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风驰电掣
暑气未消,大地已被暮色笼罩。( )在道路旁,依稀有个黑影在飞奔。
在决定了去参加论经会以后,第普就立刻行动。他小心翼翼地摸到了路边,找了个无人处把衣服全部扒光,接着召唤水球把身子粗粗地冲洗了一遍,换上新衣,之后向着格伦威尔城就飞奔而去。
由于已经是太阳落山,这里离格伦威尔城也有二十几里路,所以第普就要抓紧时间,起码也要在论经会结束之前,进入到侯爵府中。
今天的战斗,使得第普的魔力也只剩下了二、三成。而且几次激烈的碰撞,尤其是击碎土傀儡手臂的那一次,让他多少有些伤了筋骨。所以刚开始跑的时候,第普的动作总有些不自然。
可是跑着跑着,第普似乎感觉到自己融入到了自然中。他的心也逐渐地宁静了下来,并且逐渐进入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这个境界相当玄妙,让第普体内的魔力也有旋律地运转了起来。今天的生死搏杀,第普的几番绞尽脑汁,其实都是对他心灵的一种锤锻,能把杂质剔除,让其变得刚硬坚毅。
而且物我两忘的境界也是魔法师和剑士梦寐以求的境界,它其实已经摸到了自然法则的一丝门径,有助于更快地踏上大道。而大道的追索肯定是充满了艰难险阻,没有一颗坚强的心,又哪里会成功呢?
这也就是为什么,魔法师和剑士在寻求突破的时候,往往会去战斗、会去冒险,就是要锤锻自己的意志。百炼成钢,大道没有捷径。
第普确实有着万中无一的魔法修炼资质,而且是比较优秀的那种;他又服用了罕见的龙精丸;还有着最优秀正统的魔法师门;修炼的资源也比较丰富,看起来应该是运气极好、一帆风顺。
可实际上,第普的魔法修炼道路却极其坎坷。想想看,长达四年多没解决的魔法释放问题,换做一般人,可能早就心灰意冷了。可他依然抱有一种对魔法的狂热。
而这种狂热,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我喜欢!
当发现魔法释放问题后,第普依然苦修不止,根本不管积蓄了那么多的魔力以后,其实根本不能正常释放。( )就是因为“我喜欢”;
当老师娜塔莎也已经放弃,改作让第普学习做一名魔法助手,甚至是剑士护卫,第普照样是认真学习,就是为了能留在老师娜塔莎的身边,能继续研究魔法。也是因为“我喜欢”;
当龙精丸发挥了药效,使得第普的武技实力远远超过了魔法,可第普照样以修炼魔法为主,专心研究魔法,以魔法师自居,根本不管其武技有多高。还是因为“我喜欢”。
所以这种狂热根本不是那种自暴自弃后的疯狂,更不是那种执迷不悟般的执拗,而是很清醒的狂热。而第普的性格也一直保持着开朗、幽默、顽强,甚至还有种小人物特有的狡黠,根本没什么改变。所以在此前,他的心境其实已经接受了千锤百炼。
而出了师门,来到黑眼城堡,就这么短短的半个月不到,第普就在战斗和修炼中,在生死场上来回滚了四、五回。
而每次生死关头,第普都靠着自己的坚持、自己的努力,咬牙闯了过去。而且从未退缩过一步,也未有过哪怕是一丝的放弃。于是他的心境更是锤炼得坚硬无比。
而现在,虽然第普是被威尔森的话给误导,可他依然保持着大无畏,迎面直击所遇的危险。想直接到丽莎的论经会上去寻找答案。
而这一举动,终于使得第普的心境就宛如水滴石穿,量变到质变,得到了最后的升华。要知道,像物我两忘这样的境界,往往是要到魔导士级别以上时,才可能偶尔得到。是非常难得的。
……
第普现在处在一种难以言表的状态中,相当微妙,舒畅无比、快意无比,也沉迷其中、陶醉其中。他那奔跑的节奏、魔力运行的节奏,已经形成一种让人惬意的韵律。就宛如偎依在母亲的怀抱中,听着母亲的心跳一样。
而在一丝丝的魔力支持下,第普的奔跑也达到了一个惊人的速度。如果有旁人在观看,他肯定会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更会惊讶的目瞪口呆。因为这样的奔跑简直是太非人了。
微风吹过,天地间似乎只有第普存在。由于第普并不想让路人看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