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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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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子都做好朋友。好吗?”

换做是我这辈子另外的任何一个时刻,我都绝不会相信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我放弃了所谓的自尊和高傲,甚至卑微地乞求,只是因为他。

听我突然这么说,罗宾转过头来,睁大了红红的眼睛看着我。

我一直觉得他的眼睛很漂亮,虽然我没法肯定是不是因为他戴隐形眼镜的原因,尽管现在这双眼睛布满血丝,但里面灵动的光芒仍然充满让我为之着迷的魔力。

“很晚了,你早点休息吧。”

我并没有要逼他答应,为了化解尴尬,我想起身扶他,但他拉住了我的手,没有要起来的意思。

“再陪我坐会儿,我睡不着。”

“下次我们再一起喝酒,现在我先送你回去。”

“不!”罗宾语气激动起来。“我有话跟你说。”

对哦,他就是以这个借口把我叫出来的。

“嗯,那你说吧。”我又坐回了他身边。

他一仰头,把罐里剩下的酒喝干净,然后习惯性地把罐子捏扁,丢到了楼下。夜很静,罐子落地的声音很脆。

“我以前一直很喜欢余茜……”

我喝酒,苦涩的液体流过喉咙,划过食道,和胃里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凉凉的,就像我的心。

“我从大一开始就喜欢她了,没想到吧?”

罗宾笑着看我,标准地二缺似的笑容。

“我这个人对于表达这方面感情很不在行,所以眼看着学生会里那个家伙把她给抢走了。”他的脚有意识地摆动,像个顽皮的小孩。“后来他们分手了,虽然有点替余茜难过,可是我好开心,真的好开心。呵呵,这样是不是有点邪恶?”

“我能体会这种感觉。”我努力扬了扬嘴角。

“嗯!”罗宾使劲点点头。“我决定这次不能再错过机会!所以我就多陪她,多关心她。你还记得吗?那段时间我还过你鸽子。”

“怎么会忘?你是第一个放我鸽子还活到现在的人。”

“哈哈,是吗?”

他笑得很厉害,前仰后合,甚至把头靠在我肩膀,而我也跟着莫名地笑起来。他笑自己痴,我笑自己傻。

我们笑了好一阵才停下来,而他并没有把头抬起来的意思,就这样埋在我肩膀上说:“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发现对我重要的不止是余茜一个人。”

我心里颤抖了一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老是会无法控制地想一个人。有时想他和我在球场上默契配合的样子,有时想他和朋友谈笑风生的样子,有时想他在课堂上发呆咬笔杆的样子……有时候什么都没有,就是一闭眼,他的样子就浮现在眼前。我觉得很奇怪,这么多朋友,没有一个会让我这样牵挂。我讨厌看到他失望的样子,即使是为了余茜而放他鸽子,我也不想看到他不开心。你说我这是怎么了?”

我感觉到他在我肩头的抽动。

“中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很铁的兄弟,毕业的时候我们抱头痛哭,说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兄弟。结果才分开两个月,我给他打电话,他就不记得我是谁了。你说要和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你是说真的吗?你不会忘了我吗?你们都喜欢骗我,什么叫‘我跟你太熟了,没有那种感觉’?都是tmd放屁!”

最后一句话,罗宾抬起头,几乎是在怒吼。他双手扳着我的肩膀,泪流满面地看着我。“浩南,你是不是也会这样?你是不是也会把我忘了,然后离开?”

看着他现在的样子,我几乎难受得喘不过气来。

只一秒,罗宾抱住了我。他的身体在颤抖,却抱得很用力。“别走,我不想失去你,余茜已经走了,我不想再失去你……”

“放心,我不走,我说过要做你一辈子的好朋友,我说话算话。”

红眼

小时候我尔陪老妈看“穷聊”剧,里面常常有男主角、女主角深情款款地看着床上或病或伤的爱人,一副自我陶醉的情节,当时觉得好傻。而今天我才发现原来观察一个人是睡脸是挺有趣的事。

仔细想想,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认真看过罗宾的脸。他皮肤比我白,但是比普通人黑,应该就是所谓的小麦色吧?他的眉骨很高,五官轮廓很深,侧脸看起来很帅,有点混血的味道。他老家就在沿海,说不定祖上真的有个西方殖民先驱也说不定。

我窃笑。

他的眉毛很浓,但和我的剑眉不一样,他的眉毛有着温柔的曲线,和他比较深邃的眼睛配合起来,感觉很好欺负的样子。加上他现在仍然是像只小猫一样蜷着身子的睡姿,就只有一个词能形容可爱!

明明这么可爱的一个人,大多数不熟悉的人对他印象却是酷酷的。是因为他不喜欢对陌生人人笑吗?其实他的唇有点微翘,厚厚的,笑起来很好看,应该也很软吧?

这样想着,我忍不住伸手去触碰,就在手指碰到他唇的一刹那,我的心里和指尖同时激起一阵电流,指尖是因为触感,心里是因为惊醒这样做不对。

也许是我的动静打扰了他,他先是身子蠕动了两下,然后手一边揉一边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可能是阳光刺眼,他有点畏光的感觉。

“醒了?”我尽力压制住那种被“捉奸在床”的心虚,一脸平静地说。

显然他没发现我在旁边,所以听到我的声音像吓了一跳,眯着眼看着我。“陈浩南……”他似乎是在努力回忆昨晚的事。“你一直在吗?”

“昨晚有个人一边大哭一边叫我别走,所以我就留下了。”

看来他好像没有把这个事搞忘,脸刷地一下就红了。

“好了,起来吧。”我拍拍床。“昨晚没吃饭吧?我买了点稀饭,洗脸、刷牙、过来吃。你这样迟早要把胃搞坏。”

“哦,好。”他很顺从地爬起来,一边浑身抓着,一边去了洗手间。很难得他像孩子一样听话,感觉不错。

“我靠!我身上怎么这么多疙瘩?”我听见他大叫。

“你身上还没我多呢,谁叫你半夜光着膀子到天台去搞浪漫?摆明了义务献血。”我打开装稀饭的碗,让它凉一点。“我刚刚顺便买了风油,要不要?”

“快给我!要死人了!痒死我了!”

看着罗宾满身乱抓的样子,我身上也开始痒了,虽说其他地方已经擦过药了,但背上自己擦不到。

“哇,好痒!没有准备防蚊液真是失策!”看来他还是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的。“陈浩南,帮我擦擦后面。”

这家伙又恢复了毫不客气的态度,我莞尔一笑。装作无奈地接过瓶子,他皮肤摸起来就像绸缎,手感不错。

“罗宾,你眼睛好像不对劲,是没睡好吗?”我觉得他眼睛更红了,白眼仁几乎被血丝占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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