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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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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的意思就一个,便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但凡愿意投诚者,辅国大将军一律既往不咎,并且写明会在三日后,对阿勒楚要塞发起最后的进攻。

而这告示是昨日清晨贴出来的,也就是他们剩下的,可以用来考虑的时间并不多。

炎暗暗地打量着那些人,他用离间计,并非只是为了取胜,因为打赢李冠这只丧家犬,就好比是囊中取物,迟早都会赢。

但是炎不想兴师动众地打,因为只要开战,就避不了战士的死伤。

他想“以逸待劳”地,赢得最后一场的战斗!

要是换作以前的他,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发起全面进攻,只要能一举歼灭李冠,就不计任何代价!

可是现在炎学乖了,只要给出一点点的耐心,他不但会赢,还会赢得漂亮!

对于将军明明可以攻下阿勒楚,却迟迟不动,还弄出劝降的告示,副将与统领们不但没有反对,还很赞同,并且钦佩炎的沉着冷静,夸赞他足智多谋,乃武神下凡。

要在以往将士们肯定不会这样想,反而会以为炎是贪生怕死!可在彼此都有所了解,且共同进退后,坚实的信任也就建立起来。

周围的汉子中,有一个身材特别壮硕,五官粗犷,肤色黝黑发亮,别人都在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只有他一脸肃然,站在墙根的阴影里。

他以为别人不认得他,可是炎却认出他是李冠的谋士,叫做萧二郎,连他都会乔装一番地跑来看告示,可想而知李冠那边该乱成什么样了。

一个个都是貌合神离,宛如一盘散沙,或许能不攻自溃!

这萧二郎蹲墙根好一会儿,有几个男人看完告示,揣着双臂,低下头,偷偷摸摸地进了安图哨台,这几日,安图哨台大门敞开,可自由出入,也有商旅趁机进来做买卖。

那些人就都扮作商旅的随从、马夫、搬运工,实则是来投诚的,他们一旦主意已定,李冠就算想要拦,也没办法,毕竟进入要塞很难,但要溜出来,却有很多条道,可以说是防不胜防的。

但是那个萧二郎没有那样做,他扭头回去了。

炎看在眼里,心里却是一乐。

到了第二日,阿勒楚要塞的大门口,竟然悬挂出一颗鲜血淋淋的人头,不是旁人,正是李冠尤为看重的萧二郎!

果然,在安图哨台的门口有李冠的眼线,这才是告示真正的用意所在,动摇的不仅是愿意投诚的士兵,更有李冠自己!

炎认为,这萧二郎未必就是不忠,他可能是想来亲眼确认下,到底有多少人叛逃大燕?

可是,他的举动太过莽撞,尤其是在这样的告示下,李冠的心里难起疑,哪怕他没有立刻投诚大燕,而是返回到阿勒楚,也是会让李冠起杀心的。

杀一儆百,李冠应该是这样想的吧,对于叛徒绝不心慈手软!

只是,他此刻的“狠心、决断”都来得不是时候,更像是被逼急了而慌不择路,他的暴政更影响了那些还打算忠心下去的属下们。

他们看到萧二郎的下场,明明一心为主,却凄惨地死去,原本在劝降的告示下,还没有多少人围观,到了第三天的早晨,炎下令打开大门时,门前竟然慢慢围拢,将近三百人!

他们都曾经是萧二郎的人。

炎全部招人,且如同告示上写的,既往不咎!

见到此情景,李冠急了,也更害怕了,为了“留得青山在”,他放弃掉阿勒楚,以及里面大约还有一千余的“忠心将士”,自个儿溜之大吉!

炎带了一支骑兵队,也就五十来人,在灵石山的附近,逮到了乔装成牧民的李冠,他的脸上还刻意地抹了好些泥灰,身上也全是羊粪的味道。

跟随他的,是拿着好些金银钱财的两个护卫,全被射杀。

阿勒楚要塞内的士兵得知,昨日还信誓旦旦要与大燕战斗到底的王爷,竟然自个儿跑路了,还被大燕将军活捉,一个个都傻了眼。

炎带人过去时,不一兵一卒,就占领下了要塞。

这原本会取胜,但也会惨烈的最后一场战斗,就这样完美地官。

炎的兴奋与喜悦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放了三天的假,好让士兵们痛快地畅饮一番,又买了好些牛肉、羊肉,来举办篝火晚宴。

按照目前的日子计算,在大燕下第一场雪之前,炎就能班师回朝,就像他答应的皇兄,一定会与他一同赏雪一样。

不知为何,也许是上一回没能见着他吧,炎手持粗陶酒碗,坐在热热闹闹、喜气洋溢的篝火旁,心里突然想起了乌斯曼。

“西凉军还在附近,等待骆驼队的到来,”炎心里想到,“那乌斯曼应该也还在这里,在回去之前,我要不要再去见他一面?”

但又觉得何必如此?见了这一面,也不会有下一面,两人迟早都会分别,还不如趁早断了的好。

“只是这样的谋士,放任在外流浪,心里总觉得不忍。”炎出神地想到,“都说无商不奸,难以结交,可做得成大买卖的人,通常有一个聪明的脑袋,还善于与生人打交道,这乌斯曼不就是如此吗?就算知道我是大燕的将军,他也一点都不意外、不慌乱。”

“这样的人才放在宫里,对爱卿也是好的。”炎暗暗地叹气,“可惜啊,他是西凉人,还以游牧生意为主,是不可能随我回睢阳的。”

“所以,不见也罢了。”炎这样想完,一口喝尽了手里的羊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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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稀客啊。”

乌斯曼放下手里那把雕细琢的锡制茶壶,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穿着深色裘衣的炎,“您不是已经打赢了吗?怎么还留在这儿?再不走安若可要下雪了。”

“后天启程,今日……算是来和你道个别。”炎回答道,走到乌斯曼的面前,现在已是午后,阳光灿烂,并不算冷。

乌斯曼沿着一块石壁支撑起一个帐篷,四支又细又长的竹竿挑起着雪白的棚顶,棚檐的裁剪是波浪纹,还有暗黄色的绣线。

地上则铺着一大块七锦垫,它用棉线加上色丝线编织而成,中心是一个大圆,一圈一圈地绕开去,四条边上绣着三角连起来花纹,还有方块图形。

加上七的丝线颜色,使得这块地毯简直如春日里的繁花一般,怒放在这荒山乱石之中。

若不是炎已经认识到乌斯曼,有着完全无视常理的性格,此时此刻,看到这些不合时宜的帐篷、茶具,甚至还有美的西凉糕点,他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

“竟然还要劳您的大驾,特来向我辞行……”乌斯曼露出一副匪夷所思的神情,“您这个人,还真是难以理解呢。”

“呵,彼此彼此。”炎微微笑了起来,虽然他们身处荒郊野外,他也不忘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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