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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爵说,“死心吧。”
说完他便冲旁边的几个警察抬了抬下巴,“把他带走。”
连珩人虽然被抓了,但是公司还没有倒闭,很多后续工作等着处理,一件比一件更加棘手。
工作还需要转交给经侦科。
路爵带着一帮子警察,把连珩从医院带走的时候,任颐打来了一个电话。
“听说你把那个老油条抓了?”任颐的声音隔了很久再听到,还是带着若有似无的轻佻。
“嗯。”其实是由于连珩太过于膨胀,才能让他抓到。
“啧,那他们这伙势力,算是被一窝端了啊。”任颐笑了笑,“干的不错。”
“多谢夸奖。”路爵不动声色。
“等回头跟你们处长说下,让他放你个假。”任颐说。
他竟然会有这么好的心,路爵不由得怀疑了起来,“你又在打什么主意?”
“打你的主意。”任颐毫不避讳,“我说到做到。”
当天晚上,路爵回到家,给路天打了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路天没有接到,第二个电话路天接通只说了句,“我在审讯室,被关了。”
“靠。”路爵气得火冒三丈。
把人使唤完了,就开始卸磨杀驴了。
呵呵,连一天的时间都不让他们歇。
去他大爷的!
路爵飞快赶到审讯室,他到地方的时候,一帮子同事在门口拦着不让进。
路爵踹了下审讯室的铁门,指着自己办公室门说:“还当我是你们上司就开门。”
“任副书记吩咐过……”
“都给我让开,放人,这话我说的,我他妈负全责。”路爵字字掷地有声,重复道,“开门,放人。”
看他们仍是没有动静,路爵干脆直接走向办公桌,拉开抽屉,把钥匙拿了出来,打开审讯室的大门,松开他手上的镣铐,扯着路天就往外走。
走到门口,路爵把钥匙往桌子上一扔,冲着监控摄像头说:“钥匙是我抢的,跟他们无关。”
路爵走的很快,俩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大门。
“去哪。”路天问。
“去哪都行,反正不在这儿待着了。”路爵回头看了一眼路天,顿了顿才问,“你怕吗?”
“我怕什么?”路天目光一片了然,“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路爵心头一热。
遇见小天之前,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被人坚定选择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攻已经尽力了……跪,但是节奏还是快了……
没有办法,大概是笔力不够吧
第73章
“你刚刚冲过来的时候,那气势简直了。”路天笑笑说,“帅破天际。”
“才知道我帅啊。”路爵拍了拍他脑袋,“哥还能再帅二十年。”
“不,你能帅四五十年。”路天说,“我帅个一两年就够了。”
俩人走到了警局门口,路灯像是夜里最亮的眼睛,一闪一闪的,为他们俩指了一条明路。
路爵攥了攥路天的手,轻轻晃了两下,看见俩人的影子在地上拉得很长,也随之晃动,“不不不,一两年,太快了。”
路天看着灯的方向,眯起眼睛,漆黑的睫毛覆盖住了下眸,突然来了一句,“你要走平坦的大道,我走地下道就好。”
路爵望着他的侧脸,觉得他这话说得有些意味深长,仔细琢磨起来,让人觉得可怕。
“小天,别想这些有的没的。”路爵警觉的皱起眉说,“任颐是不是跟你说了些什么?”
路天摇摇头,“没有。”
这个世界确实存在着不可打破的规则,比如权力和秩序,要想打破这些规则,并与之对抗,需要的不仅仅是毅力,还要有力量。
在任颐面前,路天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有多弱。
任颐只用说一句话,就能剥夺他的自由,他的全部。
任颐是站在权力巅峰的人,俯视芸芸众生,路天在他眼里形同蝼蚁。
当时,在黑暗的审讯室里,任颐用冷漠的声音说:“我知道路爵肯定会来带走你,但是又有什么用呢,因为我还是会把你们给抓回来的。天空就是我布下的监视器,无论你们逃到哪里去,任何一个角落,我都能看见。”
任颐说:“你就是个异类,就算你跟正常人生活在一起,也永远是怪物,一辈子都见不得光。”
任颐说:“通报已经发了,明天媒体就会报道关于你的事,到时候你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就算路爵再有本事,也保不了你。”
任颐说:“路爵跑得越远,挣扎得越厉害,我得到他的时候就越兴奋。”
这些话,在他脑海里不断浮响,但他都没跟路爵说,一句都没有。
晚上睡觉前,路爵给薛上尉打了很久的电话。
路天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余光时不时瞥过路爵,看见他一直在烦躁的走来走去。
路天耳朵尖,偶尔听见薛上尉说到“抱歉”“不行”“我没这个权力”的字眼时,路天知道就连他也帮不了他们。
他的身份就像是一个定时炸药,随时都可能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之前政.府答应帮他掩盖身份,只是因为有任务在身,还有就是他自身也存在着利用价值。
现在任颐把他的身份给挑明了,别人再去插手这件事,就是在跟任颐作对。
薛上尉也没有可以对抗他的力量。
路天低着头,搜索着网上关于他的消息。
任颐果然说到做到,已经陆陆续续有媒体开始报道,关于“变异狼人”的专题。
路天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尤其是一些生物学家,正磨刀霍霍准备拿他做研究。
路爵挂完电话,径直朝他走来,把他手机抽了往沙发上一扔说:“别看了,这段时间不要上网。”
路天表示没事儿,“知道那么多人正盯着我看,我突然有了很沉重的偶像包袱,哈哈。”
“没关系,我订了凌晨的机票,马上我们就可以飞走了,去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就我们俩。”路爵打开手机给他看视频。
画面上的地方美得就像是童话里的小镇,大片大片的绿色森林,宁静而又空旷,点缀着几座白色圆顶的小房子,升起袅袅炊烟。
“这地方是我朋友买的一个农庄,在外国。”路爵说,“我把酒吧卖了,我们先过去定居,等以后就养养牛啊羊啊什么的,归园田居。”
路天看着他的手机,唇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挺好。”
“所以,没事儿。”路爵坐在沙发上抱了抱路天,“放心吧,那儿压根没人认识我们。”
“我特别想养狗。”路天比了比说,“这么大的那种,就,跟结衣差不多大。”
“成啊,养。”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