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沈寄的指腹从小狗湿热的眼尾下移,蹭过他泛着病态红晕的脸颊,停在他咬破了的唇上:“还是要谢谢。”
茭白浑身无力,挣扎的劲都没有,他强撑着身体假笑,嘴唇张合的幅度很小,防备那根手抠他的嘴。
“您太客气了,真不用的。”
沈寄冷冷道:“怎么谢才好?”他插进小狗发丝里的手指收紧力道,将人提到自己眼皮底下,“往床上一丢就疼哭了,那还能干什么?”
茭白嘴边的弧度消失,滚吧你,老子什么也不能干,传教士都做不了!
沈寄松开捻着他唇瓣的手,把沾到的血涂在他湿而发亮的眼睛上面:“打个麻醉吧,打了就不疼了。”
打打打打麻醉?茭白整个人猛地僵住,这他妈是人说的话吗,不是,老东西不是人,他就是坨屎!
冷静点,别慌,冷静,茭白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回忆回忆《断翅》的剧情,发现漫画里没说沈寄喝了酒就有特殊癖好。
再者说,沈寄向来喜欢床上的人有劲儿,能跟上他的节奏,被麻醉了的不就是块肉吗,那他还能一展雄风?显然不能。
沈寄注意到被他提在手中的人情绪上有过几次起伏,不但没有被吓到,还能这么快就镇定下来。
新鲜。
这感觉沈寄不是第一回 体会,都集中在下半年,来自同一个小玩意。
沈寄被烟草味浸透的嗓子里发出一道含义不明的笑声:“茭白,新名字挺有食欲。”
说着就将人拖下床,朝着房门口拖去。
茭白没有用所剩无几的力气喊救命,他很清楚,现阶段的沈而铵是救不了他的,这栋楼里的邻居也救不了。
在南城,沈家是众家族之首,沈寄有着绝对性的权威。
茭白睡觉不喜欢穿袜子,这会儿他赤着脚被沈寄拖走,一下一下在冰冷地面上蹭刮,很不好受。
最痛苦的还是后背的伤。
整个人犹如正在面临五马分尸之痛,皮肉骨骼间渗着剧烈的撕扯感。
茭白奄奄一息地在心里的小本子上记账,沈寄让他受的罪又多了一项。
客厅很静,沈而铵闭着眼倒在沙发里。
茭白只来得及看他一眼,就被沈寄拖着穿过了客厅。
沈寄阔步往大门口方向走去,沙发上那小子的警觉性不错,可惜是个只会折纸画画的小废物。
那副受到同学们追捧的好皮囊还是遗传的他父亲。
“沈寄儿子”将是他终生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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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寄打开了大门。
寒风4意地往茭白汗涔涔的身上席卷而来。
“停,停一下……”茭白疼到不行了,意识已经有些模糊,“沈董,您要带我去哪?”
沈寄隔着烟雾居高临下地看过来,他压紧成熟冷厉的眉眼,神情灰暗不明,似乎没想过那个问题。
这时候的他终于有了点醉态。
“要玩我啊?”茭白露出小虎牙,“不至于吧,您不是看不上我吗?这要是玩了,岂不是打脸?”
“牙尖嘴利。”沈寄的大掌摸过青年软软细细的腰,掌心往上抚,触碰到他的肋骨固定带,感受他的绷紧跟颤栗。
沈寄面无表情地抚了抚他背上的皮骨,对着断掉的肋骨处按下去。
同一时间,沈寄的右胳膊一处传来痛意,他冷淡地扫了眼紧咬着他那块肉的小狗。
果真是太野了,没被驯化过。快死的时候,还知道如此敏捷地反扑。
沈寄的西装外套丢在车里,他只穿着衬衣跟马甲上了楼,血很快就从他的衬衣布料里渗出来,他没在意,只是用一种微妙且危险的眼神盯着青年唇边那抹红。
青年的脸太白,唇太艳,强烈的色彩对比令人产生一种晕眩感。
沈寄嗅到了血腥味,血管里的血液流动的速度开始加快,喉头灼烧,他缓慢低下头,距离疼得直抖,瞳孔都有点涣散了却还是死咬着他不放的小狗越来越近。
血腥味里掺杂着药味。
很浓郁。
就在沈寄快要碰上那味道来源的时候,咬在他胳膊上的唇齿一松。
沈寄维持着向昏过去的人弯腰靠近的姿势,少有的思绪空白。
刚才他想做什么?他深思片刻,意识到自己找不到答案,也无迹可寻。
那就不找了,不重要。
第22章
助理在楼下踱步, 每个跟过董事长的人都由他经手,从带人体检到给分手费,每件事他都办得妥帖且游刃有余,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不淡定。
只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了小少爷。
董事长上楼有一会了,迟迟没有下来, 助理无法想象上面是什么情况,没有董事长的指令,他不敢贸然上去。
助理低估了王初秋这个人,作为一个没有背景的乡下人, 资历相貌学识全都很普通, 却托了运势的福被沈家看中,住进湖东的沁心园,两年后被赶出去。
助理以为王初秋就这样了,一辈子的辉煌时刻就是沁心园的两年时光,谁知他竟然留在南城这座寸土黄金的城市,改了名字进三中, 和小少爷成为室友, 还让沈少爷欠上他的人情。
更离谱的是,董事长今晚的举动。
准确来说, 当董事长让他调查王初秋住在哪的那一刻, 就已经可以冠上“离谱”这个词了。
助理比谁都清楚董事长的口味, 这些年就没变过,十分的固定,王初秋上上下下没有一处符合。
不过,
助理眯眼,改名换姓后的王初秋身上有违和感,不是皮相, 是那股子不知从那冒出来的顽强野性。
这一点其实助理在‘缔夜’那晚就察觉到了一丝,只是当时没当回事。
现在想来,‘缔夜’那晚,王初秋就不对劲了。
这要是为了能引起董事长的注意而精心筹备的一场戏,那他是真的演进去了,也达到了目的。
董事长就喜欢生命轨迹鲜明又强烈的小孩子。
助理蹲在台阶上吹夜风,上周他去三中接小少爷,撞见了王初秋,那时候他是真没料到会有今晚这桩事。
虽然董事长是一时新鲜,但这点新鲜就够让很多人羡慕了,求都求不来的福气。
电梯门打开的声响在寂静的楼道里显得尤为清晰,助理迅速过去,他看了眼被董事长捞在怀里的青年,看几次都觉得是劣质品,出现在董事长身边太格格不入。
助理恭声道:“董事长,我来吧。”
沈寄唇边的烟快燃尽了,积了长长一截烟灰,他一启唇,烟灰就扑簌簌地落下来,有一部分落在了他臂弯里的人脸上。
“丑吗?”沈寄的语气里听不出情绪。
助理没有回答。
丑不丑的,您老自己不知道?
一具清瘦的身体被推过来,助理连忙接住。他摸不清董事长的新鲜劲什么时候过去,在这之前都要谨慎。
这王初秋,现在是茭白了,他断了三根肋骨,这阵子都没法伺候董事长,那带走干嘛,养着吗?
“董事长,人放哪?”助理斟酌着询问。他的脑中出现了几个地方,有空着的,有住了人的,不知道董事长要怎么安排。
沈寄掐掉烟头:“就尚名苑吧。”
助理心头一惊,尚名苑算是董事长用来安置身边人的那些地方里最好的了,不是地段多金贵,而是离沈氏近,董事长下班没酒局都会直接过去休息。
现在尚名苑有人住,还是董事长挺满意的一位,近期一直都是他陪董事长。助理以为他能被独宠到年底,没想到会杀出来个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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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名苑
姜焉还没睡,他坐在客厅抽烟写曲子,偶尔跑到钢琴旁按几下,地上散落着乱七八糟的废稿。
门锁响的时候姜焉的思路被打断了,但他仅仅只是把笔丢出去发泄不满。
因为这房子只录会录两个指纹,一个是现任住户,一个是做家务的阿姨,另一个是金主。
这个时间点,阿姨早下班了。
姜·现任住户·焉把翘在沙发上的腿放下来,朝着门口跑去:“沈先生,您来了啊。”
沈寄拍拍他的屁股:“在干什么?”
“写稿。”姜焉给金主拿鞋。他身上的红色吊带裙只到他大腿部位,线条十分火辣。
一弯腰,前后都露。
靠着门的助理立刻偏头看旁边,烈焰的香水味往他呼吸里扑,他在心里摇头,有这么一朵带刺儿又不扎手的香艳欲滴红玫瑰在,董事长却对一根干巴巴的芦苇有了兴趣。
“这谁啊?”姜焉染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戳戳被助理扶着的人,“有点儿眼熟。”
他记起来是谁了,却没问这问那,只是拉起金主的手放在自己腰上。
在金主面前不能毫无棱角,那会很快就被丢弃,但要修一修,不可太尖。
这个动作刚刚好,不至于会让金主觉得养的宠物认不清自己的身份,恃宠而骄。
沈寄周身的气息果然没那么冷了,他揉了揉掌中的柔韧腰肢,这孩子到底是跟过阿潦,且跟了最长时间,规矩不用他再教。
哪像……
沈寄睨了眼亲自去带回来的小东西,这一对比,小姜省心多了。
该乖顺体贴的时候乖顺体贴,该张扬的时候张杨,是个用起来相当顺手的床伴。
沈寄脱了外套给姜焉,他径自揉着额头进客厅。
助理落后几步把人往里扶,都不知道放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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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焉倒了杯水给金主,捡起地上的废稿丢进垃圾篓里,随意地指了指还被助理扶着的人:“他这是怎么了,气色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