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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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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双眼放光,“出去大排档吃点?”

党校食堂里那些玩意袁朗吃腻了,天天晚上馒头啃咸菜也不行。

高城明知离最近的大排档那可也有两公里。他翻身而起,“走。”决定与袁朗同行。

袁朗笑道,“古有羊角哀舍命陪君子,今有高副营夜袭大排档,朋友当交如此,不错不错。”

高城边穿裤子边回头,“得瑟。”

两人夜行悄然而动,急行军直奔向那闪烁着饭菜香的大排档,稀里哗啦吃个饱,回来带只烧鸡给洪兴国和谭剑做夜宵惦肚子,谁知两人竟睡的比他们早。高城和袁朗回房将烧鸡放在床头柜上,两人默契的盯那烧鸡,烧鸡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浪是可耻的,吃下去办不到。

“挺尸。”

“睡觉。”

正文第14章

用洪兴国的话来讲,“你们两最近形影不离。”

耳朵挂香烟的袁朗好像没听到,正忙洗牌,手轮一圈招呼,满面笑容,“不好意思,又赢了啊。”高城输烟憋气,斜眼瞪袁朗,闷闷的声音传来,“跟他,算了吧。这点烟我还不够自己抽呢。”

“见外了啊,高副营。”袁朗抓下耳朵上的香烟嗅嗅,“知道哪四种男人关系最铁?一起抗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嫖过娼。咱们好歹占了二分之一。”

“这里谁没跟你扛枪同窗啊。”高城指着众人,“感情你还留在七十年代。如今早改一起抗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倒过脏,一起犯法蹲班房。”高城想说其实是三分之一,纵然他们没分赃,一起干偷车牌这等见不得的事,最后一项也许能尝试。对面蒋民拍下脑袋,“不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吗?”

“什么嫖娼不嫖娼的。一群没正形的!”洪兴国笑指他们的脑袋。

“洪指导员,其它不提,怎么就提嫖娼啊!”蒋民大笑。

“指导员么,也得指导生活啊。”高城搭腔。

洪兴国笑老道的说,“老高,我在七连最大遗憾就是没把你销出去,那谁家女儿……”

高城吼,“得得,打住!老洪,你姓洪,不姓红!”

蒋民不解憨厚的问,“啥意思?”

“红娘。”袁朗漫不经心叼着香烟,“出牌出牌。”

蒋民抚掌大笑。

隔天傍晚陈一换了辆宝马跑来党校要请客,他称呼袁朗为袁哥,高城笑他来做冤大头出血,陈一坚持道,“头再大,信要守。”高城乐得他守信,除袁朗,邀与两人同房的洪兴国和谭剑为座上宾,蒋民正好在他们房内,高城一同拉上。

几人都换上便服,高城穿白衬衣外面套件灰色短外套,裤子是黑色的,脚蹬军需皮鞋,这身行头是高城这次带来的唯一便服。袁朗穿的比他神,身穿暗红色长袖衫,穿一条牛仔裤,一眼看着比实际年龄小上几岁去。谭剑则外披黑色腰休闲西装,颇有几分怡然自得公子派,洪兴国与蒋民都在军绿衬衣外面加件夹克。

六个大男人挤兑进一宝马。陈一坐驾驶位,副驾驶上坐谭剑。陈一望后视镜里四个大男人缩手缩脚,心疼自个的宝马车因此膨胀恢复不能。

他们驱车去了一家附近颇有口碑叫爱华的小饭馆找食,地方是高城选的,这地离党校近些。

由外看小饭馆窗户满是油烟,门口玻璃门上帖着欢迎光临四个大字,进门左手边桌上摆放菜肴的配料,右手边挤兑不少桌椅板凳,还没到饭点,客人已占了半壁空桌椅。人站在过道能听到操作间里传来的炸锅声。此饭馆虽不大,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平日里生意不错,家常菜出的名,过点要位置就得等,还得看有没有料。

高城他们来的稍晚,二楼大包厢被人定去,他们紧着要下挨着大包厢隔壁的另一间。通向二楼包厢楼梯是木制,能容一人通过,年代久远踩上去会发出声响。包厢里没任何装饰,墙壁近期刷过还算白,天花板中间挂下马蹄灯罩,节能灯泡照亮四周,下正对一张黄桃色小圆桌,围几张颜色深浅不一的方凳。墙壁薄隔音效果不佳,碰酒声清晰入耳。几人不分主次径自落座,高城一手边挨着陈一,另一边是袁朗。

高城全全负责点菜,荤的素的汤汤水水,酒是必备的,先要一打啤酒。

“别给我省钱啊。”陈一那么说。

一桌子人陈一认得七七八八。陈一上回见过袁朗,高城与他有交情;陈一和高城同长在四合院,而高城和谭剑住过军区大院,两人同为高城朋友,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有过几面之缘;洪兴国陈一听高城提过不少次,当自来熟了。至于蒋民,介绍一番也是认得了。

谭剑要来茶水,倒碗盘里将碗盆烫一烫。

高城一皱眉,“不干不净吃的没病!”

谭剑回答的理所当然,“注意卫生。不管大饭店还是小饭馆,都一样。”

高城拿出几瓶啤酒,不一分一毫的力气咬开瓶盖,一人递了一瓶。

陈一白了他一眼接过啤酒,“你就这样使你那牙吧,老来一定有福难享,叫你面条都吃不成。”

“喝你的吧!废话真多。自己倒啊。”高城给杯子里注满啤酒。大家碰了杯子,哗啦都灌下一杯。

这头一杯是不能省的,袁朗勉为其难的干下去了。

“挺能喝的啊。”袁朗咳一声,他的右边是高城,左边是谭剑。这话他是对谭剑说的,谭剑喝下一杯四平八稳嗝都没打半个。

“看走眼了吧。小子能装,喝的多着呢。”高城哼道。

蒋民心满意足的叹口酒气,“多能喝?”

谭剑皱皱眉,“我不喜欢喝酒。”谭剑是真的不喜欢喝酒,他从来不懂酒有什么好喝,满嘴的异味,他永远不会习惯。

高城指道,“但就ta妈的能喝。”

谭剑的酒量非常好,据说还跟遗传有关。谭剑父母酒量大到非属常人,白的红的黄的投下那可是完全不见底,外号“酒仙配”。可谓男女搭档喝酒不累,扫荡全军以至团级以上军官无不谈其色变,连高军长海量之人都望其项背,甘拜下风。唯一能跟他们两叫板的只有高城的母亲,其外号更绝,“酒桌鬼见愁”,扫便酒桌无敌手,能把两桌子男人用高度白酒灌趴下,自个悠悠骑个自行车回家的女子。

谭剑随ta妈,一喝酒就脸红发汗,酒气都散出自不容易醉。有一回高城和谭剑偷喝高军长的米酒,酒是高军长手下的南方老兵看他时带来的土产。高城闻着挺香,怂恿谭剑偷喝。酒甜的跟放了糖,辣得嗓子眼直呛。会喝酒的都明白越甜的酒越容易醉,小孩子的高城不懂,就觉得挺好喝,喝多了醉,步子直打转,吧唧一摔脑袋撞出个大包,谭剑吓的叫大人。而谭剑除脸红出一身汗则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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