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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鸣的脸色红红的,不大敢看他的眼睛。张江和吁了一口气,说:“你也是个大学生,我说的对不对,是不是为你着想,你自己也有一个判断,你好好想想。”
“我得怎么做,他才会喜欢我?”
“这个哥哥教你,我可是身经百战的人,虽然没勾引过人,可是被勾引的次数可不少,我最懂男人的心思,以后我帮你。”
“你有那么好心?”
“我其实也有私心。”张江和咳了一声,说:“你忘了上次喝酒,老大整我那事儿?我他妈都喝到医院去了,差一点喝出胃出血!我跟了老大多少年了??他竟然为了你这么个小白脸就那么对待我,我实在觉得不甘心。咱们俩联手,叫他吃点苦头!”
外头张宏远叫他的名字,张江和应了一声,端着菜往外头走:“而且你别管我什么心思,就想我说的在不在理,我给你的建议你考虑考虑有没有道理,想通了跟我打电话,我给你出主意。”
张江和说着就塞了一张名片到他的手里,临了了还往他的手上摸了一把,笑眯眯地出了厨房。
钟鸣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打开水龙头,把刚才张江和摸到的地方认认真真拿洗洁洗了一遍,甩甩手上的水。
撇去张江和这个人的个人品质,单看他说的似乎很有道理,既然躲不过去,与其处处受欺负,倒不如抓住主动权,把凌志刚这个流氓牢牢握在自己手心里。
想到这儿,钟鸣的整个世界都亮了,决定从此开始他的“勾引”大计。
这是上上之计,也是无奈之计,建立的基础是他想走,却又必须在陪着凌志刚睡了之后。
那就这样吧。他用权势觊觎他的身体,他就用感情报复他的野蛮,最后胜负如何,靠天命,也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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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凌禽兽既然是禽兽,渣一点大家应该可以见谅哈,就渣到这儿啦,从此开始看钟美男一步一步华丽变身啦。过程绝对温馨励志,撒花!
☆、046拿只香蕉做练习(1840字)
钟鸣在整个用餐期间都没有上桌,凌志刚也没有叫他同坐的意思。他把菜做好之后就回了卧室里面,吃了一个干面包,喝了几口矿泉水。凌志刚他们喝了很长时间,他似乎是个很能喝的人,酒量很好,烟瘾也很大。他们一直喝到下午两点钟,一个个都喝的差不多了,叫了几个小弟把他们接了回去。客人走了之后,钟鸣就听见男人在客厅叫他,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大声地应了一声,打开房门问:“您有什么事?”
“过来拾桌子。”男人躺在沙发上,语气有些醉醺醺的。钟鸣强压住内心的厌恶,走过去拾桌子,正在弯腰拾的时候,男人忽然伸腿冲着他的屁股蹬了一脚。
他一个踉跄被蹬趴在桌子上,随即就恼了,可还是忍住了,回头问道:“你干什么?”
男人眯着似邪非邪的眼睛,吐了一口烟说:“去外头买点东西。”
“买什么?”
“买点水果。香蕉,橘子,苹果……”
钟鸣站起身,伸手说:“钱。”
男人笑了出来,伸手往裤兜里摸了摸,没有摸到钱包,就指了指卧室:“去抽屉里头拿。”
钟鸣到卧拉开抽屉,才发现抽屉里放了好多钱,都是红色的人民币。他抽了两张出来,想了想,又从书包里头掏出来一个本子,拿着来到凌志刚跟前,说:“我拿了两百,以后我花钱都会记在这个本子上。”
凌志刚幽幽地看着他,不紧不慢地吸着嘴里的烟。钟鸣记好帐之后就出去买水果,货比三家,才买了两袋子水果回来,结果凌志刚已经不在客厅里面了。他找了一圈,发现凌志刚已经跑到卧室睡觉去了。他放下手里的东西,继续拾桌子,把锅碗瓢盆都洗了一遍之后,才回了卧室里面,站在房间门口,幽幽地看着凌志刚。
凌志刚睡觉的时候没有盖被子,大喇喇躺在床上。这个时候的凌志刚真的像极了电视里那些贪官,除了面相依然英俊之外,十足十一个地痞无赖。
却也是他打算勾引的人,只是跟寻常的勾引不同的是,别人勾引的目的是人,他的目的是心。
这样的勾引其实是个技术活,能勾引住对方,又不能真让对方丧失理智,要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说到底还是一个度的问题,勾的他蠢蠢欲动,爱情在肉欲中悄悄萌芽。
钟鸣皱了皱眉头,把书包掂了出来,跑到客厅里面去看书。
他看的是一本关于《金瓶梅》的书,类似红楼探秘那种,讲的很有意思,原来《金瓶梅》和《红楼梦》一样,背后还有这么多典故。他看的很入神,时不时还拿笔在本子上记录一下,当然也有一些露骨的描写,看的心里头痒痒的。他很喜欢潘金莲,觉得风骚又有性格,他不喜欢西门庆,觉得太无情。
正在看着的时候,凌志刚忽然从卧室走了出来,站在不远处朝他看了一眼,问:“怎么看这种书?”
钟鸣抬头看了一眼,把书本翻过来看了看封面:“这书怎么了?”
他解释说:“金瓶梅其实是很正经的书,我们老师都推荐我们看,我这周的作业就想写一个关于金瓶梅的论文。”
男人也没有再说话,去厨房倒了杯水,隔着冰箱问:“你买的水果呢?”
“在这儿呢。”钟鸣跪在沙发上把买的水果掂了起来:“你要吃么?”
男人端着一杯水走了过来,掰了一根香蕉撂在他身上。他被砸了一下,吃惊地抬起头。
“你的病,痊愈了吧?”
钟鸣心里头咯噔一声,立马摇头:“还是有点头疼。”
男人的脸上丝毫不见怜悯,语气也还是慢悠悠的:“虽然还病着,可是你也别闲着,该练的活儿还是要练,上次在金帝让你做口活儿你做不来,现在开始多练习。”
这太突然了,钟鸣一时没能反应过来:凌志刚,这是在说那事儿??!
他脸上红了又白,男人就又说:“你也不想我一开始就干你后头吧?既然不愿意被干后头,你就得学会用嘴伺候。”
钟鸣拿起腿上的那根香蕉,他怕凌志刚挑食,买的都是最好的香蕉,挑的不只颜色正,体积也特别大,又粗又长,不是一般超市的香蕉可以比的。
他看着,有些为难:“有……有那么长么?”
“有没有那么长你忘了?”
男人说着就站在他跟前把腰带扯了下来,露出了修长的大长腿,性感的短裤,中间大大的一坨,疲软的体积就让人敬畏。
“你要不要验证验证,看看我有没有骗你?”
子弹头的黑色内裤被撑得紧绷绷的,遮不住的毛发露出内裤,与小腹上的连在了一起;大腿根部的深色毛发也因为内裤变形而包裹不住露了出来,那短裤内的***竟然一点点膨胀了起来,凸显出非常明显的形状,雄伟又漂亮。
☆、047道高一尺,魔高一丈(3808字)
男人的身体贴的他非常近,他几乎感受到了男人下腹的热度,那粗乱的腹毛刮着他的脸庞,一股雄性气息迎面而来,这似乎是个勾引的好时机,可是钟鸣怕自己掌握不住那个度,再勾引的凌志刚兽性大发,犹豫了那么一会儿,他终于还是后仰了一点,说:“我信,我信还不行么?”
男人这才把裤子提了起来,在他一旁倒了下来:“别光说不做,现在就开始练。”
钟鸣要起身,问:“我能去卧室里面练么?”
“不能,就在我跟前练,有什么做的不对的,我也可以就近指导。”男人这已经是摆明了要欺负他。钟鸣握着香蕉,终于还是把香蕉的皮剥了,抬头看了凌志刚一眼,男人挑挑眉毛,说:“含进去。”
钟鸣张大嘴巴把手里的香蕉含了进去,这根香蕉虽然粗大,可是跟男人胯下那东西比起来明显还不是一个等级,因为男人的茎身他连个龟|头都含不进去。男人一直盯着他看,边看还边在一旁指导,说:“含深一点。”
钟鸣觉得很屈辱,可是又不敢反抗。不就是一条狗么,就算他有错在先,不也被黑子咬了一口受过惩罚了么,这个男人怎么还是不依不饶。
他想着想着,突然发现男人的手伸到了不该伸的地方,他含着香蕉扭过头一看,差点没背过气去,原来男人看着他的嘴,竟然把手伸进了裤子里头。
这……这……
钟鸣赶紧把头扭了回来,浑身的血液都往头上涌:凌志刚这是在……在手|淫???!
钟鸣无论怎么躲,眼睛的余光总是能看见男人掳动的手臂,一紧张,就把眼睛给闭上了。黑暗中男人轻笑出声,接着他就听见男人的皮带响了几下,似乎把裤子都脱了下来。钟鸣觉得自己呼吸急促,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嘴里吞咽的动作就停住了,男人的声音饱含情欲,命令说:“别停,继续含。”
他就像个机器人似的浑浑噩噩地吞咽手里的香蕉,男人的喘息声渐渐粗重了起来,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就在紧要关头的时候,钟鸣忽然一咬牙,嘴里的香蕉就被他给咬断了!
“操!”男人猛地抽了口冷气,茎身就射了出来,似乎受了不小的惊吓。
钟鸣嘴角扯出了一抹笑,随即那笑容就消失于唇边,换成了一脸惊慌:“我……我不是故意的!”
凌志刚惊魂未定,看着钟鸣手里头只剩下半截的香蕉。
“我真不是故意的,要不我换一根,你也重新来……”
男人抓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扯到了沙发上,一把将他的头摁到了胯下,把那稍显疲软的茎身碰到他的脸颊立即又硬了起来,雄壮威武,气势和他的主人一样凶狠勇猛。钟鸣被那一股腥甜的味道冲的本能后退,可是却被男人按住了脖子:“既然你不老实,咱们就用实物练练。”
“你不怕我像咬断那根香蕉一样咬断你的……呜……”
他的话没有说完,嘴里就被塞进去了那个火热的物件,他并没有完全含进去,一个龟|头已经将他的嘴巴撑到了极致,他睁大了眼睛,却看见男人浓密的毛发中,那巨物涨得紫红,布满了怒张的青筋。他挣扎着得到了一丝喘息,惊慌地喊道:“太粗了!”
“够粗够长才能干的你爽翻天。”
事实证明对于钟鸣这样的生手来说,够粗够长带给他的只有痛苦,他被折磨的满头大汗,差一点连刚吃的面包都吐了出来。男人射在他嘴里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爬起来就朝厕所冲,干呕了好长时间,弄的口水一把泪一把。只因为欺负了一条狗,他竟然得到了这样的惩罚,钟鸣心里头除了不甘心就是愤怒,一脚就踹在了墙上。
可是生气归生气,钟鸣出来的时候还是一脸平静,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男人一副酒足饭饱的模样,大喇喇地躺在沙发上系上腰带,嘴里还吐着恶言恶语:“别以为我会一直让你做口活。我是个性欲很旺盛的人,天天都得来两炮,你做个思想准备,平时也多锻炼锻炼,别弄一回就得歇几天。”
钟鸣的牙齿咬的咯咯响,面上却无动于衷,低声哦了一句。男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说:“拾拾沙发,该清洗的清洗清洗,愿意的话,拿着香蕉继续练习。”
凌志刚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等他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竟然看见钟鸣真的在客厅里面练口活,边看《金瓶梅》,边在那儿吞吐手里的香蕉。
这种香艳场面让凌志刚差一点把持不住直接扑上去了,可是他想了想,觉得钟鸣这么努力勤奋,再“欺负”他似乎有点过分,忍耐了一会儿,就没有打扰他。
冬天的白日来的晚去的却早,傍晚的时候,凌志刚打算出去遛狗。黑子是他的宝贝,他只要有时间,天气又允许,基本上每天都会领着它出去转转。钟鸣看见黑子似乎有些躲避,说:“我就不出去了,外头太冷,我留在家里头做饭。”
“晚上不用你做饭,咱们出去吃。”凌志刚把他的围巾和帽子扔给他:“戴上。”
接触了这几天,钟鸣基本上已经摸清了男人的脾气,知道自己不能够反抗,即便反抗也没有什么用,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他已经决意要听从张江和给他的建议,做一个温顺到没有脾气的男人,顺便花点小心思,搞点小暧昧。
他戴上帽子,围好围巾,只露出了半截鼻梁和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凌志刚换好衣裳出来,又扔给他一双手套,说:“把这个也戴上。”
钟鸣穿了那么多,出去竟然还是冻得有点哆嗦,今天一整天都是阴沉沉的,又刮北风,外头的温度非常低。小区里头几乎没有什么人,黑子却很欢快,估计是在房子里头憋坏了,一出门就欢快地在前头跑来跑去,到这个地方闻闻,到那个地方嗅嗅。钟鸣哆嗦着直跺脚,说:“外头这么冷,除了咱们俩,都没有别人出来。”
“我记得你是南方人?”
钟鸣点点头,说:“我是浙江人,我家在浙江和福建的交汇处。”
“怪不得怕冷,你们那儿的冬天没有这么冷吧?”
“嗯,我们那儿很少下雪,记忆当中都很少,所以大一的时候,每天冻得都不敢出门。”
黑子渐渐有点不听话了,每次都跑很远,要凌志刚叫它它才肯回来。他们已经出了小区,来到了外头的街道上,街上行人不断,车辆也多,凌志刚就把黑子唤了回来,在黑子的脖子上套了个绳,伸手交给钟鸣。
钟鸣有点意外,说:“你也知道……我跟它关系不好。”
“就是因为你们关系不好,才要你来遛它。黑子很懂事,只要你们熟悉了,不欺负它,它以后不会再咬你。拿着。”
钟鸣只好接了过来,黑子原本一直在往前走,他接过绳子的时候,它似乎也有了察觉,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幽幽闪闪。
钟鸣挤出了一抹笑,冲着黑子咂巴了一下嘴。
可是黑子立即就把头给扭过去了,自顾自地走它的路,似乎异常嫌弃他。
钟鸣大窘,凌志刚却轻声笑了出来。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脖子上也围了围巾,看起来风度翩翩。
真的是风度翩翩。高大挺拔,气度沉稳,除了老派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叫人想不起其他的。
就连钟鸣都有了一刹那的恍神,因为他面前衣冠楚楚的凌志刚,真的很难把他跟不久前还强迫他口交的那个男人联系在一块,他看起来那么君子。
台面上绅士君子,私下里禽兽不如,这就是凌志刚。钟鸣放眼往前头看,路灯还没有亮,只有车水马龙,那些车的灯竟然也好像连成了一条线,组成了这个城市繁华的夜景。男人在他后头走着,忽然开口说:“今天中午的事儿,或许有点委屈你了。”
钟鸣回过头,想停下来仔细听凌志刚说话,可是黑子不肯停,他只好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头却回着,看着注视着他的男人。
“我不该拿你跟黑子比。黑子跟了我好多年,有感情,我见它受伤一时冲动,你又冲我发脾气,我才对你说了难听的话。”
“我没怪你,我确实不比它在你心里头的分量,这是应该的,是我没有自知之明。”钟鸣被黑子拽着往前走,语气也跟着有些颠簸。
凌志刚眉头微微动了动,他是多么明的男人,尽管钟鸣有意隐藏,他还是察觉了钟鸣的面服心不甘。
“你好像学会投其所好了。”男人看着他,语气温柔和气:“不过你这样,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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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凌禽兽。凌禽兽我是作为重点来写的,比小受要出,给他两种身份,其实是说他的两种性格,亦禽兽亦君子,男人魅力几乎到了极致。我觉得小说名《霸占》就已经很明显,凌志刚作为歌笔下第一个黑道攻,我觉得我已经把他写的相当善良了。按照一般现实来说,一个有能力有色胆的男人想要另一个人,而且单单是冲着肉欲,我觉得能给钟鸣一段时间适应已经是很退让了,要是在现实生活中,肯定第一天就强上了的。大家可能看攻宠受那种甜文看多了,所以觉得凌志刚有点渣。我想写的现实一点,理智一点,凌志刚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他应该是一个有匪气又很明的男人,无情的时候很无情,深情的时候很深情。我也一直拿捏他在流氓和正经之间的游移,但他无疑是歌笔下最下流也最凶狠的一个攻。我已经敛着写了,凌志刚在前期应该更禽兽滴,他又不爱钟鸣,一味宠着他也说不过去,可能只是大家看的很舒服,但是我觉得把感情往真实了写,越往后才会越美好,韵味会比较醇厚绵长。而且凌禽兽会付出代价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最后,这个还是号召一下藏,藏上不去,《霸占》就算参赛第一,也会降到第二名。说过很多次啦,以后不再提啦,反正各种感谢,第二也不容易啦!!然后,后面近十章都是最近写的,很好看,涩涩的色色的,还有点小幽默小励志!
☆、048男人的温柔(2127字)
这世上大凡霸道强势的男人,思想其实一般都比较传统,大男人主义其实是封建思想的一种残留。强硬凶狠的凌志刚,最喜欢听话温顺的人,他在外头已经刀光剑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个温柔的港湾,最好是和和气气,有性格,但是懂得隐忍。就像钟鸣这样。
张江和欺骗了钟鸣,把他送向了不归路。
钟鸣却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几分羞涩,说:“我其实也很喜欢狗,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养了一条,跟黑子差不多,也是条大狗。”
他撒了一点谎,他是养过一条狗,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了,那时候他才刚刚上初中,家里养了一条狗,因为有次玩耍的时候他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条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钟妈妈就把那条狗卖了,家里头再也没有养过狗。
这时候钟鸣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对着手机说了几句话就挂了,凌志刚问:“谁的电话?”
“我以前做家教的,打电话问我现在还做不做了。”钟鸣把手机放进兜里面,朝四周看了一眼:“天都黑了,要不咱们回去吧。”
“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男人转身进了旁边的一家超市里面。钟鸣牵着黑子在外头等着,黑子忽然“汪汪”叫了两声,原来前头来了一个推着小车卖烤红薯的老大爷,红薯的香味飘的老远,明显挑动了黑子的胃口。
钟鸣想了想,就给黑子买了一个红薯,一个红薯要八块钱,这么贵的东西钟鸣自己都很少吃。黑子吃的非常欢快,边吃还边抬头看他一眼,似乎对他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观。钟鸣叹了口气,说:“从此咱们俩就和好吧,今天的事儿,都是我有错在先,以后咱们和睦相处。”
他蹲下来看着黑子在那“吧嗒”嘴,笑眯眯地摸了摸黑子的头,黑子竟然没有躲闪,只是低着头吃。
凌志刚从超市里头出来,看见愣了一下,说:“你还挺会讨好它。”
“我见它一直往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那儿跑,就买了一个红薯给它,它果然很喜欢吃。”
钟鸣心里头其实对狗还是有点阴影的,和黑子的互动也是点到而止,看着亲密又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凌志刚扬了扬手里的袋子,说:“我给你买了41的鞋,合适吧?”
钟鸣有点惊讶,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号?”
“我看你的脚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是双棉拖,在家里可以穿。”
钟鸣接过来看了看,其实那拖鞋的颜色他不大喜欢,觉得太鲜艳了,是黄色的,上头还有个大熊猫的图象,一看就是初高中的男孩子才会穿的鞋。男人问:“怎么样,你要是不喜欢,我回去给你换。”
“不用了,挺好看的。”钟鸣拉着黑子说:“咱们回家吧,我都冻死了。”
凌志刚从来没这么“服务”过一个人,明显是刚才钟鸣的温顺让他觉得很满意,他才想起钟鸣在家里都是穿他的鞋,有点不合脚,所以才去超市给他买了一双。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一个公交车站牌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工人在站牌那儿换海报。钟鸣停下来看了一眼,发现了他们学校的名字。
他就牵着黑子靠近了一点,原来是当红炸子鸡蓝魅下个月要到他们学校的体育馆开歌迷见面会。
他仔细看了一下有关见面会的详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