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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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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聂风与他的深仇大恨,而火麟剑……

秦霜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身影,一个倨傲而倔强的少年断甲,断帅的侄子,断家的唯一后人。他冒着危险到天下会做入门弟子,为了偷师天霜拳,好取回火麟剑,然而却被雄霸识破了身份。

他是秦霜想要交的第一个朋友,可惜最后还是没能救回他的性命。

他想学的天霜拳雄霸授予了自己,他想要的火麟剑又阴错阳差地被自己发现了……秦霜苦笑着想,纵然你已经死去,断甲,我还是会一直记得你。

火麟剑削铁如泥,就是坚硬的地面,一个时辰后也被秦霜挖开了很大一块。他小心翼翼地将两具尸骨都移入其中,盖上了土,然后恭恭敬敬地在坟冢前的地面刻上“断帅、聂人王之墓”。

南麟剑首、北饮狂刀,生前是齐名江湖的两大侠客,死后在一处作伴,倒也不会寂寞。

秦霜低下头,对着聂人王的那头道:“前辈可以安息了,聂风他已经长大成人,顶天立地,侠骨柔肠,真正是个好人。愿前辈在天之灵,佑护他与他喜欢的人平平安安、白头到老。”

又走到断帅的那头,跪下磕了个头道:“我与前辈素昧平生,只与断甲有一段短暂的缘分,今日相遇,也不知是不是得了他的指引。我前路渺茫,可能危险丛生,暂借火麟剑一用,在此便先谢过前辈了。”

他手持着火麟剑站起,看着地上的雪饮刀,却有些犹豫起来,要不要也一起带走呢?

仔细考虑了下,现在必定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死了,那不如将计就计,悄悄地找到步惊云,与他隐居起来便是。在其他人面前就不应该再现身了。

这么一想也就通透了,把刀留在此地,到时候想个办法把消息递给聂风,让他自行来取更为妥当,还可再见聂人王一面。

于是便将雪饮刀摆在了那刻字的地方。

完成了这一切,拍了拍脏污的衣裳,耙了耙凌乱的头发,昂首阔步,迈步向前。

聂人王被火麒麟拖入的地方是凌云窟,之前从断甲口中套出火麟剑也在凌云窟,二者自己都见到了,那么眼下所在,毫无疑问就是凌云窟了。也就是说,离出口已经很近了。

果不其然,再转过一个弯,秦霜就看到了一个水潭,水波粼粼,映在岩壁之上,光影摇曳。

根据剧情,聂风就是在这个地方杀死了火麒麟的。手持雪饮刀一侧身,如泼墨般的长发下露出坚毅的眼神,这是秦霜当年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

闭上眼睛,电影画面便如走马灯一般在脑海中播放出来:孔慈死后,聂风伤心欲绝,日日在天下会借酒浇愁,烂醉如泥,雄霸假意派他来凌云窟为父报仇,实际上却暗令蝙蝠和麻鹰给他下了毒,想让他死在这里,以绝后患。然而就在那二人动手之际,火麒麟突然出现,烧死了他们。危在旦夕的聂风催动了冰心诀,开了主角的外挂,最终将火麒麟沉入了这个水潭。

现在的发展已经偏离了许多:聂风明白地恨着雄霸,蝙蝠和麻鹰双双死于无双城,而火麒麟,也被自己先遇到了……

一念及此,马上回过头去寻火麒麟,发现这家伙正蹲在自己脚边,看着自己发呆,真的仿佛一只忠诚而耐心的坐骑似的,不由得“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温言向它道:“那,以后若见到一个长头发、很帅的青年上这来,记得躲得远远的,千万不要让他看见你,知道么?”

火麒麟听到长句子总有些似懂非懂的,秦霜就颠来倒去地和它重复了许多遍,为了让它别认错人,还特地详细地形容了下聂风到底有多帅。

他说得口干舌燥,看着那水潭就有些心动,想去喝一点,刚一迈步,就被火麒麟咬住了裤腿。

不解地问了几句,火麒麟不吭声也不放,秦霜无奈,只得妥协:“好了好了,我不去便是了。喂,别扯了啊,裤子真的要掉了……”

从火麒麟嘴里抢救下裤子,秦霜坐在岩石上休息,一边百无聊赖地四下张望,猛地发现上方和四周的岩壁上错落地生着一个个圆圆的果子,小番茄似的诱人的红色,在黑暗中发出微弱的荧光。惊叹道:“这……这就是血菩提了吧?”

犹记得在电影里,与聂风坐着竹筏经过乐山大佛之前,那个原版秦霜就提到过这样东西:“江湖传闻,凌云窟中有一种神物叫血菩提,吃了它能增进功力。”后来聂风杀死了火麒麟,知道了雄霸的阴谋,回天下会复仇的时候也带上了,分给了恰好同时赶到的步惊云。最终风云际会能打败雄霸,既因为是天命所钟,和血菩提增进功力的效果也不无关系。

秦霜回头向火麒麟笑道:“这个我总能吃了吧?”增进功力固然是好事,不过眼下主要是为了解渴,这东西看起来还挺鲜嫩多汁的。

血菩提都是半嵌在岩壁里的,无根无茎也无叶,也不知是如何开花结果的。秦霜拿火麟剑挖下了两个,递了一个给火猴:“喏。饿坏了吧?”

谁知火猴立刻别过了小脑袋,还是一副打死也不吃的坚决模样。

秦霜莫名:“这不是水果么?为什么不喜欢呢?”一拍手腕,那两个咕噜噜打滚的血菩提蹦进了他嘴里。

结果一咬就忍不住“呸呸”了几下,蹙眉道:“怎么一股铁锈味,好怪……”

呆了一阵,已荣获“忠犬坐骑”称号的火麒麟又主动把秦霜送到了自己背上,足底生风。

这一回,秦霜很快就看到了真正的出口。

将额前的乱发拨开,听着耳边作响的风声,前面迅速扩大的白光就像是扑面而来的喜悦和希望。

将手遮挡在眼睛上方的那一刻,豁然开朗!

秋高气爽的天气,日薄西山的时刻,远山连绵,草木苍黄,乐山下的江水滚滚而过,江风呼啸,轰鸣之声不绝于耳。

秦霜贪婪地看着听着,深深地呼吸着,恨不得用力抱住什么蹭一蹭。

抬头一望,只见大佛正慈悲而安详地俯视着芸芸众生,一瞬间有一种泪流满面的感动:佛祖,我终于……重见天日了!

只听背后“吱吱”一声,火猴也正为这久违的景色兴奋地上蹿下跳。只是一对上秦霜的眼睛,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有些落寞。

它还燃着火,秦霜不能抚摸,就蹲下来与它对视:“没事的,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总是要分开的,不要这么难过啦。”

说着自己的鼻子也有些发酸。从一开始的敌对,到友好的相处,再到重逢时的帮助,若不是为了自己,它也不会被困在地下。这一起同行的三个多月都还历历在目,自己也很舍不得。只是它有它的山野,自己也有不得不走的江湖路……

顿了顿,大大方方地对它笑道:“那,你现在呢,没有少林寺的师父管着,想回花果山就回花果山,想吃啥就吃啥,不是好事么?对了,风师弟把小辫子的下落告诉了我,你也可以去找她。不过别把她爷爷的事告诉她知道么?让她一直快快乐乐的。还有,你自己也加倍小心,藏好别再被人抓住了。”

他说一句,火猴就点一下脑袋,睁着大眼睛,像个小孩似的听着大人的嘱咐。

秦霜还想多和它说说话,不过念叨了几句就没词了,垂下眼道:“去吧,你饿了这么久,一定怪难受的。”

火猴“吱吱”了声,想要再碰碰秦霜却又不敢,伸出两只小爪子抱了抱他的影子,终于几个起落,窜进山林不见了踪迹。

秦霜揉着鼻子,喃喃道:“日后天大地大,火儿,请你自由地……”

他目送着火猴离开,回过身,果然那火麒麟还蹲在凌云窟口,睁着漆黑的眼睛望着他。

“我也要和你告别了。若没有你几次救我帮我,我绝对活不成,更别说回到地上来了。”秦霜张开双臂,亲密地抱了抱火麒麟的大脑袋,“虽然这话我说了三次,但每次都是真心的:总之,谢谢你……”

火麒麟闭上了眼睛,沉默着。

“那,再见了。”秦霜与它对视了一会,终于还是转过了身。

正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叫声。

“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秦霜突然站住,僵着脖子回过了头。

背后没有其他生物,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只火麒麟。

它从来都没出过声,一开始秦霜以为是不屑,后来混熟了,又猜想可能它和长颈鹿一样,是没有声带的。毕竟没有一样科学告诉他,麒麟这种生物会不会叫。

然而现在这只上古神兽就这样呆呆地恋恋不舍地望过来,再次动了动嘴,轻轻地低低地叫了一声:“咩。”

秦霜捂住胸口,瞬间觉得自己的血槽全被萌碎了。

1、7171-74

秦霜在山上摘了些能吃的野果填了肚子,随后找着了一条小溪,上下洗了洗,总算把自己打理得不那么像个野人了。他现在身体里充盈着从火麒麟血液中带来的炎热内力,稍稍一发功,打湿的衣裳就干得暖烘烘的,十分舒适。

中箭的伤口已经好得只剩一个疤。原先用来包扎的布条都是从右边的衣袖上撕的,他见火麟剑在阳光下红得耀眼,委实太过醒目,干脆就将整只袖管都扯下来,把剑包得严严实实的。

《风云》中的江湖不比现代,人跑到深山老林中或是修炼、或是论剑、或是私奔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在乐山下等着撑船的老艄公看到他从那上面衣裳(咩)不整地下来也没有很吃惊,只是笑呵呵地提醒道:“这位公子,你袖子断了。”

秦霜立在船上,看看久违的水光山色,感觉恍若隔世,向那老艄公道:“劳烦问一声,最近江湖上可有什么动静没有?”

“听说啊……咦?公子在山上呆了多久?”

秦霜道:“三个月左右。”

那老艄公笑道:“那三个月前刚发生的大事公子是不晓得了,听说啊,无双城倒了。”

“倒了是什么意思?”秦霜一愣。独孤一方虽然死了,不还有独孤鸣幺?。

“公子不知道,三个月前那里突然起了一场很大的地震,整座城都塌了大半呢!听说啊,正好那个时候天下会就在附近,趁乱过来一通杀,这不就把它灭了幺……”

“不是吧?”秦霜睁大了眼睛。地震他是经历过,确实来之汹汹,但以无双城的实力,应对一场大天灾应该还是没问题的。而且当时步惊云不是只带了两百人幺?他和聂风还受了伤,怎么可能赢得了全城的人?

“这话可当真?真是天下会做的?”

那老艄公笑道:“公子别不信,无双城的地盘上现在到处插着天下会的旗,哪里还会有假?听说啊,拿天下会的帮主可是有神明保佑的,他早就料到无双城有大难,所以提前派了大批人马在那埋伏着啦。”

杀人放火抢地盘,应该是雄霸的指示没错了,不过……秦霜皱皱眉,大批人马?这么说除了飞云堂,雄霸还加派了许多部下过来?可是为什么呢?任务不是仅仅只有暗杀和取刀而已幺?而且为什么这事还瞒着我呢?

那老艄公撑着船,自顾自地感叹道:“唉,要说这姓独孤的也真够可怜的,百年的基业一下子都没了,就连命都保不住,听说啊,当时的死人多得哟,连附近的河水都全给染红了……”

倾城于一旦,在电影里就是如此。秦霜叹了口气,只是没想到这回步惊云放过了他们,这些人还是逃不过被天下会屠杀殆尽的命运……全城的尸骨,都是熟悉的脸孔,却是死白的颜色,独孤鸣所经历的痛苦当是刻骨铭心的吧……

他捡回了一条命本就庆幸,这样一想,对独孤鸣就更恨不起来了,反而不愿意他就此死了:“那你有没有听说无双城的城主还有个儿子?十五六岁的,他怎么样了呢?”

那老艄公道:“公子说的是叫独孤鸣的吧?听说啊,天下会占了无双城,在附近搜了他七天七夜呢,最后也没发现人。”

依照剧情,独孤鸣就是漏网之鱼,后来投奔他大伯剑圣去了。秦霜心道,幸好没被抓,否则步惊云一定一掌就把这熊孩子给拍死了。

他还没来得及欣慰,就听那老艄公继续道:“噢,对了,同时他们也在找他们自己的人,听说啊,还是堂主呢,大人物啊!”

秦霜觉得膝盖一疼,强笑道:“后,后来呢?”

那老艄公道:“死的那个是真没找到,听说啊,还有个活的,不知怎么自己跑掉了。天下会可是发话了,谁要是能发现那个人,那赏银啊,啧啧……”

秦霜这回觉得一个难以启齿的地方也跟着疼了:“活,活的那个叫什么?”

“听说啊,”*听说的老爷爷慈祥一笑,“叫步惊云。”

秦霜在最近的码头下了船,走到小镇的市集口,果真看到在布告栏上贴着步惊云的画像,天下会悬赏。

把满头乱发往脸上拨了拨,凑到那群围观的百姓中间,只见那上面写着不管是死是活,只要能提供线索,就赏银十万。

雄霸平生最恨底下人反叛,这回估计真是气得狠了,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么杀气腾腾的话都说了出来,整得跟通缉令似的。

不过赏银还是一如既往的大手笔,同当初找他一样,都是十万。秦霜暗想,泥菩萨一死,雄霸那后半生的批命无人揭晓,那么在他的心里,风云永远都是助力,他也将一直都对他们看重了。

再看了一眼步惊云的画像,心里一酸:那杀千刀的闷油瓶,现在在干什么呢?

自己正打算回去找他私奔呢,他竟然选在这个时候离家出走了……想想那时候,自己掉了下去,他却还在昏迷,醒来听聂风一说,八成以为自己真死了。那样沉默而坚定的人,一定伤心透了吧?连天下会都不回,直接就在无双城失踪了。

但他能去哪里呢?从小父母双亡,寄住的霍家庄也已经一把火烧了,老实说,他的记忆里没什么美好的地方。

除了和自己在一起。

可他连天下会都舍弃了。

等等,脑海中陡然有一道灵光闪过:“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这句诗是在潜入无双城前自己教给他的,还因此想好了事成之后的去处同样位于蜀地的锦官城。

和自己在一起的话……如果不回过去,那就是去未来!

秦霜身上还有些碎银,当下就在小镇上买了干粮和一匹快马。换上普通百姓的衣裳,又花了些心思给自己易容,为了拉开和原来相貌的差距,还想办法烫了满头的卷发。打点好这一切,就向着锦官城飞驰而去。

要说这锦官城,是蜀地数一数二的繁华大城,人来人往的,找一个特定的人有如大海捞针,何况还不能声张。

秦霜奔走了几天都是徒劳无功,便决定换个方法,在偏僻的地方租了间小院住着,每天四处出去打转,写接头暗号。

为了让步惊云早点看到,秦霜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饭馆。

在这个世界,饭馆的白墙上是可以涂鸦的,碰上出手阔绰或者气度不凡的客人,小二还会主动来请留下墨宝,所以每一家的墙上都写满了“我是要成为xxx的男人”、“我要把你们一个不留地驱逐出去”之类的留言,气势逼人。

秦霜琢磨了下,天下会也在找人,所以他绝对不能写“步惊云我没死,快来找我,幺幺哒”……

提着毛笔,最后还是把那句诗写上了。可以确定,这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诗,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明白它的意义,只要步惊云看到了,就一定会晓得自己还没死。

然后……就等着步惊云来找自己了。

他寻人的能力比起自己来要好得多,说不定哪天回到小院,就发现他已经上门坐着了。

这天秦霜也正坐在一家饭馆里练字,听到有人进了门,大声地一拍桌子:“把好酒好菜都给大爷拿上来!”

他抬眼,见是两个虎背熊腰、带着兵器的汉子,显然都是江湖中人。

小二忙迎上去招待:“哟,两位客官,请坐请坐!”他想把一人手中的礼盒接来放下,谁知刚碰到就被那人踹了个跟头:“吃了豹子胆了?这可是要送给天下会的礼!是你这脏手能碰的?”

另一人道:“你也踹口气吧,金子雕的东西,还包得这么严实,怎么着都坏不了。”

那小二爬起来,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赔笑,被他挥挥手打发了。

踹人的那人道:“老哥你可别这么说,咱还得千里迢迢地送去呢,一会都放松不得啊。雄霸嫁女儿这么大的事,这时候不去长脸,什么时候去?现在天下会在江湖上是什么地位?那可是呼风唤雨!咱只要能去搭上线,往后的日子可就光了!”

另一人沉吟道:“若说一家独大,无双城一倒,天下会确实就再无对头了,但要说实力……”他笑了笑,“三个堂主,死了一个秦霜,跑了一个步惊云,现在还得分出人手去抓人,不比以前了啊!”

踹人的那人摇头道:“就算只剩一个聂风,也够瞧的了,他那风神腿青出于蓝,谁不晓得?”

另一人道:“我看啊,就是因为这样,雄霸才急着把女儿嫁给他的。”看了眼摸不着头脑的同伴,接着道,“一遇风云便化龙,现在打下了江山,也还得靠人替他守下去啊!雄霸他膝下无子,把女儿嫁给谁就等于让谁接任做帮主,那聂风还会像步惊云一样一走了之?谁舍得这么大的嫁妆!”

秦霜在心里不屑:“小人之心!我的风师弟才不会这么势利!”

他无意间听到聂风和孔慈要成亲的好消息,又是惊讶又是欢喜,想象里都是粉红泡泡,回过神,却见那受伤的小二正不住地往自己这瞟,一脸惊恐。

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就对上了那两个汉子的脸。

踹人的那人正怒目圆睁,瞪着自己:“你小子听够了没有?”

这世界以武为尊,江湖中人就是大爷,连带着也有些很霸道的惯例,比如他们在公众场合交谈,是不会放低嗓门的,周遭的百姓若是怕不小心听到什么惹了麻烦,就得自己乖乖地退散,不走的就要挨打。

秦霜这才发现,就在方才脑补聂风和孔慈的时候,这饭馆里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了,剩下个自己格外醒目。

另一人的目光落在他的腰间:“哟,原来是个会使剑的。”

秦霜腰间所配的正是火麟剑,一直用布包着,不漏形迹。

踹人的那人也看了眼,冷笑道:“连个鞘都没有也配叫剑?还包着布,拿生锈的铁皮冒充的吧?”

突然一跃而起,朝着秦霜扑来:“正好大爷手痒,让你开开眼!”

他本是想夺了秦霜的武器再来嘲笑一番,谁知手上却探了个空。与此同时,一样东西点上了喉间,正是那把不起眼的剑。

只是一招……

那剑的主人左手持剑,气定神闲。

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睁睁地看着一滴冷汗从鼻尖上流下来。身后的那人也是愣住了,一时间都没了反应。

秦霜手腕一转,把剑了回来。

他本想立刻就走,不惹事端,可对方非要动手,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点头哈腰的事他会做,那是因为他遇到的多是真正的强者,但没必要迁就眼前这两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就是以前武功低谷的自己,对付他们都是绰绰有余。而现在更是不同。

自从下了乐山之后,他就不断地回忆起自己杀死独孤一方的那一招。他有意识地观察自己的身体,结果发现冥冥之中真的有一股力量在引导着左手,使出快速而妙的剑法。他一边尝试一边练习,已经熟悉了几招,所以才会把火麟剑随身带着。

那些剑招与自己这个灵魂无关,而是早就储存在这个身体里,属于原版秦霜的。记得文丑丑曾说过,他的父母秦宁夫妇就是有名的“鸳鸯剑”。

只是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据说雄霸救回自己的时候自己衣衫褴褛,原本是个乞儿。可是未失忆前的秦霜明明是有功夫的,怎么还会过得那么可怜巴巴呢?

看到秦霜将剑插回腰间,那二人齐齐松了口气。没动手的那人已经看出了差距,冲秦霜一抱拳:“是我这弟弟鲁莽了,多谢你……呃不,阁下高抬贵手。阁下有这样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定有盛名,敢问怎么称呼?”

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打量。眼前这个青年只穿着粗布衣裳,脸也很陌生,看起来平平无奇。听到自己问他还有些犹豫,扯了扯卷发答道:“呃,我叫李寻欢。”

从未听说过的名字……他迟疑着一点头,说了声“告辞”,忙拉了同伴,抱着礼盒匆匆地往外走。

这时却突然听到背后一声“等等”。

二人一下站住,脸上的神情都有些僵。按照江湖规矩,要是打赢的人不肯轻易放人,留只手留只脚都是可能的。

那人忙伸手入怀,掏出一锭二两的银子摆到桌上道:“是是,我兄弟二人叨扰了阁下,阁下这一顿,理应由我们出的……”

“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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