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重口味
长刀插进崖壁,秦枫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对表情呆滞的莫骅笑问:“没见过这招从天而降的刀法吗?”
秦枫那一刀本来劈向猛禽头颅,可关键时刻被它躲开了,结果砍在了翅膀上。
猛禽在空中摇摇晃晃,飞出去没多远就一头栽了下去。
毒性终于发作了。
“你救了我一命。”
莫骅充满感激,内心复杂无比,他怎么也没想到,秦枫会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他。
秦枫笑着打趣:“我还以为你会感动的痛哭流涕?”
莫骅心情大好,爽朗一笑:“那你恐怕要失望了。”
“我去上面等你。”秦枫无所谓的耸耸肩,冒着暴雨朝上面爬去。
可惜了,染了毒的刀本来是给洪猎准备的,现在被雨水冲洗干干净净。
看到秦枫爬上来,达丽雅没看到莫骅,焦急的问道:“莫骅呢?”
达丽雅全身湿透,衣服紧贴着身体,身材被完美凸显出来,秦枫盯着她饱满的胸脯回答:“捡他的乌龟壳去了。”
听到莫骅没事,达丽雅暗自松了口气,想到秦枫刚才不顾一切的跳下悬崖,本来想说几句感激的话,可当她看到秦枫目不转睛盯着她胸口看时,那些话被她生生憋了回去。
“好看吗?”
达丽雅挺了挺胸,饶有兴趣的问。
刚才奋不顾身相救,让达丽雅对秦枫多了几分改观。
“胸肌挺发达的。”
秦枫赞叹了一句,朝崖壁凹进去的鸟巢走过去。
胸肌?
听到这个形容词,达丽雅看向秦枫的眼神都在喷火,这家伙故意的吧?
崖壁上的凹坑里铺着枯枝杂草,这是一个很大的鸟窝,窝里还有几枚鸟蛋,一颗能有两斤重。
把搭建鸟窝的枯枝拆下来生火,秦枫开始处理猛禽尸体,先把鸟毛拔干净,再用匕首开肠破肚。
暴雨能消除血腥味,今晚可以放放心心烤肉吃。
“可惜了,要是有口铁锅,今晚真能炖锅汤。”
秦枫把内脏扔下山崖,太可惜了,内脏处理干净用来炖汤,那是真美味。
达丽雅也不避嫌,当着秦枫的面脱下衣服裤子,只穿了内衣内裤,把湿透的衣裤晾在火堆旁。
“你还真别说。”秦枫直盯盯看着达丽雅,赞叹道:“我终于知道秀色可餐的意思了。”
达丽雅对秦枫抛了个媚眼:“免费的,要尝尝味道吗?”
“时间不对啊,捡乌龟壳的马上上来了!”秦枫惋惜的说道。
“怕什么?”达丽雅走过来,身体贴着秦枫,嘻嘻笑着说道:“大不了便宜他了,让他看一场现场直播。”
这女人不好惹啊,秦枫终于知道厉害了,他不着痕迹的退了几步,转移话题说道:“你认识这猛禽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达丽雅坐回火堆旁,添了点干柴,说道:“原能是一剂猛药,导致生物往不同的方向进化,而且根据环境不同,同样的物种可能会朝不同的方向进化。
比如青蛙,在水源充足的地方它们进化成了‘龙蛙’,依然属于两栖类。
可几十年前的地壳运动,导致地理环境大变样,水域变成了沙漠,生活在哪里的青蛙结果进化成了‘沙蜍’。”
达丽雅说完,拿起一片羽毛认真看了看,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我推测吧,它应该是鸭子进化来的,如果你想知道具体答案,可以去买一本《生物进化大全》看看。”
问了等于白问,秦枫拿了一根木棍把猛禽串起来,架在火上烤,说道:“那书早就看完了,但记录的不是很全面。”
达丽雅:“进化从未停止,生物的进化是阶段性的,鸭子进化成猛禽,也许下一阶段就进化成了凤凰,《生物进化大全》也只是记录了某一个阶段的部分生物。”
达丽雅分析的很有道理,就像秦枫昨天遇到的那条黄金蟒,头上长角,腹生五爪,也许它进化的尽头就变成了龙呢?
达丽雅说完,穿上烤干的衣服裤子,问秦枫:“要不要也脱下来烤一下?”
秦枫摇头笑道:“算了吧,习惯了!”
“是太小了怕我看到?”达丽雅恶趣味的打量秦枫下半身。
这就有点欺负人了啊,秦枫脸黑了下来,挑了挑眉说道:“怕把你给吓着了。”
“那就是带劲了?”达丽雅舔了舔嘴唇,肆无忌惮的说道:“我就喜欢带劲的,过瘾!”
秦枫无言以对,这女人简直就是在玩火啊!
“喂,刚才谁扔的内脏?”
莫骅从悬崖下爬了上来,头上还顶着一节肠子,他随手把盾牌扔在一边,走到悬崖边脱了衣服裤子,留一条大裤衩躲在黑暗处开始搓澡,嘴里抱怨的说道:“这东西烤来也可以吃,扔了多浪费啊!”
“不用管他,他就喜欢吃大肠,带屎的味道。”达丽雅毫不留情,把莫骅的老底揭了个干干净净。
“别冤枉人啊!”莫骅抱着衣服裤子走过来,挂在火堆旁,辩解道:“我觉得用不着洗那么干净,麻烦。”
莫骅说完,把捡回来的肠子串起来架在火堆上翻烤,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
难怪他这么久才上来,原来是捡肠子去了。
秦枫有点相信达丽雅的话了,他刚才亲眼看到,莫骅把肠子用雨水随便搓了几下,肠子里还有大量残留物。
这口味还真有点独特。
“这可是好东西啊,不能烤太熟,要不然就不好吃了!”莫骅递给秦枫一串,说道:“你试试。”
“算了算了,我对这个不感兴趣。”秦枫连连摆手,虽然他也经历过残酷的环境,吃过虫子树根,甚至动物腐烂的内脏他也吃过,但像莫骅一样喜欢吃,他还真做不到。
莫骅也没有再劝,一口咬下半生不熟的肠子,慢慢咀嚼,一脸的享受。
烤肉的香味扑鼻而来,秦枫用匕首给达丽雅和莫骅一人分了一份,颇有些遗憾的说道:“可惜没佐料,少了点味道。”
“你还真别说,要是有瓶酒,是不是更有意境?”达丽雅笑着说道。
莫骅哈哈一笑,说道:“那样的生活想都不敢想,大概也只有内城的那些人,才有那样的闲情逸致吧?”
“一群醉生梦死的蛀虫罢了。”秦枫冷哼一声,说道:“他们被权利和财富蒙蔽了双眼,得过且过,他们只顾自己,却从未想过未来。”
秦枫对内城的权贵从来都没有好感,就像鬼王和马铭博,只有到了人类生死存亡关头,才会为了守住自己的权利和财富而妥协。
他们从未真正为人类的未来考虑。
“所以,你认为(忘忧盟)才是人类的未来?”莫骅盯着秦枫双眼,问道:“忘记忧愁,烦恼,过去,所有的一切,然后重新开始才是人类的未来?”
秦枫反问:“你认为我是那样极端的人吗?”
莫骅沉默了,如果秦枫真的是极端的人,大概也不会舍命去救他。
“谁知道呢?”莫骅无所谓的说道:“等把你送回前哨基地,会有人查清楚你的身份,如果你不是(忘忧盟)的人,你完全用不着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