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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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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件事的时候,他的脸上依然带着微笑,眉眼弯弯,眼睫在眼下打出林梢般柔软的阴影。

10.

如果即将七年之痒都要过去的感情随随便便就能够被抛弃,王就真是世界上最凉薄的生物。

他只是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很多事情。

在张铭远工作以后他们的联系就一直断断续续的,他也忙,张铭远也忙,他们加班,同样疲惫,试用期也一样心力交瘁,偶尔深夜一个短短的电话或者几条短信的交流,说些没用的互相安慰的话就够了。

王很讨厌做自我剖析。他讨厌在分手之后自己无穷无尽地开始寻找原因,像个他妈的怨妇。

回顾相处的生活,他说不出‘我爱你’和更多肉麻的话语,出门在外也不喜欢拉拉扯扯,他和张铭远每次出门都像是两个相约一起吃饭的大直男。他必须承认他地区在爱人上面缺乏正常的技巧和表达。

这世界上本来应该是父母教会王怎么去爱别人,但是他的父母没有这个功能。他们把王抛下就像是抛下一件不必要的物件,等到王长大成人才想起来这个儿子从来没有亲近过爸爸妈妈,于是对王感到寒心。

吴琅和江星渡完全是他不会爱人的生命里的两个意外,江星渡是过分理解王,吴琅则是为人过分傻白甜,否则王这种蛇一样的生物,孤独到死也当真活该。

王第一个男朋友在他大一的时候处上的。那时候他父母第一次全年出国,唯一的联系就是出国前打过来的生活。

他第一个男友是一个小酒吧的驻唱歌手,那个时候他疯狂迷恋所有能够带给人短暂快乐和自由的一些事物,他疯狂追逐摇滚和嘻哈,以此消磨放养时光里暗无天日的忧郁。直到他遇见学校里的校友一转脸变成了舞台上穿着暴露的歌手。

这样的双面人和隐秘的愉快让王找到了同类般的喜悦。

所有认识王的人都不会认为王能和摇滚或者酒吧歌手扯上关系,但事实却正好相反,王自己都不清楚被什么所吸引。

那是一个闷热的夏日午夜,歌手从台上下来给王丢了一罐冰凉的可乐,第一次和王说话。尽管在这之前他们已经有过很多次眼神的交互。

“带你回学校吧?快要门禁了。”

王稍微思考之后答应了他。

这个酒吧歌手长得很颓,马尾留得长长,五官的棱角都往下走,显出一种阴郁美感,他在台上唱歌会扭动腰部,低档牛仔裤都包不住他的胯。

唱起歌来像个盘丝洞。一点点把你往销魂的地方拖拽似的。

偏生他把可乐扔过来的动作又潇洒得和球场上半寸阳光男孩没什么两样,这让王多多少少找回了同校同学的感觉。

“我一看你就知道是同类人。”歌手翘起一边嘴角看着王。

王被他看得不自在,甚至摸了摸脸:“哪里?”

“一种感觉,你跟我一样,压着自己压多了,就感觉跟有毛病似的,你懂吧。”

他说话很喜欢加‘你懂吧’。好像这么问了别人就真的会懂他。

“我不知道。”王坦诚地说,“我觉得我过得很好。”

“对呀,就是‘明明过得很好为什么我还这么颓废根本不知足的一种感觉’,你懂吧。”歌手扬起下垂的眉毛。

酒吧里的灯光像碳酸汽水,变成酸和糖的银河,气泡像熔浆蛋糕一样无声无息地爆炸。

酒吧的小歌手抬脚往外走。

王跟着他,像跟着一场夏天的诡美的梦境。

这个歌手教会了王很多,或者说是他们相互补足。王从他白天端正的外形和夜晚的放肆转换中找到了一种探索似的着迷,他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声色犬马的渴望都借助这个人而表现。

歌手的音乐造诣着实不算太高,写出来的歌词东倒西歪并且缺乏韵脚,总是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对词汇进行组合排列,达到一种诡异的美。

他像是从宇宙偷取星云再坐着铁轨返回地面的大盗。不入流的手段,极致的高级快乐。

“我给你写十万首歌,最后一首歌就叫十万大山,很酷的,你懂吧。”

“什么时候能写好?”王并不觉得这会成为真的,说说笑笑而已,答应也无妨。

歌手冲他笑嘻嘻:“再等等,我现在已经有灵感了,就是缺少一点努力。”

王以为他们不算是同性恋人,他们缺乏必要的誓言,仅仅靠着夜晚的一点粘合。白天碰到点头之交都不算,假装对对方视而不见。

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让王非常受用,两个人一起埋下的秘密胶囊,除了他们俩没别的人知道。

歌手和他在酒吧里观察神色躲闪的深柜,分享纯零们的故事,凑在一起斟酌某一句狗屁不通的歌词,反复讨论采用什么韵脚。

王完全不懂音乐,更多时候连建议都是随便乱给的。

“你是个天才,我们就用这个。”歌手抖抖稿纸,“谁也想不到这个韵脚,你懂吧?”

吴琅反应迟钝,又加上王并不时常和歌手泡在一起,他根本没有察觉到王有这么个男朋友。至于江星渡,他总是能够用王不清楚的手段获知王的境况。

“随你便吧。”这是江星渡的回答。

他的表情告诉王他的‘随你便’背后其实是深深的不赞同,只不过他没有明面反对,还给王留一点余地。

王和歌手的关系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多不过一个夏天,满打满算最多两个月多零星几天。

王时常能够回想那天的情景。他在寝室赶论文,突然接到歌手的信息,然后他下去。

歌手穿着包不住胯的牛仔裤,那天他具体的表情和长相都在时间流逝里消磨得趋近于无,毕竟他每天表演都会带上妆容,真的脸庞反而过分模糊。歌手的姓名也早被王有意识遗忘,除了那一辈子也写不完的十万首歌的瞎胡扯的誓言,就剩下那天他说的话还留在王的记忆里。

“我捅了个人,要跑路了。他想上我,你懂吧?”他耸耸肩膀,表情极其无所谓,和在谈论明天去不去看电影一样轻松。

王的理智让他接受不了这个突发情况。

歌手没等王的回答,向前伸手想拍拍他的肩膀,突然意识到自己满手都是干涸的血,非常意外地挑了挑眉毛,尴尬地说:“哇,忘洗手了。”

这世上怎么能有这样毫不在意的人。

“那你要去哪?”

“呃......”歌手想了想,快乐地说,“十万大山吧?”

“我在十万大山给你写十万首歌,你懂吧,很有趣的。”

“我不懂......”

王注意到他前襟有一些血迹。

时至今日王一直不明白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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