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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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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娇淘气,灵变狡黠,哪怕是任性赌气也都好。但倘若她真和凛一样,也来玩这手,那琼恩立刻就要头疼了,他又没有分身术,哪里应付得过来。

除了陪凛锻炼魔法,琼恩做得最多的事情……是做冰激凌。他原本只是临时起意,做点哄凛开心,至多加上梅菲斯和莎珞克两个身边的女孩子,没想到伊莉雅那次尝过之后,回神殿大力宣传,结果第二天就有伊莉丝翠女祭司过来“探访”,最后连葵露都被吸引了。一开始也还罢了,后来人越来越多,琼恩不胜其烦,索性直接找了张纸,把制作方法写上,往门口一贴,让她们自力更生去。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知识产权这种概念,冰激凌地作法也没多少真正的技术含量,说穿了一文不值,只是此前没人想到罢了,琼恩又没打算靠这个去赚钱,懒得在乎。

他这种慷慨无私的作法赢得一片称赞,却也给晨炼城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就是大家做冰激凌做得太兴高采烈,没几天就把城里储备的奶油、牛奶(也就是洛斯兽奶)和糖给用掉了三分之一,而这些原本预计是供应一个月的。为了这件事,葵露不得不特地下了个命令,在城南设了一家专门的冰激凌店,定期限量供应,禁止自己私制。

当然,葵露的命令,只能约束伊莉丝翠教会,琼恩是不用理睬的。事实上,他正在努力回忆以前吃过地冰激凌,尝试着弄出点新花样来,为梅菲斯的生日宴会做准备。

虽然说是生日宴会,但梅菲斯性格沉静,从来不喜欢热闹,也从不觉得被人环绕包围是件幸福的事情。对于她而言,这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两类,要么就是亲近的,要么就是疏远的,没有中间状态。琼恩是情人,凛是密友,属于前者,至于葵露、阿忒妮这种,都只能算是“认识”,泛泛之交而已,属于后者,自然不在邀请之列。

所以整个宴会,其实只有梅菲斯、琼恩和凛三人而已。

“时间过得真快呢,艾弥薇,”凛一边往嘴里塞冰激凌一边说,“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只是个不到七岁地小孩子。一转眼间,你都已经成年了。”

梅菲斯噗哧一声笑了起来,“别说得那么一本正经。好像自己有多大似的。”

“现在这房间里,就数我最大啊,”凛得意洋洋,“你们都比我小。”

“其实就数你最像个孩子。”琼恩悄声嘀咕。

凛耳朵很尖。转脸朝他瞪了一眼,“你给艾弥薇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她问,“我很好奇呢,拿出来看看。”

琼恩摇头,“还没到时候,”他说,“反正又不是给你地,你着什么急。”

凛有点不高兴地噘起小嘴,自顾自地埋头对付冰激凌去了;梅菲斯应该也颇为好奇。但她比凛沉得住气,并不多说。

新鲜出炉的蛋糕散发着甜甜的香气,琼恩将十六支精心制作的彩色蜡烛依次点燃,然后拍了拍手,四壁上的魔法灯悄然熄灭,音乐声悠悠响起。“艾弥薇,生日快乐。”他微笑着,“吹蜡烛吧。”

“吹蜡烛?”梅菲斯疑惑。

“嗯。我以前从书上看到地,”琼恩解释,“先在心里许愿,然后一口气吹熄所有地蜡烛,那么你的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魔法?”

琼恩失笑。“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算是一种神秘地魔法。”他点点头,“这叫做许愿术。”

“为什么是十六支蜡烛,因为是艾弥薇十六岁生日?”凛在旁边问。

“对。”

“那假如是精灵或者矮人这种,活上几百岁,就得插几百支蜡烛?那得多大的蛋糕才行啊。”

“不,超过二十岁以后就以十为基础单位……算了,这个问题我以后再跟你解释。”

琼恩看向梅菲斯,少女正在犹豫,迟疑着似乎不知道应该许什么愿望。“什么愿望都可以吗?”她问。

“对,什么愿望都可以。”

“比如说,希望世界和平,永远没有战争——这种程度的愿望也可以?”

“可以,”琼恩说,“只要是你的愿望,”他静静凝视着梅菲斯,“必须是你期盼地,渴求的,自己真正想要的。只要是这样的愿望,无论多么难,就一定会实现少女嫣然微笑,轻轻闭上眼睛,过了几秒钟后睁开,“我许愿了。”她笑盈盈地说,鼓起气,“噗”地一声吹出,将十六支蜡烛尽数都吹熄了。

凛自从这次意外受伤之后,人似乎有所变化,虽然依旧娇俏活泼,调皮任性,但在琼恩面前却“乖”了很多。吃完蛋糕之后,又坐片刻,她便主动起身告辞。

“好晚,我要回去休息了,”凛看看沙漏,“琼恩,艾弥薇就交给你了,不准欺负她啊。”

她托着半块蛋糕,蹦蹦跳跳出门去了。琼恩笑了笑,转脸看向梅菲斯,发现圣武士也正看着他,“出去走走吧。”他提议。

梅菲斯轻轻点头。

今天恰好是伊莉丝翠教会的圣日,葵露率领全体祭司和信徒在神殿中举行庆典,整个晨炼城静悄悄一片,除了城墙上守卫的士兵之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人影。琼恩牵着梅菲斯的柔软玉手,两人并肩沿着街道缓缓漫步,出了南城门,一路走到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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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什么呢?”琼恩问。

“我在想,人生际遇,真是变化无常,”少女轻轻说,“想起我们在沙漠里刚认识的时候,好像就在昨天似的,一转眼间,都已经一年多了。那时候,我可怎么也没料想到自己会成为你的情人。”

“那时候,你恐怕压根都没注意到我吧。”

“是啊,”提起往事,梅菲斯嘴角泛起一丝淡淡笑意,“当时你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巫师。这种人我没见过一百也有八十,谁会看得上你啊。”

“而你早就是神选者了,”琼恩也笑起来。“我可是一见到你就被迷住了呢,在心里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你弄到手。”

“你赢了。”

“这有什么输赢地。”

“不,你赢了,”少女重复。“不说别的,倘若在以前,我是怎么也不会想像到,自己能够容许和别地女孩子分享情人;但现在……好像不知不觉间也默认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两人沉默了一会。“艾弥薇,”琼恩轻声问,“你许了什么愿呢?”

“不告诉你。”

“那可不行哦,愿望必须要对心爱的人说出来,这样才能实现。”

“还有这一条规矩吗。你刚才怎么没说?”梅菲斯笑盈盈地看着他,“不会是你刚刚编出来地吧。”

“是啊,但是真的就会实现地。”

梅菲斯摇了摇头,“不可能地啦,”她轻声叹息,“别哄我开心了,这世界上哪有这种魔法。许个愿望。就能心想事成——这不是魔法,这是奇迹。”

“说说看。”琼恩坚持,“所谓魔法,原本就是以精神干涉物质,以意念投射现实。魔法本来就是不可思议,本来就是化不可能为可能。本来就是奇迹。”

梅菲斯静静看着远处的湖面。将身上地斗篷稍稍裹紧,“琼恩。凛已经告诉你,我非常恐惧婴儿,看到就会做噩梦,对吧。”

“嗯。”

“知道为什么吗?”

琼恩摇头。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就是说,是我出生地日子,”少女转过脸,凝视着琼恩,碧绿的眼眸里有凛然的星芒闪烁,“琼恩,你猜猜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见的是什么呢?”

“是什么?”琼恩勉强问,事实上他已经知道答案。

“一张婴儿的脸。”

“婴儿的脸?”

“我告诉过你,我的母亲是巴尔的选民,一心想要让他完成复活,为此必须杀死其他的巴尔子嗣,将杀戮神力完全融汇到我地身上,”梅菲斯语气平静,仿佛是在叙说与己无关的事实,“巴尔创造的子嗣超过千人,我并不是第一个,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些神子出生。母亲抓到了其中七个,用他们的血来庆祝我的出生,同时也为我完成第一次神力融合。”

“我问过凛,她说她出生时,看见的是父母的笑容;而我生命中最早地记忆,是一座黑暗冰冷的祭坛,就像一个浅浅地水池,贮满黏稠的鲜血,我就躺在里面,满口满鼻都是浓浓的腥气。在下面,是七具婴儿的尸体,他们的头被砍下来,堆放在祭坛边沿,让我无论面朝哪个方向都能看见……我看得很清楚,他们脸上都带着笑容,都笑嘻嘻地,冲着我笑。”

一阵夜风吹来,琼恩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这就是我生命中最初地记忆,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了,”梅菲斯低声说,“后来母亲就带着我各地奔波,到处去杀人,杀那些巴尔子嗣,杀我地那些兄弟姐妹。因为要融合神力,所以我必须在场,我必须亲眼看着,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就整晚整晚地做噩梦。”

琼恩握住少女的手,感觉她的掌心一片冰凉。

“我总是做同样的梦,梦见我还在那个黑暗祭坛上,浸泡在冰冷的鲜血里,所有被我母亲杀死的婴儿从四面八方围着我,越聚越多,满眼都是,他们都把自己的脑袋从脖子上摘下来,托在手上,脸冲着我,都在嘻嘻地笑,笑着笑着,血就从眼珠里流出来,白森森的獠牙就从嘴里长出来,然后就朝我一步一步逼近,像是要把我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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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弥薇……”

“每次都做同样的梦,每次都像是要在梦里死掉,然后一身冷汗地被吓醒,然后继续又重复噩梦。就连醒着的时候,耳朵里似乎都是那些婴儿的笑声,格格格格,清脆得就像风铃,”少女淡淡微笑。“总算是做得多了,渐渐习惯了,心里也知道是梦。但依旧还是怕得厉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四五岁,才稍稍好些。在那之前,每天看着太阳落山就恐惧得不得了。晚上不敢睡着,早上早早就醒。你没发现么,我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到时候就会醒,从小养成的习惯。”

“你母亲不陪你睡吗?”

“她很忙啊,有很多很多事情呢,”梅菲斯低声解释,“巴尔虽然死亡,他的教会并没有直接烟消云散。总还有一些残余。我母亲是选民,是大祭司,要处理的事情自然多得很了,哪里顾得上我。不过呢,说起来,做噩梦做多了,倒也不是没有好处。”

“好处?”

“嗯。就是以后见什么都不怕,见什么都不用在意了。”少女若无其事地说,“见得多了,也就习惯,血腥也罢,死人也好。都可以不当回事。以后自己动手杀人。也从来没半点感觉,甚至就连后来。母亲死在面前,我也没哭过一滴……我是不是很冷血啊。”

“不是,”琼恩低声说,“你只是在保护自己。”

“慢慢长大了,小时候的噩梦也很少做了,只要不让我看见婴儿,不勾起记忆,基本就没事。那次去凛家里,看到她床上的娃娃,当天晚上做噩梦,把凛吓坏了,赶快把所有地娃娃全都扔了,从此以后在我面前都不敢提婴儿这个词——不过我要说明啊,她的脖子本来就细,可不是我掐的。”

琼恩笑了起来。

“再后来,我被大主教看中,随他去了迷斯卓诺。我通过了试炼,最后成为圣武士……琼恩,你知道么,在教会内部,很多人因为我地身份而惧怕我,但同时呢,也有很多人因此而称赞我,称赞我作为邪神的子嗣,能够毅然放弃成为神明的诱惑,选择了正义的道路——觉不觉得这很可笑?”

“可笑?”琼恩一怔。

“对啊,这不可笑吗,”梅菲斯说,“母亲去世地时候我九岁,来到迷斯卓诺的时候,我才十岁。而在此之前,我就已经下了决心,放弃成为神明——可是一个六七岁、七八岁的孩子,又懂什么正义,懂什么善恶呢?”

“那你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童年的噩梦啊,”少女看着他,“那时候,我整晚整晚地做噩梦,整晚整晚地被折磨,每天都像是经历死亡一样,每次都觉得自己真的就会这样死掉。我看着那些婴儿的无头尸体,看着他们在我的梦里出现,听着他们在我耳边嘻笑,我就在想: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呢?到底是哪个混蛋造成的呢?”

“巴尔。”琼恩低声说。

“对啊,巴尔,如果不是他,不是他弄出这个计划,母亲又何必要到处去杀人,这些婴儿又何必要早早死去,我又何必要整晚整晚地噩梦——所有的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家伙,他想要复活,他想要重生,就拿我们当作祭品。可是呢,嘿嘿,”少女冷冷地笑着,“我当时就想,既然这样,那么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做出什么牺牲,我也决不会让他称心如意,让他得逞。只要有我活着一日,他就休想复生。”

“就像是小孩子在赌气,是不是?很幺力稚对吧,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可笑,但这就是我真实地想法呢。什么正义,什么善良,这些我当时都不懂,也懒得去想。我愿意放弃成为神明,愿意和凛分手,愿意随着大主教加入教会,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此而已。所以……我确实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圣武士啊。”

“真正的圣武士,是被信仰指引,被神明感召,投身其中,义无反顾,而我并非如此。我能成为圣武士,是因为我拥有邪神的血脉,因为我是巴尔复活的希望,却不是因为我本身有多么符合圣武士的标准……是这样地吧?”

“不是。”琼恩摇头。

“不是?”

“当然不是,”琼恩斩钉截铁地说,“你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聪明,比我认识地所有人都善良,在我所知道的人中,没有谁比你更配得上圣武士这个称号。我不是在安慰你,艾弥薇,你或许不是被什么信仰指引,因为什么神明感召而来,但你最终通过了试炼,获得神明的认可,神赐的圣剑就是证明。所以你当然是圣武士,毫无疑问,当之无愧。难道你认为正义之神会像商人一样和你做交易?难道你认为提尔会仅仅因为你有价值,而将神选者的荣耀轻易相授?倘若如此,他便不会是正义之神了。”

梅菲斯地手按在腰间,一声金铁轻吟,银剑自掌心延伸而出,在黑暗中星光点点,灿然生辉。

“它叫眷恋。”

“嗯。”

“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琼恩摇头。

“当时我接受试炼,最后神祗降临,神说:你有聪明,足以明辨是非,有勇气,足以直面艰难,有决断,不会彷徨动摇,但仅仅如此,还不足够,还少了一样东西。”

“少了什么?”

“眷恋。”

琼恩沉默片刻,“提尔一定收集了很多剑,”他认真地说,“否则每个圣武士都要赐一把,哪里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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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菲斯笑了起来,“有道理。不说这个了,那么,琼恩,你能猜到我许了什么愿望吗?”

“我知道,”琼恩说,“你希望能够彻底抹消掉巴尔地存在。”

“那这也能实现吗?”

“能啊,”琼恩微笑,“神祗都办不到的事情,确实已经超出了魔法地范畴,进入奇迹的概念……很恰巧,艾弥薇,我就会这种奇迹。”

第三十一节 神力就是一枚金币

动荡年代,诸神集体以圣者形态降临凡间,其中杀戮之神巴尔预见到自己的死亡,留下数以千计的子嗣,将神力分散其中,让他们彼此残杀,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再度复活。如今十六年过去,巴尔子嗣基本已经死亡殆尽,绝大部分杀戮神力都集中在梅菲斯体内,按照正常预期,邪神原本已经复活。

然而梅菲斯放弃成为神明的机会,并且成为正义之神的圣武士,提尔赐予圣剑,降下神力,后来在对付塔洛娜教徒的过程中,晨曦之神兰森德尔的神器黎明之石又自动融入梅菲斯体内。这样一来,等于是两大高等神联手,稳稳镇压住了杀戮神力。

虽然如此,这终究不是真正解决了问题,只能算暂时稳定住局势,隐患依旧存在,半点不曾削弱,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突然又爆发出来。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但问题就在于办不到。巴尔毕竟也曾经是国度内赫赫有名的神祗,名列“死亡三神”之一,为了复活埋下的后手,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破解的。

而且他有个好祭司。

梅菲斯的母亲对巴尔可谓是忠心耿耿,为了他的复活竭尽全力,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在得知神祗的计划之后,她首先是以自己为母体,与巴尔交合,生下神子;在梅菲斯出生时,她又安排了黑暗血腥的祭祀仪式,以七个巴尔子嗣为祭品,让杀戮神力和女儿的灵魂融为一体,无法分离。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等于是把巴尔和梅菲斯绑定到了一起,即便是提尔和兰森德尔这种高等神,也没办法在不彻底杀死梅菲斯的前提下抹消掉她体内的杀戮神力。

所以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的已经不是魔法。而是奇迹。

琼恩恰好就会这种奇迹。

“巴尔已经死亡,他的杀戮神位被希瑞克所继承,也就是说。从严格意义上而言,他已经并非神祗,对吧。”

“对。”

尽管不明白琼恩为什么突然把话题转移到这方面,但梅菲斯还是点了点头。巴尔是杀戮之神。但更准确地说法,是“曾经的”杀戮之神。这就相当于某个官员当权多年,后来政局动荡,他被赶下台了,官位由新人取而代之,往日的权柄自然也随之易手。在下台之前,他暗中积攒培植了大量地私人势力,准备着有朝一日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但不管怎么说。在没有成功之前,他已经只是平民百姓一个了。

也就是说,干掉巴尔,比正常情况下摧毁一个神祗要容易的多。巴尔如今只是寄居在梅菲斯体内,他没有独立的实体,力量被压制,甚至还没有真正地自我意识(复活了才会具有)。更多是一种“想要复活”的本能。他的教会也已经烟消云散,虽然听说还有些余党。但也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他也没有神职,没有神域,没有信徒,没有盟友,没有助手。只有敌人——简而言之一句话。他早已经下台,如今不过是个梦想复辟的孤魂野鬼。只要干掉他,一切麻烦就迎刃而解,其他什么问题都不用考虑。

“但你怎么对付他呢?”梅菲斯问。

“这不难,”琼恩说,“我有一种方法,能够对付神力,你知道地。”

“我知道,可是……”梅菲斯皱眉,“这条路我们以前不也想过吗。”

在阴魂城的时候,琼恩曾经拿菲娅做过试验,证实他学的那什么采玉诀其实是一种吸收消化神力的方法。当时也动过念头,想能够通过这种方法将梅菲斯体内的杀戮神力消去,但和她一谈才知道行不通。原因很简单,梅菲斯的母亲在临终前,在她身上下了一个诅咒,倘若她和琼恩真正交合,体内的杀戮神力就会自动郁积,凝结成胎儿降生——这个胎儿就是复活的邪神。

琼恩曾经很奇怪一件事:巴尔是杀戮之神,但却似乎和“生殖”联系在一起,他复活的手法,就是先生育大量子嗣,然后互相残杀;如今他地选民对自己女儿下诅咒,也是以交合为触发条件,以生育为表现形式。对于这一点,梅菲斯倒也做过解释。

“巴尔是杀戮之神,但在有些地区,他却也同时是被作为生殖与丰饶之神来崇拜的。巴尔教会的祭祀和庆典,往往也都有**狂欢的内容,以此取悦神祗。”

不管怎么说,反正梅菲斯的母亲临终前还给自己女儿留下了一个大麻烦。

世界上的诅咒有很多种,而梅菲斯身上的这个,毫无疑问是最强地那一类。她母亲是巴尔选民,实力强大,又是临终前以自己的灵魂为代价下咒,原本就已经很棘手;而且诅咒者和被诅咒者又是母女,是血脉至亲,这更让诅咒地效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在魔法学上这有个专门的概念,叫做血亲诅咒,比普通的诅咒更难对付十倍。随着时间的推移,诅咒深深浸透血脉,和杀戮神力融为一体,已经是根本无法破除了。

当然,诅咒没法直接强行破除,不等于不能躲避,更不等于不能釜底抽薪。梅菲斯母亲下诅咒的意图,并不是真急着想让自己女儿早点怀孕生子,而是为了让巴尔复活,具体地形式就是梅菲斯体内地杀戮神力自动凝结成胎儿降生。那么只要把神力消除,自然就一切问题都不存在了。

根据莎珞克和菲娅身上得来的经验,琼恩是可以如法炮制,吸收消化掉梅菲斯体内地神力,但这个过程会很漫长。粗略估算起来,少说也得三年五载,甚至十年八年都有可能,而诅咒一旦触发,一年之后邪神胎儿便会降生,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这样是来不及,但如果换种方式呢。”

“嗯?”梅菲斯不解。

“我掌握的这种方法,其实是有两个部分的,”琼恩解释。“第一步是转移,第二步是消化。”

“田伯光”教给琼恩的那所谓采玉诀,有两个步骤。首先要把女性体内的神力转移到自身,然后再将神力逐渐消融,化归己身。这“转移”和“消化”的两部分功法,在正常情况下自然是前后衔接。配合使用,但倘若单独把后者拿出来,教给梅菲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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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比方的话,琼恩便如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必须先去他人身上窃取,然后再通过手段把钱洗白,方才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但对于梅菲斯而言,前一个步骤完全不需要,她早就坐拥金山银海。只要把黑钱洗白就行。

拥有同样神力的巴尔子嗣之间,是能够相互感应地。琼恩能够把莎珞克和菲娅的神力转移到自己体内,而梅菲斯完全感应不到半点气息——据此推断:琼恩的这套采玉诀,不光有窃取地作用,还有洗钱的功能。

“可是,”梅菲斯皱眉,“我记得你以前说的是:因为你体质特殊。对神术有天生免疫能力,所以能够消融神力……”

琼恩轻轻摇头。“对不起,艾弥薇,”他道歉,“我当时没有完全说实话,隐瞒了一点。而且……当时我自己也不能确定。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我的特殊体质地缘故。还是那方法的缘故,或者是两种同时作用的结果。”

“那你现在能够确定了?和你的体质无关。只和方法本身有关?”

琼恩点点头。

梅菲斯奇怪,“怎么确定的呢。”

“萨马斯特告诉我的。”

“什么?”

“上次在断域镇,萨马斯特来找我,要我配合他对付欣布女士,”琼恩解释,“当时他给了我一张黑色卷轴,里面是他的行动计划,但在结尾之处,他写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在那张黑色卷轴的最后部分,萨马斯特传授了一种能够抵御缓解银火伤害地方法。

这方法自然很神妙,能够抵抗银火也是件很了不起的发明,但对于琼恩来说,他真正震惊的,是里面的文字非常熟悉,其中很多词句,和“田伯光”教给他的那套东西一模一样。琼恩当时询问萨马斯特,得到的回答是——“因为那本来就是我的发明,是我教给布雷纳斯地,当然并不完全。”

据萨马斯特所说,当年(萨马斯特还是选民的时候)他去某个遗迹盗墓,布雷纳斯来物质界考古,两人偶然相遇,相谈甚欢。布雷纳斯用一些耐瑟瑞尔地魔法资料,和萨马斯特交换了一些有关神力本质和运用的心得,其中附有他发明的“深度暗示术”。

欣布也曾经说过:萨马斯特“似乎是发明了某种奇怪的附魔术,一种自我暗示或者说强制催眠的方法……我们怀疑他最终成功窃取银火,和这种附魔术也不无关系。另外,伊尔明斯特认为,萨马斯特很有可能获得了某些古耐瑟瑞尔帝国地魔法知识。”

萨马斯特发明了“深度暗示”,在此基础上又研究出了篡夺神力地方法——这和琼恩所学何其相似。深度暗示能够让萨马斯特从一个重症病人瞬间变得精神奕奕,而琼恩所学的“内功”,也正是能够让他总是精力充沛,减少睡眠——这两者根本就是一回事,本质上都是超强地自我催眠术,以透支生命力为代价。而所谓“采玉诀”,不也就是在“内功”的基础上转移消融神力的方法?

所有的线索迹象联接起来,一个事实就昭然若揭。

多年以前,萨马斯特和布雷纳斯相遇,彼此交换资料心得,但他们都留了一手,没有给完全版本。事后双方各自研究阐发,萨马斯特最终成功地发明了篡夺女神银火的方法,而阴魂城则弄出了能够先转移再消融神力的所谓采玉诀。

这便是琼恩所学的内功、采玉诀的真相。

当时在断域镇,琼恩表面上帮助萨马斯特对付欣布,最后却突然反击,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当真和欣布交手,抵御银火的方法自然也就半点没用上。但从卷轴末尾的那段文字中,琼恩推敲出了更多的东西。

“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在琢磨,回忆自己所学。和萨马斯特传授的东西相互印证,彼此参照,以前很多不明白的东西豁然开朗。总算也有了点心得。”

“什么心得?”

琼恩从怀中取出一枚金币,“神力就像这枚金币。”

“嗯?”

琼恩把金币托在掌心,将正面展示给梅菲斯,那里印着一只展翅欲飞地金龙图案。这是深水城发行的金龙币。深水城是费伦大陆第一大城市,第一大海港,号称光辉之城,金龙币也因此成为通行大陆的几种主要货币之一,其地位近似于地球上地美元。

“这是一枚金龙币,通行大陆,因为有深水城政府做后盾,任何人拿着这枚金龙币,只要不去那些蛮荒之地。就都能用以购物、交易、付账,做一切能做的事情,对吧。”

“是啊。”

“那么如果有一天,深水城突然颁发命令,所有的金龙币一概失效作废,不得流通,那它就分文不值了。”

梅菲斯沉吟着。她想说即使如此,金龙币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私下流通的。不会完全作废,但她明白琼恩真正要表达地意思。

“对,然后?”

“那如果我把这上面的金龙印记抹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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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去?”

“对,抹去金龙印记,”琼恩说。“它是金币。是黄金所制,它本身就有价值。就算它不是金币。只是一个金块,也是可以去购物,去付账的,虽然可能要贬值一些。深水城可以废止金龙币,也可以回收,但我们只要把它的印记抹去,那么它就和寻常的金块无异,属于我们自己了。”

“神力的道理,就和这金币一样,”琼恩继续说,“每一位神祗的神力,凝聚信仰,源自神职,它们都有一个印记——这是一个假设,我不能证明给你看,但就目前的信息来推断,这应该是没错的,至少可以完美地解释一切。”

“继续。”梅菲斯说“那么我们可以做一个比喻,假设神祗就是深水城政府,选民是官员,而赐予地神力就是金龙币。那么,选民从神祗手中领取了一笔经费,可以用来做各种事情。金币的使用权暂时是官员手中,但真正的所有权则还是属于深水城。只要深水城政府愿意,它就能够随时收回去。而萨马斯特的发明,以及我所学的方法,究其本质,其实就是一种抹去印记的手段。抹去金币上的金龙印记,切断它和原所有权人地联系,甚至砸碎、回炉熔炼,变成自己的财产。”

梅菲斯微微皱眉,“你这个假设可以解释选民地神力……但神子呢?”

“道理是一样的,”琼恩说,“选民所获得的神力上有神的印记,没有所有权,而神子所拥有的神力,是没有印记地,所以真正属于自己。”

“那这里就说不通了,”梅菲斯冷静地指出,“如果神子具有地神力没有印记,那么你只需要做转移的工作不就足够了吗,为什么还需要再进一步消融呢?”

“因为你们是特例。”

“我们?”

“你、莎珞克、菲娅,以及所有地巴尔子嗣,”琼恩解释,“你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神子,而是巴尔为了复活而刻意创造出来的。你们所拥有的每一份神力之中,都必定寄托着巴尔的神识,镌刻着巴尔的印记,否则它如何能够自动融合,如何能够复生,如何能够不受你的控制?”

“而你抹去了印记,所以尽管吸收了神力,我却感应不到了?”

琼恩点头,“正是如此。”

梅菲斯沉思不语,琼恩所言,确实是种假设,并非确证的事实,但也并非完全的凭空揣测,它有根据有来源,而且能够完美地解释面临的所有问题。一种理论如果能够解释所有的问题,那么它也就接近甚至等同于真相了。

“简而言之,我有一种对付神力的方法。分为前后两个部分,是可以相互独立的,前面用以转移。后面用以消融,”琼恩最后总结,“这是它原本就具备的功能,不需要额外借助什么。就像萨马斯特。他肯定也没有免疫神术的特殊体质,否则葵露当时就不用惋惜自己不能使用神术,但他依旧也是可以抹消神力印记地。”

梅菲斯的眼神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她已经完全听明白了琼恩的意思。

“也就是说,只要你把后面这部分地方法教给我,那么我就可以把体内的杀戮神力慢慢消融,抹去巴尔的印记,彻底摧毁掉他的存在。既不需要借助外力,也不会触发诅咒——是这样没错吧。”她从小多历艰辛。性格较常人沉稳得多,无论遇到天大变故也都是镇静自若,不急不燥,但此刻语气中却有一丝压抑不住地激动。杀戮神力,邪神血脉,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是天赐的礼物,对于她而言却是无法摆脱的诅咒。是童年的梦魇和永恒的折磨,但却又始终无可奈何。如今听闻居然如此简单就能消去,纵然再克制,依旧也是心神激荡,不能自持。当然这也是因为身边的人是琼恩的缘故。

琼恩稍稍迟疑了一下。

“从理论上来说,就是如此。不过。艾弥薇。这里还有两个问题——两个小问题。”

“什么问题?”

“首先,这毕竟只是我的推断。虽然前后推敲。应该没错,但终究不能肯定就会成功,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后果……”

梅菲斯微微一笑,半点不放在心上,“还有呢?”

琼恩耸耸肩,“还有就是……这是以缩短寿命为代价的。”

采玉诀地使用,是建立在内功的基础上。先要自己有内力做基础,才能够吸收融合其他女子的内力;自己的内功越强,则一次能够吸收的内力越多,融合的速度也就越快。

这是琼恩以前所听到的版本,如今早就明白所谓地“田伯光”不过是幻梦一场。只是田伯光是假,不等于他所教的东西也是假,效果可是实实在在地,只是伪托名字,套了马甲而已。

阴魂城教给琼恩的所谓“内功”,实质上就是萨马斯特发明的“深度暗示”,当然并不完全等同,其中经过改造。上面这段话重新翻译过来,意思就是说:吸收融合神力的方法,以深度暗示作为基础。自我暗示的程度越强,消化神力地速度也就越快。

所谓深度暗示,便是一种超强地自我催眠术,能够让人超越**极限,做到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它帮助萨马斯特这个严重哮喘兼神经衰弱者成为大巫师,它让琼恩只需要休息两个小时就能准备魔法,而不是正常地八个小时。但它也是有代价的,就是透支生命力。

萨马斯特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发明了这种深度暗示,然后在四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油尽灯枯,大限将至。老巫妖调配了各种强力的魔法药水,每一种都能让普通人延寿十年,但在他身上的效力最多不超过十天,就这样苟延残喘到了五十岁,成为魔法女神的选民,才暂时摆脱了死亡的威胁——虽然到最后还是死了。琼恩所学已经是经过阴魂城改良过的版本,效力较弱,副作用也相对较小,据萨马斯特估计能够活到四十岁。死亡固然令人恐惧,但若不是迫在眉睫,琼恩倒也不那么放在心上,他如今才十六岁,四十岁死,或者五十岁死,或者七十岁八十岁死,感觉也差不多,反正都是“还早着呢”。就像当年在学校里读书时,距离期末考试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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