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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除我以外的人。”
程思钰正陪熊猫玩呢,随口敷衍道:“它是你儿子,我牵它就等于牵你。”,沈毅还思考了半天,觉得这个理由很合理,还看了眼熊猫,认真道:“难怪我喜欢它,你看儿子长得多像你,好看。”
程思钰不可思议的看了眼自己和熊猫,第一次有人说他长得跟狗像的,沈毅一脸认真的样子,程思钰可算是服了,“那我可真是谢谢你了。”
沈毅没听出来这话里的意思,还跟他道:“真的,你高中的时候就这样,特别活泼,总是特别开心,看你笑起来的样子什么坏心情都没有了。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就看着儿子的想你。”
程思钰看着自己追自己尾巴玩的熊猫,伸手抬起它的下巴,跟它道:“你爸拿你当我的替身,你知道不。”,熊猫嗷了一声,又跑去自己玩去了,谁知道却踩到它最喜欢的球摔了一下,蠢的程思钰都没眼看,沈毅看了眼熊猫,“这样也挺像的。”
程思钰都不敢想自己在沈毅心里到底是什么形象,赶紧道:“现在挺晚了,我先回去了,你赶快睡吧。”
沈毅听了这话紧紧熊抱住程思钰,说什么都不放开,还叫着熊猫,熊猫也赶紧跑过来咬着他的裤腿不肯放手,程思钰颇有种自己是抛家弃子的渣男的感觉,俩人一狗纠缠了快十分钟,程思钰只好认输,“行,我今天不走了行吧,你们快放开我。”
沈毅见他真的要留下的样子把手松开了,熊猫见沈毅放开,自己也放开去玩了。
程思钰看了眼时间都快十一点了,也懒得折腾,叫着沈毅一起去洗漱,俩人握着情侣牙杯刷着牙,程思钰看了眼自己在一旁美滋滋的沈毅,恋爱的时候,想象的恩爱样子全都没有,分手的后倒是全都实现了,这是什么魔幻操作。
程思钰让沈毅先去洗澡,自己去煮点醒酒汤。
沈毅洗完了,醒酒汤也煮好了,程思钰让沈毅赶紧喝,自己洗澡去了,等程思钰洗完澡,就见沈毅跟熊猫,父子和睦的坐在一起玩的画面。
程思钰擦着头发跟沈毅说了声让他早点睡,沈毅却站了起来去浴室拿出来吹风机,坐在他身边给他吹头发,道:“你以前都是这么给我吹得。”
程思钰却捂着头大喊道:“不要对着一个地方吹这么久啊,我头皮要被你吹熟了!!”,沈毅赶紧调小了风档,还低头亲亲他的头,温柔的哄道:“对不起,我错了,我会慢慢学着照顾你的。”
程思钰被沈毅这么个吻堵得话都没了,他虽然每天在乔深面前装的跟个老司机似的,其实比谁都纯情,俩人在一起时,最多的身体接触就是程思钰亲过沈毅几次,连舌头都没过得那种。
这还算是沈毅第一次主动亲他呢,程思钰仿佛被妲己诱惑了的昏君,连什么时候沈毅给他吹完了头,把他牵到床上睡觉的都毫无印象,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躺在床上,沈毅把床头灯闭了,牵着他的手道了声晚安。
程思钰本来想着现在俩人已经分开了,睡床不合适,就在沙发凑合一晚得了。
谁知道他都被沈毅带上了床才反应过来,沈毅好像已经睡着了,他又不敢动,怕把沈毅吵醒,于是安慰自己,都睡了一年了也没出什么事,明天还要上班赶紧睡吧。
晚上沈毅睡得格外香甜,也没有再梦到那个梦。
一大早,程思钰还没睁开眼就觉得难以呼吸,赶紧睁开眼一看,沈毅就跟个树袋熊似的搂着他,浑身重量都压在他身上,熊猫还踩在沈毅的屁股上,程思钰难以承受这生命之重,赶紧推开沈毅。
沈毅还没清醒,却反射性的不愿松开手,反而抱得更紧了,程思钰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儿,沈毅就在他身后,这么一动正好顶到了他,程思钰虽然经历过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脸臊的通红,立刻推开沈毅站了起来,走出了屋。
沈毅被这么用力一推才清醒过来,他刚开始还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不过他听到外面有声音才反应过来,他身边都是程思钰的味道,他坐了起来,低头看了眼那儿,又想起刚刚是程思钰把他推开,脑子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尴尬的站起身去了卫生间。
早就洗漱完给熊猫准备早餐的程思钰听到沈毅走去卫生间,头都没敢抬,这也太尴尬了,和前任睡在一个被窝,早起还被他的那个给顶了是一种什么体验!
尴尬至极!
沈毅也少有的不好意思,拾完出来的时候,还尴尬的道:“你想吃什么早饭,我下去给你买。”
程思钰赶紧摆手,“不…不用了…家里有什么就随便做点什么吧。”
沈毅也被带的结结巴巴的,“好…那就下点面吧。”,程思钰为了缓解尴尬,只能撸狗玩,熊猫在吃饭被他弄得差点弄倒,不乐意的用尾巴甩了甩他,程思钰才讪讪的坐在沙发上等着吃饭。
俩人吃了最没滋没味的一顿早饭,彼此迷之沉默,保持着这种尴尬的小气氛,沈毅把程思钰送到了公司,正巧碰到了乔深。
乔深看了眼尴尬道别的俩人,等沈毅走了后,突然凑过去问程思钰道:“你是不是和我男神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
程思钰恼羞成怒,他冤枉啊,他能说自己被前任的那个啥给非礼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家里出了点事,更新的有些晚,不好意思哦。
俩个初哥的迷之尴尬。
沈毅的小弟弟表示自己是正常的,睡在一起一年多没出事,不代表它不行诶!!是沈毅不行,才不是它不行。
第25章
程思钰三人的合作系列作品名字为永恒,不仅是因为这是赞助商的五十周年的庆典,更是因为这个系列是珠宝公司的老板要送给他父母结婚纪念日的礼物。
老板父母的爱情故事很像是小说剧情,男孩是个穷小子,但学习成绩一直很优异,对于珠宝设计方面十分的有才华,在大学结识了富商的女儿,俩人因为对珠宝的喜爱迅速的坠入了爱河,当时男孩送给女儿的定情信物就是一个廉价但却花心思的银戒指。
富商家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到大都是娇生惯养,身上穿得戴得无一不花心思,就单单是她父亲送的成人礼,一条钻石项链便价值几十万,但她偏偏最喜欢那个还不到百元的银戒指,父母哪里愿意把掌上明珠嫁给这么个小家小户的穷小子,于是便想尽办法拆散二人。
男孩确实消失了一段时间,家里又给女孩介绍了很多门当户对的青年,女孩依旧不愿意,她父母劝她清醒点,那个穷小子也算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来纠缠了,让她也别坚持了。女孩不愿相信,父母却早就认定那小子已经放弃了。
谁知道不到半年,珠宝届就有个新锐设计师出了名,在hrdaw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