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乡巴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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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老板目光的“威逼”之下,花信少妇终于不情不愿地将那套皮尔卡丹的西服送到了“黑人男子”的面前。
赵歌就笑,对范鸿宇低声说道:“这衣服太宽大了,他穿不了。”
说着,乌亮的大眼睛在范鸿宇身上瞄来瞄去。
女孩子在这个方面都颇有天赋,不用试穿,衣服的尺码就能瞄个**不离十,这套西服,范鸿宇穿起来应该比较合身。“黑人男子”比范鸿宇差不多矮了大半个脑袋,也不知身高有没有一米六,这衣服一穿上身,能当裙子了。
此时陈老板已经笑眯眯地将那两摞新崭崭的硬票子收了起来——他只管赚钱,这衣服客人穿起来是否合身,那就不是他关注的了。更何况,“黑人男子”天生一副冤大头模样,不宰他宰谁?
很多围观者眼光也很“犀利”,一眼就看出来,“黑人男子”和这衣服完全不般配,都憋着劲要看他的笑话,连花信少妇都收起了泪水,眼里又露出嘲讽的神情。
看你怎么穿!
“黑人男子”冷笑一声,说道:“剪刀!”
“什么?”
花信少妇有点没听明白。
“耳朵不管用啊?剪刀!拿来!”
“黑人男子”气势如虹,伸出了手掌。他的手掌相当粗大,布满老茧,和他的体型不是很搭界。范鸿宇如此高大,手掌似乎还不如他那么粗大。一望可知。这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掌,至少之前肯定是的。现在“先富起来”了,手掌一时半会却秀气不起来。
花信少妇满心疑惑,给“黑人男子”拿了一把大剪刀过来,莫名其妙地望着他。
“黑人男子”再次冷笑了两声,操起大剪刀,朝着皮尔卡丹。“咔嚓”一声就剪了下去。
“啊……”
不少人嘴里发出惊呼。
“你……你干什么?”
花信少妇更是目瞪口呆,望向“黑人男子”的眼神,就好像看着一个疯子。全然不敢置信。
所有人都瞠目结舌地望着“黑人男子”的疯狂动作。
“黑人男子”哈哈大笑,满脸得意之色,“咔嚓咔嚓”的声音之中。价值两万二千元的皮尔卡丹西服,变成了一堆破烂布片。
“黑人男子”随即抓起那一堆破布片,重重摔在花信少妇脸上。
“贱货!”
“黑人男子”嘴里迸出两个字,满脸不屑。
花信少妇早被惊呆了,傻傻地站在那里,不闪不避,任由破碎的皮尔卡丹甩在自己浓妆艳抹的脸上,一点反应都没有。
“黑人男子”转过身来,双手叉腰,朝着围观的人群撇了撇嘴。叫道:“大爷我有钱,怎么的?”
那架势,仿佛全天下的钱,都是他家的。
围观人群也噤若寒蝉。
许多人甚至露出了极度艳羡的神色,偷偷地咽着口水。
范鸿宇和赵歌对视一眼。都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等大爷我有钱了,拿钱砸死你!
范鸿宇脑海里,不禁冒出了这句后世网络上的经典名言,再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现实版”。由此可见,炫富这种行为,早已有之。倒也不是后世某省煤老板以及各类干女儿的专利。
“走!”
“黑人男子”得意洋洋地来回扫视了围观人群几眼,手一挥,昂首挺胸,阔步而前。
围观的人群自动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通道,以“敬畏”的眼神注视着这位先富起来的牛人。
“黑人男子”大步向前,来到范鸿宇和赵歌身前,忽然又停住了脚步,上下打量赵歌,嘴角一咧,正要开口说话,范鸿宇淡然一笑,说道:“滚蛋!”
“什么……”
“黑人男子”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滚蛋!”
范鸿宇又淡淡地说道,“滚蛋”二字却是清晰无比,脸上带着一丝讥讽。
“黑人男子”便是一滞,抬起头望了望范鸿宇,再看看自己,略一犹豫,轻轻“哼”了一声,黑着脸,从范鸿宇身边走了过去。
赵歌就笑,低声说道:“你呀,扫人家的兴头了……好不容易花了两万二,就高兴了这么一会……”
范鸿宇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轻轻捏了捏赵歌白皙的脸颊。
赵歌身上,正在发生着点点滴滴的变化,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够实实在在地感觉得到。
范鸿宇很喜欢这种变化。
幽默原本就是自信者的专利。
“黑人男子”这么一闹,范鸿宇一下子没了逛街的兴致,而且已经中午时分,两人便来到购物广场里面的一个西餐厅用午餐。
“可惜了,那套衣服,其实你穿起来最合身。”
赵歌吃着西红柿沙拉,忽然说道,脸上颇有惋惜之意。今儿个出来逛街,怎么说也要给范鸿宇买两套衣服,不然赵歌心里面总会觉得有些不对劲。
许多女孩子,不但有逛街强迫症,还有购物强迫症。
逛街不购物,那还逛什么街?
“那么肯定?我又没试穿。”
赵歌摇摇头,说道:“不用试穿,一看就知道。”
范鸿宇望着赵歌漂亮的脸庞,忽然笑了一下,神情很是古怪。
“你笑什么?”
赵歌有点莫名其妙。
范鸿宇却益发的笑得“怪异”了,慢悠悠地说道:“我在想,换了我,肯定没这本事,男人对女人身材的了解,一定要有直观的认识……”
“什么直观的认识……”
赵歌依旧莫名其妙,但下一刻。忽然就变得满脸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低下头去,用叉子叉着盘子里的西红柿沙拉,紧紧抿住嘴唇,眉宇之间却尽是笑意。
两人谈恋爱有一年多时间了,拉手亲吻这样亲昵的举动不是没有。但也仅此而已。迄今为止,范鸿宇都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冲动,不曾有过非分的要求。像这样的玩笑话,也很少说过。
赵歌甚至一度很迷惑,自己是不是吸引力不够。
这在赵歌而言。也是从未有过的念头。
赵歌从来都不曾怀疑过自己对男人的“杀伤力”,无论长相身材,赵歌都极度自信。但在范鸿宇面前,这种自信却不是那么充足。
原因不在范鸿宇,而在高洁。
在赵歌的潜意识里,赵歌总是情不自禁地那自己和高洁做对比,每次对比的结果,都不容“乐观”,纵使同为女性,赵歌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撇开一切世俗观念,撇开彼此受教育的程度和身份气质,纯粹的对比女性最原始的“本钱”,自己也并不占优势。
高洁,实在是一个尤物。
范鸿宇日日夜夜和她呆在一起。能把持得住么?
“鸿宇,高姐……还没有对象吗?”
稍顷,赵歌抬起头来,问道。
范鸿宇不由一阵愣怔,疑惑地反问道:“歌儿,怎么忽然问这个了?”
“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
赵歌忽然有点慌乱。躲开了范鸿宇的眼神。
范鸿宇随便明白过来,不由轻轻摇头,随即站起身来,绕过小桌子,和赵歌坐到了一起,伸出长长的手臂,环住了赵歌柔软纤巧的腰肢,两人紧紧贴在了一起。
赵歌的身子便有点软软的,慢慢靠在了他的身上。
“鸿宇……其实,其实我不想做这个董事长……我情愿回彦华去,每天给你做饭吃……”
赵歌轻声呢喃。
“那好,让夏言回来,主持天歌公司的工作,你回彦华去,咱们在一起。”
范鸿宇没有丝毫犹豫,马上答道。
“真的?”
赵歌猛地抬起头,扭身望着范鸿宇,满脸惊喜之意。
“傻丫头……”
范鸿宇就笑,揽在她腰间的手掌,略略加了几分力气,隔着薄薄的衣服,感受着那股惊人的滑腻和柔软,瞬间便有口干舌燥的感觉。
赵歌也伸出手,环住了他的腰。
西餐厅都是布置成卡座的形式,有不少情侣在这里用餐,吃着吃着就腻在一块的情形,可不止这一处,倒也并不如何引人瞩目。
当然,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最多也就这样了。还想再出格一点,就得注意个影响。终归不是后世,年轻男女热情奔放到可以无视周边的一切。
这顿午餐,差不多吃了一个多小时,两人才手拉着手,说说笑笑的离开了西餐厅。
赵歌俏脸红扑扑的,劲头十足,说道:“鸿宇,今天说什么也要给你买两套衣服……”
“行,这任务肯定能完成。”
范鸿宇笑着随声附和。
只要口袋里有钞票,想来这样的任务不难完成。
但俗语有云:人算不如天算。
他们鼓足了劲头向着刚才那个高档服装售卖区前进,远远的,就看到了和上午如出一辙的一幕,一大群人围成一个大圈子,正伸长了脖子往里张望,似乎又发生了什么“轰动”之事。
人群之中,传来大声的争吵,本地话,普通话此起彼伏,缠夹不清,一时之间,哪里能够听得明白?
范鸿宇赵歌不由面面相觑。
“不是吧?又有人剪衣服?”
范鸿宇满眼金星乱冒,有些骇然。
这年头,热闹事还真不少啊!
“走,快过去看看。”
赵歌这会子也是满怀小孩心性,有点“唯恐天下不乱”,拉着范鸿宇的手,兴冲冲地疾步向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