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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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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件都平淡乏味,提不起什么性质,也可以说是,三分钟热度,至于发型,是的,不再是用摩丝高高竖起的刺猬头,而是松软的垂着,额头露出来,上面的一绺用黑色的发圈来回绑着,显得那张俊美的脸愈发的致。

邵寇特意早起蒸了一大碗虾皮鸡蛋糕,还弄了点海鲜酱油撒上头,卖相特别美,再有,就是昨天承诺的黑豆豆浆,这,怎么又整这出?

“那个,我已经做完了,咱从晌午的那顿开始吧。”

毒舌小画家竟然柔和的冲他点点头,转身坐到餐桌前,手中的念珠平放,腰背挺直的目视前方。

不会是昨个晚上遭了霉头,怎么像换了一个人?

邵寇边观察他,边把东西挨样端上去,看他没穿鞋,把自己的脱了,放到桌角旁边,“你穿?”

边牧心里骂他傻逼,表面上依旧自若,没搭话茬儿。

“哦,那还是我穿吧。”

有能耐把洁癖也装没了啊,城里人,真会玩儿。

餐厅里,一向是毒舌互怼的天下,突如其来的安静,让两人就餐时弄出来的一点声音都如放大镜一般,在空气里知道的一清二楚,邵寇吃饭虽然粗鲁,但还真的不发出呼噜的声音,边牧更是个中高手,碗匙碰触都零分贝,一顿早饭,绝了。

边牧对他最初的印象好转,就是因为餐桌上最基本的礼仪,此刻意味深长的睨他一眼,随即说了一句让邵寇完美倒地的话,“你与我佛家有缘,可愿,带发修行?”

“你能不能好好说话,这样,我不习惯。”

说实话大王,就是他,没错了。

对面正位上的佛系男子突然就拿起念珠,径自走开,他就不该跟他说话,凭白拉低自己的智商。

楼下原先就挑了单独的一间卧室,按照日式的风格辟成茶室,拉开木门,外头是泥土芬芳的小园子,现今还存留着雾雪皑皑,山尖上的一点儿白,遥远如嫡仙飘动的银发,让人目眩神迷,头顶亮盏白炽灯泡,蒲团上跪坐着一麻衣男子,他双眼轻合,唇启着默默背诵佛经,净心养气。

而一墙之隔的邵寇则直接出门,去超市里,跟老板娘闲唠嗑,“婶儿,你这有小老板用的颜料吗?”

柜台里头的老板娘一股利落劲儿,直接大嗓门回他,“啊,缺了,拿过来挺多啊,那我打电话,让他们再送来点。”

“哦?谁来送啊?”

邵寇帮忙把旁边的啤酒套子摞上去,倒出来点地儿放空箱子。

“我把电话号给你,小老板缺啥你就直接联系他,他是城里专门负责采买的。”

负责采买?

“婶儿,这个小老板到底是哪儿人啊?”

他把旁边的过道也清出来,放的都是过年时节的品礼盒,卖的快差不多了。

“我可跟你说,好好的伺候着,到时候上市里,可得记得婶子的情。”

市里?

邵寇停止动作,方正的脸上浮现出诧异神色,城里人,指的是…

“那他,不是还要种果树?”

这傻孩子,人家那纯属是休闲娱乐,还真以为用这个生活呢。

“我悄悄的跟你说,人家,不差钱,你抬头往外看,这一座大山啊,都是人家的,底儿厚着呢。”

伸手杵了杵懵圈的某人,“机灵点,他可是块儿大金溜子耶。”

作者有话要说:邵寇:金溜子,你出来。

边牧:干嘛?

邵寇:你让我咬咬。

边牧:干嘛?

邵寇:我看你是不是实心的。

边牧:我是铅球啊,还实心的?

邵寇摇头:不,你是金子,只不过,我还没验出来,到底是千足金,还是万足金?

边牧:有什么区别?

邵寇:能决定你在我心目中的闪光程度。

边牧:你滚吧,我不需要闪光。

邵寇:是因为你的高亮粉底没有了吧。

第14章冻疮

“机灵点,他可是块儿大金溜子耶。”

太诱人了,有没有,金子喂,是金子到哪都发光,这个自带光环的男人,也太容易得到所有了,所以性格才这么招人烦的吧。

邵寇在手机通讯录上存了采买的名字,才拎着两大兜的东西回去,那颗祖宗十八代的人参还是没被他要出来,人家要留着给自己当家的补呢,至于疗效,就得等来年看了。

佛家讲究戒荤食素,可健脾清肺,益寿延年,他去地窖里掏了筐土豆出来,先放锅里蒸熟,然后扒皮切片用油煎,最后撒点辣椒面和芝麻,香煎土豆片完成,摘好的芹菜和细粉一起炒,又简单的做了两碗西红柿鸡蛋面,端上桌,大迈步去敲门。

“吃饭啦。”

门开,一股冰冷的寒气袭来,两人四目相对,邵寇绕过他宁静致远的面孔,看向完全敞开的木质拉门,这念的是哪门子经?

神经吧,你。

“这屋风大的,把拉门都吹开了,你冷不冷?”

尬聊的最深境界,就是话赶话,话挤话,话顶话,话里话。

“你去把外边的篱笆杖子重新扎一扎。”

得,这祖宗,非得让他跟着同甘共苦是不是,大冬天的,上哪来的木绊子围篱笆院,想一出是一出。

“嗯,先吃饭吧,煮的面,怕坨了。”

每次都是拿吃的岔开话题,偏偏呢,边牧确实就吃一套,果然,他身携凉气出去,后面的男人缩着肩膀单手把拉门合严,把空调调到最大,这种忽冷忽热的空气最容易感染病毒。

他还是光着脚,邵寇看着不明白,先回身从鞋柜里拿了双卡其色的新拖鞋,弯腰放到他脚下,像是超市里的老板娘一样絮叨。

“虽说你是年轻人,火力旺,但也不能这么随意的消耗,等到七老八十,啥病都找上来了。”

这话可不是胡扯,他对这些养生还是有点心得的。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心里这么想,但表面却截然相反,淡然如菊的趿拉拖鞋坐下,原本白皙纤细堪称完美手模的十指,变得有点微微的紫红,还带着一股酸胀的冻疮感,他重新起身去洗手池擦上香油皂,好好用热水冲洗,许久还是觉得血液不通,忍耐着执筷子吃了半碗,手指的感受穿透细管直达心脏底部,然而,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边牧低头看了眼自己两只隐在拖鞋里的脚趾。

这叫什么,自作孽,不可活。

边牧到底怎么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就是感觉无聊,确切的说,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价值,不知道整天呼吸睁眼到底为了什么,难道只为了吃饭拉屎睡觉吗?

多可悲,没有起伏,没有温度的每天,他在虚度光阴。

他,像是一个重度的盲人,不只眼盲,心也盲,他能用手画出来颜色,却丝毫感觉不到它散发出来的热度,如同美妙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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