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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绽放异样光芒,陆绰却从容自若,问,神有何贵干?
豆豆故意神情严肃:“心情不好,让你们化作春泥护花去。”
应岑一脸懵,陆绰警戒地将应岑护到身后质问:“发什么神经。神也过分任性了吧。”
豆豆看陆绰那紧张样哈哈大笑,又看两人紧攥在一起的手,再次叹气:“逗你们玩儿呢。其实是看你们情意甚笃,想去除你们除妖师与妖的身份,让你们这世就成人,毫无顾虑地恩爱。怎么样?快三跪九叩地感谢我!”
陆绰还没反应过来,应岑抢先嚷着:“我不要!我就要做妖!”
豆豆瞪应岑一眼:“你这妖破想法怎么这么多,让你做妖时你念着成人,这会儿准你成人你竟然还不肯!”
应岑被瞪得缩回陆绰身后,陆绰扭头低声去问他愿不愿意。应岑小心翼翼地摇头,陆绰也不多问,只笑眯眯对豆豆说:“谢谢神一番好意。不过我们家小朋友乐意当妖,这番好意怕是要辜负了。”
好心当作驴肝肺。豆豆看不下去这两人唧唧歪歪,冷“哼”一声走了,走出几步又折返回来,换了神色颇煽情地对陆绰说:“我的除妖师啊,神可是最不任性的。”
说完没再计较什么,走开时也没再回头。万物都是神的孩子,神到底是希望,孩子们都幸福。
等豆豆身影消失不见后,陆绰把应岑手腕捉在手里,要问他怎么想的,谁料应岑突地挣开,溜走了。
陆绰找到应岑时看到他在那块“请爱护校园树木”标牌旁咬着片叶子。春天又春天,标牌依旧,人依旧。
应岑笑,眯眼睛吊儿郎当地说:“你好像跟了我很久。”
陆绰看他演这出戏也乐得配合:“我跟了你上一世,这一生。你警觉性也太差了。”
应岑凑上前:“你知道吗,我是妖,跟着我会有灾难。”
陆绰鼻尖去碰他鼻尖:“其实我是除妖师。”
应岑这回没向后撤,对着陆绰嘴唇就啄了上去,一下不够还要再啄一下,像只小麻雀。陆绰等他闹够了懒懒看着自己才开口问:“豆豆难得发善心,你怎么拒绝了?”
应岑漫不经心摆脑袋:“是人是妖有什么所谓吗?”
陆绰轻摁住他乱摇的毛茸茸脑袋唬他:“虽然这回你记住了我很久,可指不定哪天又忘了,怎么办?”
应岑想摆脱那大手摆脱不掉,咯咯地笑起来:“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就够了,其他事都到时再说呗。况且……”
“嗯?”
一树真雀儿又一次被两人闹走,这回还齐齐叫了几声好似不满总被谈情说爱打扰。应岑在笑得好轻好轻,好轻好轻:
“老天配好了的呀,一个除妖师一个妖,是天生一对。”
(正文完)
番外一 世世
提起神,凡人总是敬畏,其实在神眼里,“神”不过是个职位,在职两万年才能退休的那种。并且神也不是凡人想象的一团雾气或是一簇火焰,每个神都是前任神取了世间尽头的泥土捏制成一般的人形,再吹口气儿,便活了过来。
神都有自己特定的称号,张豆豆三千年前诞生时被唤作“崎朴”,只是如今久被叫做豆豆,他便不想再要原先拗口的名字了,只想听一个少年一直喊:豆豆!
那个少年便是文牧,是豆豆刚诞生被他的创造者带入人间做基本考察时,第一眼看到的人。
人们垂垂老矣时回忆往昔,总不自觉想到青春年少。换算成凡人年龄记法如今不过十五岁的豆豆也喜爱像苍老的人一样回忆,可一忆就忆着了初生时看到,一少年穿着深衣跪在地上行礼,抬头时灵动的眼睛眨巴眨巴着。
张豆豆回忆,这是一见钟情。
但婴儿豆并不懂这种情感,他只觉得这少年好看,很快被领到别处时心里在想,以后一定要多看几眼。
那是西周时的文牧,生于贵族家,祭祀天神庄严神秘,不曾想自己从此真真将受到神的眷顾。
可那一世文牧二十出头就因疾逝世,已无前任神引导的豆豆懂得了悲伤,懂得了神也会流眼泪。
文牧出殡那天下了百年一遇的大雨,大雨接连几天,多少人家贡献祭品求神大发慈悲。可豆豆盯着那方墓穴哭到了文牧转世才回神,文牧呱呱坠地时艳阳终于高照,只是这时人间已饱受洪水之灾,满目疮痍。
婴儿豆愣住,悟到了神的责任。
从此便不敢造次,只在完成神的职责之余悄悄关注一下文牧,也慢慢忍住不为其死亡悲恸,不为其出生大喜,更重要的,不参与其人生。
起初文牧总是活不长久,不是体弱多病就是战乱纷争,可往后,豆豆渐渐能看到而立之年的文牧。豆豆并未因文牧少年不再而不喜爱他,相反的,豆豆看他变得有担当,看他由而立再到不惑,看他一生,愈发痴迷。
只有一点豆豆渐渐发现自己不能接受。他不乐意看到文牧娶妻生子。
也是从那时起,一千多岁的小朋友豆开始思考自己的情感,这样带有占有欲的喜爱,算什么呢?
豆豆偷偷在某一世的文牧洞房花烛之夜下了凡,躲在新婚夫妇的床榻后,看红帐中人影纠缠,听呻吟满室。知晓此事同亲眼见着有天壤之别,豆豆看这场活春宫看得心惊肉跳,接连几天魂不守舍。
过了一年文牧多了个胖大小子,又几年后小男孩长大,模样与他父亲十分相像,豆豆看着都欢喜得很。只是豆豆每每同时见着一家三口谈天说笑时又心里落寞,不自觉把当时窥见的秘事中的人物换了文牧和自己,靠肖想度过漫漫长夜。
豆豆觉着了自己不正常,有意去寻别的凡人转移注意力。可把世人阅过一遍,仍觉无人能比文牧。
又过了几百年,豆豆已能熟练地处理神所需要处理的一切,得了闲时动了见文牧一面的心,挑了世间最致的少年模样,出现在了文牧面前。
文牧这世是酒坊老板之子,豆豆闯入小南楼时文牧正入迷地看着伙计们酿酒,一边的小桌上青白瓷盘里摆满桂花糕。豆豆琅琅开口道自己迷了路,此处是何乡?
文牧看来者俊美,瞳眸里都满盛笑意,一时竟有些痴意,拿了个琥珀杯倒上最好的酒递去,轻声细语地答这是文庄。
一只老猫绕着豆豆衣角叫了几声,豆豆也有些得意忘形,推杯换盏间与文牧畅聊到日落。文牧邀豆豆留宿,又在客房同豆豆天马行空,最后迷迷糊糊倚着豆豆肩膀睡去。豆豆无比虔诚地吻了吻文牧额头,在天亮之前离开了。
这次见面让豆豆心满意足,却害惨了文牧。
豆豆不辞而别后,文牧发了疯似的想找到豆豆,逢人便描述有一公子多风流多博学。可只有当日酿酒的那些伙计记得这么个人,且时间久了伙计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