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河阳关失守
果然,他查到了锦书与明月阁有勾结,可是等不到他找青离说清楚,京城那边出了问题,那时候青离又在外面,没办法,他只能派人盯着孤云山庄,自己先赶往京城。
那一夜,他收到了属下的密信,信是在两天前寄出来的,苏白当即也顾不得其他,便快马加鞭赶回晋州,他甚至不敢去想,在这两天里,锦书是否动手,而等他到了晋州,又是否还来得及?
怀着这样不安而急切的心情,他选择直接抄小路绕山而过,却没想到,还是遭了埋伏。
双拳难敌四手,尤其对方有备而来,他们直接在山里设下埋伏,他连人带马摔了出去,甚至来不及出剑,那一群人已经冲了上来。
苏白不记得自己厮杀了多久,周围都是倒下的尸体,而他也在晨曦之中,渐渐倒了下去,双手双脚都被折断,占星的剑鞘掉落在地上,只有那把剑被他死死地握在手中。
他看着远山升起的霞光,却陷入了长而寂静的黑暗。
在周家村的两年,恍恍惚惚,好像他睡了两年,等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却只看见一个陌生的女子,穿着一身龙袍,跟他说她是青离。
怀疑有过,可是看着除了脸其他都无比熟悉的她,苏白也相信了,她就是他的阿离。
她对锦书只字不提,可是她对他也从来没有防备,苏白也零零碎碎地知晓了,他所不知道的事。
正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所以他选择继续装傻。
原本他不打算那么快就露出马脚,可是看见祭场之上,青离被襄王挟持,性命危在旦夕,他做不到再次“袖手旁观”,反正他想办的事已经办完了,以苏白的身份,真正地回到她身边,才能更好地保护她。
纤长的手攥紧了小木筒。
锦书为了那些与青离与孤云山庄毫不相干的仇恨而对他们下手,那他是不是也可以,摧毁她想守护的一切?
他从来不是善人,更不可能因为那些可笑的喜欢,而放过她。
或许锦书说得对,在他心里,她真的比不上青离与孤云山庄。
当年青华将他捡了回来,二十几年的养育之恩,还有与青离之间的深情厚谊,他们是彼此的家人,青离就是他最后的底线。
一队人马远远地朝着这边而来,苏白眸色一厉,朝着夜笙使了个眼色。
夜笙脸色一沉,没想到楚非欢的人马这么快就追上来了。
夜笙转身离开,先去收拾东西,苏白收好木筒,上前瞧了瞧门,语气仍然那样轻佻,道:“人都追上来了,两位是不是能晚点再浓情蜜意?”
一阵悉悉索索的衣裳摩擦声,让苏白老脸一红,轻咳一声,他退开了一些,眼神有些飘忽。
真是的,这两个人,真是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啊。
墨珩很快抱着青离出来,三人也没有耽搁,立马下楼去与夜笙会合。
毕竟是在天雍,楚非欢的地盘,墨珩就是再有本事,也没有办法在天雍为所欲为,更何况现在还带着青离,人手不足,边关战事又紧,所以他们只能躲着他们,赶紧赶路。
半个月后,他们已经离边关不远了,却传来了河阳关失守的消息,而且京城那边,又听说楚非欢要亲自带兵出征。
墨珩加快了脚步,他就知道,风吟之那家伙靠不住,若是楚非欢也来掺和一脚,只怕玉连关都要出问题了。
如墨珩所想,风吟之现在就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墨珩那家伙一去就是两个月,他原本可以抵挡一阵,可是荆南关突然多了几名将领,指挥有策,杀伐果决,连番向河阳关发起攻击,风吟之又不懂得行军布局,自然不是他们的对手。
而且河阳关原本就属于天雍,就算被他们占领了,他们也无法一时之间就改变河阳关的守卫,只能在原来的基础下,设下防卫,所以对方想攻破他们,更是轻而易举。
风吟之这才知道,天雍已经换了个皇帝,既然是那位楚澈太子,自然不是个简单人物,无奈之下,他只得下令命所有的士兵退回玉连关,两国的局势再次拉平,气氛愈发紧张。
风吟之焦急地在营帐内来回踱步,这段时间他都称病不出,就怕被他们看出了破绽,而云尧负责给他传信,有云尧在,那些将士们倒也能安心几分,还时常关心“摄政王”的身体。
风吟之都要被逼疯了,心里更是把墨珩那个家伙骂了不下千遍。
就为了夜笙一封信,就跑到了天雍,抛下他们这一大群人,还把这摊子丢给了他,治个头疼脑热的还行,让他指挥作战,他怎么搞的来?
云尧匆匆步入,看着风吟之像死狗一样瘫坐在椅子上,走上前道:“风堂主,天雍那边似乎有意攻打玉连关,你得早做准备。”
风吟之一激灵,“又来?”
云尧抿着唇,这段时间确实也苦了风吟之了,他只能偶尔以风吟之的身份给那些将士治伤,其他时间都得窝在殿内,毕竟他现在伪装的是墨珩,以墨珩那阴晴不定的性子,外面的人倒是没有怀疑什么,那些将领几次三番想请示墨珩,全都被他挡了回去,但是云尧也不确定,还瞒着多久,而到了现在,他也没有收到墨珩的消息。
河阳关“还”给了天雍,玉连关又连番遭遇攻击,没有墨珩在,就凭他们这群人,打打杀杀还行,但是行军作战,确实是需要一个军师。
也不是说军中无人,只是对方来势汹汹,云尧看着,天雍那几名大将,像极了从前跟随天雍先皇的将领,想必后来东宫出事,他们都投靠了楚非欢。
十年磨一剑,那些家伙,可不好对付。
风吟之一脸生无可恋,说话都有气无力。
“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主子到现在还不回来?我撑死了一个大夫,还能指挥千军万马不成?”
云尧微微蹙眉,实在不行,他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