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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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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跳脱的口感,让它不那么温和单调。这道菜几乎没有调味,只是在鱼肉上抹了点盐。鱼肝浓酱颜色深红,味道却不重,和鱼肉搭配着吃,微咸微苦,然后无花果的甜味才会浮现出来。

大家对这道菜的接受度明显高了很多。有见识的食客都知道这道菜难度很大,整道菜只用了一点盐,调味纯粹靠食材本身的味道,就像黑白画,没有了颜色润饰,线条本身就会成为焦点。这菜的“线条”就是它的温度和口感,两者都控制得很准,味道搭配的平衡也很出色,显现了厨师本身的功底。

一挪威来的女食评家说,她是第一次尝试曾可达的手艺,听说曾可达是厨师里的自然主义者,会尽量让客人把食材从头到尾一起吃掉,避浪。

另一印度本地土豪笑道,是啊,我来之前以为会上一整个猪头什么的,现在看来主厨还是太温柔了。

新加坡华人又科普道:“曾可达是全食方面的专家,一直奉行把扔掉的头、尾、骨、内脏、果皮果核和根部等放进料理里。这在世界饮食潮流里不算首创,南美和北欧很多厨师都在这么做,减少食物浪,毕竟是趋势嘛。”

女食评家:“不只是高级餐饮,这种饮食观念在中产之间也开始流行了。瑞士的homeland主打有机和全食,卖的食材和半成品很受欢迎,在全世界扩展得很快,这两年在亚洲开了很多高端超市。”

老三插口:“homeland进中国了吗?”

“听说明年初会进上海。你对这个感兴趣?”

老三无所谓地耸耸肩:“我家里做包装食品生意的,但我对这些他妈一点兴趣都没有。吃饭嘛,还是该坐在餐厅里,吃厨师心制作的新鲜食物,就算吃的是猪尾巴。”

“没错!”印度土豪赞同,“诶,猪尾巴什么时候上来啊,主厨想用鱼鳞鸡屁股就把我们打发走吗,也太小瞧人了吧。”

众人都笑,老三想,别急嘛,好戏在后头。想起厨房里的各种内脏和野菜,他就对市长夫人说不出的同情。

接下来服务员把一盘色丰富的蔬菜端了上来。服务员一样样介绍里面的食物,烟熏过的木薯、煎过的歪歪扭扭的萝卜、炙烤过的龙角豆、煮熟的薏米仁、腌渍或没腌渍的野菜,每一样都单独调过味,因此只是简单浇上高良姜汁、米醋、茴香籽和一颗生蛋黄。这些野菜和品种稀有的萝卜,大部分人连听都没听说过,野菜大都味苦而酸涩,有的带有明显辛辣味,阿达非但没有试图去遮盖平衡,还把特点放大了,用姜汁和米醋去勾引出更大的酸和辣。酸辣里夹着薏米和萝卜的甜,顿时甜酸苦辣百味交错,最后拢在蛋黄的甘香里。

大家吃得说不出话来。这已经不是好吃不好吃能判断的范畴了,野菜味道桀骜不驯,自然很难吃得顺口,如果大部分的烹调手段是为了取悦人,那么这道菜完全是异类,它放大了植物的野性,吃完了感觉像味蕾被拉练了一轮。

“噢,”女食评家笑道:“曾可达真可怕服务员,主厨什么时候能出来聊两句?”

“他在最后一道菜端出来之前,是不会走出厨房的。”

“唉,我已经等不及了,你替我传达一声,我很喜欢他的料理,但更喜欢他的胆子和进攻性。嗯,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接下来是个清口的甜点,食材也同样出乎意料,清澈的玻璃杯里装着番石榴冰沙、薄荷冰淇淋和可食用苔藓,口感和颜色都是层层递进,上面搭配着煎出焦糖壳儿的菠萝。大部分人都没吃过苔藓,相比于之前的野菜,苔藓没什么强烈的味道,但余味里会有一点泥土的潮气。薄荷和冰沙带来清新的凉意,犹如清晨走进了林里,草木的气息侵袭而来。

老三问市长,觉得这些食物怎样。市长叹道:“我以为主厨会对一个快70岁的老人仁慈一点,但他可是一点也不手软啊,你看我的眼睛。”

老三见他眼睛有一圈微红,估计是被某种野菜辣到了。“先生,您得扛一扛了,这才刚开始呢。”

清口甜点之后,大家知道要进入主菜环节,都有一种严阵以待的感觉。

服务员端上了一个黑色的椰壳儿。之前的菜都色鲜明,这道菜却非常简单,椰壳儿冒着热气,似乎是刚从烤箱里拿出来,服务员打开椰壳儿,露出里面米色的布丁状物体。

老三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暗暗庆幸阿达没有把整个羊脑白花花地端给人吃,而是做成了视觉不那么刺激的羹汤。

这菜香气扑鼻,除了椰子和九层塔的味道,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带着□□的气味。他们经过了前面几道菜,都不敢贸然举勺。

老三只好强迫自己忘了生羊脑的滋味,率先把汤羹送进嘴里。吃了一口,老三停了手,舔了舔嘴唇。大家盯着他问:“怎么样?”

老三老实答道:“很好吃。”

这羹汤意外的没有任何腥气,羊脑鲜嫩柔软,带着椰汁的清甜、白胡椒的辣味,还有一种很熟悉但又想不起来的味道。跟此前的菜一样,即使看上去简朴清新,阿达做的菜总是有着几分野。这大概是因为羊脑这种内脏即便甜美如牛奶布丁,还是带着荤食的血气和鲜味。

其他人跟着老三一起吃了起来。没有人猜出来这是什么,还是印度土豪问的服务员:“这不会是豆腐花吧?”

服务员答道:“先生,这是炖羊脑。羊脑用椰汁、九层塔和白胡椒粒腌制三小时,然后和罗汉果一起炖的。”

众人听到“羊脑”,表情一言难尽。市长夫人脸色瞬间苍白,扔下了餐巾,起身离席。

“啊,”众人这才纷纷惊叹,“我还是第一次吃脑呢。”

“完全吃不出来啊,味道好极了。”

“这菜……很性感。”

市长快乐地道:“这脑子真的很美味,我很想在ins上跟我的朋友们分享,不过要是我告诉别人我在吃脑子的话,市民会去广场抗议,让我赶紧滚下台。”他又吃了一勺子,然后对老三道:“老弟,要是你不介意,可以去看看我夫人在做什么吗?”

老三答应了,心想,对于秃头市长来说,美食怕是远比老婆有吸引力。

作者有话要说:

对白也很难写,写出来像翻译腔(捂眼)

所谓全食,就是把食材的全部吃掉,现在大家饭桌上工业食品多,为了方便流水线制作,通常难以保存的内脏,很难处理的骨头、皮、首尾之类的都会丢弃,实际上非常浪的,然后大家的餐桌也变得很单调。所以餐饮界也在反思这个啦。

本文里写的全食,也没有真的什么都拿来吃,要不茹毛饮血真的不会写。

marmite-棕黑色的发酵酱,当地用来炒菜、涂面包、蘸蔬菜,简直是百搭的,空口吃的话,吃不习惯的人会觉得是坏了的固体酱油……番石榴-热带水果,台湾叫芭乐;高良姜-一种棕红色的姜,在南洋菜中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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