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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九章 人都喜欢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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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畴此时的心情很轻松。

甚至连一丝欣喜都没有。

在他看来,这个胜利是可以预料的、应该的。

没有什么可能拿来炫耀的。

就象一头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一般,理所应当。

甚至他还对这支明军的主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吴争,有了那么一丝欣赏。

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欣赏。

就象猫对爪下那只垂死小老鼠的欣赏,真可爱、真顽强、真有意思!但无济于事!

在听闻绍兴府出了个吴争,三战三捷,甚至连豫亲王多铎都在他的手下吃了大亏,洪承畴当时有些动容,甚至有所警惕。

但在听闻吴争只有十八岁时,洪承畴就释然了。

在洪承畴看来,才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就象他自己,也是靠阅历的积累,才有了今日的成就,任何先天的都是不可靠的。

天赋这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只有靠经验和阅历地累积,那才是真正可靠的。

而多铎恐怕是一时大意、骄狂,才不慎着了吴争的道。

哪怕多铎在洪承畴眼中是个对手,也不妨碍他对多铎能力的推崇。

洪承畴在走神,他有资格走神。

因为,最多一个时辰,赶在天色全黑之前,清军就能击溃这支明军。

洪承畴希望吴争能逃。

他甚至在心里发誓,绝不派军队去追击。

不是他突发慈悲,是因为洪承畴心中有个愿望,他希望残明别灭亡得太快,再给他一点时间,他需要足够的功勋,去顺天府那个朝堂上站得更稳。

……。

吴争的耳边不断地响起明军士兵的哀号。

每一声哀号,都表示一条生命的终结。

在这个血肉磨坊中,任何人负伤倒地,都无法幸存。

就算运气好,没有被敌人补刀,也会被不知敌我的脚踩踏至死。

可以想象,双方近五六万人,拥挤在南边三分之一的城池街道搏杀,这是一种怎样的拥挤。

每一刀挥出,都不会落空,或者听到轻脆的金属声,那是被格挡了,要么就是“噗”地沉闷声,那是刀入人体的声音。

到最稠密处,双方士兵甚至不能挥刀,因为每一刀挥出,先伤的是自己人。

士兵只能采取妥协的办法,拿刀从腰间向前捅。

不用使力,只要对准方向,后面的人群会带动你向前什么,大声道:“你说什么……吴争,你就是个蠢货,这下好了,谁都出不去了。”

二人看不见对方的脸,也听不见对方在说什么。

可从对方抖动的背脊,都能感受到对方在笑。

笑,是一种止痛良方,也是一种最好的调剂工具,能让人在短时间内忘记恐惧、焦虑,从而有更多的力气、速度挥刀。

挥刀,只为杀人!

钱肃典已经挤不进去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亲侄,准侄女婿就这么陷入重围。

他发疯似的在挥刀,杀人。

这个时候,只要参战的任何一个明军士兵,都知道败亡是肯定的了。

他们不想退、不甘心退,也不敢退。

人挤人的环境中,谁退那就必死无疑。

既然退就是立死,不如抵抗还能多活一会。

就是在这种心态下,五路明军竟然没有一路崩溃,虽然在后退,但依旧在坚持。

洪承畴怎么也想不到,都已经煮熟的鸭子,会飞!

天色已经开始黑了。

明军的败象已露。

让洪承畴意外的是,明军那个小年青主将,竟不逃,反而冲进来送死。

这让洪承畴对吴争的欣赏又多了一点。

这与立场无关,只与人性有关。

人嘛,都欣赏笨点的人,太聪明的没有人喜欢。

因为比自己笨的人,对自己构不成威胁,而比自己聪明的人,会本能地生出戒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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