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闹鬼》
1997年农历3月23日,是个阴雨绵绵的天气。
这天上午11点左右,一辆救护车驶进了乌沙体育用品厂。
是这样的,就在刚才不久,喜欢打人的总经理又拳脚发痒,在面部莅临的时候,将一名针车的女员工踹在地上。
这名女员工是个孕妇,被总经理猛的一脚踹在地上之后,当场晕死过去。
在总经理的招呼下,保安们将这名女员工抬到厂医务室。
但厂医务室的医务人员对此束手无策。
眼看这名女员工晕迷不醒,而且嘴唇发绀。
没有办法,只好打120,把救护车喊来,毕竟,人命关天,台弯人再牛逼,可一旦将人打死,他也得负法律责任。
这名女员工的生死牵动着全厂生产员工们的心。
下午16点钟的时候,厂里来了很多巡捕。
巡捕们将这个不可一世的台弯总经理带上警车,然后,直接带到了厚街镇的巡捕分局。
至于那名被踢得晕死过去的怀孕女员工,傍晚的时候也传来了消息。
人没死,可肚子里的小孩没了。
就在这天晚上,总经理被厚街巡捕分局放了出来。
是老板亲自在巡捕分局赎人。
为了惩罚这个喜欢动手打人的总经理,厚街分局狠狠处罚了他,一共罚了他50万。
至于那个被打得住院的孕妇,也获得了10万块钱的赔偿费。
大家都说这个孕妇发达了。
要知道,这可是整整10万块啊。
在1997年,10万块钱是个什么概念?
不用解释也知道。
就在这天晚上,厂里出了怪事。
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厂区里面会传来一阵阵哭声。
是婴儿的哭声。
声音很凄惨,听着令人心里发毛。
杨粮明和兔子都听到了这可怕却又令人心痛的哭声。
一个礼拜后,喜欢打员工的总经理死了。
他是从楼底上跳下来的。
至于死因,有种说法是自杀,还有一种说法是他杀。
当然,这个‘他杀’,并不是被大活人杀了,而是被那个还没来得及出世就被总经理踹死的婴儿给杀了。
事情传得神乎其神。
不过,说也奇怪,自从总经理死后,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再也没有听到婴儿哭泣的声音了。
……
逝者以去,活的还是要好好活着。
生活还是要继续。
国不可一日无主,工厂也一样,不可一日无首。
喜欢暴打员工的总经理死后,老板又派来一个新的总经理。
新总经理也是台弯人,是个女的,四十多岁,叫董明朱。
由于新来的总经理是个女的,因此,大家都松了口气,说再也不用天天担心挨拳脚了。
是啊,以前那个总经理没死的时候,大家都天天提心吊胆的,生怕背后有一只脚平白无故的踹在自己身上。
这个新总经理的脾气温和多了,别说是动手打员工,就是动嘴骂人的现象都很少。
不过,这个新总经理虽然不喜欢动手打员工,也不喜欢骂员工,但是,却喜欢罚款。
从她上班的第一天,就列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
谁要是触犯了规矩,立马就开罚款单。
而且,这个新总经理特别爱干净。
因此,总务部专门成立了一个卫生组,天天在各个车间扫地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