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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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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姓名。

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是秀字,什么七叔叔。我只知道他写的那个刘字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姓氏。

我吓傻了。怎么会有人写字跟自己的脸一样,这么好看?

七叔叔长得也是妖孽。一个三十好几的中年男人,蹭过来贴在我脸上的皮肤比我这个八岁的小男孩儿还要嫩滑。

不过他手上有被笔磨出老茧。硌得我手慌写不好自己的姓氏。

他就耐心地教我写。写了一次又一次。

早上的时候鸡啼,他才停笔。指着远处升起的朝阳给我念了一句诗。七个字念完停下来又是七个字。具体不是很记得。大意是太阳出来了,云染红了半边脸。

我当时看着还没有下山换班的月亮,很尴尬地告诉他真相。

他脸上的笑意再也挂不住,直愣愣地杵在大开的道场三扇木门中间。继而抚着门板坐下,脸上都是痛苦的泪水。

他给我念了好多歌颂太阳的诗词。都是我现在翻遍书本也找不到的。他自己写的。

他哭得气喘,我的心也不好过。

我后来才知道有一种人,他们天生看不见颜色。火红的艳阳和青白的圆月,在他们眼中并没有分别。

所幸,七叔叔的时代流行水墨丹青,黑白字画。

隔了好久,他问我现在太阳出来了没有。我说出来了。他才起身抱我回去。

他眼中缺少的颜色,今生今世是怎么也弥补不了。我只好每日来竹林,借口学写字,引他说话作诗,陪他解闷。

霍老师夸我语文好。那是因为我自小生活在四书五经诗词歌赋之中。

七叔叔喜欢诗词。七言绝句五言诗张嘴就来,我对不上他要不高兴了。我只能每日做功课之前先背一些诗词。我本来是打算背到明日能跟他搭上话的程度就行。结果,”

刘佳明说到这里自己笑出了声。“七叔叔简直是人。他每日与我说的话三句不离诗词。最要命的是离不开我前一晚背的诗词。他根本就是变相考我功课。”

“他怎么知道你背的是那些诗词该不是刘老爹说的吧?”

“我爹大字不识一箩筐。七叔叔是全都会。他一听我说话的语调语气带上了卿卿桃夭就知道我看了诗三百。他再随口一念,就是蒹葭苍苍。我要是说了单衣薄凉如水,他马上考我宋词。还是婉约词。”

“这是怎么做到的”

“闻。”

“嗯”

“他说一个是美酒佳肴,一个是茗月清风。各有千秋。”

“大概你说一个字,在他眼中就已经是大漠孤烟直这大半句了。”

“没错。说到诗词,没有哪个比得上我七叔叔。”

“还有一手秀字。”

“我喜欢宝珠。”刘佳明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

旭应道:“我知道。”

“一轮甲戌误作阳。《吾儿》。我爹给你看过了吧?毕竟这是他唯一可以确定是我七叔叔写的东西。他能给你看的也就是这一个了。

七叔叔当时送我这首诗做生日礼物,我还以为他记仇,怨我在他两个客人面前大哭,影响了他们的心情。

后来他说,这就是我的命格。甲戌年甲戌月甲戌日甲戌时出生。阳气旺,阴气不足。宝珠就是救我的贵人。

我以前不信什么命啊什么相啊这些玩意儿。现在也不信。我会算。可是每一次给别人算都有些许不一样。

我算过你,你以后会嫁给你最爱的人。

那个人太胆小。娶你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我不得不出门助他一臂之力。

你懂我在说什么吗?”

“我懂。”

“你懂还跟他,喂,不能这么喝。”

旭端起大海碗,把那凉了一半的青梅酒一饮而尽。“这,今年的青梅?”

“嗯。才埋了一个月。”

“不是上一年的吗?”

“上一年那一瓶我不都试喝完了吗?这是新酒,热着喝还行。哪儿能就这么干呢?喝白酒吗?傻瓜。”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喝过青梅酒。”

这是谎话。前世刘佳明在世的时候他喝过很多回。刘佳明死后,居一个人温了一个梅瓶的青梅酒才下定决心跟曦同归于尽。

“小旭。”

“嗯?”

“我跟你讲,我不知道你想要在宝珠身上尝试着找回自己丢失的什么东西。”

扎心了老铁。其实旭自己也不知道那三包万宝路除了存在于他的记忆里还有什么意义。就好像全世界都能体谅他为小分队大义灭亲只有他自己为了挥棍子的一刻颤抖了一辈子双手。

刘佳明没理会他这点小惆怅,指指自己,“宝珠,是我的。就算你是男的,我现在是女的,宝珠依然是我的。从命格来说我们最匹配。走在大街上我们也最般配。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否则,”

小茶杯往茶几上一压,旭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气流从刘佳明那边扑面而来。

竹架子下面的煤炭疯狂地燃烧了一会儿,又无力地缓慢恢复。

在遇见刘佳明之前,旭从来不晓得害怕。在遇见之后,再没有害怕过别的。

因为已经没有别的能比她发火时候的这一身气流更可怕。

如果说世上真有霸王色的存在,那么它的拥有者除了路飞就是刘宝珠受到威胁时候的刘佳明了。

然而对于从小被师兄摔地板摔到长大的居而言,疫也不是那么艰难的事情。同时,再次在梅园重逢的喜悦,也让他忘乎所以了。

青梅叶落,枝头青青果。园中水池上方的竹节装满了水,往斜口那边倾倒,打在下面的卵石上,正好发出“咚”的一声。

“正好,添水响了。是时候添水了。”

潺潺的涓流从蓝色腕表的手腕中倾入对面的小茶杯。他像是给人倒惯酒的下人,动作娴熟,半滴不落。同时,酒壶正好落在榻榻米上。

“宝珠姓刘。从第一步踏入刘家我就知道。刘老爷的蒸饺,你穿的t恤刘仔裤,还有刘家政的西米露,她生是你们刘家的人,死也入你们刘家祖坟。”

刘佳明本来还以为刘宝珠美人在旁,旭会心猿意马。这么一看,她似乎多虑了。一时放下心来,眉眼含笑。

一时想到自己同桌那24小时钉在这人身上的那双眼,顿时唏嘘不已。

别人的事情她也不好直说,只好旁敲侧击道,“那正好。起你那处处留情的双眼。专心看着你爱的人。”

“没有。”旭回答得十分干脆。“我很花心。我哪一个都想要救。哪一个都要留。”

“小旭,你并不花心,你只是太多情。你就像留连百花的蜜蜂,脚上沾满花粉,来到播种的地方,你反而不知道从哪里下脚。干脆全部带回自己家。有时候朋友太多,也会成为身上的枷锁。”

“人活久了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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