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骑驴入城
艳阳楼虽是唯一的天评楼,却不如黄金楼富丽堂皇,不及宝钗楼典雅精致,不比天玺楼高耸入云,手可摘星,之所以能成为江东府城第一酒楼,是因为它虽在单方面比不得这三座酒楼,但却同时拥有这三座酒楼的特色。
从外看,艳阳楼建筑高大,壮观瑰丽,像是一个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端庄大家闺秀,走进楼里,各方面细节处却又透着一股细腻精致之感,宛如心细如发的小家碧玉。
除此之外,艳阳楼因为占尽了地利的缘故,每当太阳刚刚升起以及将要落下之时,红艳艳的阳光或者霞光,都会充斥整个三楼,届时红光大盛,整座酒楼都仿佛生出神迹,“艳阳楼”也因此得名。
正因如此,十分擅长饥饿营销的艳阳楼老板,在一楼摆了十三桌,二楼也摆了六桌,可三楼却仅仅摆了一桌。
想要去艳阳楼三楼感受霞光充盈的仙人之境,可不是有钱就行的,诺大一座江东府城,甚至城主府上的尊贵客卿都以能在艳阳楼三楼吃过一次饭而引以为豪。
慢慢的,对于江东府城的人来说,别说去一趟艳阳楼三楼了,就算能进艳阳楼吃一顿饭,也是足以吹嘘很多天的事情了。毕竟,江东府城作为江东境第一中心城池,从不缺乏仙宗贵胄,而艳阳楼却只有二十张桌子。
此刻,还未到饭点儿,但艳阳楼二十张桌子已座无空席。
三楼那仅有的一张由降香黄檀打造的桌子前,自然也已坐上了客人,只是与百姓们想象得有些出入,楼下百姓们抬头仰望间,总在幻象能够去艳阳楼三楼就餐的会是何许人也,想来要么是身穿金甲的超级战将,要么也是仙风道骨的白须仙人,又或者是从天儿上来的绝美谪仙,又有谁会知道,此刻坐在降香黄檀桌前的,不过是一位身着普通黑色粗布衣裳看起来没有半点特色的中年人呢?
这个中年人的样貌真的很普通,普通得丢入人群中便再也瞧不着了,身上穿着的粗布衣裳,更是与往来无白丁的艳阳楼格格不入。
若让楼下昂首昂得脖子都酸了的百姓们瞧见坐在艳阳楼三楼的竟是这般人物,恐怕惊讶得下巴都要跌到地上。
但只有站在中年人身后的白袍人才清楚,这么一个看起来有些普通粗鄙的男人,普通的外表下到底隐藏着怎样不可思议的大恐怖。
所有人都以为单家家主是一个能经世治国的大文人,满腹经纶,饱读诗书,模样一定儒雅斯文,喜穿青衫,因为一直以来,单家都是一脉单传,若偏重修行,就难免误了学习足以延续单家的经世之学。
一直以来,历代单家大家主也的确都是以文弱书生的形象示人,但白袍总管却清楚,这是一个修行者掌控主权的世界,就算单家需要了解经世之学的人治家,若修为实力不行,又如何服众?
单家从来都是一脉单传,所有的担子都只能压在历任家主身上,没有兄弟姐妹能帮他们分担,所以单家大家主只能文武双全。
起码白袍总管就曾亲眼见到过,面前这个一直对外宣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幼年玩伴,仅仅用两只干燥温热的大手,便活生生地将昔日江东境第一强者兼城主府第一客卿给撕成了两半。
只有最接近这位现任单家大家主的白袍总管,才知道这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家伙到底有多么恐怖可怕。
不管他再怎么满腹诗书气自华,白袍总管都忘不了他用双手将一个活生生的高阶灵尊撕成碎片的场面。
“你猜他们会不会来?”
中年人虽是读书人,却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觉悟,夹起一片用艳阳楼祖传特制酱料腌了足足一天一夜的牛肉放在嘴中,一边颇有嚼劲地嚼着,一边漫不经心地问着话。
白袍总管当即微微躬身,道:“那小子不像食言而肥的人。”
中年人立马笑了起来,道:“这是你的优点,却也是你的缺点。白袍玉带,风度翩翩,哪怕面对一个初次见面的人也敢赌上眼力,五湖四海不知多少人愿意与你这样的狂儒交朋友,不知多少姑娘家小娘子醉心于你,但这种习惯却令我这个下达命令的人很是苦恼。我虽知你从来都没有看错人,却还是要担心凡事都有的那个‘万一’。”
白袍总管虽然与面前这位江东境最只手遮天的大家主一同长大,但听到这话,心底仍有些发寒。
小时候中年人说这种话总是玩笑,现在长大了,中年人再说这话,便有些别的味道在里面了。
可这是他的性格,是他的精气神,教他如何能改变?
你能让一个天生豪爽的人变得吝啬?
你能让一个天生吝啬的人变得豪爽?
也许可以,但那需要长时间的改变。
白袍总管想要短时间内改掉这个性格,也是难如登天的。
而且,他一旦改变,便不再是他了。
中年人当然比谁都了解他,所以又笑了笑,不再拿这个问题说事儿,唯恐再说下去损了这位老友兼左膀右臂的道心。
道心出问题,魔障诞生,那对于修行来说可是很不利的事情。
中年人放下筷子,饮了一口艳阳楼里的烧刀子,微笑道:“这烧刀子本是村边破旧小酒馆都酿得出的,可到了艳阳楼,竟偏偏有了一番别样滋味,那吝啬如鬼的老娘们儿还给这酒起了个俗到极点的名字叫什么‘掏腰包’。什么意思,还不就是说进了艳阳楼这销金窟,就算是最普通的烧刀子,也能让你心甘情愿地掏光腰包吗?”
白袍总管无奈笑道:“艳阳楼最好酒是那位女老板亲自酿造的‘归不归’,可您别说‘归不归’,就是改酿后的‘小娘皮’也不喝,偏偏要喝‘掏腰包’,谁有法子?”
中年人哈哈笑了起来,道:“小娘皮劲儿太小,不如掏腰包烈。至于归不归?那开楼的娘们儿大字儿不识几个,偏偏要给最好的酒起这种名字,太酸啦太酸啦,连带着那一壶壶好酒也跟着酸了起来,酸不可闻,我可咽不下肚。”
白袍总管笑道:“那位上山当过土匪头子的女老板这辈子只喜欢过一个人,却偏偏是一个负笈远行的书生,不被负心才怪了。那书生报复远大,逢人便说燕雀安知鸿鹄志,哪里愿意整天活在一个女土匪的石榴裙下?”
中年人嘿了一声,道:“那书生不是君子也就罢了,还非狂非狷,比你这种狂儒都差得远,属实太酸,我瞧着就不喜欢,走了也好,省得将整个艳阳楼都给带酸了,那我可就连个喝酒的地儿都没了。一种酒酸,总比一座楼酸要好,嘿……归不归?来不来?你说他归不归?你说他来不来?”
白袍总管笑了笑,正要说什么,忽然眼睛一亮,笑道:“来,他已来了。”
此时,城门处,一个年轻人,风尘仆仆,骑驴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