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2章 小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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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友谊饭店进行了一定的改进,增加了娱乐设施。比如搞了一个卡拉ok,生意十分火爆。许多来饭店吃饭的客人,吃晚饭后一般都会去唱个歌,娱乐一下。
九十年代初期的卡拉ok设施,整体都很原始。但友谊饭店的卡拉ok娱乐厅,至少代表了目前国内卡拉ok的最高档次,委实能吸引不少的客人。
李春雨,上官深雪,李秋雨,范鸿宇,范虹彩,葆兴,佟雨,佟颜,杨青山等人就是这样的,先在那边吃完了饭,然后就跑到卡拉ok厅这边来唱歌。
一个不小的歌厅,中间还有舞池。
和后世的卡拉ok厅略微有所区别。因为这个娱乐活动也是最近才引进国内的,很多就是在原来舞厅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装。不是同一批客人,大伙可以混在一起唱歌跳舞,娱乐厅方面,还准备了乐队与歌手。万一客人们想要休息一下,就由娱乐厅的歌手来代劳。
总体来说,有点介乎卡拉ok厅与酒吧之间的设置。
范鸿宇略略有点不大习惯。
好在范县长一贯对这种娱乐不是十分感冒,就是当一个看客,很少唱歌。范县长的歌喉本也有点磕碜,一般情况下很会藏拙。不过范鸿宇的舞跳得不错,有女宾邀请他跳舞的话,便欣然答应,并不怯场。一伙人倒也玩得尽兴。
出乎范鸿宇意料的是,上官深雪很活跃,唱歌跳舞样样精通。
想想也不奇怪,上官经常要出国执行特殊任务,各种各样的场合都要经历,可不仅仅是会玩刀玩枪那么简单。
范虹彩是头一回参加这样的娱乐活动。很新奇。
自从到首都大学之后,虽然和李秋雨不是同一个专业,李秋雨是文科生,范虹彩是理科生,但范虹彩还是很快就成了李秋雨的“跟屁虫”。“小李姐姐”在学校太拉风了,几乎无论走到哪里,都必定会成为焦点人物,范虹彩老崇拜她了。李秋雨对范虹彩也很照顾。
对于首都大学其他男生而言,只能慨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个“校花小团队”一不小心就增加了一位无可争议的新成员。尽管因为年纪幼小,多多少少还显得有几分青涩,少了点成熟女性的风韵,但单纯凭长相身材,范虹彩就足以成为当之无愧的校花。
以首都大学的规模。校花不可能只有一位。
不过李秋雨很有分寸,一般不带范虹彩去参加京师纨绔圈子里的聚会。对那些“混帐东西”的混帐心思,小魔女心里有数。见到范虹彩这样娇嫩如花的小女生,什么坏招都有可能使将出来。李秋雨倒不怕那些混帐仗势欺人,在这首都城里,还没什么人敢对李秋雨的朋友摆谱。家世比老李家很显赫的豪门,已经很难找了。关键她怕范虹彩年幼。不谙世事,被人“引诱”了去。
这些纨绔二世祖三世祖,还真有几个人物,除了不进体制受约束。其他方面,就算以李秋雨的眼光来看,那也是一等一的人物,长得要多帅就有多帅。要多有风度就多有风度,肚子里也是真有才华。甚至还有博士头衔的高级知识分子。家世一等,年少多金,才华出众,仪表堂堂,风流倜傥,所有优秀男人的条件都具备了,堪称是无数青春少女的梦中情人。
这几位大少,倘若有人起心对范虹彩用点小手段,没准小姑娘就死心塌地地爱上了。
这却不是李秋雨能够阻挡得了的。
你管天管地,还能管住人家少女怀春啊?
真要是谈成了,范虹彩能嫁入豪门,倒也不差,算得一段佳话。怕就怕那些纨绔子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可就麻烦了。李秋雨担心到时候不好向范鸿宇交差。
李大姑娘胡闹归胡闹,却是个讲义气的。
今晚这个聚会,全是自己人,那就无需担忧。
有李春雨在,京城之内任何一位纨绔,都得给面子,不能胡来。现如今李二少在京师世家子弟之中的名气,那是越来越响亮了,隐然有追上“老一辈四大”的意思。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李副主任如今工作认真,逐渐获得了老李家家族长辈的认可,其他世家长辈,也开始对老李家这个以前“不怎么争气”的二小子刮目相看。在世家长辈看来,只要肯努力工作,那就足够了,其他的,全都交给他们来“摆平”。能够获得家族长辈的认可,对于世家纨绔子弟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硬性指标”。
许多纨绔子弟,在首都城里威风尽自威风,回到自己的大家族,却地位低下,家里长辈,横挑鼻子竖挑眼,左右都瞧不惯。这些纨绔子弟面对长辈,也只能唯唯诺诺,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小事情,他们依靠家里的金字招牌和纨绔圈子里的哥们,能够搞定。一旦碰到了真正的大事,需要动用家族势力的话,那就非常麻烦。
家里那些一本正经的“老顽固”,可不会轻易出面来给他们那些拆烂污的破事来擦屁股。
所以,纨绔圈子里真正有分量的“大哥”级人物,就是那些能够动用家族势力的超级牛人!
不管政商黑白,俱皆通吃。
李春雨名声大噪的第二个原因,那就是李二少有钱。
不是一般的有钱,是非常非常有钱。据说李二少和香港的一个什么“财团”有很深的交往,那钱海了去了,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这一点,令很多纨绔羡慕嫉妒恨,哈喇子横流。
没办法,谁叫人老李家的“后花园”是岭南呢?那个全国一等一的富裕省份,简直就是富得流油啊。李二少因此和香港大财团有往来,再也正常不过了。
许多纨绔,别看在京师人五人六的,似乎可以横着走。一旦出了京,去到岭南,那可就风光不起来了,没什么重量级大佬会真的给他们面子。
老李家不一样。
李二少去了岭南,只要轻轻一跺脚,那也是地动山摇。
“虹彩,想唱什么歌,我给你点啊……”
李秋雨对范虹彩很照应,和她坐在一起,笑嘻嘻地说道。这里人多,李大姑娘就讲究个影响,不和范鸿宇走得太近,照顾好他妹妹,也是一样的。
范虹彩摇了摇头,兴奋得小脸通红,两眼熠熠生辉。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登台演唱那是艺术家的事情,普通群众,自然只有乖乖地坐在台下,抬头仰望,拍手欢呼的份儿。谁知到了这里,每个人都能登台,每个人都能像模像样地唱歌。
一时之间,小姑娘颇有点不习惯。
李秋雨笑着说道:“虹彩,别害羞,胆子放大点。你知不知道,你如今在学校的名气可不小了。大家可都知道,你是一年级学妹里最漂亮的一枝花……”
“秋雨姐姐,就你会笑话我……”
范虹彩小脸更红,不依地扭了扭身子。这样的话,她其实也听说过的,虽然有些害羞,小心眼里其实在偷偷窃喜。哪个少女不喜欢别人说自己漂亮?关键这话,就不应该从李秋雨嘴里说出来。
实在李秋雨太漂亮,只要有她在首都大学一天,首都大学“第一校花”的头衔就绝不会旁落。这是公认的事实。范虹彩尽管对自己的容颜一贯自信,却也承认这个事实。
“傻丫头,长得漂亮是好事,你害什么羞啊?”
李秋雨便轻轻拧了一把范虹彩娇嫩似水的脸蛋,爱怜地说道。
李秋雨喜欢范虹彩,一开始确实是因为范鸿宇的缘故,爱屋及乌。和范虹彩这半年多的交道一打下来,情况已大为不同,李秋雨真的将范虹彩当成妹妹来看待了。从小到大,李秋雨身边的所有人都将她当宝贝般宠着惯着,李大姑娘永远就是个“小妹妹”,忽然之间,自己身边多出一个小妹妹,李秋雨忽然发觉,还真不是什么坏事。
被人宠着,是一种享受;有人被自己宠着,那也是一种享受啊!
当姐姐,“颐指气使”的感觉也挺美的。
尤其范虹彩很乖,很听她的话,李秋雨心里头就更美了。要是那个家伙,也能这么听自己的话,那该多好?
这么想着,李秋雨的眼神便情不自禁地朝着范鸿宇那边瞥过去,随即失笑。
那个男人帅气的脸庞,在舞厅闪烁的灯光之下,依旧显得棱角分明,从侧面望去,勾勒出一道十分倔强的弧线,气势凌人。
这样霸气四溢的范鸿宇,李秋雨很难想象,他会对女人俯首帖耳。
范鸿宇真要是那种小白脸,光会对漂亮女孩子软绵绵说些肉麻的温柔言语,漂亮女孩让他往东,他绝不敢往西,让李大姑娘拿哪只眼睛去瞧他呢?
那种男人,李秋雨身边还少吗?
李春雨刚刚和上官深雪唱完一首对唱的情歌,大厅里掌声四起。
李二少便频频挥手答礼。
寻欢少爷从来就不是个谦虚的主。
“哈哈,小李子,想不到你唱歌还很有两下子嘛……”
便在此时,一个很突兀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咧咧的。
所有人脸色微变。
这四九城里,敢于如此称呼李二少的人,还真是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