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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差点就结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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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我们是角色参与者,也是游戏旁观者,只是我们玩得过于投入,把生活太当真,以至于执虚为实,忘了去观照生活,忘了真相,也忘了我们真实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你开始感到迷茫,不知道人生该何去何从,这场梦才会有醒来的时候,你也才会有机会去重新认识自己,找到自己来地球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现在的陈聪很迷茫,刚刚他和杨诗一起来到了凤山,可谓是历经了千辛万苦,且不提之前的万般准备,就让我们把目光放到凤山来。

该如何去形容凤山的日出呢,难道就把龙山那一套话改一改直接通用吗?还是说,

大佬,你先等等,陈聪这时候在脑海中和虚无缥缈中的大佬说道,我迷茫和凤山日出怎么形容有关,而且最主要的是上面两段话有什么意义?就是为了说明我迷茫,然后水出一片大道理吗?

大佬没有理会陈聪。

还是说重新写呢,重新写的话又怕写不好,到时候影响了读者的观看度。

这可如何是好啊。

不过聪明的人向来有聪明的做法,正当迷茫的时候,陈聪这个聪明的人提出了一个很不错的想法。

陈聪……

“聪哥,这凤山的日出不好看,连龙山的万分之一都没有,走吧,我不愿意接着让凤山的日出去破坏我们在龙山的回忆。”

杨诗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说道,她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竟然会有这样聪明的想法。

啊!这样的女孩子请老天爷多派几个,不不不,这样的女孩子能有一个就已经是聚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

像陈聪这样卑微的人又何尝敢期待会再遇见一个能够媲美杨诗的女孩呢,甚至于有杨诗万分之一好的也已经不存在。

“诗儿所言甚是,走吧,这凤山远不如龙山,即便是有了诗儿在此,凤山也比不上龙山。”

陈聪说道,对啊,无论凤山是有多美,可是龙山毕竟才是陈聪与杨诗第一次看日出的地方。

人生又能有几个第一次呢,他的初恋就是在龙山见证的啊!

“诗儿,我真的是百死莫辞啊,我原以为,上沪市的凤山与江无市的龙山齐名,所谓是盛名之下无虚名。都怪我,怪我没有实地考察一番,竟然令得诗儿你来到这个地方。”

这时候陈聪情真意切的说道,字字诚恳的道,“以后无论诗儿想去哪里欣赏美景,我都会实地考察,多方位调查,绝不会让诗儿再遇见这样的情况。美景配美人,而凤山这样的景色是远远配不上诗儿的。”

这是爱的呼唤,发自内心的话,多么的令人感动啊。

此刻在凤山的见证下,在朝霞的的见证下,只听得一句话,红杏枝头春意闹,玉栏桥上伊人来,身披着洁白的婚纱,头上戴着美丽的鲜花,沐浴在幸福甜蜜之中的佳人在庄严的婚礼进行曲当中心贴着心、手牵着手,面带着微笑向我们款步走来。

让我们为幸福的恋人起舞,为快乐的爱侣歌唱,为火热的爱情举杯,愿他们的人生之路永远洒满爱的阳光。

“不对,宿主,你怎么不打断大佬,这个明显不符合场景啊,你是不是不为读者着想。”

系统这时候开口道,他本以为正直的主角回出来破口大骂大佬的行为,可是为什么陈聪却是如此幸福的笑啊。

“宿主,我原以为你会为读者着想,原以为你是一个正直无私的人,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本以为我们会是同路中人,会为读者着想。可是现在你变了,你真的变了。我早就知道男人不靠谱,我以为你会是个例外。原来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系统又开始哭哭啼啼的说道,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这样对待他啊,系统勤勤恳恳的做事,可是如今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这真是人生如梦,醒来才明白原来这只是梦,陈聪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一点都不为读者着想,为什么啊!

这个世道变了,像我这样的系统还能够生存下去吗?

陈聪这时候开口道,“系统,你在做什么?这都第几回装样子,当真我看不出来吗?还有大佬是在水字数,可是我为什么要阻止他,万一他要是水着谁着就送入洞房,然后结婚生子这不是很好吗?

读者固然重要,可是你不知道一句话吗?读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杨诗故,二者皆可抛。

何况当真我不知道你和大佬两个人合起伙来水字数吗?明显是大佬又不知道怎么写,就先水这个,然后让你出来当好人。”

“别瞎说,这事可不能瞎说。”大佬突然开口道,他的心一惊啊。

这完蛋玩意怎么什么都敢说啊,这事怎么能说出来啊。

就算是真的,不不不,是假的,自己这么写完全是为了剧情的发展,嗯嗯嗯,为了剧情的发展。

陈聪不说话了,因为他怎么又说出实话了啊。上一次才被大佬整理过,这一次又说出来了,这真是不长记性啊。

赶快转移话题,即便是生硬一点也无所谓,毕竟自己的小命最重要。

狗命要紧,为了天下的舔狗,自己一定要活着。

“诗儿,走,今天我们去外滩转一转,你看今天太阳这么好,我们去外滩走一走。”

陈聪拉着杨诗的手,然后说道,最近他发现他拉杨诗的手已经上瘾了,不怪自己太猪哥,只怪纤纤玉手太完美。

“嗯,我也想去看看外滩,人们都说来上沪必须要去外滩,我听人家说,不到外滩非好汉。聪哥肯定是好汉,所以我们去看一看。”

杨诗说,任由陈聪拉她的手,就当被猪拉了,不,聪哥很帅,不是猪。

上车,关门,开车,有人。

最后小声bb一句,不到长城非好汉,所以到底谁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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