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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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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递了过去。

“你先穿上。”

“哦。”猫菀菀接过对她来说有些过大的衬衫,将胳膊伸进去,“好了。”

黎明这才睁开眼扭过头来。

他呼吸一滞,有气无力的开口道:“你平常穿衣服不扣扣子?”

他将衣襟拉拢,按着她的肩膀让她背过身去,猫菀菀不满的扭了扭身体:“你干嘛?”

“自己把扣子扣上,”黎明手伸到她脸前,慢慢抚上额头。

确实是有些烫了。

黎明想让她变回原形,猫菀菀却不乐意,她叉着腰,瞪着黎明指了指自己:“那些人好看还是我好看?”

“你好看。”黎明揉乱她的发,“好了,变回去好不好?”

这两者之间其实根本没什么可比性,因为出发点并不相同。

对黎明来说,猫菀菀只是一个小女孩,他是以长辈的目光来看的,而她们,却是用可发展的目光来看的。

他也并不想跟猫菀菀发生点什么。

这是他身为一个成年人的道德观。

当一个小女孩举起酒杯要和你碰杯的时候,作为成年人,不应该欢天喜地和她碰杯,而是告诉她,不能喝酒。

这是成年人的责任。

所以即便有一个小朋友说她喜欢你,流露出这方面的意思,在她没成年之前,无论有没有想法,都别表现出来。

憋心里憋死都不能吐露出一点念头。

真的有心思,也得等她成年以后,再看看情况。

不然这就是恋t。

毕竟一般人也不太会对小孩子产生什么念头。

黎明其实更倾向于,猫菀菀只是独占欲在作祟。

毕竟她怎么也不像是会懂这些的猫。

以往只是两个人的关系中,突然一个人离去,有了另一个亲密的人,哪怕他们本来没什么,潜意识里都会觉得不舒服。

等过段时间,这种感觉就会淡化,最终在心里掀不起涟漪。

黎明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觉得自己这次回去之后,得有意识的去远离,渐渐地对方心里估计也就不会留下什么印象了。

不然接下来相处久了,对方说不定还真的会误以为有什么。

但其实这只是因为接触得异性不多,等上了大学后,一个全新的世界就会等着她。

黎明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现实里却不过短短一瞬。

“不好。”猫菀菀瞪着他,“我为什么要变回去?”

“……你现在没衣服穿。”黎明道。

“我身上不是穿着吗?”猫菀菀奇怪的看着他。

黎明:“……那是我的,你穿了我穿什么?”

对于一个从来不穿衣服的妖来说,哪怕变成了人形,在穿衣服这方面的意识也不高,对猫菀菀来说也是如此。

曾经要不是每天都有人将衣服摆在她面前,她说不定都会忘记要穿。

也因此,猫菀菀根本没意识到这有什么问题。

虽然学习了这么久,但这种“常识”,对猫菀菀来说却是属于生僻知识,毕竟也没有专门讲这方面的书籍,她也对这些不敢兴趣。

猫菀菀哦了一声,不情愿的化为原形,嘟囔了一句:“小气。”

不就是件衣服吗?

黎明抖了抖衣服上的猫毛,这才穿着,先抱着猫菀菀去了卖周边的区域,帮她买了一套衣服。

猫检查体温的两种方法都比较那什么,以猫菀菀的性子来说,准得炸,所以肯定得是变成人形去测试。

妖人形时跟普通人类差别不大,检查体温也跟普通人没什么差别。

虽然觉得猫菀菀看上去不像是生病的样子,但黎明还是将她带去检查了一番,这才打道回府。

真是奇了怪了,明明没问题,刚刚怎么会那么烫?

黎明有些莫名,不过也没在意,将猫菀菀送回家后因为公事先离开了。

*

出高考成绩那天,猫菀菀基本也将身材锻炼到了跟曾经差不多的地步。

这么久的努力全在几个数字上,这天参加高考的人没人不紧张的。

因为胸有成竹,猫菀菀还算淡定,坐在沙发上等着成绩公布。

下午三点,成绩终于能查询了,刷新了半天网页才终于不卡,知道了猫菀菀的成绩后,一群人心中的大石头这才落地。

跟普通高考不同,妖的高考志愿是在分数出来后才选择的,毕竟特殊时期特殊对待。

知道成绩后,猫菀菀就放松下来,从沙发上跳下去。

黎明并不在,猫菀菀咬咬下唇,回房间打给了黎明。

“喂?菀菀?”

“我成绩出来了。”

“嗯。”

身为妖王,黎明还是有特权的,提前知道了猫菀菀的成绩,因此此时很淡定,最主要的是,他现在被其他事牵扯了心神,所以没有多说什么。

虽然他听出了对方想求表扬的想法,但顺着那个方向聊下去就没完没了了,黎明只能说一声抱歉,争取在十二点之前赶回家。

猫菀菀沉默了一下,以她的性子不可能直白的告诉他,因此有些郁闷,鼓起脸道:

“你觉得我报什么专业好?”

“你想报什么?”黎明反问她。

猫菀菀:“我想抱你。”

黎明:“……”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失笑道:“好,回来就给你抱。”

猫菀菀轻哼一声,眼神闪烁了一下:“我还有事,先挂了。”

黎明道别的话还未说出口,就听见对面传来的忙音,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是害羞了?

他看着手机笑了笑,将他装进裤兜里,隐去身形,朝着一开始的目的地行进。

不过他知道,这次过去的结果,必然是原主不能接受的。

尽管站在主人的角度上来说,他其实并不算做错了什么。

在很多人眼里,宠物是家人,可在有些人眼里,它们仅仅只是一只宠物而已。

在自己都穷得快活不下去时,该放弃谁并不是一道困难的选择题。

黎项城就是原主的主人。

他养了黎明纯粹是一场意外。

黎明这只哈士奇算是一只多灾多难的狗,因为母哈的粗心,这只幼小的哈士奇被遗忘在了路边,它自己也没发现母哈不在了,欢快的在草地上蹦哒。

等它体力终于耗尽了,这才想起该回家了。

谁知转头却不见母哈的狗影。

在原地停留了几天没找到母哈,再加上被周围的流浪狗所排斥,它不得不远走,被黎项城捡到时,它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

并且当时它已经饿了两天了,一看就是只病狗,所以尽管是只品种狗,也没有人乐意将它捡回家。

那时还在下雨,黎项城出门捡垃圾的时候看到了在躺在垃圾堆旁的哈士奇,本来它是不打算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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