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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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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美妇人一张让绝大多数牲口都垂涎三尺的绝美檀口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来。

萧烈笑声收敛,又变回了平日里喜怒不形于色的暗卫大都督,不过他今天似乎是要把憋了五年的话一口气说出来,声音没有丝毫起伏的继续说道:“说林银屏要娶十几位驸马的坊间传是我让底下的人放出去的,孙中官那里是我让陵安去疏通的,冷落萧煜五年即是做给外人看的,同时也是让他沉沉性子。郑帝老了,一些欲擒故纵的小把戏就让他花了眼,把萧煜送去了草原,萧煜这个好儿子也没让我失望,草原王啊。”

中年美妇讥笑道:“萧煜那孩子我见过,虽说性凉薄与你如出一辙,可良心还没被狗吃干净,做事算是有几分底限,你们把萧煜当棋子用,萧煜可不会忘了是谁逼死方璇,就算你把萧煜扶上草原王的位子又怎么样?就能把以前的事一笔勾销?”

以萧烈的地位,兴许是多年未曾有人敢在他面前如此直,他反倒是觉得有些陌生,也不恼怒,只是淡淡道:“若只是想要以绝后患,我又何必留着萧煜?在东都时,想要除去他对我来说岂不是易如反掌?萧煜如果真有本事能取而代之,我就算死,也是含笑九泉。”

中年美妇没有说话,只是冷笑不止,显然并不相信萧烈不知真假的心里话。

萧烈也不以为意,本就是随口而,信不信且由他去,问道:“什么时候回东都?”

中年美妇收起脸上冷笑,犹豫了一下,说道:“年后吧。”

萧烈点点头,“那正月十五萧某在流泉楼恭候花主大驾。”

中年美妇垂了眼帘,“不敢当,也不敢劳烦大都督。”

萧烈摆摆手,“若是没有花主的牡丹,萧某在暗卫大都督的位子上可坐不踏实。”

萧煜初入草原时就得知王妃红娘子养有一只马贼,不过要论起养匪的本事,草原比起中原还是差上许多。在大郑,上到东都朝堂,下到地方州府,官养匪的事层出不穷,手段也是花样百出。一般来说就是在自己辖地周边养上一群寇匪,以剿匪之名向朝廷要钱要粮。当然也有更高明的手段,尤其是商旅必经之地,几乎都有盗匪出没,当地官府也大多是对于寇匪多次征缴,可就是剿灭不尽,至于是真的无能,还是不愿意剿灭,就只有当地官府自己心中明白了。

说起来暗卫和牡丹,郑帝以牡丹牵制暗卫,若是萧烈真是有心毁掉牡丹,以暗卫的底蕴也不至于太过伤筋动骨,恰恰萧烈要留着牡丹,让外人看来,不管绳子结不结实,暗卫这条疯狗脖子上终究有根绳子,哪怕这根绳子一挣就断,也好歹让东都诸公乃至郑帝稍稍安心。两者就有些类似官养匪的关系。暗卫是官,牡丹是匪。

牡丹花主看着这位还未登上大都督宝座时就已经熟稔的旧相识,忽的想起许多陈年过往旧事,苦笑一声,没有说话。

说起来,两人相识还在萧烈与方璇之前,算不上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却恰逢少年青春。甚至在萧烈后建游的那段时间里,两人还曾结伴走过一段路程。只是当时对于男女爱似懂非懂,女儿家哪怕是一颗芳心落在中意男子身上,大多也是羞于启齿的。而且后来造化弄人,萧烈入魔教,与当时魔教圣女又有过一段纠葛,牡丹花主一气之下不再见萧烈。等到再度相见,萧烈已是洞房花烛夜时。

可怜一个女子在人群中看意中人骑五花马,迎娶阁老千金,当时又是何等的凄凉?其中苦难,如人饮水,只能自知。

佛众生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越是求不得,就越是放不下。虽然萧烈逼死方璇让牡丹花主哀莫大于心死,但也终究没能完全放下,方才牡丹花主的那番话,看似是在嘲讽萧烈,换一个角度,又何尝不是在提醒萧烈?

也正是这份香火,才让牡丹花主决意重新返回东都,整合牡丹。

……

远在万里之遥的东都。

最近在坊间流传开一条消息,安国公府那个死了生母,被赶去草原的落魄大公子,竟然靠着自己的公主媳妇,成功上位,不但带兵诛杀了林远死后俨然要成为第一位草原女王的红娘子,而且还斩杀了草原大巫师天人高手黑水万。

许多人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都是嗤之以鼻,一个在东都都直不起腰的废物,去了草原不过大半年的光景,就能一飞冲天了?真当自己是条鲤鱼,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红娘子坐拥王庭十几万骑兵,就是大都督徐林也不奈何不得,他萧煜哪来的兵杀死红娘子?更何况那黑水万是天人高手,萧煜走的时候顶多是空冥境界,袭杀天人?除非是吃了道祖金丹还差不多!

可不管东都中的达官显贵怎么不信,整个东都中这个说法愈演愈烈。

萧煜已经成了草原王。

流泉楼,今年不知道怎么翻出东主论道的传说以后,原本处于外城的流泉楼生意大好,来客多是达官显贵、王公贵族。毕竟是太祖皇帝曾经来过的地方,诸多显贵也不觉得掉价,反而心底生出一丝如平步青云的满足感。

流泉楼二楼一处靠着窗口的座位上,两名锦衣华袍的年轻公子正对坐饮酒。

其中一人年岁稍大,已近而立,腰间佩着一把朴实长剑,若是有识货的人在此,怕是要震惊眼前这名公子的家世富贵。

这把长剑名作忆王孙,与萧煜的破阵子一般无二,同属儒门四十八剑之一。

儒门先贤曾以凡铁铸造四十八柄长剑,分别以词牌名定名,这四十八把先贤遗留长剑与普通凡剑相比,并无特异之处,只存先贤一口浩然气,但若是以善法养剑,长剑有灵,可随主人修为而蜕变。

四十八把剑中除去未曾养成便被损毁,或者遗失不知下落的,当今世上不过只剩十余把而已,大多落在豪门世家或者大儒名士手中,萧煜的破阵子,便是他的那位名儒外公所收藏。秋叶手中的青龙吟原名水龙吟,只是损毁后被道宗高人收去重新炼制,改名为青龙吟。寻常人家不说佩戴,就是看一眼的福分都没有,儒门四十八剑珍贵由此可见一斑,正如坊间所戏那般,家财万贯,不抵儒剑一把。

就是一般达官显贵得到了一把儒门神剑,也得好生收藏在家中,哪有随身携带的道理。

可这年轻公子就如此做了,没办法,因为他是周国公的嫡长子,齐豫。

而坐在他对面的年轻公子,是平安侯的长子,张余。

张余把玩着一枚比萧煜那栋临湖小筑还要贵上一倍的翠绿扳指,玩味问道:“萧煜成了草原王,你信不信?”

齐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沉默不语。

张余又问道:“如果是真的,你没点想法?”

齐豫举起桌上酒杯,一饮而尽,继续沉默许久后,缓缓开口道:“没有如果,是真的。”

次日早朝,中都大都督徐林从中都传回草原战事战报。

下朝之后,整个东都的王公贵族都不得不捏着鼻子承认,萧烈那个不受待见的儿子,是新的草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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