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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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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宗扬从屏风後出来,“这人是开玩笑的吧?”   “你觉得呢?”   “身份一看就是假的。什麽做的小生意?随手拿出三百金铢,眼都不眨。而且你看到没有?他走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如释重负的样子,倒是满脸忧心忡忡,我瞧着,他根本就没指望你能找到那些人,说不定他从头到尾编的都是故事,那些人压根就不存在。”   “金铢可是真的。况且,”卢景拿起一封金铢掂了掂,说道:“颖阳侯可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   “谁?”   “那人虽然换上布衣,但鞋子来不及换,鞋尖有根扯断的线头,断痕尚新,显然上面原本嵌着明珠。他右手中指有茧,是常用刀笔留下的痕迹。一般书吏穿不起珠履,穿得起珠履的极少会用刀笔。穿珠履又擅用刀笔的,只有权贵家的门客或是家奴。”   “那你怎麽知道是颖阳侯呢?洛都的王侯起码有几十个吧。”   “你记得他说那句‘疑人不用,用人……’,”卢景停顿了一下,然後道:“是不是有些古怪?”   程宗扬回忆了一下,“是有些奇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样顺口的话,他居然说不出来。”   “不是说不出,是因为避讳。”卢景道:“颖阳侯吕不疑的名讳。”   程宗扬对避讳并不陌生,也知道汉国极重避讳,尤其是名讳。通常情况下,与帝王名字相近的名词一律都需要改动。比如月宫的嫦娥原名姮娥,吕不韦的相国原本是相邦,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原本是启蛰,都是因为帝王的名讳而改动。有些还能改过来,像是王昭君,为避司马昭的名讳,改成王明君,因此关於她的诗都叫明妃曲,好歹本名还在,只是多了一个别名。而同样避讳的蔡文姬,就很少有人记得她本名是蔡昭姬。   帝王以下,子女对父母,门客对主人,同样需要避讳。前者如李贺,其父名晋,连考进士都受世人非议,以至郁郁而终。还有杜甫,传说诗圣的母亲名字是海棠,所以终生不咏海棠。後者最有名的例子是冯道,他的门客读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句,读成:“不可说可不可说,非常不可说。”   姓唐的中年人对“不疑”二字的迟疑,显然是出於避讳,卢景能从中找出事主的名字,也算是敏锐。不过程宗扬在意的是另一件事,他皱眉道:“吕氏家族的人?”   “不错。”卢景道:“吕家这一代都是废物,倒是这位颖阳侯有好学之名,人称礼贤下士,有君子之风。”   卢景语带讥诮,对吕不疑这位君子十二分的看不上眼。不过这是卢五哥的家风,就算把孔圣人搬到他面前,也照样给白眼。倒未必是吕不疑并非君子。   程宗扬道:“难道颖阳侯真遇上什麽世外高人了?”   卢景弹了弹手指,“谁知道呢?”   程宗扬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能让一位王侯都在意的世外高人——会不会是那位严君平?”   卢景道:“何出此言?”   “没有理由。”程宗扬坦白说道:“我只是觉得这事挺蹊跷。以颖阳侯吕不疑的身份,能被他看重的世外高人,整个汉国也不会有多少。而这样的高人多半是成名人物,想要去查,并非难事。颖阳侯遇到却难觅踪迹的高人,很可能是哪位成名人物隐名埋姓。严君平销声匿迹,会不会藏身在客栈之中呢?”   卢景不置可否,为了寻找严君平的下落,他和斯明信几乎把洛都翻了一遍,如果坐在屋中就有人送来线索,机率比天上掉馅饼还小。   程宗扬道:“五哥,这生意你接不接?”   “为什麽不接?”卢景道:“找到一个五百金铢——营里的兄弟一个月也就是一枚金铢的开销,五百金铢够我养一个营的。”   “钱是不少,可一点头绪都没有,怎麽找?”   “我怎麽知道?”卢景翻着白眼道:“赶紧睡觉,明天早点跟我出门!”   …………………………………………………………………………………   洛都四周雄关林立,最有名的莫过於函谷、虎牢、伊阙和轘辕四座雄关。上汤位於洛都与函谷关之间,距都城三十余里,是洛都西行的必经之地,也是西行的第一个落脚点,因此市镇人口虽然不多,却颇为繁华,单是客栈就有十余家。   黎明时分,平安客栈还没开门,便传来一阵粗暴的擂门声,“开门!官爷查案!快着些!”   店主慌忙出来,刚卸下门闩,房门便被人一脚踹开,店主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一名汉子打横进来,他留着一把大胡子,穿着一身油腻腻的皂服,衣角掖到腰间,裤脚满是灰土。   店主一看他的架势,立刻矮了三分。乡间百姓最怕的倒不是县官,而是这种隶役,他们上下勾结,黑白通吃,一句话就能让自己破家。何况这位的打扮一看就是乡中的游徼——游徼虽然是主禁盗贼的小吏,但店主知道,有些游徼比盗贼还狠。   那游徼眼睛似乎长在头顶上,仰着脸对他看都不看,喝问道:“青天白日,连门都不开!莫非做的什麽奸事!”   “不敢!不敢!”店主连忙说了一堆奉承话。   游徼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听说是你的店着火了?”   这话换作别人来问,店主一口就啐过去,你们家才着火了!但差爷开口,他顿时松了口气,一颗心放回肚里,赶紧说道:“差爷明鉴,失火的是镇外的长兴脚店。”   游徼大咧咧道:“不是你这里?”   我这里像是着过火吗?店主陪着小心说道:“不是,不是。”   那游徼还不肯走,反而翻着眼睛道:“什麽时候着火的?”   店主赶紧道:“前天夜里。天乾物燥,又是半夜失的火,听见动静房子都已经烧穿了,孙老头一家老少,没一个跑出来的。”   游徼哼了一声,“我听说脚店的东家有些仇人,是被人挟私报复——”“绝无此事!”店主道:“脚店的孙老头镇上人都知道,最是老实忠厚,从不跟人结怨。”   游徼翻了翻眼睛,“不是你烧的?”   店主腿一软,差点跪下,含血喷人啊!这贼胚上门就是敲诈来的,要不能让他满意,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店主赶紧掏出几枚银铢塞到游徼手中,低声道:“差爷打点酒喝——脚店的失火真跟小人没关系啊。”   游徼掂了掂钱铢的份量,然後收到怀中,大咧咧道:“不是你就好。官爷问你几句话,可听仔细了。”   店主暗暗抹了把汗,“是是。”   游徼随便问了几句,无非是这几日见过什麽生人,镇上有没有什麽异状。店主一一作了答,那游徼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浑没放在心上,最後道:“脚店在什麽地方?”   店主赶紧指了方位,送瘟神一样把差爷送出门去。   游徼大步走出巷口,一转身,揭下胡须,脱下隶服,露出里面一件破旧的褂子,然後手掌往脸上一抹,落下时,刚才一番凶恶的表情已经不翼而飞,变得面黄肌瘦,愁眉苦脸,活像是一个神情憔悴,为温饱奔走的年轻人。   时辰尚早,街上行人并不太多,他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後迟疑地朝一处摊肆走去,畏缩地抱了抱拳,低声细气地说道:“敢问大姐,不知镇上的长兴脚店还有多远?”   摊肆上正在烙饼的妇人停下手,“长兴脚店?你找那里做啥?”   年轻人露出一丝惭愧,“我家公子前些日子回乡,雇了脚夫挑运家俬,到现在也没见人来。那些脚夫是小的雇的,事情便着落在小的头上。听说他们是在长兴脚店落脚,小的来找找,是不是出了什麽岔子。”   妇人同情地说道:“这……只怕是不好找了。呶,长兴脚店就在那边。”   年轻人抱拳长揖,“多谢大姐。”说罢匆匆赶去。   “等等。”那妇人叫住他,“这个饼子你拿上。”   年轻人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有钱……”   “拿着吧。”那妇人快人快语,“看你的样子总是有几天没睡好了。放宽心些,左右不过是些家俬罢了,哪里就不过日子了呢?”   程宗扬佩服地看着他,“行啊,五哥,你这可发财了啊……哟,还有张饼。亏心不亏心啊?”   “不吃拉倒。”   “别啊。大半夜起来我还没吃东西呢,给我半个。”   卢景昨晚说的“早点出门”,可不是一般的早,程宗扬刚睡到半夜就被他拖起来,两人跟作贼似的,翻墙摸黑出了洛都。城门外,蒋安世已经备好马车,连夜驰往上汤。   程宗扬撕开饼子,一边吃一边说道:“有事直接问不行吗?干嘛绕这麽大一个圈子?”   “直接去问,别人会说吗?”   “为什麽不说?”   “五根手指还不一般齐呢,你会说,别人未必会说。何况还是失火灭门的大事,万一背後有风险呢?趋利避害方是人之常情。”   “花点钱不就行了?”程宗扬道:“咱们现在缺的是时间,又不缺这点钱。如果这样问话要两天时间,花钱用一天就够了。”   “花钱买的消息最不可靠。”卢景道:“用一天时间买来的消息,只怕要用五天时间来分出其中的真假。更要紧的是,你花钱去买消息,只会让人凭空生出疑心。让你去当杀手,只怕第一铺生意就把命搭进去。”   程宗扬摸着下巴道:“好像有点道理……五哥,你再教我几招。”   卢景也不藏私,“想从别人口中套出话来,无非是四招:胁之以威,诱之以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威胁利诱乃是下着,切忌轻用。用时先要看人,汉国民风悍勇,威武不能屈者大有人在。贸然相逼,只会弄巧成拙。”   “比如方才那位店主,自己有家有业,又是做着迎来送往的生意,轻易不会与人结仇,如此便有了三分。县官不如现管,我扮做游徼,进门厉喝,看清那店主畏惧隶役的威风,这便有了五分。但此时若是一味用强,只会落了下乘,因此我放出口风,说是查旁处的案子。听到事不关己,那店主失了戒心,这便有了八分。我再略微一吓,店主塞钱过来,知道他胆气已丧,这才有了十分。到此时你再问他,必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程宗扬听得佩服不已,单是一个逼问就有这麽多学问,卢五哥的巨寇世家真不是白来。   “那店主说了什麽?”   “他说初九夜间打烊时,见到一行车马路过。是什麽人他没看出来,但看到车上打着旗。”   程宗扬精神一振,“旗上是什麽字号?”   “店主不识字。”   程宗扬一阵郁闷,六朝除了宋国还好一些,其他几国的识字率能到百分之十就烧高香了。   卢景停顿了一下,“……但他记得旗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方框。”   “回?不对!吕!”程宗扬立刻反应过来。   “对。小的在上面,大的下面,中间还条小尾巴。”   虽然是一条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线索,却是整个事件的拼图上至关重要的一环——看来卢五哥没有猜错,那个颖阳侯的门客也没有说谎,初九那天晚上,颖阳侯吕不疑确实路过了上汤。   能从不知情的店主口中得到这条线索,已经是意外之喜,程宗扬笑道:“对那位卖饼的妇人,五哥用的就是动之以情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大嫂你去威逼利诱,没半点用处。动之以情,对症下药才是上策。况且这两个人也不是随便选的,”卢景道:“那店主的客栈在巷口,来往的车马行人都要从门前经过,卖饼的摊肆也是如此。问过这两处,上汤的线索也就查了大半。”   “我看你跟大嫂没说多久,难道几句话就打听清楚了?”   卢景道:“急什麽?还不到问的时候。”   两人一边说,一边啃着饼子走到镇外。绕过树林,远远看到一片黑乎乎的火场。   整间客栈被烧成白地,只能看出客栈的位置离镇子颇远,紧邻着大路,原本的房舍已经看不出痕迹,院内铺满灰烬。   虽然隔了两天,火场仍弥漫着呛人的恶臭,让程宗扬不由掩住鼻子。卢景却视若无睹,他在火场中走了一圈,不时蹲下来翻检,拿起一块烧裂的石头,或是几片碎瓦扫过几眼。   屍体已经收殓过,其他东西又被一烧而空,并没有什麽有价值的线索,卢景拍了拍手,指着火场道:“大门在北边,沿路是一道土坯墙,东边是牲口棚,西侧是两间通铺,南边两间是上房,但不光是住人的。”   “不只是住人?还有什麽?”   卢景从灰烬中拨出一只倒扣的瓦盅,揭开来,里面是几粒被烧得发白的骨制骰子,稍微一捏,就化为碎末。   “赌场?”   “消遣罢了。”卢景拍了拍手,“在脚店住宿的多是穷人。像这样的通铺,一夜只要十文。若不是此处紧邻大路,颖阳侯未必会路过。”   程宗扬指着角落里气味最呛人的一片,“那是什麽地方?臭得要死。”   “溷厕。”   “厕所?厕所里面怎麽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跟烧焦的肉一样呢?”   “那是猪。”   “有古怪!”程宗扬叫道:“猪怎麽跑厕所里面了?”   卢景翻了翻白眼,“溷字里面就有豕。”   “猪圈跟厕所在一块?我干!”   粪坑加上烧死的猪,难怪这地方会臭得可怕。   卢景对他的震惊嗤之以鼻,“少见多怪。”   程宗扬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捂着鼻子道:“一点头绪都没有。只知道八月初九和长兴脚店,眼下连店舖都烧光了,还怎麽找?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啊。”   卢景道:“到时候了。”   “什麽时候?”   “问话。”   …………………………………………………………………………………   年轻人失魂落魄地回来,脸色又青又黄。   烙饼的妇人忍不住道:“找到了吗?”   年轻人摇了摇头,踉跄着走开,忽然停住脚步,低声道:“敢问大姐,脚店前几日可有客人?”   “孙老头的脚店离镇子远,还隔着树林,平常有人进出镇上也看不到。”   “脚店平常住的都是什麽人?”   “那我们可说不准。”妇人道:“孙老头脾气古怪,平日里跟镇上的人也不来往,要不怎麽会一个人把脚店盖到镇子外面?话说回来,他脾气虽然古怪,人却不坏,没想到遇上这等祸事……”那妇人絮絮叨叨说了半晌,见他神情越来越惨淡,不由叹了口气,“什麽时候的事?”   “初八……不对,是初九夜间。”年轻人道:“那些脚夫走的时候已经是晌午,到镇上多半是半夜。”   妇人想了半晌,“那天晚上我们家狗子跑出去玩耍,饭都凉了还没回来。我让他爹去找,他爹不肯,我跟他爹还吵了一架。我出来找狗子,好像看到有人出了镇子,往孙老头的店里去……”   年轻人连忙道:“是不是个老汉?”   妇人摇了摇头,“不是。是个书生。我看见他找了几家客栈,都住满了人,只好又折回去。”   “大姐可记得他什麽模样吗?”   “天都黑了,哪里看得清楚?倒是背了五张琴和一只木桶,古古怪怪的。”   …………………………………………………………………………………   马车一路颠簸,赶回洛都。程宗扬道:“还有一个可能,万一那书生是从洛都离开的呢?现在说不定都已经出了汉国了。”   卢景道:“那书生一路上找了几家客栈,又折返回去。长兴脚店在上汤最西端,他若是从洛都出来,若是由东往西问过来,用不着折返。因此只会是从西往东,往洛都方向走。他先遇见长兴脚店,觉得不满意,又往镇上找。但镇上的客栈都已住满,只得折返回去。这才合情合理。”   程宗扬点点头,“有道理——那你准备怎麽找?去太学把三万学子的名单要过来,一个一个问?”   洛都人口超过百万,单一个太学就有三万来自各地的学子,整个洛都所有书院加起来,游学的士子不下五万。想从其中找出一个外地来的书生,比大海捞针还要难些,更像是从一堆洛都梗米中挑出一粒上汤种植的米粒来。   卢景敲了敲车厢,“去槐市。”   蒋安世应了一声,驱车驶入广阳门。   “那书生徒步赶往洛都,家计想必平常,一次背着五张琴,就是送人也用不了这麽多,只会是用来贩卖。”   “那我们该去洛都九市啊?”   “洛都的学子贩卖货物只在槐市。”   程宗扬翻出自己的纸条,“槐市?没有啊?”   卢景道:“槐市不在九市之列,每逢朔望,各地的学子都会云集在太学附近的槐林之中,售卖自己从本郡带来的各色物品,尤其以乐器、土产为多。那书生既然带着琴来贩卖,那只木桶里装得多半是蜂蜜。”   程宗扬抬杠道:“为什麽不能是油?是酒呢?”   “一桶蜜能换五桶油十桶酒。换你背哪个?”   程宗扬摸了摸鼻子,然後道:“你刚不是说槐市朔望才开吗?今天还不到十五呢。”   “那书生也没赶上初一。少不得来看看运气。”   一个时辰之後,马车驶出洛都城南的开阳门,来到一条僻静的大路上。片刻後,马车停下,程宗扬透过车门的细竹帘,看到周围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路边竖着一块半人高的下马石,禁止车马驶入。   卢景手脚麻利地换了件旧衣服,青布的衫子,袖口满是油迹,再加上唇边黏的两撇小胡子,活脱脱就像个走街串巷的小贩。   程宗扬笑道:“五哥,你这衣服真够省的,自从做好就没洗过吧?”   “总换新衣才惹人生疑呢。来吧!”卢景跳下马车,往林中走去。   林中全是树龄超过百年的老槐,遮天蔽日,虽然是中午,也不觉炎热。由於不是开集的时候,林中行人寥寥无几,但还有几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在槐下碰碰运气。比起其他市集,太学的槐市要安静得多。那些学子在槐下铺开草蓆,摆着自己的货物。他们摊位上摆的物品都不多,但货色全无重复,充满地方特色。有些还鼓琴弄瑟,自得其乐,硬是把一个市集弄得像博览会一样雅致起来。   琴声悠悠传来,林中愈发显得幽静。忽然一个声音唐突地打破宁静,“便是你!上次卖我桂枝蜜竟然掺假!”   学子们都皱起眉,往那个恶客望去。   一个满袖油迹的小贩拉住一名学子的袖口,气势汹汹地叫嚷道:“且还我钱来!”   那学子面前摆着两张琴,被他拉住袖口,挑起眉头道:“荒唐!我何曾卖过桂枝蜜!”   “怎底不是你!前日我来,便在此地,那日你席上还摆着一只木桶!若是认错人,便抉了我这对眸子去!”   学子怒道:“胡说什麽!我哪里摆过木桶?”   汉国民风悍勇,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不在少数,好歹槐市都是学子——太学就在旁边,那学子虽然恼怒,总算没有动手。这些学子也颇具侠义之风,见两人争吵,便有人道:“且放手!你定是认错人了。本人可以作证,这位仁兄从未卖过桂枝蜜。”   周围学子纷纷道:“我也可以作证。这位兄台昨日才在此设摊。”   小贩先怯了几分,强撑着道:“你们定是串通一气欺瞒我的!那日他席上摆着五张琴,一只桶!哪里会认错!”   “我等太学诸生从不妄言!”那名仗义执言的学子扬声道:“诸友!谁知是哪位学弟前日在此售琴贩蜜?”   学子们纷纷摇头,“我太学未有其人。”   过了一会儿,远处有人道:“可是席上摆着一只木桶的?前日云台书院有一位学弟倒是摆了几张琴,一只木桶,但桶中非是蜂蜜,乃是上好的乾枣。”   “就是用来蜜渍的乾枣!”小贩叫道:“他姓甚名谁?何方人氏?”   槐市的学子行事端正,而且有士子的身份在,也不怕一个小贩闹事,那人当即说道:“上谷郁奉文。如今正在云台书院求学。”   …………………………………………………………………………………   云台书院距太学不远,规模小了许多,只有数百学子。学舍虽然略显狭小,但窗明几净,青石铺成的院中,连一根杂草都没有。   郁奉文刚把背来的五张七弦琴和乾枣换成钱铢,但还去欠债,所余也不剩多少。洛都居,大不易,单靠这点钱,只怕两个月後又要借债。他摸了摸腰间的玉佩,犹豫是不是要把它也换成钱铢。   一个英挺的文士举步进来,笑道:“奉文兄!果然是在此地!”   “原来是郑兄。”郁奉文揖手向郑子卿施了一礼。郑子卿是河间人,虽然刚到云台书院,但为人豪迈,两人一见如故,食则同席,寝则同室,颇有相见恨晚之感。   “不知郑兄找小弟何事?”   郑子卿笑道:“不是我找你,是这位鲁先生。”   郁奉文抬眼看去,只见那位鲁先生年过四旬,面上颇有风霜之色,但意态豪雄,非是凡俗之士。   鲁先生拱手道:“久仰郁先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郁奉文连忙还礼,讶然道:“不知先生何以得知在下?”   鲁先生哈哈一笑,招呼身後的年轻人过来,“这是舍侄。听舍侄说郁先生文理俱佳,才华出众,今日特来拜会。”   郁奉文拱手道:“鲁兄。”   程宗扬暗道还真是巧,居然遇到姓郑的书生,一边也拱了拱手,“郁兄。”   两人还没开始寒暄,就被鲁先生打断,“叙旧的话往後再说不迟。不瞒郁先生说,鲁某虽然做的斯文生意,但跟斯文二字不沾边,我有话直说,你别嫌老鲁是个粗人。”   “先生请说。”   “鲁某开的是间书肆,如今有笔生意……哎呀,郑先生,你也坐!”   郑子卿连忙道:“你们谈,郑某先回避片刻。”   “哪里用回避!我找郁先生谈点生意!”   鲁先生越这样说,郑子卿越不好待下去,向几人告了声罪,辞出门去。   鲁先生摸着大腿道:“郑先生这就见外了!郁先生,我直说啊。我那书肆从宋国运来几部书,都是经史大着。想找几个人帮忙抄写,不知郁先生可否愿意帮忙?放心!润笔绝不会亏待先生。”   郁奉文犹如喜从天降,连忙道:“自无不可。”   那位鲁先生甚是大方,三言两语谈好薪金,比郁奉文设想的要多了一倍。双方谈定明日开始抄写,鲁先生解了燃眉之急,大喜过望,不由分说要请郁奉文喝一杯,郁奉文推托不得,只得一同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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