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他差点吓尿,就在李为觉得自己要变成一只刺猬时,他的坠落忽然停住了,有那么两三秒的时间,他的脑海里空荡荡的一片,大概也是这种空荡感,让他有了睁眼的勇气。
不废话讲,这个场景可以载入李为平生最惊险奇妙的经历之一,只有一个席位那种。
爆炸声已经由远及近袭来,包括整栋建筑和地面,完全被炙热的大火包围,搁所有人,那都是十死无生的境地,李为抱着手中的棒球棍,冰冰凉凉的,居然找到了几丝安全感。
谭昭提着李为,直接停滞在半空中,这让他的视线非常开阔,也能更快地锁定敌人。这伙人还挺心黑,不过也是,不心黑怎么会牵扯无辜人,谭昭捏起几颗灵气弹,直接冲着有人的地方袭了过去,不一会儿,钝物被击中的声音传来,谭昭才提着李为到了车边。
“还好吗?”
“呕——”李为终于抑制不住胃里的恐惧,全部吐了出来。
谭昭当然没有杀人,毕竟杀人不过头点地,活着才能承受更多的代价,在来的路上,他就给霍金利打了电话,果然没过多久,就有一队人有序过来,将这群人绑起来,按照谭昭的要求,直接扭送警察局。
而另一边,李牧终于靠着聪明的“声东击西”拐到了任璇,只是他很快发现,自己并不能初拥任璇。
“沈还英在你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你是不是喜欢他?”
任璇的双腿不能行走,此刻她被安置在高脚凳上,一双眼睛望着李牧,已经完全是仇视了,因为情绪不稳,她说出来的话也格外带刺:“没错!我就是喜欢沈还英!他比你温柔,比你懂我,他还救过我!我为什么不喜欢他!”
李牧听罢,眼睛里的猩红就更加浓重了:“我也可以懂你!他能做的我都能给你,还能给你永生,你为什么不看看我!”
“你让我觉得恶心!是你让我父母送我出国的,对不对!你这个卑劣小人,我就算是死,也不会喜欢你的!”
歌者对于吸血鬼的伤害,即便是语言,也能让他们瞬间失控,李牧又只是十一代的吸血鬼,顷刻间他的獠牙就露出来了。
隔得这么近,任璇甚至闻到了獠牙上浓重的血腥味,没有比这一刻更让她对吸血鬼充满恐惧了!她不要变成吸血的怪物!谁能救救她!
任璇发出无声的控诉,李牧的獠牙已经靠近她细长的脖子,而就在靠近的刹那,李牧只觉得自己的獠牙硌到了世上最坚硬的石头。
“可恶!我一定会得到你的,阿璇!我要你知道,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就在这样血腥强制爱的时刻,一把奶奶的声音响了起来,居然还带着几分鄙夷:“你都不是人了,居然还敢跟我宿主抢人!”
难怪了,宿主这么豪气,拿十台游戏机请它出马!原来是找它做红娘兽啊!
“别怕小姐姐,我来救你!”
“谁?”
青色小兽从天而降,但隐形阵法让李牧和任璇都看不见它,一个隐形的敌人很可怕,一个隐形还招式百出的敌人,就更加可怕了。
李牧空有血族强大的力量,最后却被一只小兽摁在地上打,要不是风狸讨厌獠牙的血腥味,进食器官都能给打下来。
任璇:……万万没想到。
“小姐姐,你等等,我找人来救你。”
既然要当红娘兽,风狸当然不会叫别人,虽然它家饲主又苟又咸鱼,但至少长得好看还能打啊,看在十台游戏机的份上,这忙它帮了。
然而风狸没有想到的是,他左等又等,特喵居然等来了这只二哈狼!
风狸:……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 。
霍少安排人将任璇送上车,这才返身踩了李牧一脚,转头道:“小祖宗,你在哪呢?”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的头被狠狠踩了一下,要不是狼人的尊严在那里,他铁定能嗷出声,可太痛了。
“我又招你了?”
小祖宗又恨恨踩了一下,霍金利打不过,只能求饶。
“小祖宗,这段时间就委屈你跟我待一会儿,等你家饲主回来,他说可以多给你一笔游戏基金。”
风狸瞬间就不踩了:“当真?”
“钱都在我账户上了,放心。”
风狸瞬间就开心了,至于什么红娘兽,那是什么,是游戏不好打,还是冲浪不香了,它瞬间就高高兴兴跟着狼崽离开了。
而另一边,谭昭将李为送到家,在征求过对方的同意后,他帮对方将这段记忆尘封。
“没事,你这个表情做什么?又不是老沈你做错了什么,我是相信你的。”
李为是再平常不过的普通人了,但他却有一颗豁达的心,谭昭闻言一愣,脸色终于没那么紧绷了:“对不起,让你遭受了这些,等开学,请你吃饭。”
“好啊,那你可要记得,毕竟我等下就不记得了。”
谭昭笑着点头,随即一瞬念动咒语,等这段记忆封尘后,他直接将李为送进家门,这才瞧瞧离开。
回到车里,他看到手机上霍少发来的安全信息,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
这人嘛,有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些人盯着他的软肋,见他没有父母亲人,就往同学朋友上下手,可真是有够卑劣的。
这他要还没有动作,岂不是堕了他预言者的名头。
这怎么能行?谭昭握着方向盘,低低地开口:“阿曼德,我知道你听得见,我已经有了答案,你还想听吗?”
倏忽,副驾驶室坐了人,谭昭只听到对方优雅带着期盼的声音:“愿闻其详。”
字正腔圆,是再标准不过的华国语了。
第149章 急支红浆(二三)
听得出, 阿曼德的声音里充满着愉悦。
谭昭挂挡起步,车子迅速驶离李为家所在的小区,等车子汇入车流, 他才开口:“你就不怕,等到的答案是不想听到的那一个吗?”
阿曼德转头, 他入雾般的眸子第一次有了一种清澈见底的感觉, 这证明他真的非常期待永久的死亡:“那你会让我失望吗?”
谭昭眼睛直视前方,忽然轻嗤一声:“我看着, 就那么像一个心软的人吗?”
骄矜的血族丝毫不怕照射进来的阳光, 反而是像个孩子一样将苍白到透明的手掌伸到阳光底下, 这双手太白了,白到阳光似乎能透过手掌投射下来一样:“不,就像你说得那样, 你活得太像一个普通人了。”
“嗯?”
“会心软,难道不是一个普通人该有的特征吗?”
谭昭一脚踩下刹车,车子良好的制动系统发挥出了它出色的性能, 此刻的湖边很热,连知了都躲在树叶从中, 悠悠湖畔, 连个鬼影都没有。
“你话突然变得很多。”
阿曼德打开车门,轻笑着开口:“沈, 你不该对一具尸体有过多的期望。”
谭昭已经熄了火,此刻已经下车, 懒懒地靠在了湖边一棵大柳树上:“所以呢?”
谭昭都知道躲阴凉, 阿曼德却不,他整个身躯都沐浴在阳光之下,对于五百多年都没有吸食血液的血族而言, 应该是一种极致的痛苦,但他的表情却非常平静,平静得比这湖面还要波澜不惊:“血族,本就不该存在。”
行走的尸体,不老不死,容颜长久,就算外表再怎么光鲜亮丽,那又能如何?
谭昭一噎,听听,这自己人黑起自己人来,就是毫不手软。
当然,早在送李为回家的路上,谭昭就已下定了决心,他这个人从不是犹豫不决的性子,既然作了决定,他就不会给自己反悔的余地。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要向阿曼德坦白一件事。
“什么事?”
谭昭站起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严肃了许多:“虽然你可能已经听西里尔提过,但鉴于你一直都没提过这方面,我还是要跟你说一声。”
“我的身体,曾经被狼人和血族咬过。”
谭昭还以为阿曼德知道,谁知道他话音刚落,阿曼德脸上居然出现了肉眼可见的惊愕,说实话,这有点出乎谭昭的预料,继而直接导致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
阿曼德忽然说了一个古老的语气词,谭昭没听懂意思,但直觉这词绝对是表示嘲讽的。
在短暂的惊叹过后,血族亲王又恢复了他的平静:“预言者,你居然真是预言者。”
“不介意为我解惑?”
华丽的低沉男音很快响起:“当然,我的荣幸。”
狼人并没有永生不死的能力,他们流传下来的历史资料在代代相传中,多多少少有点流失和过分解读,到了霍少这代,预言者甚至已经成为了狼人童话。
而血族,托他们良好的先天条件,他们可以成为见证历史的第一目击者,但追溯到始祖级别,真正清楚“预言者”来历的,现如今恐怕只有阿曼德一只鬼了。
听阿曼德讲完,谭昭总算是明白“预言者的使命”是什么了。
“光明和理性,原来还可以这么解读,领教了。”
死亡,将血族带离永久的黑暗,也能让狼人不再经受满月之夜的变身。
谭昭一笑,合着这“预言者”的身份,是两族割机啊,不过他喜欢。只是可惜了狼崽的一腔梦想,童年女神梦看来是碎得拼不起来了。
“你的血,就是杀死血族的密钥。”
谭昭:……别人家的歌者,都是香甜的蜜糖,再不济也是什么炸鸡麻辣烫,到了他这里,就变成穿肠毒药了?
“那他们追杀我,还真没追杀错,看来你们族中,也不是没有明白鬼啊。”
阿曼德轻轻笑了起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愉悦的事情:“开始吧,我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谭昭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就这么想死?”
“不是想死,只是‘尸体委托’。”阿曼德再度强调了一遍。
真是一具倔强的尸体呢。
谭昭忍不住概叹了一句,这才站直开口:“既然有更简洁的方法,那么……开始吧,不过我有尖牙恐惧症,介意来一杯真正的血腥玛丽吗?”
“当然不介意。”
车上有个车载小冰箱,谭昭打开找了找,勉强凑了份材料,甚至还给自己倒了杯冰水,这才并起双指,尝试着在手掌上划下一刀。
但很显然,力道还不够。
“你稍微等等。”
哎,这要是小祖宗在就好了,自己对自己下狠手,总是有些困难的,谭某人试着换了好几次力道,这才在自己的“铜墙铁壁”上开了道血缝。
粘稠的鲜血滴落在杯中时,阿曼德就控制不住地露出了獠牙,他的脸色变得愈发惨白,阳光洒在他脸上,有种莫名的琉璃感。
而就在此刻,处于b市的所有血族都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心悸感,他们的心脏早就已经无法跳动,但这一刻,这颗荒败的心脏居然跳动了一下。
反常即是妖,西里尔不傻,他立刻前去拜见亲王,却在半道上接到手下来报,说亲王早在一个小时前就离开了。
遭了,沈还英!
西里尔根本找不到沈还英,更何谈亲王了,他调取了b市街头大大小小的闭路电视,排查了所有可能的场所,居然连一个相似的身影都找不到。
于此同时,野性更足的狼人敏锐的嗅觉发挥出了更优秀的作用,霍金利正在安排医生给任璇检查,却在出门的刹那有些控制不住地想要变身狼人,还是在小祖宗的一爪之下,才勉强维持人形。
“这是在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