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乱世生存
野旷天清无战声,四万义军同日死。
冥王山的战斗已经渐渐平复,黑甲军取得绝对性的胜利。
王常林一路跟随障日山庄二统领熊勇,受伤之后的熊勇,或许是因为胆怯和紧张,竟然没有发现身后有人跟着,一路直奔冥王山的另外一座山峰。
冥王山并不只是绝对意义上的一座山,其中数不胜数的是数以万计的山峦,占地数千里,层峦叠嶂,延绵不绝。
足足奔驰大半个时辰,熊勇发现没有追兵,这才停下脚步,整个人端坐在地上,呼吸急促,静静地修养。
王常林猫在几棵小树背后,一直在耐心等待,仅仅是几个呼吸的时间,熊勇再次一口鲜血喷出来。
趁你病,要你命!
机会转瞬即逝!最简单的道理浮现在王常林眼前,如果能干掉二庄主熊勇,回去之后身份自然水涨船高,或许还真的能得到龙王的赏识,为自己进入长生门更近一步。
“是谁!?”
王常林冥想时候有些沾沾自喜,不小心暴露出动静。
此时,看到再也藏不住,王常林干脆走了出来。
“二庄主!”
“你是谁?”
“二庄主,你受伤了?”
王常林漫不经心驴唇不对马嘴的回应,可是他的脚步却没有停息,直奔熊勇而来。
“站住!”
熊勇有些心慌,将天谕流芳弓挡在身前,只能如此才有安全感。
王常林发现了这个细节,虽然他十几岁,但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仿佛一夜之间灵智开启。
东沙大劫对王常林影响太大,人生苦短,不经历逆境,你永远无法长大。
“二庄主,我是来帮你的。”王常林急切地说道。
即使暗下决心,但行动还是随着逐渐靠近而稍显迟缓,心里还在嘀咕,如果自己判断错误,小命恐怕就要丧在这里。
“你是来杀我的吧?”熊勇突然冷冷地注视着王常林。
王常林的脚步再次迟疑,自己的真实目的被看破,他纠结要不要先行离开,没有绝对把握的事情,他真的不敢去做。
可是,这样绝佳的机会,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如果放弃太过可惜!
富贵险中求,拍案定乾坤。但保世昌隆,不念同根生!
做人做事不对自己狠一点,成天拿着道德准则来限制自己,注定难有成就!
道德本身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束缚,一种绑架,如果不涉及自己的利益,几乎每个人都是讲道德的,由此可见,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
话不投机半句多,何况王常林还是来杀人的!
“小友!你来无非就是图财,我身上还有十枚虚丹,全送给你,你就当今天没看见我,咱们两不相欠,如何?”熊勇看到了王常林眼中的杀机。
“求饶?”
王常林一愣,能够让一名虚境高手说出这样的话,可见他的伤势要比想象中还要严重。
“好啊!你先给我!”王常林双手一摊,停住脚步。
“好!”
熊勇看得出王常林还是个孩子,身高与行为上虽与成人相差无异,但说话的声音太过清澈,他用的智慧去欺骗一个孩子真是大材小用。
熊勇从怀中缓慢掏出一个银白色的小瓶,不等王常林靠近就扔了过去。
王常林接到手中,打开瓶口轻轻嗅了一下,扑鼻的丹香气扑面而来,确定这确实是丹药。
峰子阳的话依然凝聚在脑海,丹药分为六等二十四元,为什么同样是同等级的高手,在仙魔两道门派中修炼的人要比在九州王朝世俗修炼的人战斗力强,归根结底正是这些丹药。
仙魔两道弟子基本上都辟谷,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家大业大,门下弟子肉身修炼纯粹,同等级下战斗力要强悍好几倍。
每粒最普通的虚丹都可以当做三天饭食,不需要排泄杂质,这种淬体的方式最为简便,除非财大气粗,否则根本难以支撑。
“你还有什么好东西?”王常林将丹药放入怀中之后突然问道。
熊勇眼睛一眯,他没想到一个孩子如此贪得无厌,十枚虚丹对于一名人境第六重大道境高手也都是一笔不菲的收获,如果不是他受伤极重,王常林活不过此刻。
“我还有很多,不过现在没带,等我回到障日山庄再重谢于你如何?”熊勇缓缓地说道。
“不必了吧?我看你手中的长弓就不错,要不然你也送给我吧?”王常林诡异的一笑。
意图已然很明显,熊勇现在根本没有动手的勇气,正中王常林下怀,趁他病要他命!
“你要我的天谕流芳弓?”熊勇难以置信的看着王常林。
“没错,这应该是你最好的宝贝了吧?用它来换你一条命?很划算吧?”王常林邪恶地笑了笑。
“刚才你答应我拿着十枚丹药离开,人生在世,无非才诚信二字,你不会要失信于人吧?”
“诚信?你是怎么在这乱世中活下来的?你把自己也当个孩子了?孩子说的话也能相信?”王常林不屑地向前走了两步。
当年徐寿辉满浸汗和眼泪对陈友谅说:“我把皇位让给你,我做平章,你看这样行吗?”
陈友谅回头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徐寿辉,说出了他一生中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你是怎么在这个乱世上生存下来的?”
卫士上前,从预先准备好的铁锤打碎了徐寿辉的脑袋。
这就是乱世的生存法则,徐寿辉,不懂,熊勇也不太懂。
现在双方都有顾忌,稍有不慎必定身死道消,内心极为挣扎。
王常林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直接向着熊勇砸去,熊勇强忍起身,用天谕流芳弓挡在身前。
砰!
石头狠狠地砸在天谕流芳弓之上,熊勇消耗巨大,竟然连一件绝元虚器其中蕴含的力量都无法开启,眼睁睁看着石头砸过来,然后连同自己砸到。
熊勇摔到的同时,王常林顺势扑了上去,手中早已握着一块尖锐的长石。
砰!砰!砰!
王常林压在熊勇身上不停的敲打,一名堂堂的虚境高手,身受重伤之后又长途奔逃,终于消耗过度之下,被一个孩子砸死。
直到临死之前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死,会是这个样子。
熊勇的眼睛睁的很大,整个心脏早已血肉模糊,他曾经想过自己将来“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的悲壮之死,却没想到最终落得一个抛尸荒野。
“就这么死了?”
王常林喘着粗气,连心脏都被洞穿,他刚才神经紧绷,不知道砸了多少下,内心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每砸下去一次的瞬间,都能感觉血脉喷张,兴奋异常。
可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力量已经达到哪一步。
“我杀人了?”
王常林看到熊勇失去呼吸,这才瘫坐在地上,身上的虚汗也蹭蹭蹭的冒出来。
杀人的时候没有感觉,但杀完人之后,内心的恐惧感似乎变得愈加浓烈。
这是王常林第一次杀人,虽然他曾经亲眼看到峰子阳与王小高死在自己眼前,但这种杀人的恐惧感油然而生,曾几何时,他也到了杀人的地步。
杀人很容易,难的是杀人之后内心所要承受的压力与将来所要面对的困境。
每个人都可以杀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一名杀手或者刺客。
一名杀手需要极高的心理素质,亦或者是变态,哪一个连环杀人者不是心理素质极高的人?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刺客,哪一个不是特立独行的奇葩?天下英雄谁敌手?
诸如当年的专诸,他就是个重诺轻死的亡命徒,还有要离断臂刺庆忌,在战国时期是惊天动地的事。
豫让,为达目的不惜残身毁容,隐姓埋名,两次刺杀都不成功。襄子感其诚,解衣令其刺,然后伏剑自杀。
杀人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但杀人却是达到目的最有效的手段,同时也是最快的捷径。
王常林喘息大半刻钟,这才缓和过来,直接开始搜索熊勇身上还有什么宝贝。
果不然,他身上还有三个银白色的瓶子,其中两瓶同样是丹药,另外一瓶是漆黑的药水,王常林搞不懂什么东西,但一并全收。
除了这些东西之外,就只剩下这座天谕流芳弓了。
“你说我这跟贼有什么区别?”王常林自嘲般笑了笑。
此时,天边翻着鱼肚白,太阳似乎被冥王山的山峦挡住,天都快亮了。
马瘦毛长蹄子肥,儿子偷爹不算贼。瞎大爷娶个瞎大奶奶,老俩口过了多半辈谁也没看见谁。
人都杀了,何况这点东西呢?
王常林意犹未尽,转身就走,在熊勇身上一点其他值钱的东西都没了,甚至没搜到一两银子。
“我要不要把他埋了呢?”王常林停住脚步回身犹豫着。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王常林喃喃自语,最终摇了摇头,大步流星般带着天谕流芳弓离去。
文韬武略的障日山庄二庄主,最终竟然落得个弃尸荒野,他的出生很卑微,在遇到那位神秘老人之前,他有满腹才华,却苦于无发挥的余地,和很多公子贵族虽是好友,但从小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如别人,时刻安分守己。
然而,命运的轨道却不容他做个平庸之辈,当他拿到天谕流芳箭的那一刻,他就注定要死的无名无份无坟无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