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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年华遇到你【211】她灿烂一笑,说,我老公是丰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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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丰城的房子还没处理掉,可以暂时住在那。”

叶和欢拉过叶知敏的右手晃了晃,带了几分撒娇的语气:“小姑你来了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也好去车站接你们。”

叶知敏莞尔,说:“我是在高铁车站碰到你秦伯母他们的,索性跟他们一块儿来医院……吃过早饭了没?”

叶和欢点点头,往病房那头瞟了眼,关心道:“秦叔叔没事吧?”

“就是被阿笙气坏了。”叶知敏想到秦寿笙被秦父打得跳来跳去的滑稽样,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不由埋汰了叶和欢两句:“你平时都跟阿笙待一起,为什么不劝劝他,现在这样,以后要怎么办?”

“我觉得阿笙这样挺好的……澉”

“哪里好?”叶知敏不赞同地瞪她一眼,“难道真要一辈子这样,不结婚不生孩子了?”

叶和欢话语间为秦寿笙抱不平:“那是你们老一辈人的观念,现在的年轻人,还有网络上,都是很支持同性恋爱的,他们又不是杀人放火了,何不对他们宽容点,甚至有些西方国家,已经允许同性登记结婚。”

“你自己也说是西方国家,”叶知敏叹了一声,对叶和欢说:“在我们大陆目前的国情形势下,你能保证,一对同性恋人手牵手走出去,不会遭受异样的目光?也许你们觉得可以不在乎舆/论,为自己而活,可是小姑要告诉你,这个世界,绝大部分的人都不能免俗。”

叶和欢听到这话,有片刻的失神。

普通人没有办法正视同性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像她跟郁仲骁的关系,也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即便他们没有错。

可是别人并不知情,一经曝光,所有矛头就会第一时间指向她。

没有人会花费时间去了解事情的过程,大众只会口径一致地斥责她破坏小姨的婚姻,至于郁仲骁,也会被冠上渣男的名号。

这个社会,需要的从来就是有爆点的新闻,而不是一个平淡无奇的真相。

也有很多人试图着解释,结果那些解释被扭曲成狡辩。

说得越多错的越多。

到最后,所有的不甘化为屈服,沉默在那声声控斥的浪潮里。

正在这时,病房门开。

出来的是拿着热水瓶的秦母。

秦母看到走廊上的姑侄俩,招呼她们进病房去坐,得知秦寿笙已经跑去吃早餐,忍不住笑骂了句‘臭小子’。

“你们先进去,你秦叔叔要喝茶,我去打壶水。”

叶和欢已经收拾起自己紊乱的思绪,从秦母手里拿过热水瓶,“秦阿姨,还是我去吧。”

秦母不好意思再麻烦她,自家儿子住院这几天一直是人家在照顾,叶和欢并不觉得自己有多辛苦,她冲秦母扯了扯唇角:“这里我可比您熟悉,您跟我姑先聊,我马上回来。”

“就让她去打吧。”叶知敏在旁边微笑地说。

等叶和欢拎着热水瓶消失在走廊拐角,叶知敏脸上的笑容淡下来,但视线还停留在拐角处,无声的叹息。

刚才叶知敏发现了叶和欢的走神,也猜到她心里在想什么。

但叶和欢不说,叶知敏自然也不会去挑明。

秦母发现叶知敏有心事,跟着往叶和欢背影消失的地方看了看,转而问叶知敏:“怎么了?”

叶知敏摇头,似感慨地浅笑:“孩子们都长大了……”

“是啊,”秦母深有感触,“小时候就知道缠着你,现在大了,你不喜欢什么,他硬是要跟你反着来。不过欢欢比阿笙懂事,我看着欢欢现在挺好的,这孩子,有事你好好跟她说,终归是听得进去的。”

叶知敏悠悠的声音仿佛从远处而来:“但愿吧。”

——————

叶和欢打了水回到病房,秦寿笙已经坐在床尾,一边抠着脚趾一边听秦父训话,秦父见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又怒从中来,狠狠地一脚踹过去。

秦寿笙一声杀猪般的嚎叫,一窜而起,又想拿叶和欢当挡箭牌。

“当心热水瓶。”叶和欢险险地躲开他的咸猪手。

秦父已经扯着秦寿笙的耳朵把他拽回去,忿忿地骂他不听话,“这次回去,给我好好呆在家里反省,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再出去。”

秦寿笙企图采取暴力不合作的方式,刚起了个头就被秦父镇/压下去,最后恹恹地坐在床边晃着脚。

秦母已经办好出院手续回来。

叶和欢看着收拾东西的叶知敏跟秦母,问:“今天就走了吗?会不会太急了些?”

“再拖,又不知道出现什么变故。”

秦母是非常不放心儿子,要不是秦父多了个心眼,赶去餐厅逮住秦寿笙,秦寿笙这会儿早就抹抹嘴跑路了。

叶知敏把衣服放进行李袋里,直起身,望着叶和欢道:“你的车票我也一并用手机客户端买了,是下午的

tang高铁,阿笙走了,你在这里也没什么事,一起回b市吧。”

“下午吗?”

叶和欢并不想走,她本来还打算傍晚去菜市场买点菜,回星语首府做饭来着。

“你还有事?”

“没有。”叶和欢抿了下嘴角,朝小姑浅浅一笑:“只是觉得有点匆忙。”

叶知敏看出她不愿意走,却没点破,瞧了瞧手上的腕表,解释说:“其实也不急,现在才九点多,高铁是下午一点四十几的,中间差不多有四个小时空余,足够吃一顿饭再赶去高铁南站。”

——————

从医院出来,将近十点。

叶和欢开了自己那辆红色跑车过来,她先把一车人送到丰城的御福楼,要了个包厢,因为还不到饭点,她打算回一趟星语首府放车,叶知敏放下茶杯站起来:“你一个人小姑不放心,我陪你一块回去。”

“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叶和欢已经拿起车钥匙。

她并不希望叶知敏去星语首府,早上出门她没收拾公寓,这会儿郁仲骁的內褲还挂在阳台上。

如果叶知敏看到,到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也许是六年前的经历太深刻,在做好充分准备之前,叶和欢并不愿意家人发现她跟郁仲骁的旧情复燃。

叶知敏看着她,似要把叶和欢看穿,某个猜测在下一秒就要破土而出,但她希望是自己多想了,神色稍稍的柔和,说:“那我送你出去。”

走出包厢,叶知敏反手合上门。

走廊间没有什么人。

叶和欢说:“小姑,你进去吧。”

叶知敏盯着她,半晌才道:“和欢,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小姑?”

“……”

“你一直魂不守舍,小姑有点担心你。”

“我真没事。”

叶知敏叹息,落在叶和欢身上的目光流露出一抹无奈,“我是你长辈,吃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你有没有事,小姑会看不出来吗?”

叶和欢没有接话。

有侍应生端着餐盘从旁边经过。

叶知敏瞥了眼侍应生,她的眼睛重新看向叶和欢,她从小叶和欢长大,当然清楚叶和欢的性子很犟也很滑头,如果是她不想说的事,不管别人怎么逼迫都不会承认,这会儿如果自己逼急了,可能会得不偿失。

所以,叶知敏放软了语调说:“你先去星语首府,其他事,等回了b市再说。”

——————

走进电梯,叶和欢脑海里只盘旋着一个声音,小姑可能猜到了什么。

既然不说破,她也不会主动招认。

御福楼距离星语首府不远,五分钟左右的车程。

叶和欢一进公寓,拨了郁仲骁的号码,那边没有人接,她拿下手机看了看时间,这个点,郁仲骁应该去了食堂吃饭,手机可能没有带在身上。

回b市,已经成了定局。

叶和欢掐掉电话,她往郁仲骁的手机上发了条短信。

我小姑跟秦寿笙爸妈来了b市,下午我得跟他们回去,我把家里钥匙放在物业那里,你回来的时候跟他们拿就行了。

发送成功后,叶和欢去厨房洗掉早晨留下的碗筷,然后又快速地整理了一遍公寓。

她离开公寓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大袋垃圾。

刚锁上门,叶和欢遇到了下班的邻居。

邻居是个快四十岁的女人,她原本正好奇地打量叶和欢的背影,有些熟悉但又觉得眼生,待对方转过身来,她颇为惊喜,“原来是叶小姐,染了头发,穿衣打扮一变,差点都没认出来。”

叶和欢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平时大大咧咧的一个人,这会儿莫名地有点不好意思。

“白小姐搬走后,我也已经好些天没看到你了。”

“我回b市了。”

相邻几年,邻居知道叶和欢是b市人,瞧见叶和欢手里的袋子,问:“又要回b市去了吗?”

“嗯。”

“那以后还回来吗?”

叶和欢转过头,看了看公寓的门牌号,朝邻居灿然一笑,半真半假地说:“会的,我老公是丰城人。”

邻居诧异:“叶小姐你结婚了?”

叶和欢嘴边噙着浅浅的弧度。

“……快了。”

——————

叶和欢打车去御福楼。

刚进酒楼的大门,收到了郁仲骁的短信。

他应该是顾虑到她可能跟小姑在一起,所以没有打电话。

短信内容很简单。

没有浓情蜜意的辞藻,只是嘱咐她注意安全。

叶和欢到包厢时,菜已经上得差不多,秦寿笙依旧还在跟秦父相爱相杀,秦父是看他做什么都觉得娘娘腔,见秦寿笙用勺子吃东西,当即伸

手夺过勺子,外加一句:“又不是娘们,吃饭用什么勺子!”

秦寿笙默默拿起筷子扒饭吃。

一行人吃了饭,打车抵达南站时差不多下午一点。

……

不同于丰城的多云天气,b市的天灰蒙蒙的,还下着小雨。

一下高铁,秦寿笙就被父母押回秦家,叶知敏的轿车停在车站的停车场,叶和欢坐进副驾驶座,余光里,瞟到了后座的那两袋蜜枣,她一时嘴馋,伸手够到一包拆了,扔了个蜜枣到口中。

叶知敏被她的样子逗乐,“我看你,就跟胭胭差不多,哪有二十六岁的样子。”

“这是给胭胭买的?”

“小丫头就喜欢吃这个牌子的蜜枣。”

叶知敏边倒车边说,脸上浮现出和善的笑:“早上路过一家小店,看到有这个,就下车买了几袋。”

叶和欢看着包装,心生出了一丝的缅怀。

这是很多年前的一个蜜枣品牌。

她小时候经常偷偷买着吃,吃出蛀牙被韩敏婧打了一顿后才不得不戒掉。

车子等红绿灯的时候,叶知敏问叶和欢,是先送她回大院,还是跟自己一块去学校接胭胭,然后去陆家吃饭。

“去接胭胭吧。”

叶和欢突然有些想见那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她对胭胭,有种说不上来的亲切。

或许,是因为胭胭跟那个孩子同一天出生,所以她在潜意识里,把某种情感寄放在了陆含胭的身上。

——————

叶和欢她们到达学校时,陆含胭正在收语文作业,她是班长兼语文课代表。

听着小丫头督促同学快点做作业的软糯声音,叶和欢站在教室的窗边,心头蓦地一软,陆含胭梳着马尾辫,弹指可破的白嫩皮肤,眼睛黑葡萄一样的乌亮,比起班上其他的孩子,陆含胭无疑是出众的。

小丫头看到门外的叶知敏跟叶和欢,喜出望外,小脸蛋红扑扑的,但碍于身份,只能假装淡定地继续收作业。

放学铃一响,陆含胭立刻跑出来,抱着叶知敏的双腿,冲叶和欢甜甜地叫欢欢。

叶知敏佯作不悦地问:“你叫她什么?”

陆含胭吐了吐粉粉的小舌头,乖巧地喊了声欢欢表姐。

叶和欢欢喜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上车后,陆含胭得知自己的零食被叶和欢拆了一袋,非但没有不高兴,反而把另一袋也送过来,还从书包里拿出小零食统统给叶和欢,讨好的样子有点谄媚,却可爱十足:“欢欢表姐喜欢吃,这些,那些,都给你。”

叶和欢再三确认:“真的都愿意给我?”

陆含胭重重地点头,为了表示自己的慷慨,使劲地往叶和欢怀里塞,像在无声催促,拿走拿走!

“小丫头第一次这么大方。”叶知敏在旁边开着车感叹,“上次,我问她要话梅糖,求了半天才给我一颗。”

叶和欢低头,发现果然有一包未拆封的话梅糖。

她又扭过脸看向胭胭,小丫头被叶知敏那么一说,小脸上表情甚是羞赧。

陆含胭脸红的样子,叶和欢生出一点熟悉感,仿佛有一道虚影从她脑海里快速闪过,却又来不及抓住。

叶和欢不可能真要一个孩子的东西,拿过陆含胭的书包,一件一件装回去,还跟小丫头约定周末带她去海洋馆。

小丫头兴奋地在后座高呼‘万岁’!

……

刚到陆家,叶和欢接到范恬恬的电话,范恬恬请她去家里吃饭。

叶和欢说今晚不行,再约个时间,范恬恬在电话那边哼哼:“现在架子大了,连吃顿饭都要预约了不成?”

“不是……”

叶和欢用肩膀跟耳朵夹着手机,一边帮陆含胭削铅笔一边解释:“我在我小姑家。”

范恬恬虽然有点小刁蛮,但不是蛮不讲理,见此也没再为难叶和欢。

晚饭前,陆启明也回来了。

陆烬言要上晚自习,学校又离得远,所以不特地回来吃饭。

叶知敏做的菜,大多数是叶和欢喜欢的,上桌后,陆含胭自发地搬了椅子坐在叶和欢身边,很有主人范地给叶和欢夹菜:“欢欢,吃金针菇,这个味道很好的。”

叶知敏瞪她:“就你知道什么好吃。”

陆含胭已经好几次因为贪吃导致哮喘复发,冷不防听到母亲这么说,抿了抿小嘴,立刻安分地管自己扒饭。

陆启明看着卖乖的小女儿,笑得弯了眼,宠溺之情溢于言表。

叶和欢唇边含笑,望着一家三口温馨的互动,她的心底某处被触动,忍不住想,如果那个孩子还在,她,郁仲骁,儿子,是不是也会这样围着桌子吃饭,那会是一副怎么样的画面?

想着想着,叶和欢忽然感到淡淡的苦涩,因为这样幸福的一幕,距

离她太过遥远。

……

晚饭后,陆启明亲自开车送叶和欢回军区大院。

叶和欢幼年时,因为叶赞文跟韩敏婧吵架,小姑结婚后,她在陆家住的日子不比待在大院少,那时候叶知敏跟陆启明新婚,还没有自己的孩子,两人又都喜欢女孩子,下意识把叶和欢当女儿来养。

比起叶赞文,陆启明倒更像是她的父亲。

得知叶和欢目前属于‘无业’状态,陆启明让她去陆家的公司上班,叶和欢没答应也没拒绝,她只说考虑考虑。

快到大院时,陆启明没头没尾地说了句:“胭胭很喜欢你,以后有空,多来家里看看她。”

叶和欢想到胭胭大眼忽闪的样子,她脸上露出笑容:“会的,我也很喜欢胭胭。”

陆启明欣慰地点头,之后没再说话。

——————

陆启明回到家里,妻子正陪着女儿在客厅里做作业。

胭胭听到动静,抬起头看到他在玄关处换鞋,响亮地喊了声爸爸,然后被叶知敏敲了敲小脑袋,“专心做题。”

晚上,叶知敏替女儿洗完澡,看着她入睡后才回到主卧。

陆启明还没睡,靠坐在床头看财经杂志。

见妻子回来,他抬头问:“睡了。”

“嗯。”

叶知敏揉了揉脖子,声音里透着疲惫,陆含胭看着秀气,其实骨子里很贪玩,折腾起来也很磨人,她从衣帽间拿了换洗衣物,匆匆洗了个澡,掀了薄被上/床休息。

陆启明突然合拢杂志,问妻子:“现在和欢回来了,你有什么打算。”

叶知敏拿头绳的动作一顿,随即放下了双手,轻声道:“这样不是挺好的吗?她只有二十六岁,以后还要嫁人,身边不能有拖累,我答应过我嫂子会照顾好她。”

良久,叶知敏又道:“上星期,那男的来找过和欢。”

陆启明的视线正正地落在妻子脸上,略显讶异:“几年前不是已经分了吗?”

“谁知道呢……”叶知敏想到在丰城时叶和欢的遮遮掩掩,心中有担忧,那个男人,不就是丰城人吗?

陆启明见妻子愁眉不展,开解道:“别想了,还是早点休息吧。”

但这一夜,注定是失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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