,在泥板上书写而成,然后晾干再进行烧制。这样写出来的字,落笔处印痕较为深宽,提笔处较为细狭,看起来呈尖头楔形,是以得名。

楔形文字和中国汉字、埃及圣书字并列,称为古代三大象形文字,琼恩自然是久闻其名的。只要有基本的历史常识,谁不知道楔形文字——就算没有历史常识,总也听过某首《爱在西元前》,歌词里就提到。当然,仅仅听闻,并不意味着能够认出来,琼恩之所以认得,纯粹是个不大不小的意外。

因为他上辈子是学法律的。

对于法学院的学生而言,“汉穆拉比法典”乃是常识,这是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颁布的一部成文法典,是人类最早的几大法典之一。巴比伦是承继苏美尔而起的文明,依旧沿用楔形文字,这部著名的法典自然也不例外。琼恩当年读书的时候,学到这一章节,一时好奇,于是就找了些相关资料来看,因此对楔形文字有些直观印象。

汉穆拉比法典是神授法典,通篇宣称国王受命于神明统治四方,秉承神意颁布律法,动辄拿神当后台,所以里面“神明”这个词出现得很频繁。琼恩看得多了,自然眼熟,后来又得知苏美尔人以星辰为神明,所以这两个词的字形非常近似,觉得有趣,便记了下来。

楔形文字原本是写在泥板上,落笔时较为用力,印痕宽深。提笔时力道最弱,自然显得细窄,整个笔划便呈锐三角形,外表特征明显,原本是很容易辨认出的。然而梅菲斯的这些资料都是她自己抄录而来,并非原始版本,虽然并无错讹,但她用来书写的是鹅毛笔和兽皮纸,自然写不出那种楔形效果。反正这也不影响阅读——然而撞上琼恩这种略知皮毛的外行人,一开始便怎么也想不起来了,直到梅菲斯说出“星辰”和“神明”,他才陡然想起典故,反应过来。

琼恩读过汉穆拉比法典原文,多少也还认得几个字,只是时间长了渐渐遗忘。如今既然想通,回头再来看这张纸,和脑中记忆印证。又认出两个字来,更加确信这就是楔形文字无疑。然而问题在于:地球上地楔形文字,怎么会跑到费伦来,而且还是什么恩瑟文字,是古代伊玛斯卡帝国的通用文字之一……

刹那之间,无数种念头在脑中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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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楔形文字?”梅菲斯问。

琼恩正要问她解释,转念一想,自己如今其实也不能就肯定这是楔形文字,刚才的想法未免有些武断了。仅仅凭几个字雷同,只怕做不得准。何况自己对楔形文字其实只知道皮毛中的皮毛,说不定很大程度还带有自我暗示的成分在内。象形文字,原本就是以图画形式表意,用近似的字形表示同一个意思,也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以他的水准,要想判定是否楔形文字。从内容上是办不到的。最简单地办法,就是去看最初的原文,最好是写在泥板上的,看字迹笔划。倘若也是做尖头楔形,那就应该没错了,世界上总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正自思忖,梅菲斯从旁边拿出另外几张纸来,递给琼恩,“那这种文字你认识吗?”

琼恩看了看,这又是另外一种象形文字。但自己全无印象,应该是从没见过,“不认识,”他说,“这是什么文字?”

“这是穆罕瑞德文字,”梅菲斯说,“和恩瑟文字一样,都是伊玛斯卡帝国通行的语言之一。”

“这伊玛斯卡到底有几种文字?”

“据说有三种,”梅菲斯说。“伊玛斯卡语、穆罕瑞德语和恩瑟语——但也有人说其实有四种,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琼恩摇摇头。“去图书馆。”他对梅菲斯说。

伊卡沙城是昔日深邃杉那塔王国的锻造和学术中心,城中有一座巨大的图书馆,和王宫、莫拉丁神殿“远古熔炉”并列为三大建筑。图书馆长多纳-裂歌是一位女性盾矮人,秃顶,满脸皱纹,看起来应该已经非常老了,戴着一副蓝水晶磨制成的眼镜,笑起来模样非常和蔼可亲,仿佛一位慈祥地老奶奶。然而琼恩对她丝毫不敢怠慢,“裂歌”也是著名的矮人家族,不亚于“骨”,和鲁文国王所属的“石肩”家族素来交好,在摄政议会中也稳稳占了两席,多纳图书馆长是裂歌家族中的重要人物,轻忽不得。

琼恩道明来意,当然不会提什么楔形文字,只说对伊玛斯卡帝国有兴趣,想要有更多了解,希望能观摩原始典籍和文物。以他如今的身份,这个要求并不算过分,多纳却面有难色,原来图书馆里有关伊玛斯卡的资料倒是有一些,然而也全都是矮人辗转誊写抄录来的,哪里有琼恩所要的最初原件,这个要求压根就没法实现。

“我听说这种恩瑟文字最初是写在泥板上的,”琼恩试探说,“前宽后窄,笔划呈锐三角形,是这样吗?”

多纳摇头,“恩瑟文字我完全不懂,”她说,带着歉意地笑笑,“也没听说过这种说法……

琼恩有些失望,这样一来,他没办法确定这是否就是楔形文字。这个基本前提不搞清楚,后面的一切推论和猜测也就是空谈,只能先放在一边了。

“那能否请教一下伊玛斯卡帝国是怎么回事。”

梅菲斯跟随大主教日久,从他那里听过一些,多纳馆长虽然不懂恩瑟文,对伊玛斯卡也有些零碎了解,从旁补充。拼凑起来,也就有了个粗略地大致轮廓。

伊玛斯卡是一个远古的人类帝国。建立于大约一万年前,毁灭于四千年前——精确的时间不清楚,没有记载。和耐瑟一样,伊玛斯卡以魔法著称,巫师执政。耐瑟的巫师称为“奥术师”,伊玛斯卡的巫师则称“奇械师”,帝国地皇帝又称“奇械师之王”,是全国巫师地领袖。

“奇械师?”琼恩重复着这个词,“这是什么意思。”

“据说伊玛斯卡的巫师在制作魔法物品上极有专擅。尤其精于制造构装、魔像和各种神奇机械,因此得名。”

“哦。”

除了擅长制造构装机械,伊玛斯卡的巫师同行们在空间魔法上也造诣高明,他们建立了遍布全国各地的传送门,甚至能够打开通往异次元的通道,进行位面旅行,据说还曾经想建立联结物质界和深渊的永久位面传送门,不过

败了。

“传说在伊玛斯卡帝国的全盛时期,传送门遍布全国。能够让整支军团瞬间抵达目的地。奇械师们制造大量地魔像傀儡和构装体,代替人力——不仅如此,伊玛斯卡还有七秘器。”

“七秘器?”

“嗯,”梅菲斯点头,“七秘器是伊玛斯卡帝国魔法成就的最高结晶,掌握在皇室手中,是极具威能地魔法物品,共有七件。据说只要七秘器在手,纵然是神祇也要敬畏三分——当然,这些现在也无从考证了。只是上古流传下来的传说,很多人都认为是无稽之谈,但大主教相信七秘器是确实存在的。”

拥有如此强大的魔法技艺,又有这传说中的七秘器,伊玛斯卡自然是盛极一时,几乎统治了整个费伦大陆的东部。乃是当时第一等的大帝国。

只是,古往今来,世间岂有不死之人,岂有不灭之国,辉煌如耐瑟瑞尔,如今也只剩下一片瀚海黄沙了,这生死兴衰地铁律,伊玛斯卡也逃脱不得。大约在距今五千多年前,一场大瘟疫席卷了整个伊玛斯卡,将近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帝国几乎因此崩溃。唯一庆幸地,是当时周边敌人也全都遭到瘟疫,无一例外的元气大伤,否则伊玛斯卡只怕当即就会亡国。

接下来地事情就比较匪夷所思了,梅菲斯的描述的时候神色都有些不以为然,明显觉得过于荒谬。据说在大瘟疫之后,人口锐减,当时的伊玛斯卡皇帝——奇械师之王寇坦——无奈之下,冒出了一个极度疯狂的念头。他集合全国巫师之力,创造了两座传送门。跨越晶壁系,通往一个没有魔法,没有巫师的物质界,掠夺大量人口作为奴隶。整个绑架过程持续了三四百年,伊玛斯卡人抓到数以万计地奴隶,以他们的血汗牺牲为代价,帝国终于从困境中走了出来,恢复繁荣。

两座传送门,通往的虽然是同一个世界,但抓来的奴隶却是两种不同的人,来自两个不同地区。伊玛斯卡人自然不在意这其中区别,统称这些奴隶为“穆兰人”,但在奴隶内部,他们又分为“穆罕瑞德人”和“恩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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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mooo69手打随着奴隶被抓来,他们原本的文明自然也相应传播过来,梅菲斯抄录来地资料,一份是用恩瑟文字书写,被琼恩认为很有可能是楔形文字,另一份是穆罕瑞德文字,当然他压根不认识。这两种文字,虽然是伊玛斯卡当时通行的语言之一,其实是在奴隶中使用,并不是官方文字。伊玛斯卡的官方文字,自然是伊玛斯卡语,同样也是象形文字,但如今早已经失传——此外,据说在皇室和高层,还有另外一种秘密通行的文字,不知真假。

奴隶的到来,虽然为伊玛斯卡帝国解决了危机,摆脱了困境,但却也埋下了隐患。一千多年后,穆罕瑞德和恩瑟两大神系的神祇们圣者化身,降临在伊玛斯卡,号称“神王”,率领奴隶们起义造反。

“等等,”琼恩打断,“宗教学我确实是很差劲了,但穆罕瑞德神系我至少还听说过这个名字,恩瑟神系……好像完全没印象。”

“因为恩瑟神系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梅菲斯说,“十五年前的动荡时代,恩瑟主神吉勒今被摧毁,这个神系就算是彻底消亡了。”

伊玛斯卡的奇械师纵然实力强横,终究敌不过两大神系超过二十位以上的神王和近乎半数以上的臣民叛乱。节节失利。数十日后,叛乱者攻入皇城,末代皇帝、奇械师之王攸瓦拉和穆罕瑞德神王荷鲁斯在皇宫决战,落败身死,伊玛斯卡帝国就此覆灭。

“可是,难道伊玛斯卡人地神明坐视不理吗?”琼恩提出怀疑。

通常来说,神明极少会采用如此极端地方式来干涉物质界。耐瑟瑞尔帝国以前也曾经大规模使用儒当奴隶,并不曾见儒诸神亲自冲下来砸场子。如果加尔-闪金(儒诸神领袖)真这么做,耐瑟诸神也不可能坐视不理。穆罕瑞德和恩瑟诸神这么干。难道伊玛斯卡人的神明就不理不睬?

“伊玛斯卡人没有神明,”梅菲斯说,“他们是无信者。”

“唔,原来如此。”

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魔法帝国,伊玛斯卡并不出名,甚至几乎没什么人知晓,连琼恩这种巫师都不知道。与之相反,耐瑟瑞尔建国还远在伊玛斯卡之后(耐瑟建国于距今五千年前),却名声显赫至极。这其中自然有很多原因。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伊玛斯卡灭国之后,神王为了防止奇械师们复起,尽可能毁掉了所有的相关文明和记载,时间一长自然就渐渐湮没无闻。

“伊玛斯卡覆灭之后,奴隶们在神王的率领下各自独立建国,是为穆罕瑞德和恩瑟两大帝国,至今还存在,”梅菲斯说,“如果你对恩瑟文字或者伊玛斯卡感兴趣。有机会可以去那里看看,或许能了解更多——但我要提醒的是,不要抱太高希望。”

“为什么?”

“很简单,就比如你手上这些恩瑟文字,如果现在拿去给恩瑟人看,除非极少数专家。否则半个都看不懂。这两个国家虽然延续至今,但屡遭战乱,文化传承其实是完全断裂掉了。”

“不至于吧。”

话是这么说,琼恩也知道这其实非常有可能。几千年前的东西,能留存多少下来很值得怀疑。在地球历史上,苏美尔人也不过就是几千年前地事情,如今连楔形文字都早已经失传,除了极少数专家无人认识。中国号称数千年地文明薪火传承,绵延不绝,甲骨文翻出来大家照样也都瞠目结舌。不知所谓。穆罕瑞德和恩瑟人不认识古文字,是很正常地事情。

梅菲斯见多识广,又有一个精通此道的大主教在旁边,她说得话,可信度自然是很高的。但如此一来,琼恩想判断这种恩瑟文字是否就是楔形文字,进而探究背后的关系,便更不容易了。

而且……穆罕瑞德和恩瑟都很远,非常远。位于绝境东域,已经是费伦大陆的边缘。再过去就是无尽荒野了。琼恩目前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塞尔——而这两个国家比塞尔还要遥远得多。这个世界可没有飞机航班或者铁路,要过去一趟可不容易。

“如果你真有兴趣,还不如我介绍大主教给你认识好了,”梅菲斯说,“论及这方面的造诣,他绝对是第一流的专家。”

“唔。”

琼恩含糊答应着,他不太想和牧师打交道,但反正这也是以后地事情了。倒是刚才所说内容里有一点,引起了他的浓厚兴趣。“你刚才说,伊玛斯卡人打开传送门

一个物质界里掠夺了大批奴隶——也就是说,穆罕瑞人其实来自另外的世界?”

也就是穿越。

琼恩一直以为自己的穿越身份是绝无仅有的特例,但又有诸多难解之处,极有可能和自己为什么会被看中,作为棋子有关,然而想要探究又没有半点头绪,不知道从哪里着手。如果说,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如此大规模的集体穿越,那倒大可以借鉴分析。

伊玛斯卡的奇械师打开传送门,通往一个没有魔法,没有巫师的世界——这个世界不会是地球吧。

“传说而已,”梅菲斯摇头,“前面说的那些有关伊玛斯卡的事情,很大程度上都是传闻,就连大主教都没办法确定真假,也没有可信地史料佐证。至于说穆罕瑞德和恩瑟人是异世界的人,那个我不相信。”

不相信的原因很简单。以如今地魔法水准而论,能够跨越位面,例如让人从物质界前往深渊,从罗丝的蜘蛛魔网前往精灵诸神的阿梵多,这已经是极致了。伊玛斯卡奇械师地作法,却是跨越晶壁系,这比跨越位面难度更要高得多了。打个粗略的比方,跨越位面,就像把人从地球送上火星。或者送上其他星球——跨越晶壁系,却等于是说要从这个“宇宙”转移到另外一个“宇宙”中,这难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多元宇宙、平行空间——魔法学上确实有这种理论,但也仅仅是理论而已。

“以现有的魔法水准,也做不到这点,几千年前的伊玛斯卡人,我不信他们能办到,”梅菲斯说,“至于穆罕瑞德和恩瑟人的来历。这也不过是传说而已,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怎么能当真。”

“不是说伊玛斯卡人在空间法术上造诣很高吗?”琼恩提醒。

“造诣很高也不是无所不能。他们连建一座联结物质界和深渊的传送门都失败了,这种事情反而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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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以情理来推测地话,如果真的存在另外一个晶壁系,有另外一个物质界——那你觉得他们的形象会和我们一样吗?”梅菲斯继续说,“我见过穆罕瑞德人,和我们的长相也没什么差别,标准地人类。如果说是异世界的人,那也未免太过凑巧了。”

从道理上说,梅菲斯的看法显然是理智的,这就像拍外星人电影,倘若把外星人设计得和地球人一样,导演定然会被痛骂。唯有弄成et那种奇形怪状观众才觉得符合情理。大千世界,哪有那般巧合,外星人就长得和地球人一样?问题在于琼恩自己就是个穿越者,他脑中有着清清楚楚的有关另外一个世界地记忆——那个世界里,没有魔法,没有巫师,但却恰好就有和这个世界的“人类”长得一样的人类,非常符合这个伊玛斯卡传说……

不,有一点确实不同,琼恩的记忆里。地球是没有神明地,最多只存在于故事里,而在这个传说中,不但有实实在在的神明,而且还追杀过来,率领奴隶摧毁了伊玛斯卡帝国。

当然,琼恩知道自己地记忆未必完全属实,但有关那个叫做“地球”的世界的记忆实在太过清晰确凿,所有的细节。所有地点点滴滴,都是那样确定无疑。就算是记忆编织。也不可能凭空生造出这样一个庞大、复杂而完美的虚构世界来。

“不仅如此,如果把这个传说当真的话,那么还有很多地方都根本说不通,”梅菲斯继续分析,“比如说,伊玛斯卡人从没有魔法的异世界掠夺奴隶,神明追过来报复——既然那个世界有神明,那么必定有牧师,有信徒,又怎么可能没有魔法呢?神明既然能够事后报复,为什么当时不直接阻止?伊玛斯卡掠夺奴隶的行动持续了几百年,如果要阻止,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吧?神王降临,距离伊玛斯卡掠夺奴隶结束都已经过去了一千多年,神明为什么这样姗姗来迟?”

“这个……那你地意思是说,整个事情都是虚构的。”

“不,神王降临是事实,”梅菲斯说,“穆罕瑞德和恩瑟诸神圣者临凡,以凡人身份统治着这两个国家,这是确实没错的。大主教认为,这段历史其实很简单。穆罕瑞德和恩瑟,其实很可能就是当时伊玛斯卡周围的城邦或者部落,被帝国征服奴役,后来在他们信仰的神明指引下叛乱成功。至于传送门、异世界的事情,就是艺术加工了,伊玛斯卡在空间法术上卓有名声,就被用来作为创作素材。”

这也确实是很常见的事情,历史流传得久了,往往就会把寻常的事情神秘化。若在平时,琼恩早已经被梅菲斯说服,然而在这件事情上,他依旧很有疑虑。只是他现在既不能确定恩瑟文字就是楔形文字,又不熟悉伊玛斯卡的历史,梅菲斯的推论合情合理,他也更没办法反驳,手中没有任何可资判断地基础,也就不想太早下结论了。

“可惜自己只略略认识点楔形文字,却对苏美尔的宗教神话近乎一无所知,”琼恩惋惜着,“否则和恩瑟神明对照一下,也未必不能发现点什么东西。”

随口询问梅菲斯有关穆罕瑞德和恩瑟这两大神系神明的情况,结果发现她也了解甚少,这倒是让琼恩很惊讶。“圣武士难道不是精通宗教学的吗?”

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两大神系压根就在费伦大陆没多少影响。穆罕瑞德和恩瑟都处于东南偏远,又各自有一套独特的人文风俗,向来保守,和大陆其他国家格格不入,连贸易往来都接近于零,宗教信仰自然也局限于此,外人基本无从知晓。琼恩能够听说过世界上有一个“穆罕瑞德神系”,已经可以值得大力夸奖了,大部份人是压根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

“神王打败了伊玛斯卡,穆罕瑞德和恩瑟建立起来,但紧接着这两个国家就陷入永恒不休的分裂中了,”梅菲斯说,略带讥讽,“几千年一直战乱不休,谁有兴趣理睬他们信什么神。”

“听起来很混乱?”

“是混乱极了。”梅菲斯纠正。

各种相关资料都严重匮乏,琼恩也就只好暂时把这件事放到一边,打算以后有机会接触更多的资料再说。琼恩向多纳馆长告辞,和梅菲斯走出图书馆,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

一阵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顺着风从远处传来。

“我去一趟冶炼场,”梅菲斯说,“定做了一顶新头盔,差不多也该完工了,过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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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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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mooo69手打恩第一次见到梅菲斯是在沙漠里,当时遇上了骨虫,手压制不下,此时圣武士自前方探路赶回,银盔银甲,银剑白马,英武凛凛,一剑击溃了怪物,仿佛战神降世一般,琼恩都没想到会是个女孩子,后来脱下头盔才察觉身份。其后遭遇人面狮伏击,头盔在混战中遗失,不知掉到哪里去了。

这原本不是什么大事,丢了头盔,去商店里再买一个就是,也属寻常,一般而言比较大的城市里,例如博得之门、塞尔,都会有专门的兵器铺。梅菲斯不是那等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虽然作为圣武士,在教会中地位甚高,平常生活却很简朴,也没太多讲究。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在意的地方,梅菲斯也不例外,她在别的方面不甚在乎,对于铠甲兵器这方面却格外挑剔,精益求精,一路行来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满意的货色,索性宁缺毋滥,这件事情就搁下了。

当然,伊卡沙城的矮人工匠,手艺是绝对可以值得信任的。

琼恩左右无事,便陪着梅菲斯一起。冶炼场建在地下,一片热火朝天,七八十个矮人在其中汗流浃背地忙碌着,升腾的火光、有节奏的金属撞击声和间或响起的淬火声,构成了完美的交响乐。看见两人进来,一个光头矮人把手中的锤子交给助手,迎了上来。

鲁文曾经向琼恩提过,城中首席锻造大师是索尼-骨,也是冶炼场的主管,最擅长锻造盔甲,因为年事已高,基本是在家休养,已经极少亲自动手了。几年也未必有一件作品。现在真正负责冶炼场的是她的副手莫托,也就是面前的这个光头矮人,最擅长制作刀剑,也是一位“锻造大师”。这是伊卡沙城为技艺最高超的工匠授予地称号,整个城中也不超过五人。

莫托自然认识琼恩和梅菲斯,见他们突然到来,不敢怠慢,自己上前迎接。梅菲斯说明了来意,莫托叫人过来一问,原来她定做的头盔尚未完工。还欠最后几道工序,估计还需要三四天时间才行。

白跑一趟,琼恩不免有些失望,但既然难得来了,也正好借此参观参观,增长见识。据矮人们的自吹自擂,伊卡沙城的锻造技艺是“举世无双,只在神下”,当然这个“神”是指矮人诸神。和人类神卓尔神没有关系。这牛皮吹得太大,琼恩不免有些半信半疑,如今正好有机会亲眼见识一下。

莫托带着两位客人参观冶炼场,一路指点介绍。矮人原本就精擅锻造,伊卡沙城的工匠更是此中翘楚。他们制作的兵器铠甲远销小半个幽暗地域,客户包括十几个城市,就连寇涛鱼人都从他们手中购买装备。有极少数商品辗转流传到地表世界。都会被奉为珍品,卖出天价。“当然,”莫托强调,“我们不和卓尔做交易。”

他取过一副刚刚煅制好的胸甲,放在铁砧上,双手抄起旁边的大锤子猛力一砸。以常理而论,哪怕这胸甲是精金锻造,被这样重击,也应该会被敲陷下去一块才对。但出乎意料的是,震耳欲聋的金铁交鸣中。锤子反弹回来,胸甲只是略略有些轻微变形,不仔细看都不会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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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准备卖给斯鲁迪尔蒙普罗城地寇涛鱼人的。只能算是次等货色,”莫托介绍说。语气中颇有几分自傲,“真正上等的兵器铠甲,自然只能留着给我们自己自用。”

这是理所当然的,国之利器,不可轻授予人,能在幽暗地域里盘踞的,大多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伊卡沙城自然要防备一手,倘若把第一等的兵甲卖出去,以后万一翻脸就是自己吃亏了。倒是琼恩有些好奇,在他看来,刚才这副胸甲的表现已经非常出色了,还算不得上等,那更优秀的应该是什么样?

莫托挥手命令手下从仓库里又取出一副胸甲来,再次演示给琼恩看。依旧是一锤砸下,然而胸甲全无半点变形,并不是硬生生顶住,而是先轻微内陷,接着弹回,缓冲化解了冲击力道——它是有韧性的。

琼恩伸手摸了摸,将它提了起来,仔细观察,胸甲地表面冰冷光滑,刚才的一击没有造成任何破坏,甚至连痕迹都没有,不仅如此,它还很轻。琼恩不穿铠甲,对这方面也不是很熟悉,但毕竟是这么一大块金属,总能感觉出来分量不对。

“这是什么材质?”

“主要是精金。”

“精金怎么可能这么轻。”琼恩诧异。

这个世界用来锻造兵器盔甲的金属主要是三种:精金、秘银和钢铁。钢铁自然是最常见最普及的材料,而精金秘银则是稀有金属,比较珍贵。精金极其坚硬,但却分量很沉,通常是用来锻造武器,做成铠甲穿在身上固然安全,但就太过笨重了。秘银的硬度和钢铁相当,它地优点是轻,同等体积的秘银比钢铁要轻一半,只有精金的四分之一,最适宜锻造铠甲,灵活轻便。当然这是针对人类而言,矮人个个强壮如牛,拿精金做铠甲倒是不奇怪,但没道理分量这么轻吧。

“主要是精金,但混有秘银,所以轻便。”

“啊,精金和秘银能融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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