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学校的朋友
伊鲁卡在课堂上滔滔不绝,秋道丁次爬在桌上呼呼大睡。.更新最快鹿丸哈欠连连,他突然抛出了铅笔,砸在丁次头上。丁次奋而起身,“纳尼,怎么了”伊鲁卡的书本砸在丁次头上,“睡迷糊了吧鹿丸,是你干的吧真是的”丁次生气,“鹿丸看招”他把书本投掷出去,砸向鹿丸。鹿丸中招,倒地流血。鸣人爬起来,还流着口水,“你们真吵我都没法睡觉了。”晶臧大急,“白痴啊,不要把睡觉这种事情在课堂上明目张胆出来”
伊鲁卡果然大怒,“我,现在是上课时间不是给你们睡觉的”鸣人头上冒汗。伊鲁卡非常生气,就让鸣人、丁次、鹿丸、晶臧一起去走廊罚站,“给我好好清醒一下”晶臧一愣,“哎我也有份吗”伊鲁卡没好气,“哎什么哎你虽然没睡觉,但是一直在走神,当我不存在啊”晶臧苦着脸,“好被发现了啊”八云吐槽,“那么明显的开差,怎么可能没有被发现呢”
走廊上,4个熊孩子站在那里。晶臧抱怨,“都是你们,惹伊鲁卡老师生气了”丁次有些不好意思,“那什么晶臧,我这里有零食,吃吗”晶臧无语,“真不愧是丁次,吃货”鸣人大喜,“嘘”鹿丸也露出笑容,“吃”
过了一会儿,伊鲁卡走出教室,“你们怎么样,有没有反省啊”可是他看见鹿丸等4人靠在一起眯瞪眼睡觉呢,丁次手里还拿着零食袋子。伊鲁卡气极反笑,“你们可真是”伊鲁卡发出了一声怒吼,将4人全都吓醒了。看到4人惊慌失措的样子,伊鲁卡哈哈大笑。晶臧抱怨,“伊鲁卡老师,吓死我了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这天,鹿丸在高台上发呆,丁次跑过来借钱。鹿丸头疼,“又去买零食啊”丁次理所当然是,“除了买零食,还有什么可买的吗”鹿丸无语,“你啊,真是麻烦这么觉得的人,只有你啊”
教室,有几个同学在观看雏田,“你的眼睛怎么长成这样”“好难看哦”晶臧恼怒,“别乱话,你们几个家伙我觉得雏田的眼睛很漂亮啊”其他人发出嘘声,“你这家伙不正常吧”晶臧道,“行了行了,都闭嘴吧又不关你们的事情。她又没有对你们做什么。”那几个男生笑道,“呀,晶臧,你还想英雄救美啊”晶臧道,“不许欺负弱者,心我关门放鸣人”大家都无语了,“真是的,又来这招”“鸣人那个没脑子的,就听他一个人的话,跟疯狗一样”“真扫兴,大家走吧”这几个男生有些惧怕无法无天的鸣人,“无聊,走吧”
鹿丸爬在桌上,“这家伙就喜欢惹麻烦”晶臧笑道,“可是鸣人就喜欢这样的麻烦,有人打闹总比被人无视强啊鸣人的后台是三代火影,他们的家长找来也不怕”鹿丸头疼,“你有空管女生的闲事,还不如多练练自己的本领,省得每次都找鸣人帮忙打架。”晶臧泄气,“你的太有道理了,鹿丸”鹿丸觉得鸣人好傻,“笨蛋鸣人,总是被人利用当枪使。”
丁次停下零食,“不许这么鸣人”鹿丸一愣,“什么”丁次正色道,“鸣人不是笨蛋鹿丸你不也过吗将棋的棋子得凑齐了才行,帮助我”鹿丸道,“你什么,丁次是不是我刚才不肯借给你钱,你生气了”丁次摇头,“不是啊鸣人他”晶臧道,“他只是想得到更多人的认可而已。鹿丸,不要叫他笨蛋”鹿丸好笑,“真麻烦,你平时不也总叫他笨蛋吗”晶臧道,“那是他犯傻的时候,我才那样喊他。”鹿丸道,“行了行了,我能听懂的话。喂,丁次,你听我”
丁次突然站起来揪住鹿丸的衣领子,“不许命令我,鹿丸”鹿丸一愣,“丁次”两个好朋友打起架来,晶臧大惊,“喂喂,你们别打架啊”鸣人也闻声而来,“你们不是好朋友吗怎么打起来了”鹿丸火大,“今天是胖子故意找茬”丁次却道,“鹿丸是个睁眼瞎还有,我不是胖子,这叫丰满”晶臧在中间劝架,效果却不好。丁次与鹿丸似乎真生气了,鸣人道,“你们想打架的话,找我好了我最喜欢跟人打架了,冲我来吧”
鹿丸无语,“这算什么”丁次似乎听错了,“那我能用那些零用钱买零食吧”鸣人一愣,“啥意思呢”晶臧道,“他的意思是,有人愿意出钱买零食的话,就不打架了。”鹿丸、丁次、鸣人都是一怔,继而哈哈大笑。伊鲁卡出现在教室门口,雏田担心,“他们没问题吧”伊鲁卡笑道,“没问题的,因为这就是男生啊”
放学后,4个男生一起活动,不仅仅去玩了游戏,晶臧还出钱给丁次买了零食。丁次主动把零食分给鸣人吃。回来的路上,已经很晚了,他们4人正好看见井野拿着花向佐助告白,但佐助转身就走了,只剩下井野傻傻站在那里,眼泪夺眶而出。
晶臧道,“喂喂,是井野啊我跟她不熟,鹿丸,你家跟她家不是世交吗要不你去安慰一下”鹿丸发苦,“不是吧,真麻烦讨厌讨厌,女生真麻烦”丁次口无遮拦,“被甩了吧”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井野怒气冲冲杀过来。
晶臧一看不对劲,“不好,快跑”4个人亡命奔跑,井野在后面追赶,“你们这群混蛋,给我站住我要杀了你们”好不容易摆脱了井野的追杀,大家蹲在角落里喘气,“井野那家伙,发起火来太可怕了”晶臧道,“早听过,不要惹失恋的女人,今天终于见识到了。”丁次道,“以后肯定嫁不出去。”晶臧道,“这句话最好不要被井野听到,否则你死定了”鹿丸和鸣人深以为然。
鸣人忽然看见了伊鲁卡老师,“好色的老师”晶臧这才看见伊鲁卡跟三个漂亮女士话,还很亲密的样子。鹿丸低声道,“用那招吧”伊鲁卡没有看到鹿丸等人,还在跟几个女士话,“这可怎么办呢”听到后面有动静,伊鲁卡红着脸回头,“原来是鸣人啊这么晚了,还在外面瞎逛啊孩子该去睡觉了。”鸣人发动了术,可怜的伊鲁卡老师当场中招,鼻血狂奔,仆街倒地。那几个女士都被吓跑了,晶臧苦笑,“这下子可是搅了老师的约会啊”
分别之际,鹿丸还称赞鸣人的忍术很厉害,“一招就放倒了一本正经的伊鲁卡老师”丁次家里做咖喱饭,约鹿丸去秋道家吃饭。鹿丸赞同,“真好,我妈的饭都吃腻了。”因为大家认识时间还不是很长,丁次就没有约晶臧和鸣人同去。
木叶的鸣人也有着人柱力的遭遇,但即便被称为九尾的他还是有着几个朋友。除了晶臧,鹿丸和丁次与他的关系就很不错,嬉闹玩耍一天之后鸣人又要回到那个只有他一个人的家。
在伊鲁卡眼里,如果晶臧和鸣人有什么共同优的话,那就是木叶的拿手技能,体术。二人在这方面完全是合格的,无论是扁人还是被扁都是好手。鸣人和晶臧为了在体术对抗中不落下风,晶臧特意设计几种跟鸣人合作战斗的独特方法,其中一种就是借鉴了犬冢牙和赤丸的合作模式。
第一次使用时,把牙打得大败,就连佐助都吃了大亏。同学们嘲笑他们的搞笑战法为吊车战法,其中这种方法就是必须有个人扮演类似忍犬的角色。这对一般同学来,是很丢人的事情,但对鸣人和晶臧来早就无所谓了,谁承担犬的角色都可以。
对于佐助来,悲惨的灭门案已经发生了,鼬留给他满身的伤痛潇洒的走了。他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立志复仇的忍者。佐助毕竟是天才,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体术、忍术、幻术都是优秀,是大多数女生中的偶像,是男生们仰望而不可及的对象。
在伊鲁卡看来,佐助没有什么值得不放心的,教给他什么,他很快就能掌握,是那种真正的天才。但是,佐助的性子逐渐变得孤僻起来,跟其他同学也格格不入。晶臧也劝过佐助,但佐助固执地认为只有仇恨才能让他更强大,在杀死鼬之前没有快乐的时间。
尽管佐助经常嘲笑鸣人和晶臧是白痴笨蛋,但能跟佐助搭上几句话的人,只有晶臧。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只有晶臧知道,有个秘密只有他和佐助知道。在宇智波家出事之前,鼬曾经教过路过练习场的晶臧手里剑和苦无的技巧。当时,佐助认为哥哥教晶臧这个白痴那么厉害的东西根本是浪费时间。事实也是如此,都6年了,晶臧还没有练成鼬传授的技巧。由于这层关系,晶臧才能勉强跟佐助上几句,但也仅仅到此了。
靠着鸣人的关系,晶臧同春野樱也算是普通朋友了。后来,又通过樱跟山中井野熟悉起来。晶臧看来,二人是属于那种很三八花痴的女生,但也有各自的优。樱看上去大咧咧地,却是粗中有细,全班同学中,樱对查克拉的控制能力最强,在使用任何忍术时,从不浪费一查克拉,这几乎是个奇迹。
在晶臧看来,樱是个天生的医疗忍者。井野的情况稍差一些,她家传的秘术从来没有在大家面前使用过,晶臧只知道跟什么灵魂方面的东西有关。晶臧认为,她的这种招数与其靠同伴的配合,不如在幻术上多下些功夫。另外,井野的家里开着一家花店,晶臧还曾经去那里买过花,那是在八云或者雏田生日的时候。
晶臧是在闲聊中出自己的观,他自己都没往心里去。但是,者无意听者有心,所有同学都知道晶臧虽然是吊车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见识非常广,经常能中要害,所以提醒了樱和井野。樱开始逐渐接触一些医疗忍术的东西,伊鲁卡老师给她提供了便利。井野也不服输,在幻术上下了不少功夫,也偷偷地学了医疗忍术的东西,她可不希望在佐助面前输给樱。蝴蝶效应再次出现了,在没有遇到纲手之前,她们已经提早踏上了路程。
鹿丸和丁次是一对要好的朋友,很多人不明白聪明的鹿丸为什么是笨笨的丁次的死党。丁次更多的时间是花在对食物的追求上,鹿丸是个懒散怕麻烦的人,但论智商,则是全班第一,就连佐助都要甘拜下风。在伊鲁卡看来,鹿丸如果认真一,也可以成为像佐助那样优秀的学生。然而,无论伊鲁卡怎么督促,甚至几次到奈良家拜访,然而用不了几天,鹿丸就故态复萌,变得懒散起来。所以,到现在鹿丸的成绩只是中等,丁次更糟糕,他也属于吊车尾集团一员,是倒数5名之内的常客。
晶臧的见识广博,为人熟络,是个自来熟,跟鹿丸很谈得来,二人的性子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是怕麻烦的人,因此很快就成了朋友。对丁次来,鹿丸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晶臧自然也是朋友。丁次豪爽地过,“有个比我还差劲的朋友,心里舒坦多了。”听得鹿丸一头黑线,晶臧却哈哈大笑,丁次非常的真诚,这才是鹿丸愿意跟他做朋友的真正原因。但是,第一次请二人吃饭后,晶臧再也笑不出来了,丁次一下子将晶臧半个月的生活费给吃光了。
由于彼此是好朋友,晶臧经常跑到奈良家和秋道家拜访。奈良家有很多草药,晶臧为了疾风老师的病,还曾经拜托鹿丸的父亲奈良鹿久帮忙,然而鹿久也无可奈何,他也没有治好疾风的办法。鹿丸的将棋很厉害,一般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晶臧也是在那里学会的将棋,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被鹿丸杀得片甲不留。晶臧如果状态上来的话,也能跟鹿丸有攻有守,偶尔还能赢一局。鹿丸怀疑晶臧一直隐藏实力,从来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厉害。
晶臧最喜欢去丁次家,丁次的朋友不多,他每次去,丁次的家人都会拿出很多好吃的东西,让晶臧尝尽口福。起二人的忍术,让晶臧曾经大开眼界。晶臧和鸣人的吊车战术,就是被鹿丸和丁次的影子术和肉弹战车给击溃的,在晶臧看来,他们两个配合默契,这样的合作方式是非常厉害的。
鹿丸随口问晶臧对他们忍术的看法,晶臧认为影子术的最大优是让人防不胜防,肉弹术关键在一击必杀的爆发力上。但是缺也也很明显,在缺少影子的情况下,鹿丸的术就很受限制,应该想办法在没有影子或者影子太少的情况下创造影子。丁次的肉弹战车很有威力,但如果一击不中,就糟糕了,最好想办法能连续攻击次以上,那样威力就很大了。晶臧的话,提醒了鹿丸。鹿丸逐渐学会用部分忍具给创造足够的影子,而丁次在晶臧家看到了一个坦克模型玩具,在问明白原理后,丁次受到启发,也开始尝试改变单一的攻击战术。
晶臧跟犬冢牙关系很好,二人都喜欢在课堂上睡觉。通过牙的关系,也跟油女志乃也熟悉起来。牙的话很多,对狗的关心多过课本,至少晶臧是这么认为的。志乃的话很少,但很在意朋友的看法,最关心的话题自然是虫子。晶臧曾经去过犬冢家,仿佛到了狗的王国。晶臧也非常喜欢动物,他一直希望能养个宠物。牙非常热心,让晶臧从那些狗中任意选择一个,也作为自己的忍兽。
晶臧可没有这个心思,他只是单纯的想要养个宠物,而不是忍犬。牙只好遗憾告诉他,犬冢家的狗都是忍犬。晶臧也只是临时起意,过后就忘了。没想到,在今年初的时候,牙突然让晶臧去他家一趟。原来,犬冢家有一只狗生出了一只普通的犬,全身都是黑色的,只有双足和胸毛是白的,非常漂亮,但无法成为忍犬。
这只狗,在断奶后就被其他忍犬排斥,以前犬冢家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不过非常罕见。通常的办法,是将这样狗直接丢弃或者送人。因此,牙就将这只狗送给了晶臧,晶臧就呼之为黑冥,从此黑冥就成了金宇家的宠物。晶臧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牙的忍犬叫做赤丸,明明是一只白狗。
油女家完全不同,那里是虫子的世界。志乃也只是让晶臧和牙来外围参观过,里面的情况也没让他们去看,毕竟那是油女家的最大秘密。志乃发现,谈起昆虫,晶臧居然知道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甚至有些昆虫志乃都没听过,有些昆虫的生活状况志乃竟然不如晶臧知道的多。面对志乃的不断追问,晶臧只好自己看过一本叫做昆虫记的书,上面记载了很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志乃大喜,要晶臧马上拿那本书给他看。晶臧很奇怪,志乃他们家的人是用查克拉喂养共存的寄坏虫,知道这些普通的昆虫知识又有何用。志乃只好解释,在忍者界,不只是有油女族使用昆虫作战,如果提前知道了这些昆虫的相似习性,战斗的时候就能占到上风。不同的昆虫有不同的生活方式,知道的越多对油女族自身也越有利。油女族的人只要发现新的虫子,都会尽可能将其的生活方式记录下来。如果是稀有品种,还会带回来饲养。
晶臧只好告诉他,那本书被自己烧掉了,事实上金宇家根本没有那本书,那来自于晶臧前世的记忆。为了安抚暴跳如雷的志乃,晶臧只好答应他,把自己记得的东西都写下来,到时候一起交给志乃。从那天开始起,志乃每天都会问晶臧,“那本书写完了吗”晶臧悔得肠子都青了,只好在晚上想办法把自己记得的东西写下来。可那些插图他就没办法了,只好找八云帮忙,按照自己的记忆,将图画下来。
一直到今年年初,这个山寨版的昆虫记才算完成,足足花了5年的时间。书中除了记载原书中的那些东西,在后面的附录里,晶臧还写了很多前世自己也从未见过,但听过的一些昆虫,比如食人蚁、杀人蜂,还记载了一些那个时代人类研究昆虫用的独特方法。志乃自然如获至宝,晶臧认真提醒他,上面的东西可能有些差异,让千万不要完全相信。志乃笑着解释,这一油女家的人都知道,因为每一种昆虫都在不断进化,肯定会出现差异。
志乃的父亲志微看完这本书后,赞叹这本书的作者是个昆虫天才,里面记载了很多油女家从来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昆虫记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大部分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以人性照应虫性,虫性、人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形态,将区区虫的话题书写成多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史上诚属空前绝后。
在本书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
后面的附录,更是让他大开眼界,可惜记载的都比较模糊,让油女志微扼腕。他和志乃都误以为是晶臧把那些详细的东西忘记了,如果能找到那本原著就好了。晶臧万万没想到的是,油女族的人趁着他和疾风不在家时,偷偷跑到金宇家进行了一次大搜查。当然,最后自然没有找到那本书。事后,志乃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还向晶臧道歉。晶臧吓了一跳,他倒是没有怪志乃,换成自己是油女族长,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只觉得自己做的太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