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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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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西临跟着宋连元先去了南方,从长途货运公司做起,然而南下之途并不顺利。

他们初来乍到,人脉不通,有一大帮同行冤家,后来业务又受淘宝物流挤压,一直是勉强周转,举步维艰,刚开始大半年不赚钱,徐西临一边累死累活,一边靠房租活着,简直暗无天日。

后来考虑转行,他俩收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小果汁厂,据说设备都是日本进口的,做的是纯天然无添加剂的纯果汁。

果汁厂看起来很美,接到手里才发现坑爹,因为“无添加”通常也意味着“保质期很短”和“味道不怎么样”,噱头再好看,运输、储存和市场都是问题。

废话——追求健康的谁整天没事买饮料喝?

后来果汁厂也要黄,投的钱都要打水漂,这回可是伤筋动骨,他们哥俩足足有两三个月的时间为了这事睡不着觉,最困难的时候,他俩连租房的余钱都没了,一天到晚蹲在果汁厂闹鬼的旧宿舍楼里泡方便面。

那年过年,他们俩没精力自己操持年夜饭,也不敢去外面奢侈,徐西临就在寒风呼啸中支了个小电磁炉,把速冻饺子下到涮锅里。

徐西临在水雾氤氲里对宋连元说:“没事,我手里还有两套房,实在不行卖了周转,没到穷途末路呢。”

宋连元不吭声,头一次觉得成功是“时也命也运也”,蹉跎了一年多,他有点灰心。

后来徐西临带着几个人,熬了十多天的通宵做了一份方案,把那破果汁厂包装了一番,然后发挥三寸不烂之舌,忽悠了一家日本食品厂家当了接盘侠——不是说果汁厂设备是从日本进口的吗?

正好,再卖给他们,原汤化原食了。

货运公司黄了,果汁厂也折价也出手了。

两次尝试全都惨淡收场,但在此期间,徐西临懒得做饭时候常去附近农大蹭饭吃,一来二去,他拐来了几个农大的研究生,组了个小小的班底,一伙人轰轰烈烈地下了乡,去村里包荒山了。

那时候电商已经有了,但还没有发烧,“互联网加”的概念还没有家喻户晓,徐西临一肚子维生素的失败经验,全都淋漓尽致地物尽其用在了新的事业里。

他们俩以最近的大城市为依托,注册了一个公司,叫“乡里”,开始试高端有机食品原材料冷链的水,这一回,时运终于眷顾了没有放弃的人,那两年正赶上“有机食品热”,广大中产阶级经历创造了种种致癌谣言,又纷纷加入了“健康饮食”教这个全新的迷信组织,“乡里”意外地赶上了时髦。

他们俩困苦多时,几乎有要就此发家的意思。

在全员乐极的日子,徐西临一边听灰鹦鹉练习绕口令,一边跟宋连元说:“咱们准备准备吧,过一阵子准有麻烦,你看看年前是不是拨点钱出来,把村委会和乡镇政府那拨人都打点打点,别等上了轿再扎耳朵眼。”

宋连元当时正在徐西临租的小屋里喝汤,大冬天里,他捧着碗热汤,光脊梁穿件“二杆梁”背心,还喝出一脑门汗。

听了这话,宋连元把*的头发往脑后一撸,看了徐西临一眼,感觉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徐西临的同龄人,要么硕士毕业,刚入职场,要么工作了几年,才初步熟悉自己的打杂工作,正挣扎着准备从“小碎催”升级成“大丫鬟”。

他却要在没有暖气的出租屋里捧着一碗布满破碎嘌呤的汤琢磨着给村干部送礼。

宋连元从来不让他干体力活,他的思想还停留在十年前,认为大学生都是金贵的知识分子,不应该这么痛快地放下自尊,去跟泥腿子们干一样的事——虽然他也承认,大家都是孙子,上过大学的孙子也并不比别人金贵到什么地方,但还是不想让徐西临在他眼皮底下经历这个。宋连元眼看着徐家分崩离析,心疼他。

灰鹦鹉掐着嗓子一唱三叹:“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等年后,”宋连元说,“忙完这一阵,发了货,我去。”

宋连元知道人情得走,但过年前后正是旺季,实在顾不上,拖到了年后,结果就出事了。

荒山所属的村委会年底一算账,发现全村收入就那么一点,再一看隔壁“乡里”,顿觉把“宝山”租便宜了,于是耍起了流氓,组织村民闹事,以村民不同意为由,强行要求重新签协议。

可惜,宋连元也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狠茬,不信和气生财那套,村民耍流氓,他就把流氓耍回去,两路人马可谓强龙遇上了地头蛇,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缺德阴损的招数此起彼伏,闹的全村鸡犬不宁,“乡里”的生意也举步维艰,一度停滞。

徐西临这种温室里长大的城里孩子非常想息事宁人,可惜双方当事人杀红了眼,都不听他的,他只好做好了这摊生意也接着黄的准备,无可奈何地开始琢磨下一遭营生。

然后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很多年后都让人津津乐道的事。

有一天,徐西临正在绞尽脑汁地拓展本地人脉时,一次饭局里偶然结识了一个叫高岚的姑娘。徐西临跟一帮小企业主待在一起,显得格外玉树临风,几乎鹤立鸡群的意思,高岚一眼看上了,主动跟他攀谈。

徐西临当然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叫人非常舒服。可是高岚跟他聊了一会,对他就没多大兴趣了,她觉得这个帅哥人看着年轻,但做事太“油”了,面面俱到滴水不漏的,好得让人不踏实,不是良配。

结果她正要走的时候,正好碰见宋连元骑着摩托车过来接徐西临。

宋连元拿着个头盔,自己不戴,从车把上摘下来扔给徐西临,一抬下巴,徐西临一嫌麻烦二嫌寒碜,拎在手里不肯,宋连元就虎着脸瞪他,直到把他瞪老实。

高岚当时不知怎么的,被宋黑脸那一瞪眼打动了,从此走上了不爱美男爱黑脸的审美异端道路。

宋大哥自己知道没有潘安宋玉的模样,走在大街上就是一个普通糙汉子,这辈子没遇到过大姑娘倒追的好事,吓了个半死,再加上忙着指挥放狗和械斗无暇他顾,没搭理高岚。

高岚跟着他混了两天,目睹此间战况,默不作声地走了。

结果她刚走没几天,上级政府就出面了——说村支书私自签订合同,所得的费用没备案也没上交,自己装兜里了,合同是无效合同。涉案的村干部都给抓起来了,上一级政府让晕头转向的宋连元象征性地补交了一点钱,跟他重新签了合同,并且做了公正。

莫名其妙的村民才发现自己给人当了枪,一时偃旗息鼓。

一场声势浩大的争端居然快刀斩乱麻地解决了!

后来才知道,高岚是省国土资源局长的侄女,回去一句话给捅到上面去了,正好上面在抓典型,干脆拿了这桩案子开刀。宋连元万万没想到自己纵横江湖十多年,居然还能有凭着“色相”解决问题的一天,真难以形容是个什么滋味。

宋大哥一天到晚被不矜持的高小姐追得满山乱窜,徐西临在旁边看着拾乐,同时也没闲着——他跟高岚混熟以后,很快顺杆爬地以她为媒介,打入了当地各种大小圈子。

后来高岚成了徐西临的嫂子,徐西临则在酒桌上纵横捭阖,扎了一张错综复杂的人脉网,再也不让乡里遇上强龙不压地头蛇的窘境了。

他从小贪心,惯常一心八用,眼下他经过一番起落风浪,已经进化成了究极体,可惜却没有那么多地方分他的八个心眼了,他只好全部安放在钻营生意上。

“乡里”渐渐上了正轨,很快,当地这弯浅浅的水坑就不够徐西临兴风作浪了。

前几年有通货膨胀倾向,经济略显过热,这几年一冷下来,就出现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当时头脑发热的小企业主跟着乱干项目,结果后续盈利能力不行,资金链一断,改也来不及了,不上不下地卡在那,想找人接手,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找项目的金主想抄底捡便宜。

徐西临闲着也是闲着,干脆没事拉起了皮条,促成了生意,他就抽一点股,也不跟人捣乱,雇个会计每个月去看一眼账,等着利润分红。

刚开始是小打小闹,宋连元没管他,没想到他的熊弟弟有一天玩大了,领回来一个大金主。

大金主姓魏,英俊得出奇,十分不苟言笑,自带一股高贵冷艳的处女座气息,身边的项目经理当着他面大气也不敢出。

刚开始,魏先生没把徐西临这种小青年放在眼里,后来一接触,发现里面水太深,还是得有个人领路。

别人不用他的时候,徐西临也没上赶着往前凑,等魏先生打电话请他吃饭,徐西临还非常识相地主动把价码退让了一大步,跟人说是“结个善缘”。

宋连元足有小一个月没见过他的人影,然后接到了徐西临让他去签合同的电话。宋连元总觉得这不是正经行市,又觉得自己是无功受禄,一顿饭吃得七上八下。

临走,宋连元送魏先生上车。魏先生忽然指着徐西临问了一句:“那小孩多大年纪了?”

宋连元:“快二十八了。”

魏先生听了,长眉一挑,矜持地点了个头,意味深长地对宋连元说:“好孩子,插根尾巴就是猴。”

说完他就上车走了,宋连元仔细琢磨了一会,总觉得魏先生说的不像好话——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那位说什么都不像好话。

宋连元回头看了徐西临一眼,徐西临在席面上喝得有些上头,刚才假装得好好的,这时候把客人都送走了,他才摇摇晃晃地扶住墙,露出疲惫神色来,冲宋连元一笑。

宋连元想,不能让他这么下去了。

他没好气地冲徐西临一挥手:“滚过来。”

徐西临扶着墙走了几步,发现实在是晕,再走得打醉拳,于是就地一蹲,按着额头冲宋连元摆手:“恕末将甲胄在身,不能施以全礼。”

宋连元颇为牙疼,感觉“主公”这南半个江山着实逼仄,不够徐大将军发挥,长此以往,他非得惹是生非不可。

于是经过小半年的准备工作,宋连元一竿子把徐西临支回了家,让他从零开始,开拓北方市场。

临走,高岚想亲自下厨给徐西临送个行,谁知一拿菜刀,徐西临就看出她的业余,嬉皮笑脸地从她手里接过了锅碗。

高岚震惊地发现,这个平时饿极了宁可啃干脆面也不开火的人居然深藏不露!

她围观了一会,拿来个小本,在旁边明目张胆地偷师,问徐西临:“交代,说你骗过多少小姑娘?”

徐西临刚开始有点生疏,很快找到了刀工的手感,利索地切丝,低头坏笑,不吭声。

高岚:“碰上好的领回来给我们俩看看,别老瞎混。”

“嫂子躲开一点,小心烫着,”徐西临说完,把切好的菜往热油锅里一倒,火苗蹿起来老高,他很有姿势地端起来垫了垫锅,随手扒拉了几下,在抽油烟机的轰鸣里跟高岚说,“我最近不打算谈感情,伤钱。”

宋连元在旁边听了个音,赶紧找了个事把高岚支走,不让她再问了。

然后他像个没嘴葫芦,在厨房门口徘徊了半天,张嘴又咽回去,仿佛是不知该从何说起。

徐西临余光瞥见了,装不知道。

宋连元半晌犹犹豫豫地开口说:“人……得往前看。”

“嗯,”徐西临答应得很快,“放心吧组织,保证完成开荒任务。”

宋连元无声地叹了口气,徐西临早就不再是那个他一巴掌打得眼眶通红的孩子了。

就这样,徐西临领着他相依为命的灰鹦鹉,又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

徐西临走得太急,都没来得及熟悉他的“新家”,好几年没回来,茫然地对着地图查了半天才找到地方,然后发现房子不能住人——空房子一扔扔好几年,又不租、又没让人帮忙照看,早变成鬼屋了,没水没电没天然气,连门锁都锈住了。

徐西临只好带着鹦鹉去酒店开了间房。

他衣锦还乡,无家可归。

徐西临连请人再自己动手,收拾了三天,把该交的费交齐了,该修的东西修好了,这才总算有了个屋檐落脚。

他在这里一点一点地架构起“乡里”的第一个子公司,什么都亲自过目,没事就加班,加得实在没事做了才走,他还下了个顺风车软件,不图油钱,就想路上有人陪他聊天。

谁知夜路走多,碰见了鬼。

临近年关,徐西临把早就翘脚等假期的员工们都放回去了,自己去超市买了点东西,交通广播说路上堵车又堵得厉害,主干道都成停车场了,徐西临感觉自己缺个一起骂城市交通的伴,干脆随手接了个单……结果接了个做梦都没想到的人。

拉开车门看见窦寻的一瞬间,徐西临本能地没敢认,并不是说窦寻变了多少,而是……怎么可能呢?

这城市,条条的大路,环环的堵,每天与成千上万人擦肩而过,碰见个熟面孔都尚且难得,何况是他?

结果居然还是窦寻先开的口——徐西临怀疑窦寻一开始恐怕也没敢认,因为他上车以后盯着车窗上的驾照看了足有好几分钟。

窦寻:“换车了?”

徐西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过载的语言系统短暂失灵,半天才“嗯”了一声,干巴巴地说:“还真是你啊,这也太巧了……刚回国吗?”

窦寻点点头,又说:“比以前还堵。”

徐西临:“是啊。”

然后他们俩就再没有话说了。

窦寻不知道徐西临几年没回家,徐西临也不知道窦寻几年中数次回国,每每无功而返,茫然离去——他在南方那几年过得颠沛流离,从运输公司到果汁厂再到乡里,连续换了几个地方,丢了俩手机,连老成都是回来之后才联系上的。

他们俩不约而同地没敢问对方的近况,相隔的时光像可怕的黑箱,谁也不知道贸然掀开后里面会跳出什么妖魔鬼怪。

回来了,以后还走吗?将来有什么打算?

你这些年都去哪了?

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吗?

为什么卖房子搬家?是有了新人,还是有了新家?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那鹦鹉还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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