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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打死一只蚊子。
这样下去可不行。
程杰望了眼已至中天的满月,估摸着三更的梆子应当不远了,而明天一大清早还得上书苑还书,那昂贵的书本他要抄好几个晚上的书才能抵回来,只能用秀才的身份去借,这样的苦日子他是过够了。此次的乡试,他非中不可!
一想到家中老父的殷殷盯嘱,他顿时觉得胸中生出了万丈豪气,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把手中的书卷都撕碎了吞进肚里去。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他想头悬梁锥刺股都没有这条件,再不进屋去叫那帮臭烘烘的行脚大汉分担一些蚊子的火力,明日他怕是得浑身肿着出门了。
程杰叹了口气,将手中的书细心抚平放回衣服里,正要回屋去时,却听得二楼隐隐约约传来女子软侬娇笑声。
“郎君~你就依了人家嘛~再来、再来~”
男人的劣根性让他几乎是立时就竖起了耳朵凝神听取。
“嗳、嗳……你这吸人气的妖!你要把你夫君吸干吗?嗯?吸干了我再找别人?你这小黑心肝是不是打的这个主意?”
“嘻嘻嘻嘻~”女子的声音娇俏动人,笑起来有如银铃入涧,酥得男人的骨子都化了,“相公不是自诩江州红粉第一郎吗?就只有这等本事?叫妾身替你好生叫羞呀!”
“嘶你这没羞没臊的小娘皮!爷叫你好好看看爷的本事!”
接下来便是好一阵叫人面红耳赤的黏糊水声,入肉声,还有隐隐约约的床架摇晃声,这客栈的老木床大概扛不住他们天大的热情了。
程杰咽了咽口水,下身眼看着撑起了小帐篷。
自打上了考学路以来,他不近女色已有半年之久,上一次离女人最近而且起了反应还是一个月前隔着道门看到武兄和他的小媳妇干得起劲的时候。
啊,对了,不知武兄怎么样了,那天以后好像就没再见到过他……和他那美若天仙的内人。
回忆起少女那张艳若桃李的小脸,程杰不由自主地有些想入非非。
那可真是他平生所见最美的女人、不,是人类。
连他在功德寺里远远看见过的县令家六姨娘,那个据说罗敷有夫却硬是被县令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了丈夫、全县知名红颜祸水的美貌都不及她的百分之一,若是叫任何一个官宦子弟见了她,武兄怕是得惹上大麻烦。
内心纯善的程杰秉着朋友妻不可欺的原则,硬生生逼着自己把注意力从美人转移到了武兄身上来。
那个六姨娘的相公可是在市中心菜市口由县令亲自监斩行的刑,个头有他两倍大的刽子手阴着眼睛手起刀落,那个死前还在不屈挑衅的可怜人脑袋便坠入了泥土,扬起满天的尘埃,一地的鲜血下了三天三夜的暴雨都没有洗干净。
陷入可怖回忆的好心秀才手脚又被蚊子叮了几十个包,还有更多蚊子向这个固定的靶子袭来,他却没有注意。
他不知道的是,二楼这个娇吟浅笑勾起他浮想翩翩的放浪女子,和他在留下镇见过的绝世美人,长着同一张脸。
在男人身下叫的起劲的女子双目突然睁开,一双狐狸眼媚得倾国倾城,叫君王见了都会将江山双手奉上以换取片刻欢愉。
绝世女子眼中闪过一丝血光,转瞬即逝。
她身上的男人还在不断挺进,恨不得把浑身都挤进那水波淋漓的温柔乡,对自己枕边人的真面目依旧一无所知:“好画儿、骚女子……叫爷、唔!好生欢快……”
男人背后不远处的书桌上躺着一张画,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是画,只是一个半空的纸轴罢了,纸上有庭院花草,正中心本该画着人物的地方却突兀地缺了一块,缺的正好是一个女子窈窕的身段。
窗外的满月过了中天,男人的身子依旧在不知疲倦地挺动着。
可叹世间三大憾,酒痴情恨欲生澜。
第一百四十七章聊斋志异(三十五)逆后宫向:恐怖游戏(高h、np)(elizabeth1128)|popo原市集
第一百四十七章聊斋志异(三十五)
王志远这辈子从未想到过这样的好事会发生在他身上。
作为江州一霸王氏的十八房分支,他和本家嫡系千娇万宠锦衣玉食养大的堂哥不一样。堂哥要进学,自有族里长辈不远万里去鲁地求请名师大家回来做西席,而他要进学,父亲求遍了周遭的亲戚,卖了家里祖传的田产才勉强供起他日常的束,母亲夜夜在昏黄的油灯下做绣工熬坏了眼睛也要给他多添置几件文房四宝。
他很小的时候被父亲带着去本家的大宅子里拜访过一次,就是那一次,他一时顽皮甩开父亲后,在那大的不得了的江南园林里迷了路,撞见了他名义上的堂哥就因为端来的果脯不合胃口就骄纵蛮横地挥鞭叱打下仆,将那倒霉人活活打死的场景。
他虽年幼,却因为见惯市井小人逢高踩低的嘴脸而颇有几分急智,目睹了他那在大人口中敏慧过人、颇有先祖遗风的嫡脉继承人杀了人还毫不在意地叫来人把那血淋淋的下仆随意拖下去后抱着一个女婢便做起了那档子事时,他便在被人发现之前飞快溜之大吉了。
也是打那天以后,王志远深刻地认识到了他和堂兄那些人的差距。
他若是不考取功名,他日便会成为这些拿人命当刍狗的大少爷手下亡魂,死了也没有人给他伸张正义,因为正义就被掌握在这些人的父辈们手中。
从此,王志远摒弃了所有的兴趣爱好,比以往百倍努力地钻进故纸堆里一心求学,同巷刘货郎家小儿三番几次叫他一同去斗蛐蛐粘知了也只当做没听见。然而王志远并不是传说中一目十行过眼不忘的神童,脑力平平的他只能靠不懈的努力,几近废寝忘食地反复背诵那些佶屈聱牙的古文,春去秋来,他的所有时间都在简陋的书房中度过。就这么学了十年后,已过弱冠还未娶妻的他终于获得了先生允许他去乡试的认可。
可世事往往不如人意。
“刚好,你堂兄此次也要去乡试,你们不如一道前往吧,兄弟间也好有个照应!”
就这样,他连拒绝的权利也没有,就被族中长辈塞给了堂兄打下手。
说打下手还是好的,在这半个多月的路程中,他几乎成了堂兄的奴才,从磨墨写信到端洗脚水,大少爷毫不客气地使唤着这个占了嫡系便宜的远房亲戚,态度之轻蔑,从未将他当做同族的亲戚看待。
当然这么骄纵的大少爷是不可能自己上路的,就算有了王志远这个奴才,他还另外带了一个样貌清秀的小厮半道上解闷用。
途中在客栈落脚时,王志远常常就住在这位大少爷的隔壁房间,对于半夜里隔壁传来的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