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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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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封有一种错觉。

仿佛看到导弹般的错觉。

在他看来,神射天王的落日箭,与理工狗时代的导弹,基本没有多少差别:超视距远程打击,超精准制导,威力超级大,而且,很难抵御或者防御。

不过,于这个时代而言,神射天王的威慑力更强三分!

荒原外围,不允许有黄金级以上凶兽出没。

这是铁律。

神射天王定下的,没有明文规定的铁律!

这只黄金级的大猩猩,作为一个大型犬戎部落的守护兽,用它的生命验证了这个铁律。至此,郝封相信,接下来的很多年内,在这荒原外围,即便是青铜级的凶兽,只怕也会活得小心翼翼、战战兢兢、东躲西藏的。

毕竟,凶兽也是有智商的。

并不是所有凶兽,都敢以身试法!

……

大猩猩已死,郝封驾驭着雪橇,与关统领一起,飞速抵达大猩猩的尸体处。

不一会儿,郝伯也飞速抵达。

身临其境,才能感受到这支大猩猩的庞大。

即便是爆掉了脑袋,它那倒在地面上的尸体,长度都不下十二丈,如果算上爆掉的脑袋,这只大猩猩的身高应该在十三丈以上。刚才远距离估摸的十来丈身高,还是保守了些。

十三丈身高。

这是什么概念?

以人类身躯为例,大概需要放大十五倍的样子!

大猩猩的尸体即便是躺着,郝封站在尸体旁边,都够不着它的胸腹。甚至,郝封感觉到,他的身体大小,似乎还没有这只大猩猩的拳头大。

此时,大猩猩脖子处,大股鲜血正在流淌。

仿佛泉水般,源源不断的流淌。

其间,夹杂这些许“咕噜咕噜”的血泡。

血液猩红,却又泛着淡淡的金黄色。

庞大的尸体上,或大腿,或手臂,或胸腹,时不时的会轻微颤抖。

仿若这只大猩猩尚未死绝一般。

郝封静距离“欣赏”着黄金级大猩猩的尸体,另一边的郝伯和关统领却有了动作,他们仿佛有着默契,直扑大猩猩的脖颈处,将水囊凑过去,将那些流淌的鲜血,灌入水囊中。

只可惜,水囊太小。

大猩猩的鲜血很多,很多。

很快,两只水囊都灌满了。

“封儿,水囊!”

郝伯抬头,看到了郝封,于是向郝封索要着水囊。

凶兽的血液,可是好东西。

特别是这只黄金级的大猩猩,其血液更是不可多得,就这么任其流淌在地面,然后渗进泥地里,未免暴殄天物了些。郝伯觉得,现在能多装一点是一点。

闻言,郝封将腰间的水囊解下,倒掉里面的清水,然后将空水囊递给父亲。

很快,郝封的这只水囊也灌满了。

地面上,猩红淡金血液,已经流淌了一汪,积雪、泥泞中,已经渗进去许多。

见此,郝伯毫不犹豫,将嘴巴凑了过去,开始大口大口的吞食兽血。

稍许,郝伯停下了吞食兽血的举动。

黄金级的凶兽血液,其中蕴含的精气很多很多。以郝伯白银巅峰的实力,也不敢饱饮黄金级兽血。丹田中一次容纳过多的精气,如果不能及时炼化,很容易影响武者的实力发挥,这就好比吃饭吃撑了,容易让人不在顶峰状态。现在,身处荒原,他需要保持全省状态。

倘若身处郝城,郝伯倒不介意饱饮黄金级凶兽血液。

届时,只需静坐炼气,将那庞大的精气炼化即可。

……

郝伯喝完兽血,起身,对一旁的关统领道:“这黄金级凶兽血,比较难得,你也喝几口。切记,不可多喝,以免丹田中精气暴胀,影响实力发挥。”

说罢,郝伯起身,跳上大猩猩的尸体,虎视四周。

此刻,他们已经深入荒原近千里,四周危机重重。

虽然积雪尚未完全融化,

但是,他们此番在荒原上的这番大动作,谁知道会引来什么存在的关注?

小心谨慎一些,总不会错!

刚才,郝伯喝血的时候,关统领就在四处警戒。

现在,关统领喝血,自然就由郝伯来警戒了。

总不能让郝封去警戒吧?!

依从郝伯的吩咐,关统领凑到大猩猩的脖颈边,开始大口的吞食兽血。他并没有贪婪多喝,只喝了五口,以他的实力,在不影响战斗力的前提下,五口黄金级的凶兽血就是极限了。

这时,郝封也凑了过来。

黄金级的凶兽血,他也想喝一口呢!

“你也喝一口吧。”

“但是,只能喝一小口!”

看到郝封期待的眼神,郝伯同意了让他喝一小口。

这倒不是郝伯舍不得。

浸入积雪和泥土中血液那么多,根本就不差郝封的那一小口。

问题是,郝封的实力才青铜中段,而且是刚晋入青铜中段没多久,倘若他喝一大口,以黄金级凶兽血所蕴含的精气,即便不被这庞大的精气充爆,也得一两天的时间去努力炼化。

在这个当口,这种行为并不可取。

所以,郝伯特意提醒了一句。

就是担心郝封年少冒失。

反正,等回到郝城,总不会少了他的那几口凶兽血!

……

郝封并没有贪多。

依照父亲的叮嘱,郝封只喝了一小口。

他也知道,以他的实力,这黄金级的凶兽血,如果他贪婪的多喝一口,搞不好就会因为精气太过充盈而爆掉丹田。即便没有爆丹田之忧,也会影响接下来的行动。

他们现在还身处荒原,不是安全的郝城!

一小口凶兽血入肚,郝封顿时就体会到了差别。

黄金级与青铜级的差别。

前段时间,郝封几乎天天喝凶兽狰的血。

作为青铜级的凶兽,凶兽争的血比较浓稠,血腥味也比较重,当然,其中所蕴含的精气也不是很多。起码,相较于黄金级的凶兽血,凶兽狰的血,所蕴含的精气不是很多。

黄金级的凶兽血,浓度比较淡。

入口的血腥味也低那么三分。

其中蕴含的精气,超级多。仅仅那么一小口,郝封就感觉到,丹田中仿佛流入了一股洪流,瞬间就有一种饱胀的感觉,仿佛吃撑了的感觉。

默默体查,郝封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随着这股洪流般的精气涌入,他的丹田似乎也扩大了那么一丝,而且,这种扩大的趋势,似乎并未停歇。

几分雀跃,涌现在郝封心头。

丹田越大,能够容纳的精气就越多,打通经脉的效率也能提升那么几分。如此,他打通四肢经脉,晋入青铜高段的时日,似乎也为期不远了。

当然,前提是,一如既往的,有着充足的凶兽血肉供应。

而凶兽血肉么?

郝封估摸着,他们郝城最近两三年内,大约是不会缺少凶兽血肉的。

最起码,不会缺少他郝封的那份!

……

起身,郝封就看到,父亲郝伯依旧站在大猩猩的尸体上,虎视四方。一只黄金级的凶兽尸体就躺在这里,其血腥味儿,只怕已经迎风传出百里开外,也会引来许多窥伺。

犬戎人倒还好说。

它们在积雪里行动不便,而且方圆数十里内,只怕已经没有犬戎部落了。

附近最大的那个犬戎部落,已经在昨夜覆灭。

需要震慑的,是那些凶兽。

生活在荒原上,神出鬼没的凶兽。

不过,以郝伯白银巅峰的实力,只要不是黄金级凶兽,他都能震慑一二。

而黄金级凶兽么?

现在大约是不敢冒头的。

即便是白银级凶兽,此刻只怕也躲在巢穴中瑟瑟发抖吧?

杀鸡儆猴。

有时候,杀的并不一定非得是鸡,儆的也并不一定就是猴!

郝封四处看了看,没有看到关统领。

“父亲,关统领呢?”郝封有些诧异问道。

黄金级的大猩猩已死,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将这只大猩猩的尸体拖回郝城。有父亲和关统领,再加上他郝封的话,做一个庞大的雪橇车,拖回大猩猩的尸体并不难。

只是现在,郝封却并没有看到关统领的身影。

不是刚刚才喝过兽血么?

这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难道是砍伐灌木去了?

“关统领追战兵们去了。”

“这只黄金级的凶兽,尸体太大,以咱们三人的气力,将之拖回郝城,太过耗时、耗力,而且,沿途还不一定安全。所以,我让关统领去将战兵们追回来。”

“有数百战兵,就能将这只黄金级行首尸体,安全运回郝城!”

郝伯回道。

闻言,郝封恍然。

一只黄金级凶兽的尸体,足以引来无数窥伺。

短时间待在战场这里,倒还没有什么,刚刚那道【落日箭】的余威,足以震慑绝大多数凶兽。但是,此去郝城近千里,这沿路的凶兽,可不见得会被震慑。

利欲熏心,可不仅仅是人类的形容词!

有数百战兵护卫,黄金级之下的凶兽,即便再利欲熏心,也得掂量掂量。

至于黄金级以上的凶兽?

荒原外围,是不允许有黄金级以上的凶兽出没的!

大猩猩的尸体,就是最好的例子!

……

等战兵们返回,最起码需要半个时辰。

于是,郝封也跳上大猩猩的尸体,盘坐下来,开始炼化体内那庞大的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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