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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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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那么他们的表现以及接受能力已经相当可圈可点,可

以与人类中的高智商人群相提并论了。

因为老大和金毛坚决不肯让步的关系,所以我也可以留在房间里旁听有三分之一

的老师是被我的存在吓跑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和一头狼近距离接触。

对于这一点,我感到很高兴,虽然自己也许永远也变不成人,但是能有了解这个世界

,认识这个世界的机会总是让人高兴的事情。所以我听得比那两个无所事事、心不在焉的

人更认真。

但是我怀疑伊格内修斯之所以同意我留下,不是因为老大和金毛的支持,而是我对他

们的控制能力,只要他们稍有躁动,我就会低声咆哮着阻止他们,因为我的关系,多少老

师在惹毛了他们之后还能活着走出这栋别墅啊!

那些老师习惯了人类学生对他们的尊敬,也习惯了对学生的呵斥和严苛,拿对人类的

一套,对待完全不懂人类规则,只凭本能喜好行事,本质还是野兽的老大和金毛,这是一

种找死的行为。

每隔一天,伊格内修斯就会把他们带到圣洛克城去一次,看戏、吃饭、见朋友等等,

让他们感受人群的气息,能够掩饰住猛兽的天性,融入人类社会。

原本空荡荡,没有什么人气的别墅一下子热闹起来,甚至伊格内修斯还召集了许许多

多的工匠,把这栋原始风格的别墅整饬得和其他华丽的别墅一样了,外面也用一道高高的

围墙圈了块地儿,修了个小巧致的花园,赛尔特神的神像也擦拭得干干净净,一道喷泉

的水不停地洗浴着他的身体。

我不明白伊格内修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总觉得他这么大周折的劳心耗神的举动

,不会没有原因,而且这个原因我不太乐意看到。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黑豹了,每天我都会抽时间,单独在宽广的树林中寻找着他,大

部分时候,我会感觉到它的气息在我身边不远处徘徊,但是它从来没有真正现身过。

虽然它没有出现,但是每次只要我一出现不久,它的气息也就随之出现,这让我知道

,它在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们同样是边缘人群,他是个智商大概相当于人类儿童的半人半兽,而我则是个具有

人类灵魂的野兽,在某一点上,我们同病相怜。

我放不下这个孩子,它的眼神是那么寂寞。

而我也清楚的知道,我每天在树林中的游荡,给了它多大的安慰和喜悦。我想,我没

剩下多少的同情和怜悯大概全都用在它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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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风雨欲来...

伊格内修斯也许是觉得自己太老了,已经没有慢慢等待果实成熟的时间和耐心。

他把课程排得满满当当,除了睡觉和吃饭,几乎每时每刻都会有一个礼仪教师跟在老

大和金毛身边,对他们的一切言行举止进行矫正。

学习强度之大,大概也只有记忆中的高考能相提并论。日复一日的枯燥学习即使是普

通的人类都受不了,何况是野性未除的老大和金毛。

有时候我看着一边打着瞌睡一边听着礼仪老师念叨的老大和金毛,就觉得在某种程度

上而言,自己没有变成人类是相当幸运的一件事,但是反过来一说,我原本就是人类,要

重新学习这个社会的规范以及基础文化,应该会是比较轻松的事情。

这种速成的方法在我看来效果并不太好。

老大和金毛的一举一动确实越来越像一个人,但是也仅仅是“像”。从本质上来说,

他们只是在学习如何模拟成一个人类而已。

那些教师一遍又一遍向他们灌输人类社会的通行规则,让他们不断重复,利用肢体行

为的惯性,把这些东西刻印进他们的行为中,再加上他们出众的外表,如果没有比较亲近

的接触以及敏锐的洞察力,他们还是很有欺骗效果的。

至少得到人类中的女性的欢心毫无问题。

在所有的课程中,我最喜欢历史;在所有的老师中,我最喜欢历史老师白胡子老头阿

尔特。

他也曾经是利德尔和兰斯的老师。兰斯对他的态度极其恭谨,每次都会亲自接送他往

返于这所郊区别墅与圣洛克城的住所间。

一个老师好不好,或者说,一个老师的水平到底如何,从他的学生对他的态度就可以

轻易得出结论。

阿尔特已经很老了,他曾经是一个奴隶,由于从小表露出来的出众的聪明才智,被宽

容的主人恩准在劳动之余的时间学习一些知识,以便将来能当一个秘书或者书记员,但是

他的发展远远超乎了预计,最后,他不但同上层阶级的罗斯人一样,掌握了罗斯文,甚至

还可能掌握了更为古老和神秘的艾尔基文。

他的主人不忍心他被埋没,释放了他,给了他自由。

他游走于整个帝国以及已知世界,甚至是传说中的地方,有人认为他到过隔着死亡之

海的黑色大陆。每到一个地方就与当地的贤者进行交流和学习,等他年纪渐老的时候,回

到了罗斯帝国,成为了一名老师,他渊博的学识和高尚的品德传遍了整个帝国,无数的学

生慕名而来。

他有一双浸透了沧桑的浑浊的眼睛,如果你以为他眼睛半瞎了,人也就糊涂了,好糊

弄了,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我很怀疑,他也许是所有教师中最了解老大和金毛本质的一位。

他上课都是用讲故事的形式,他一直在试图纠正老大和金毛的一些观念。

前天,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事情的起因在于金毛的一句话。

那天,他们刚好说到了罗斯历史上的一次征服行动。那是一个极其顽强的对手,整个

征服行动耗了整整一百年才得到最终的胜利。罗斯人为了发泄心中的怒火,把那个城邦

夷为了平地,并在上面撒上盐,诅咒这个城邦的后代以及任何可能的继承者。

金毛听完了之后,鼓掌赞赏这种斩草除根的态度,“我觉得与其做这种无用的诅咒,

不如直接杀掉所有可能的敌人,比如那些洛基人以及他们的后代。”

这对于金毛来说,是理所当然的结论,狮子在打败了前任狮王之后,会杀死狮群中带

有前任狮王血统的小狮子,把所有不利于自己地位的威胁抹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这也有利

于它本身的后代繁衍失去了小狮子的母狮很快就可以再次怀孕生子。

但是这句残酷的话,让阿尔特震惊了。

他满脸无奈地看着满不在乎的金毛,眉头紧咒,转过头问老大,“欧卡,你认为呢?

老大干脆利落的回答,“我赞同斯卡,不过我以为手段应该更为隐蔽。”

我感觉阿尔特快晕倒了,对于这两个学生毫不掩饰的冷酷。

他摇摇头,慢慢地说,“你们该知道什么是同情和怜悯,什么是温情与慈悲,血腥和

杀戮换来的永远是仇恨和隐患,而不会带来和平与安宁。”

金毛大笑起来,“噢,阿尔特老师,你真应该去斗兽场看看,去奴隶农庄看看,那里

可没有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悯,更没有什么温情与慈悲。”

他冲着老大和我眨眨眼,接着说,“老师认为这样的人类还有救吗?那些在斗兽场上

被强迫进行厮杀供人取乐的野兽,如果某天反抗的话,会不会做出比罗斯人对洛基人所做

的更残忍的事?”

阿尔特沉默了一会儿,“有多少人疯狂,就有多少人清醒,斯卡,不要太偏激,人类

也许自大,也许残忍,也许健忘,也许有无数的缺点,但是我们终究会回归平和。”

“也许会如您所说,但是法则早就规定了,所有生物都自有其界限,过界者终究会自

食恶果,在草原上,我们不,那些动物,遵循着这些残酷的法则,自由的生活,而人

类却认为自己可以把这种法则玩弄于鼓掌中,或者完全无视它,我想,反噬已经出现了。

”老大微笑着轻声说。

我知道老大所暗指的是什么,如果他能变成人类,那么,动物与人类之间一面倒的局

面必将会改变。

阿尔特沉痛的摇摇头。

老大和金毛早就习惯于阿尔特的悲天悯人,说实话,如果不是遇到阿尔特,他对人类

的印象只会停留在斗兽场上那些疯狂的叫喊以及震天的跺脚声上。

从阿尔特身上,他看到了人类的另外一面,虽然在他看来,这一面太软弱无力,以至

于给人极度理想化的印象。

不过,也许所有的贤者都是这样,他们活在远超乎现实世界的道德和思想水平之上,

在自己理想的国度中,创造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并且用这些理念或多或少的去影响现实中

的人,引导或者矫正他们偏差的方向,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

从这一天之后,阿尔特改变了自己的教育方向。

他不再试图改变老大和金毛的本质,而是让他们把这些残酷的想法放到现实中去考虑

,他开始给他们分析和讲解上位者和统治者的种种手段和措施的目的以及最终效果,告诉

他们,应该学会从大局出发,思考如何稳固地位和统治。

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要教老大和金毛这些,难道他认为老大和金毛注定是什么不

平凡的人物,绝对可以出人头地,为了防止他们用血腥残暴的手段残害民众,引发战乱,

所以预先让他们学习如何在残酷与稳定之间取得平衡?

我对自己的这个猜测感到很滑稽,至少从目前来看,老大和金毛还仅仅只是两个人身

兽心的奇怪生物,他们甚至连融入人类社会都还没完全做到。

也许,阿尔特有些过于杞人忧天了。

我坐在华丽的马车上。

马车在罗斯帝国四通八达的道路上飞驰。我想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坐马车没有被关

在笼子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金毛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景物,他总是有强烈而旺盛的好奇心,金色的眼

睛,在某些时候,像纯挚的孩子,坦率而热情。而老大则轻轻闭着眼睛,把头枕在我腹部

,银灰色的头发像水一样流泻在我白色的皮毛身上以及地毯上。

我现在越来越看不透老大了,以前他的一举一动就好像清澈的泉水一样,目的和情绪

一目了然,而现在,他就像他的名字欧卡那样,情绪越来越深沉和内敛,深棕色

的眼睛虽然依旧温暖,但是我再也不能轻易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

难道我和他之间,终于也产生了那种以前让我对金毛很无奈的种族差异吗?

昨天,伊格内修斯突然决定要带老大和金毛做一个长途的修学旅行,期待在这之后,

他们能够把所学到的东西融会贯通,真正了解人类社会的结构和生活,而不仅仅是知道圣

洛克城中的那些事,不管是戏剧、宴席、聚会、洗浴或者其他,都与最普通的民众的生活

相距过远。

这个旅行也是在阿尔特的建议下进行的,他认为这种实践活动,有利于矫正老大和金

毛对于人类的一些印象和观念的偏差。

不过,伊格内修斯的目的地非常明确,他的目标是横穿罗斯帝国的东部,达到最边境

的行省,在那里,他与一个人有个约定,现在终于到了能实现的时候了。

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目的,阿尔特曾经提及,帝国目前形势不太妙,前不久圣洛

克城发生的奴隶角斗士的暴动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了,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在多个行省发生

了奴隶和平民的武装暴动,而长期的宿敌盖尔特人抓住这一机会,开始新的一轮对莫尔省

的抢掠和入侵更是使得帝国的现状雪上加霜。

风雨飘摇中的罗斯帝国,正面临重重危机,而我不知道,伊格内修斯是什么立场,是

打算火上浇油,浑水摸鱼亦或是力挽狂澜?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有事,只写了半章,呃,现在补上全章,晚上继续更新今天的份。

上来就看到有朋友回帖,提醒文中出现一个bug,感谢提醒。

40

40、我的名字叫塞莱斯...

罗斯帝国幅员辽阔,横跨整个帝国的行程使我们不知不觉中经历了气候的剧变,越往

北走,气温就越低。

伊格内修斯提及等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应该已经是深冬,严寒覆盖着整个大地,

光秃秃的树林里会留下银白色薄雪。

对于习惯炎热气候的我们来说,这种气温真是够呛,虽然我身上有一层厚实的皮毛,

但是还是有全身快被冷空气冻僵的感觉。

我长时间待在马车上,老大和金毛同样不习惯这种低温气候,穿上了厚实的冬衣,外

出的时候更是会加上一件遮风的长斗篷。

我成了他们争抢的对象,因为我身上很暖和,最后他们达成了一个简单的协定,轮流

抱着我睡觉。其实如果能选择的话,我宁愿自己单独待着,但是考虑到如果我不上他们的

马车,就只能劳动自己的双腿,那也只能暂时忍耐了。

金毛狮子变成人之后,虽然依然和以前一样纠缠不休,只要我出现在他面前,必然要

动手动脚,但是情况还是有了一些变化。

罗斯帝国为了维系庞大的领土,让政令和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畅通的传达,修建了发达

的公路交通系统,即所谓的“四方大道”,使得整个罗斯帝国成为了一个整体,总长度据

说有将近八万公里。

路面下填满了砾石,上面铺着石板,并且用原始的混凝土或者灰泥浆修筑加固,填满

空隙,非常坚固耐用。

这些道路大都是军民两用,主要干道平均高出地面两米左右,有一些地段的主干道宽

度达到十二米,完全可以供步兵进行阵型演练,而两边略斜的堤道,又可供指挥之用。

罗斯从一个小城邦发展到一个庞大的帝国,他们全民皆兵,所有的一切,社会经济、

政治制度和风俗习惯等都是为了战争服务,都适应着征战的需要,一开始是为了反抗其他

强大城邦的奴役和剥削,到后来不可避的开始征服周围的城邦和民族。

这是一架庞大的战争机器。

人们往往聚居在道路的两旁,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落或者城镇,每到一个地方

,都需要补充物资或者就地休息。

每到一个地方,老大和金毛的出现都会引起围观,热情奔放的乡间少女,羞涩腼腆的

城镇女孩,带着青春的美好气息,毫不掩饰的对他们投来爱慕和诱惑的目光,有些甚至是

直接的勾引。

金毛天性中对于繁衍和交配的强烈欲望使得他非常高兴看到雌性围绕在他身边,我怀

疑,如果不是我们身在旅途,或者也许是我太自大了因为我的缘故,他早就已经

乐不思蜀,在一路上播下无数的种子,。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地方在于,为什么他能毫无障碍的接受人类的女性?但是考虑到,

他对我毫不掩饰的兴趣,我就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了。

相比较早已经性成熟的金毛狮子,老大则比较平静,我计算了一下时间,我们离狼的

性成熟期还有好几个月,虽然现在他变成了人类,但是年龄看起来只比金毛稍小了点,如

果按照人类的发育情况看,这个年纪虽然不能说完全性成熟,但是要做些爱做的事还是没

问题的,那么,在这一点上,老大到底是像人,还是像狼呢?

这个问题比金毛为什么能接受人类女性更有深度和难度,也更有思考的价值和意义。

毕竟这直接关系到老大的终身大事。

按照狼的习性,他很可能娶狼随狼,娶人随人,一旦他结婚,或者有了意中人,那么

我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就会越少,到最后,也许真的只留下一段像做梦一样的回忆。

一路上,我都在不停的胡思乱想这些杂事,倒是很难打发时间。即使在旅途中,伊格

内修斯也没放松对老大他们的教育,每天必定要有大量的时间用于学习,他甚至会布置一

些奇怪的任务,比如他会要求老大他们住进一个贫苦的农户家中,待上两到三天,与他们

同吃同住,同进同出,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事情,之后,再交上来一个简略的报告。

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我就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大部分时候,我都会利用

这个机会,跑到树林里去捕猎,锻炼自己有些生疏的技巧。现在老大他们都吃熟食,连带

我都跟着吃起了熟食,他们还喂我吃面包!我当时狼脸都快变形了,饶了我吧,我是头狼

,不是人,不要把我和你们等同起来,我只喜欢也只想吃吃肉,生肉,自己捕猎到的肉!

每天我站在树林中,咬死一只猎物的时候,温热的鲜血涌入喉中,我才会有一种真正

活着的感觉。

我想,我终究只属于旷野,我终究成了一个真正的动物。

外面寒风在树林间呼啸而过的声音鬼哭狼嚎似地传来,我们停在了一个小镇上,住进

了镇上最好的旅店。

窝在马车上整整一天,不管是人还是狼,都已经有些疲力尽,伊格内修斯更是看

起来脸色枯败,好像深秋的树上留下的最后一片摇摇欲坠的孤零零的树叶。

我实在很担心他还没到目的地就因为旅程的过度劳累而倒下,但是每次他都能在第二

天准时出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得不惊叹他顽强的意志,他用以支撑那孱弱身体的神到

底是什么呢?

老大抱着我躺在床上,一床棉被松松的盖在我们身上。

他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的梳理着我的毛发,深棕色的眼睛目光涣散,很明显,早就不

知道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

老大与聒噪的金毛是两个极端,他相当沉默,除非必要,平时几乎不开口说话,而且

相当的惜字如金。一种温和宁静的气氛在房间中无声的蔓延开来,我懒懒地趴在那儿,又

鬼使神差的想起了那个疑问。

不禁动了动,隔开一点空隙,想趁机偷偷观察一下。

但是我的动作引起了老大的注意,他回过神,看着几乎已经脱离他手臂的我,眉头皱

了皱,手一伸,又把我抓了过去,搂紧。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低声笑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笑出声,声音温柔而低沉,好听得很,这一刻我知道,他是真的

很高兴。

他对着别人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表情,虽然很多人喜欢他那张表情僵硬的脸,但是

我知道,他根本没有放任何情绪在上面,或者说,他不觉得有任何值得在意的东西,而正

是这种一视同仁的淡漠态度,居然让很多人认为他非常平和。

他轻声说,“塞莱斯,塞莱斯,塞莱斯”

一连串的叠音从我头顶传来,我不解的抬头看着他,他微笑的看着我,抚摸着我的脖

子,“这是我给你起的名字,塞莱斯,意思是‘唯一’。”他低下头,用自己的脸贴着我

的脸,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我的塞莱斯。”

我的心猛地一跳,那温柔的声音几乎穿透了我的灵魂,直达我内心最深处,留下了一

个不可磨灭的烙印。

我几乎有些不敢抬头看他此时的表情。

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仰头看着他,他侧躺着,银灰色的长发顺滑的垂下,我们无声的

对视着。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他用五指梳着我背上的毛,“不,不会说话也没关系,就

像以前那样。”他叹了口气,“塞莱斯,我的塞莱斯,你知道吗?”他喃喃自语着说,“

我觉得自己变了,我害怕这种变化,我怕我会忘记做狼的感觉,忘记我们相依为命的时光

,忘记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唯一,到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呢?”

他看着我,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想有些无稽,轻声笑了起来,“你是草原上最聪明的

动物,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像那头狮子一样直接可以吗?”他低声自问,我满脸黑线,学谁不好,学那头没

品位的狮子。

他摇摇头,突然说,“你不会喜欢这个,自从我学会人类的思考以来,我就一直在想

,也许比起我们,你反而更像人类。”

这句话他只是随口乱说的吧,我看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有些惊讶他思维的敏锐。

其实过多的思考并不是一件好事,动物凭借着本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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