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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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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我也不清楚,我醒过来就在顾大夫的家里,据他说是在山上发现我的,身上有伤,头上也有,可能是头上的伤导致我在来到郑家庄之前的记忆都没了,因为不知道是谁,家在哪里,一边养伤一边给顾大夫帮忙,后来就慢慢在这里定居下来。”凌崇对郑之南知无不言。

这个桥段一看就有内情,郑之南先把这个点标记起来,然后用松了口气的神情说:“可能是被歹人所害,幸好无事,多亏了顾大夫医者仁心。”

“嗯。”

郑之南端起茶杯随意地问凌崇道:“还不知道凌大哥年方几何?”

“二十六。”

然后郑之南就被茶水呛到了,拼命咳嗽,就像是要把肺咳出来似的。

二十六?

怎么才二十六,郑之南一直以为凌崇应该有个三十六……为此还叫人家老光棍。

嗯,这胡子可真够加龄的。

郑之南在和凌崇的交流中慢慢感觉到凌崇十分的包容他。

不论他提什么要求和意见,凌崇都会一一满足。

一开始郑之南寻思着是不是对方觉得比他大好多,所以会不由自主的想要包容他,宠着他。

但他又深思熟虑了一番,觉得天上不会有这么掉馅饼的事情,这里面一定有自己不知道的内情。

他得谨慎一点,不能因为一个人表现出对他无条件的宠爱就以为这个人是无理由的,就算是无理由的,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得提高警惕,把他想成有理由有内情,不然到时候真的是有内情,岂不是毫无心理准备。

这样想的郑之南接过凌崇递过来的布巾擦了擦嘴。

凌崇看到郑之南的反应,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已经猜到是郑之南以为自己不像是二十六的吧,但也没说什么。

他留胡子是为了避被小姑娘少寡妇们给骚扰,之前没留胡子的时候,竟然还有寡妇敲门,烦不胜烦,为了省事,也为了吓唬人,故意搞得十分粗犷可怖,待人也越来越冷淡。

当然,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知道他真面目的人少,现在大多数人都对他停留在满脸络腮胡的模样。

胡子也确

给当时单身的他带来了便利。

郑之南擦完嘴本来想调侃一下凌崇,但觉得自己在凌崇的面前比较胆怯,问问题已经表达出了好奇,再姿态随意的去调侃是不是太俊了才弄成这样,岂不是和自己现在的形象出入太大,因此生生忍下了到口的:“是不是因为长得太俊,怕被骚扰。”

初二那天,顾大夫和顾夫人相携而来,还带着年货,是一些草药和一些腊味。

一进来顾夫人爽朗的笑声就传了进来。

“往常都是凌崇过年去我们那里做客,这次终于到我们来尝尝凌崇的厨艺了。

凌崇挽着袖子从厨房里走出来,端出茶水放到桌子上,还有一些瓜子和小果子。

看到院中晒太阳的郑之南,顾夫人立时和顾大夫一起走过去询问他的腿怎么样了。

郑之南坐直身体和两位长辈说话。

“多谢顾大夫,腿已经好多了,药也喝完了,身体恢复的还不错。”郑之南态度恭敬,眼神感激,毕竟没有顾大夫,他的腿可要遭大罪了。

顾大夫笑着摸摸胡子说:“那就好,那就好,多喝大骨汤,好的快些,这个时候正在愈合的阶段,切勿乱动,你好好躺着便好。”从前顾大夫就和夫人操心迟迟不肯娶媳妇的凌崇的婚事,如今他有了个知冷知热的人,不管是男是女,他们都不在意,能有人陪着便比什么都强。

初二一般是回娘家走亲戚,顾大夫的儿子陪着媳妇回了媳妇的娘家,顾大夫和顾夫人这才能抽空过来和凌崇还有郑之南一起吃茶聊天。

对于郑之南的家庭,顾大夫和顾夫人也略有耳闻,因此也没有多谈郑之南的父母什么的。

毕竟真的爱孩子,也不会在他还昏迷不醒的时候就着急把他脱手扔给别人,好在凌崇是个好孩子,而之南的病其实并不严重,主要是家里没照顾好,饮食不心,整个人都太虚了,他看到郑之南的时候,完全没想到那腿竟然也没人给好好弄一弄,这样的父母,不来往也不稀奇。

他们不去多聊,是不想郑之南露出尴尬的神情。

对比顾大夫和顾夫人,郑之南与两位长辈相处的很好,另一边的郑家又是个什么光景呢?

郑娘子初二带着儿子与丈夫一起回了娘家,因为把郑之南送走,有了聘礼,手头就更宽裕了。

特意买了一支银簪子和一对缠丝儿银镯子,明亮的颜色,虽然比不得金饰,可像他们这样的家庭,有银饰就不错了,毕竟大多数人还在用木簪子之类的。

在娘家炫了一把,晚上回到家,一切都很平静,郑娘子也觉得很舒服,没有了碍眼的继子,怎能不舒服呢?

然而翌日有人和他们说看到凌崇院内的郑之南在晒太阳,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还调侃郑娘子和郑北,大儿子有没有回来给他们拜年。

想到郑之南既然已经醒了过来却没有过来跟他们拜年,郑娘子便有些不悦。

果然是个没良心的,家里白养了他那么多年,陪别人睡了,有了男人,就忘了自家的人。

为这事儿,郑娘子中午吃饭的时候特意和郑北念叨了几句。

“一个村的,能有多远,既然醒过来了,大过年的也不过来跟我们拜个年,果然是有了男人,翅膀硬了。”

郑北抽了口旱烟说:“怎么过来?就算过来,也应该是腿好了后再来,我看你是太闲了。”

郑娘子不是太闲了,她只是想起来家里有人做饭,喂鸡喂羊担水的生活来了。

这家里缺了一个劳动力,什么事儿就都到她肩上来了。

不仅要做饭,还要操心鸡和羊,一天不去剁草回来都不行,总不能把好不容易养肥的羊和鸡都饿死吧?

这几天还有郑北帮她,等过完年开春了,郑北要忙农活,岂不是都要让他来弄?

郑娘子越想越不是滋味。

人啊一旦习惯了某些事,很难适应过来,郑娘子自从嫁入这个家,因为有这个继子的关系,基本上没怎么干过活,除了做几顿饭,管管家里的钱,其他的都不需要太操心,自有郑北和继子去忙活。

郑娘子寻思着,郑之南那个性子,就算去了凌家,到时候让郑北去把他叫回来给家里帮忙,应该也不敢拒绝。

看他腿不好,就先不去管他,且等他腿好了再去叫他过来给家里帮忙干活,做饭不劳烦,放个羊割割草,帮他爹干干农活总行吧?

如此想当然的郑娘子拾碗筷的时候说:“那他腿脚不便,凌崇总该过来看看我们吧。”既然要过来,定然是要带年货的,哪儿有不带年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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