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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人死如灯灭(求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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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樱在洗澡。

轩一在外面一边等一边放风。

如果一个人全身都是血污,那肯定要洗很长的时间才能洗干净。

如果那个人是一个女人,洗的时间肯定要比很长时间更长一点。

可是如果那个女人一边洗一边哭,那么轩一真的不知道她要洗多长时间才算完。

轩一在外面等了很久,比他洗的最长的一次澡还要长好几倍的时间,轩一想了一会,决定再等一下。

他们已经离开了那片战场很远,即使是轩一自己,也很难沿着痕迹追过来。

赵星铎跑了,当轩一一枪把谢君豪崩了之后。他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可是他不知道,就算他不跑,轩一也舍不得给他第二枪。

因为这枪一共只有三发子弹。

一发干掉一个法相境当然不赔,但是如果去杀区区一个致知境,这赔本的生意轩一绝对不会去干。

枪便是当初鸠三递过来的那个银色的金属盒子。

当他离开钱梨兄妹在远处潜伏好之后,便从背包中取出盒子打开,然后将其中的零件一个一个重新拼装好。

其实此时他大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最终本着牧羊犬的职业操守,他决定在那里多等上一等。

他没有看,只是竖起耳朵聆听。

格物七境,感知,初识,入画,不惑,洞天,巅峰,圆满。

他独得圆满。

也是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以格物之境来到这法相满地走,致知不如狗的地方。

洞天境他另辟的蹊径是五感强化,而到了巅峰境,五感的继续强化让他的感知超乎了任何的动物,所以当他聆听的时候,远处的声音历历在耳。

原本钱梨兄妹被发现之后他就应该走,他对钱梨所说的让他多多拖延,本意就是让他为自己拖延出逃走的时间。

可是对方做到了,他却不想走了。

他告诉自己,如果他们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么他便立刻逃走,比最快的兔子跑的还快。

可是他们没有说,轩一便不能走。

他只好架起大枪,在远处瞄准谢君豪的脑袋。

可是他不能开枪,开枪钱梨便必死无疑,因为那个电圈会因为失去控制而爆裂,里面的人便会被烤熟。

他手中的枪唤做电磁迅雷枪,主要是科技司的那群死宅不起五个字的名字就感觉不舒服斯基,其实通常来说叫它电磁枪就够了。

这把枪不用火药,不依赖魔法,只依靠闪电的力量加速,子弹在出膛的那一瞬间可以达到十倍音速,几乎是目前人类所能制造的最强单兵科技武器,如果说这把枪真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太贵了。

它的造价堪比一件他是个好人,轩一始终认为自己不算。

像钱梨和兰流焰这种,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好人。

如果钱梨能够活下去的话,他将来一定会有很大的成就,毕竟能够知行合一的人,这个世界太少了,而钱梨毫无疑问算上一个。

但是他死了,便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人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这是一个如此简单的道理,这个世界却没有谁比轩一更了解了。

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死。

这样想着,轩一望向钱樱洗澡的地方,淡淡说道:“你洗太长时间了。”

钱樱在里面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我这就出去。”

这个时候,远方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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