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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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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杀一头的。

“托福托福!”雷叔笑呵呵地,指指案板上的肉,“看你要哪些,我给你便宜点。”

“那就谢谢雷叔了。”叶君书也不嗦,直接道,“给我来十斤白板,五斤五花肉,瘦肉来两斤,另外那些筒骨也给小子来一份。”自从出孝后,他家就一直用荤油炒菜,用得也快,这次就熬多点,反正耐放。

“好嘞!”

来的多了,野叶君书才了解情况,雷叔的摊位生意向来很好,他的脾气跟相貌成反比,一直乐呵呵的没脾气,好像不会生气的样子,大家乡里乡亲的对彼此的性格早就摸透,根本不惧雷叔凶神恶煞的外表。

他第一次来时,摊位之所以还剩那么多肉没卖出去,是因为有人在他摊位定了肉,说是用来摆酒,只是等到下午才有人来说不定了,已经有了其他肉类。

换作一般人,恐怕当场就发火,这不是玩人吗?可是雷叔还是和和气气地,只说既然不定了,那他就卖出去了。

叶君书后来经常来这里照顾雷叔的生意,看习惯了雷叔和性格截然相反的面貌,也不觉得可怖了。

“一共二百零五文钱,抹去零头,你二百文,谢谢光顾。”盼哥儿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双目灵动,笑嘻嘻地朝叶君书伸手。

盼哥儿是雷叔的独子,他的夫郎难产生下的唯一一个哥儿,雷叔一直当做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疼,怕后姆会对盼哥儿不好,就一直不肯续弦,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着长大。

今日是赶集日,摊位生意好,怕忙不过来,盼哥儿就一直在一边帮忙,平时的话,早中午会过来给他阿父送饭,叶君书见过几次,就认识了。

盼哥儿长相肖姆,唇红齿白的,妥妥美少年一个,如今十七岁,开年就十八,他听了一八卦,据说盼哥儿快要定亲了。

叶君书给了钱,同样笑道:“盼哥儿你这红光满面的,可是喜事将临?”

盼哥儿一听这话,顿时红了脸,但又不想再比他还小的汉子面前露羞,故作粗声粗气道:“好事来了也不请你喝喜酒!”

雷叔笑容满面地亮着嗓子道:“定了定了,盼哥儿明年开春就结契,到时一定要来啊!”他可是挑细选才给他家的盼哥儿选了一门好亲事!巴不得和所有人分享。

“恭喜恭喜!小子到时一定会厚脸皮讨杯喜酒的。”

“去去去,买完东西还不快挪位,占着地方还怎么做生意了!”盼哥儿恼羞极了,干脆挥手赶人。

叶君书哈哈一笑,“雷叔,小子先回去了,改日再叙啊。”

叶君书背着一背篓的猪肉,满面笑容地离开。

这里走走那里逛逛,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得快,他竟然已经逛了一天了,叶君书便往集合点集合。

“冰糖葫芦!卖冰糖葫芦咯!”

叶君书早先就听到过冰糖葫芦的叫卖声,只是怕天气太热买早了冰糖融化,便没去买。

这会儿又听到声音,便顺着声音寻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买了两串,包好放进背篓里,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第34章第三十四章

今日是赶集日,叶家村和其他村子一样,村子里得闲的大人基本都会去县里一趟,被留在家里的孩子们就在村口一边玩耍一边等家人回来。

小山也是带着弟弟们早早守在村口,直到夕阳西下之时,才看到路的尽头一大波人缓慢走来,孩子们看到了,纷纷欢呼着跑过去。

“大哥!大哥!”小山一边跑一边两手挥舞。

叶君书第一时间就看到这串小萝卜头,他笑着挥手回应,加快步伐跑过去。

“慢点,别跑!”

叶君书看混在其中的双胞胎那小短腿跑得咻咻地,一颗心提得高高的,生怕他们绊腿摔跤。

“大哥大哥!”

小家伙们扑过去,抱抱蹭蹭的,直把叶君书磨得没了脾气。

叶君书挨个给亲亲后,就宠溺道,“好了好了,都乖啊!咱们回家再说。”

走了一天大家都累了。

乡亲们各自拿好自己的东西,大嗓门招呼着自家孩子回家,叶君书的东西买得有点多,几个小的帮忙拿没什么重量的东西,重的叶君书全拿了。

“舟小子,要帮你带回去吗?”牛伯问道。

“谢谢牛伯,不过您赶了一天的车,也该累坏了,这些小子带的过来,就不劳烦您了。”叶君书笑着拒绝道。

他分配得挺好,肉和米面他来拿,布匹小山抱着,其他零零碎碎的几个小的也能帮忙拿。

叶君书领着一群孩子,大包小包的往家里赶。

回到家第一件事,叶君书先给孩子们分冰糖葫芦。

圆鼓鼓的果子裹着一层厚厚的红糖,一看就十分诱人,孩子们一看到就移不开眼,乖乖的围着叶君书,等着他分冰糖葫芦。

一串冰糖葫芦上有五个果子,叶君书全取下来后,就用小筷子串好,一人两个。

原先的签子太过尖锐,叶君书怕戳到孩子们,直接拗断扔厨房了。

一人两个冰糖葫芦,既能解解馋,又不会坏了牙,叶君书算得挺好。

孩子们可是一天没见叶君书了,心里怪想念的,就当起叶君书的五条小尾巴,叶君书走到哪,他们就跟到哪,也不闹,就依赖的排排坐在旁边边舔着甜甜的冰糖葫芦边看着他们的大哥。

叶君书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整理好,正准备将院子里晾晒的衣服起来,明阿姆就过来了。

“早听到外头热闹哄哄的,就猜你们回来了。”

明阿姆自小致上学堂后,仿佛年轻十来岁,整个人容光焕发,雄赳赳气昂昂地,他笑容满面和孩子们打了招呼,就对叶君书问,“今天可是顺利?”

叶君书笑着点头。

叶君书在师兄离开没两天,就带小致去拜见先生。

先生考校一番后,觉得小致是个可塑之才,虽然没有叶君书那般天资,但也是个玲珑志子,便下了,而且还是入门下当正式弟子。

小致虽了束,但笔墨纸砚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明阿姆为此,和华伯商量要不要分家的事。

要供小致读书,估计这就是个无底洞,没得还拖累大儿子一家,大儿如今有夫郎,又即将有孩子,明阿姆就想,让大儿子一家过自己的小日子,供小儿子的事,他们老两口来。他这一提议刚说出来就遭到叶君逸的否决。

叶君逸的意思很明确,他们是一家人,合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小致是他的亲弟弟,难得有如此好的机会,他这个做大哥的,就是拼死也要供他念书。

况且,他的意思就是他夫郎的意思,没得在艰难的时候抛开姆弟,这样,他们都成什么人了!

小致的书一定要读,而且还是他这个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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